1、 斷路作業安全指導手冊高風險作業安全指導系列手冊之七斷路作業安全指導手冊前 言為規范x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所屬生產經營單位危險作業的管控措施和管控要求,提升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水平,確保作業過程風險受控,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特組織戰略規劃總院標準化所等單位參與編寫高風險作業安全指導系列手冊。本手冊為高風險作業安全指導系列手冊之七,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生產經營單位生產過程中的斷路作業管理。目 錄1 斷路作業安全基礎知識21.1 術語21.2 分級21.3 分類22 斷路作業主要安全風險32.1 斷路作業主要安全風險類別32.2 斷路作業風險辨識32.3 斷路作業重大隱患清單53 斷路作業安2、全防護設備設施63.1 斷路作業安全防護設備設施63.2 必須配備安全防護設備設施74 斷路作業安全風險防控104.1 安全管理措施104.2 過程風險防控115 斷路作業事故應急救援145.1 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練145.2 應急措施145.3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156 記錄17附錄1 斷路作業安全檢查卡(通用)18附錄2 斷路作業工前會記錄19附錄3 斷路作業典型事故案例選編20附錄4 斷路作業安全相關法規標準和文件清單21附錄5 斷路作業安全培訓題庫221 斷路作業安全基礎知識1.1 術語(1)斷路作業生產區域內,交通主、支路與車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3、2)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在作業路段周圍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燈光裝置。(3)作業區為保障道路作業現場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欄和錐形交通路標等圍起來的區域。1.2 分級本手冊不對斷路作業進行分級,各作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1.3 分類(1)按照斷路作業范圍分為全封閉式斷路作業和局部封閉式斷路作業:全封閉式斷路作業是指交通主、支路與車間引道被完全封閉,人員或車輛無法通行的斷路作業;局部封閉式斷路作業是指交通主、支路與車間引道被局部封閉,人員或車輛仍可通行的斷路作業。(2)按照斷路作業管理權限分為內部斷路作業和外部斷路作業:內部斷路作業是指由作業單位進行管理的斷路作業;外部斷路作業是指按照地4、方主管部門要求執行,由地方主管部門進行管理的斷路作業。注:外部斷路作業按照地方主管部門要求執行。252 斷路作業主要安全風險2.1 斷路作業主要安全風險類別2.1.1 車輛傷害在進行斷路作業時,作業單位未設置監護人員、未設置警示標志(如作業標志、限速標志、距離輔助標志等)、未設置圍擋設施或設置不合理導致車輛誤入,易造成車輛傷害。2.1.2 其他安全風險(1)機械傷害在進行斷路作業時,作業人員違反設備或工機具的安全操作規程,易造成機械傷害。(2)觸電在斷路作業過程中進行電氣作業時,因違規用電、電線防護不當、破壞地下管線等,造成觸電傷害。(3)起重傷害在斷路作業過程中進行起重吊裝時,因違反“十不吊5、”、指揮不當、警戒設置不合理等,導致起重傷害。(4)其他傷害在斷路作業過程中因天氣、環境等因素對人造成的傷害。2.2 斷路作業風險辨識2.2.1 車輛傷害辨識方法對車輛傷害風險,主要從作業前準備、作業過程、作業后等作業步驟中的直接因素和間接因素進行辨識。2.2.1.1 作業前準備(1)作業人員未接受安全教育。(2)未辦理斷路作業許可。(3)未設置監護人、警示標志或圍擋設施。(4)設置警示標志或圍擋設施的人員未充分觀察周圍環境。(5)警示標志或圍擋設施設置不合理,妨礙或影響人員、車輛正常通行。2.2.1.2 作業過程中(1)擅自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2)監護人員未嚴格履職。(3)警示標志6、或圍擋設施脫落。(4)施工材料未放置在作業區內。(5)夜間作業時未設置或未開啟道路作業警示燈。(6)雨、雪、霧天氣時未開啟道路作業警示燈。(7)路面挖掘未做好保護措施,挖掘廢渣放置不合理。(8)人員、車輛誤入。2.2.1.3 作業后(1)設備、工機具、警示標志或圍擋設施未及時撤除。(2)材料未清理干凈。2.2.2 其他安全風險辨識方法2.2.2.1 機械傷害對于機械傷害,應重點關注作業人員對設備、工機具安全操作規程的掌握和運用,并使用可靠完好的設備、工機具。2.2.2.2 觸電對于觸電風險,應重點關注斷路作業位置與周圍用電設備或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設置好保護措施。2.2.2.3 起重傷害對于起7、重傷害風險,應重點關注起重機械的架設位置安全,充分考慮起重機械對周邊道路或環境的影響,遵守起重機操作規程,并做好起重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警戒設置等工作。2.2.2.4 其他傷害對于其他傷害風險,應考慮在作業過程中因天氣、作業環境等因素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等。2.3 斷路作業重大隱患清單根據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建質規20222號),斷路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隱患如下:表1 斷路作業重大隱患清單序號隱患描述易發生事故類型1斷路作業未辦理作業許可且未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或警示標志車輛傷害2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觸電起重傷害3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不齊全、失效8、或者被違規拆除、破壞起重傷害4施工臨時用電方面,特殊作業環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濕等作業環境)照明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電壓的,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觸電5拆除工程方面,拆除施工作業順序不符合規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機械傷害其他傷害3 斷路作業安全防護設備設施3.1 斷路作業安全防護設備設施3.1.1 路欄3.1.1.1 定義用于分隔雙向或同向交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車輛、行人等的道路護欄。3.1.1.2 斷路作業中應使用路欄,相關要求如下:(1)采購成品路欄,其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2)路欄的設置應保持連續,并確保牢固可靠。(3)路欄宜便于攜帶和安裝,并保9、持樣式統一。(4)路欄設置范圍應合理,防止影響斷路作業范圍周邊的正常交通秩序或其他作業活動。3.1.2 交通錐3.1.2.1 定義交通錐是指由一個或多個部分組成,包括底座、錐體、反光面的錐形物體。3.1.2.2 交通錐相關使用要求(1)交通錐的形狀、外觀、材料及質量等,應符合GB/T 24720的要求。(2)交通錐應清晰標識生產廠商名稱、商標或其他有關信息、應用的標準號、類別、生產日期及批號等,交通錐標識在正常的視認距離內應清晰易讀,在交通錐的有效期限內牢固使用。(3)交通錐錐體的內部、外部均宜為紅色,反光面為白色。(4)交通錐設置的位置應保持合理的距離,防止影響斷路作業范圍周邊的正常交通秩序10、或其他作業活動。(5)交通錐的包裝、運輸、貯存應考慮方便、安全,并保證交通錐的性能不會下降。3.1.3 道路作業警示燈3.1.3.1 定義設置在作業路段周圍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燈光裝置。3.1.3.2 道路作業警示燈相關使用要求(1)夜間進行斷路作業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在作業區周圍的錐形交通路標處,應能反映作業區的輪廓。(2)道路作業警示燈在雨、雪、霧天時應開啟,在其他氣候條件下應自傍晚前開啟。(3)道路作業警示燈應為紅色。(4)道路作業警示燈應防爆并采用安全電壓。(5)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高度應符合GA 182的規定,離地面1.5m,不低于1.0m。(6)道路作業11、警示燈開啟時能發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3.2 必須配備安全防護設備設施3.2.1 安全帶3.2.1.1 定義安全帶是指在高處作業、攀登及懸吊作業中固定作業人員位置、防止作業人員發生墜落或發生墜落后將作業人員安全懸掛的個體墜落防護裝備的系統。3.2.1.2 安全帶的選型按照使用條件的不同,安全帶分為圍桿作業安全帶、區域限制安全帶、墜落懸掛安全帶三種。根據其構成的不同,也可以分為安全腰帶、半身式安全帶、全身式安全帶(五點式安全帶)。如斷路作業過程中涉及高處作業,必須根據作業情況使用相應的安全帶。3.2.1.3 安全帶相關使用要求(1)安全帶必須選用正規廠家的安全帶,12、安全帶各類合格證齊全。宜選用五點式雙鉤安全帶,在有墜落可能的狀態下,任何時間內必須有一條安全帶系索是處于系掛好的狀態。(2)嚴禁將安全帶挪作他用,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隨意拆卸或改裝。(3)安全帶掛鉤應掛在牢固可靠的構件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構件上,安全帶使用應高掛低用,使用過程中不得打結。(4)安全帶在每次使用前必須使用者進行檢查,嚴禁使用有變形、破損等缺陷的安全帶。(5)所有在用的安全帶必須由單位指定人員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每年需要進行抽樣靜負荷試驗一次,另外使用兩年后,按批量購入情況,抽驗進行沖擊試驗一次;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繼續使用,禁止對彈力式緩沖系索做任何拉力試13、驗。3.2.2 安全帽3.2.2.1 定義安全帽是指對使用者頭部受墜落物或小型飛濺物體等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傷害起防護作用的帽。3.2.2.2 安全帽相關使用要求(1)安全帽制造商應取得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并在有效期內,安全帽應在產品規定的年限內使用。(2)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3)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檐戴在腦后方。(4)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5)安全帽的帽體不得開孔。(6)安全帽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14、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7)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8)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9)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作業現場。(10)安全帽應按照使用期限要求定期更換。4 斷路作業安全風險防控4.1 安全管理措施4.1.1 建立健全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為規范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存在斷路作業的單位應建立健全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要求,并納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體系統一管理。內容應涵蓋安全責任、作業審批、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相關從業人15、員安全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表2 斷路作業相關人員責任人員類別主要安全職責作業負責人1.填寫斷路作業審批材料,辦理作業審批手續2.組織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3.確認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身體狀況符合要求4.掌控作業現場和作業區周圍情況,作業環境和安全防護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5.發生斷路作業,及時報告,并按要求組織現場處置監護人員1.接受安全交底2.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落實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時,有權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3.對斷路作業進行監護,和作業人員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4.出現異常情況時,發出撤離警告,協助人員撤離5.警告并勸離未經許可試圖進入作業警戒區域的人員作業人員1.接受安全交底16、2.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與個體防護用品3.服從作業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接受現場安全監督,配合監護人員的指令,作業過程中與監護人員定期進行溝通4.遵守各類設備、工機具安全操作規程5.出現異常時立即中斷作業,撤離作業現場4.1.2 開展相關人員斷路作業安全專項培訓單位應對安全管理人員、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在培訓記錄上簽字確認,單位應妥善保存培訓相關材料。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斷路作業安全基礎知識,斷路作業安全管理,斷路作業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斷路作業事故案例教訓,安全防護設備、個體防護用品及應急救援裝備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17、置措施等。斷路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當了解和掌握斷路作業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悉設備使用方法、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及自救和互救知識等。4.1.3 配置斷路作業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為確保斷路作業安全,單位應根據斷路作業環境和作業內容,配備安全帽、其他個體防護用品、通訊設備、道路作業警示燈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單位應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養,并指定專人建立設備臺賬,負責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檢定和校準等工作,確保處于完好狀態,發現設備設施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及時修復或更換。4.1.4 加強斷路作業管理將斷路作業發包的,承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即應滿足斷路作業安全18、所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裝備、人員資質和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發包單位應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包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作業方案和實施的作業進行審批,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承包單位對其承包的斷路作業安全承擔直接責任,應嚴格按照斷路作業安全要求開展作業。4.2 過程風險防控4.2.1 人員資質與授權(1)人員資質要求斷路作業中涉及到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19、方可上崗作業。(2)內部授權流程作業單位應對斷路作業中涉及到的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內部授權培訓,對相關人員進行登記建檔,發放內部授權證件或標識,并定期組織進行斷路作業安全培訓;作業過程中如發生人員違章,對違章人員取消授權,重新完成培訓授權。4.2.2 作業許可管理(1)從事斷路作業的單位應辦理作業審批許可,同時還應在集團公司“安全環保信息化平臺(S-ups)”的“高風險作業”模塊進行申報,落實許可證上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作業,審批人員應赴斷路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斷路作業。(2)作業許可實行一項作業一份許可管理。一份作業許可證只適用于一項作業,不得多項作業同時使用一份作業許可證,涉20、及多種特種作業需分別辦理作業許可。(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需重新辦理或變更現有斷路作業許可:作業負責人和作業人員變更;斷路作業許可證有效期到期,但該作業仍未完成;作業范圍擴大,作業條件、作業環境或工藝條件改變;作業現場管控措施失效;其他需重新辦理或變更斷路作業許可的情形。4.2.3 作業前(1)當遇有6級及以上強風、濃霧、沙塵暴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斷路作業中涉及到的起重吊裝等作業。(2)斷路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提前辦理作業許可,并將斷路作業通知告知相關方。(3)斷路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斷路作業的安全設施、工具、儀表、防火設施、電氣設施和設備確認其完好,方可進行作業。(4)斷路作業前須對從事斷21、路作業活動人員的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進行檢查,如存在疲勞過度、精神不振、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或前日醉酒等現象的員工,當日不得安排斷路作業。(5)斷路作業前,斷路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與教育培訓,熟悉現場環境和作業安全要求以及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和救護方法等。(6)斷路作業前需對作業人員的安全帽、安全鞋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認其完好,方可進行作業。(7)斷路作業前應將警示標志、圍擋設施設置到位,如需進行夜間作業或作業天氣為雨、雪、霧時,還應提前備好道路作業警示燈。4.2.4 作業中(1)斷路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鞋和其他防護用品、用具,并應經專人檢查。(2)對作業22、現場所有物料,應及時采取固定措施并放置在作業區內,防止滾動、掉落至非作業區,妨礙人員和車輛正常通行。(3)斷路作業時如上方有帶電體,必須與其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同時做好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4)斷路作業涉及到動土作業時,動土挖開的路面宜做好臨時應急措施,保證消防車的通行。(5)斷路作業應設監護人對斷路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不得兼任其它工作,作業期間如需要離開作業現場時應指定另一位有同類授權的人員履行監護職責。(6)作業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啟閉道路作業警示燈。(7)在道路上進行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2h,夜間不超過1h即可完工的,在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只要作業區設置了23、完善的安全設施,可不設警示標志。(8)在作業過程中發現違章作業和事故隱患的,監護人或其它檢查人員應立即要求停止作業并督促進行整改。(9)斷路作業實施時,生產組織單位責任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對作業活動進行巡查和檢查。4.2.5 作業后(1)及時撤除警示標志、圍擋設施、道路作業警示燈,回收各類設備設施、工機具,并將現場清掃干凈,各類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清點、整理作業用的工器具及時帶走并放歸原處,確保作業現場無風險、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2)作業后及時通過班后會、工后會開展總結,持續改進。5 斷路作業事故應急救援5.1 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練應根據斷路作業的特點,辨識可能的安全風險,明確救援工作24、分工及職責、現場處置程序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制定科學、合理、可行、有效的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培訓,確保斷路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以及應急救援人員掌握應急預案內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應每年至少組織1次演練,現場處置方案應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演練。5.2 應急措施5.2.1 響應當發生斷路事故時,發現者應第一時間向作業現場負責人報告,作業現場負責人向單位應急組織機構報告,作業單位應急組織應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程序。5.2.2 處置(1)當發生斷路作業事故,受傷25、人員傷勢嚴重無法自行離開事故區域時,人員應進行風險研判,若不確定應急救援信息或現場不具備救援條件時禁止盲目施救,應立即撥打119和120;若具備救援條件,必須配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品方可進入事故現場內救人,其他人員負責在外接應,并對事故區域進行管控,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2)監護人到達事故地點,傷員傷勢嚴重無法站立時,應根據傷者情況選擇轉移方式,盡量避免二次傷害。(3)傷員被救出安全區域后,才能卸下防護裝備。(4)傷員脫離事故區域后,應迅速轉移至安全、空氣新鮮處,避免受到二次傷害,采取下述應急措施,并撥打119和120。5.2.3 應急救援5.2.3.1 應急救援原則(1)當作業過程中出現異常情26、況時,作業人員在還具有自主意識的情況下,應采取積極主動的自救措施。作業人員可使用隔絕式緊急逃生呼吸器、防毒面具等救援逃生設備,提高自救成功率。(2)如果作業人員自救逃生失敗,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其他救援方式。5.2.3.2 應急救援措施(1)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如果傷員因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導致出現流血、骨折等外傷事故:應立即對出血傷員止血,平穩將傷員運出;骨折傷員傷情不明時,不得隨意移動,并立即與專業醫護人員聯系取得協助。(2)休克如果傷員因觸電或其他傷害出現休克: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對心27、跳、呼吸停止的人員,立即進行心肺復蘇并尋求醫療救助。5.3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5.3.1 應急隊伍保障(1)各單位應建立專兼職應急隊伍,健全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專職應急隊伍應具有進行綜合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能力;兼職應急隊伍應具有有效控制常規事故的能力,為被困人員自救、互救和專職應急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創造條件。(2)各單位應定期對專兼職應急隊伍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律法規或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不斷提高應急隊伍的應急救援專業知識和各種事故類型的救援能力。5.3.2 物資保障(1)各單位應建立應急物資臺賬,定期對應急物資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檢測,確保其處于完好有效狀態。(2)為了預防和應對斷路作業事故28、,各單位應根據斷路作業實際情況配備備用相關救援裝備。6 記錄斷路作業人員在作業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檢查表進行作業,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控措施,并如實記錄,安全檢查表參照附錄1。斷路作業負責人應在作業開始前組織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召開工前會,對作業危險性進行分析、檢查相應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并如實記錄,工前會記錄參照附錄2。斷路作業安全專項培訓應充分結合斷路作業事故經驗教訓開展,典型事故案例選編參照附錄3。斷路作業安全相關法規標準和文件清單見附錄4。斷路作業安全專項培訓應進行考試,安全培訓題庫參照附錄5。斷路作業各類記錄應至少保留1年或至工程結束,且滿足本單位檔案管理相關要求。附錄1 斷路作業安29、全檢查卡(通用)序號標準或要求執行情況1作業前辦理作業審批許可是 否2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教育培訓,檢查作業人員資質是 否3檢查安全設施、工具、儀表、防火設施、電氣設施和設備等并確認其完好是 否4作業中警示標志、圍擋設施設置到位是 否5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是 否6物料固定到位,擺放整齊,均置于作業區內是 否7與帶電體保持安全距離是 否8規范操作使用各類設備、工機具是 否9道路作業警示燈在夜間及雨、雪、霧天氣時開啟是 否10監護人堅守崗位是 否11作業后及時撤除警示標志、圍擋設施、道路作業警示燈,回收各類設備設施、工機具是 否12將現場清掃干凈,各類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清點、整理作業用的工器具30、及時帶走并放歸原處,確保作業現場無風險、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是 否附錄2 斷路作業工前會記錄工作內容:工單號:單位:部門:班組:工作地點:設備編碼:作業負責人:一、作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會前需要確認的事項:工作票證齊全工具和備品備件齊全風險分析全面安全措施正確落實到位人員資質工作包完整齊全作業人員精神狀態良好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齊全隔離區域明確作業人員禁止攜帶手機,監護人員監護過程中禁止玩手機作業人員精神、身體狀態良好,無低血糖、酒后上班、心情低落、家中突發重大變故、身體不適等情況二、工作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向工作組成員交代以下事項:1、工作組成員分工1.1作業人員:1.2安全員/監護人:2、工作風31、險分析及預防性措施2.1斷路作業安全措施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規范操作使用各類設備、工機具各類安全警示標示和防護設施設置符合要求 動土挖開的路面做好臨時應急措施2.2相關事故案例學習: 2.3 其它風險:三、工作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與工作組成員討論并記錄以下事項:已按照斷路作業安全檢查卡對作業過程中的安全事項進行確認聲明:本人已參加此次工前會,已清楚工前會的內容及要求,并保證在工作實施過程中嚴格遵守和執行。工作組成員簽名/日期:其他人員簽名/日期:附錄3 斷路作業典型事故案例選編一、杭州市蕭山區“5.10”斷路作業事故1.事故基本情況2019年5月10日晚上7點左右,杭州市蕭山區新灣街道華彩32、名府附近一道路施工工地,由于施工現場沒有設立警示標識和防護圍擋,一名2歲孩童不慎跌進了一根地下管道內,不幸身亡。2.事故原因分析經調查認定,該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單位斷路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和防護圍擋,造成人員誤入。二、四川某大道“4.9”斷路作業事故1.事故基本情況2020年4月9日10時48分許,四川某大道交匯處污水管網搶修工程項目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管溝邊坡坍塌事故,事故造成現場兩名工人被埋,一名工人送縣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被埋工人被發現時,經現場醫護人員確認,已無生命跡象。2.事故原因分析經調查認定,該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作業單位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33、培訓,未識別出作業安全風險,管溝邊坡未設置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附錄4 斷路作業安全相關法規標準和文件清單序號類別文件名稱文號/標準號1部門規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2部門規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3部門規章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166號4部委文件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建質規20222號5國家標準頭部防護 安全帽GB 28116國家標準安全帽測試方法GB/T 28127國家標準安全帶GB 60958國家標準安全帶測試方法GB/T 60969國家標準個體防護裝備 安全鞋GB 2114810國家34、標準交通錐GB/T 2472011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12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 50194-201413國家標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14國家標準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GB 5065615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16行業標準化學品生產單位斷路作業安全規范AQ 3024-200817行業標準生產區域斷路作業安全規范HG 30015-201318行業標準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 D81-201719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易發事故防治安全標準JGJT 42920行業標準建筑施35、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附錄5 斷路作業安全培訓題庫一、判斷題1、斷路作業可以不辦理作業審批許可。()2、斷路作業單位應根據需要在作業區相關道路上設置作業標志、限速標志、距離輔助標志等交通警示標志,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3、斷路作業單位應在作業區附近設置路欄、錐形交通路標、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4、用于道路作業的工作、材料應放置在作業區內或其他不影響正常交通的場所。()5、因特殊原因,可以涂改、轉借斷路作業許可。()6、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應重新辦理斷路作業許可。()7、夜間作業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在作業區周圍的錐形交通路標處,不需反映36、作業區的輪廓。()8、警示燈應防爆并采用安全電壓。()9、動土挖開的路面宜做好臨時應急措施,保證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10、斷路作業結束,應迅速清理現場,盡快恢復正常交通。()11、路欄的設置應保持連續,并確保牢固可靠。()12、路欄和交通錐設置范圍應合理,防止影響斷路作業范圍周邊的正常交通秩序或其他作業活動。()13、安全帽不得歪戴,但可以把帽檐戴在腦后方。()14、當遇有6級及以上強風、濃霧、沙塵暴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斷路作業中涉及到的起重吊裝等作業。()15、斷路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提前辦理作業許可,并將斷路作業通知告知相關方。()16、單位應加強對斷路作業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養,并指37、定專人建立設備臺賬。()17、斷路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當了解和掌握斷路作業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18、承包單位對其承包的斷路作業安全承擔間接責任,應嚴格按照斷路作業安全要求開展作業。()19、斷路作業的審批人員不必赴斷路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就可批準斷路作業。()20、對斷路作業現場所有物料,應及時采取固定措施并放置在作業區內。()二、單選題1、道路作業警示燈應為(A)A、紅色 B、黃色 C、綠色2、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高度應符合GA 182的規定,離地面1.5m,不低于(B)mA、0.5 B、1 C、1.53、 道路作業警示燈遇雨、雪、霧天時應開啟,在38、其他氣候條件下應自傍晚前開啟,并能發出至少自(B)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A、100 B、150 C、2004、在道路上進行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C)h,夜間不超過1h即可完工的,在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只要作業區設置了完善的安全設施,可不設警示標志A、1 B、1.5 C、25、作業許可實行一項作業(A)份許可管理A、一 B、二 C、三6、路欄宜采購成品,其(B)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A、標志 B、質量 C、屬性7、動土挖開的路面宜做好(C),保證消防車的通行A、警示 B、封閉 C、臨時應急措施8、關注斷路作業位置與周圍用電設備或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設置好保護措施,主要39、是為了避免(B)事故A、機械傷害 B、觸電 C、起重傷害9、對斷路作業進行監護,和作業人員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主要是(B)得職責A、作業負責人 B、監護人員 C、作業人員10、斷路作業前應將警示標志、圍擋設施設置到位,如需進行夜間作業或作業天氣為雨、雪、霧時,還應提前備好(A)A、道路作業警示燈 B、手提燈 C、普通燈帶11、安全帶使用應(B),使用過程中不得打結A、低掛高用 B、高掛低用 C、視情況而定12、交通錐的包裝、運輸、貯存應考慮方便、安全,并保證交通錐的(C)不會下降A、顏色 B、形狀 C、性能三、多選題1、出現下列(ABCDE)情形時需重新辦理或變更現有斷路作業許可A、作業負責人和作業人員變更B、斷路作業許可證有效期到期,但該作業仍未完成C、作業范圍擴大,作業條件、作業環境或工藝條件改變D、作業現場管控措施失效E、其他需重新辦理或變更斷路作業許可的情形2、下列(C、D)屬于斷路作業后的風險內容A、作業人員未接受安全教育B、未辦理斷路作業許可C、監護人員未嚴格履職D、設備、工機具、警示標志或圍擋設施未及時撤除E、材料未清理干凈3、關于斷路作業監護人履職正確的是(A、B、C)A、監護人應堅守崗位B、不得兼任其它工作C、作業期間如需要離開作業現場時應指定另一位有同類授權的人員履行監護職責D、監護人可適當從事其他工作E、監護人因特殊情況可自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