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施指南(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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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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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業風險隱患分級管控雙體系材料全套(指南+信息表)
1、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施指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15 頁目 次1 編制目的42 適用范圍43 編制依據44 總體要求、目標與原則54.1 總體要求54.2 目標54.3 原則55 職責分工65.1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領導小組65.2 人員分工66 術語和定義66.1 事故隱患66.2 隱患排查66.3 隱患分級76.4 隱患分類76.5 隱患治理86.6 隱患信息87 隱患排查方法87.1 隱患排查分級87.2 隱患排查范圍97.3 隱患排查方法98 隱患排查標準99 隱患等級劃分1010 隱患治理原則與程序1010.1 隱患治理原則1010.2 隱患治理程序1011 隱患治理措施1111.1 隱患2、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1111.2 隱患治理措施1112 隱患排查效果驗證1312.1 隱患治理效果驗證1312.2 隱患統計分析1312.3 隱患排查治理評估1313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考核辦法1314 持續改進1314.1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評審時間1314.2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更新13十五 附件14十六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流程圖14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施指南一、編制目的為系統有序地做好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切實落實“一崗雙責”,明確各職能部門和各單位職責,進一步促進和強化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特制訂本指南。二、適用范圍 本3、實施指南適合于公司各職能部門,各生產廠區以及各級、各類人員開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施工作。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第70號令2014.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主席第6號令2009.5.1)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第52號令2016.7.2)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家主席第4號令2014.1.1)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2008.2.1)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指南(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2012.7)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3號) 山東省重4、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98號) 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通知(魯安辦發201610號) 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 知(魯安發201616號) 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安監總管四201631號) 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安監總管四2011126號) GB/T138612009 生產過程危險和危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T28001-201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GB 6441-19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四、總體要求、目標與原則4.1 總體要5、求實現作業現場事故隱患的動態管理,按照責任制要求,確保事故隱患能夠及時發現、及時治理,最大限度的防止各類事故發生。4.2 目標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現關口前移、精準監管、源頭治理、科學預防,從根本上防范事故發生,實現作業現場隱患治理的“全覆蓋、無死角、無空檔”和“零隱患、零傷害”的目標。4.3 原則4.3.1 隱患排查治理應遵循全員參與、分級負責、重在落實的原則。從公司基層操作人員到高層管理層,全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根據隱患級別,確定相應的治理責任科室;隱患排查治理應當以確保隱患得到治理為工作目標。4.3.2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應與公司現行安全管理體系緊密結合。公司應在安全標準化等6、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管理體系,使隱患排查治理貫徹于生產活動全過程,成為公司各層級、各崗位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4.3.3 建立和不斷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公司應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形成激勵先進、約束落后的鮮明導向。公司應明確每一個崗位都有排查隱患、落實治理措施的責任,同時應配套制定獎懲制度。4.3.4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應當有可靠的組織和制度保障。公司應成立由分管安全負責人牽頭的組織領導機構,建立能夠保障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全過程有效運行的管理制度。五、職責分工5.1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領導小組 組 長:安全總監 副組長:安監部經理 組 員:各7、部門、子公司經理、各廠區安全科負責人、各科室車間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員工代表5.2 人員分工5.2.1 安全總監負責組織制定體系建設工作方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和監督檢查工作,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5.2.2 安監部經理負責公司層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指導、考核。5.2.3 各部門、子公司經理、各廠區安全科負責人承擔建立和實施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各科室車間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員工代表全面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本班組、自己屬地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六、術語和定義6.1 事故隱患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8、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6.2 隱患排查 企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計劃并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對照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實情況,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的工作過程。隱患排查也稱安全檢查。6.3 隱患分級根據隱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可能導致事故后果和影響范圍為標準而進行的級別劃分。一般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無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9、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應包括以下情形: a)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b)涉及重大危險源的; c)具有中毒、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長期滯留人員在10人以上的; d)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一定時間得不到整改的; e)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 f)設區的市級以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認定的。6.4 隱患分類 為方便事故隱患管理,本標準將事故隱患劃分為兩大類:基礎管理類隱患和生產現場類隱患。基礎管理類隱患是企業基礎管理方面存在的隱患。基礎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生產經營單位資質10、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投入、應急救援、特種設備基礎管理、職業衛生基礎管理、外來人員安全管理以及其他基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生產現場類隱患主要是針對設備設施、場所環境、從業人員操作行為、消防安全、電氣安全、職業衛生現場安全、有限空間現場安全、輔助動力系統、現場作業、其他現場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缺陷。6.5 隱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隱患的活動或過程。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6.6 隱患信息包括隱患名稱、位置、狀態描述、可能導致后果及其11、嚴重程度、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職責劃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總稱。企業對事故隱患信息應建檔管理。七、隱患排查方法7.1 隱患排查分級 隱患排查共分為五級排查,公司級、廠區級、車間級、班組級、崗位自檢。7.1.1 公司級隱患排查,由公司安監部每季度組織的綜合性隱患排查、專業性隱患排查、專項和季節性隱患排查、公司各級負責人履職檢查等方式,是季度隱患排查和監督考核,對排查過程發現的問題確定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治理,隱患問題錄入預警指數系統,由安監部進行跟蹤驗證整改結果。7.1.2 廠區級隱患排查,是廠區經理、安全科負責人每月組織的對所轄區域的各個車間、工序、班組,按照場所、原材物料、12、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作業活動等風險清單定期組織的隱患排查和管理考核工作,包括專業性隱患排查、專項和季節性隱患排查等方式,對排查過程發現的問題確定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治理,隱患問題錄入預警指數系統,由安全科進行跟蹤驗證整改結果。7.1.3 車間級隱患排查,是廠區的生產車間的車間主任組織班組長、兼職安全員每周對整個車間的現場、設備、設施、防護裝置、電器管線、冷庫等生產及附屬設施,按照風險清單進行的隱患排查,對排查過程發現的不安全隱患,采取措施落實責任人予以消除,糾正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7.1.4 班組級隱患排查,是班組長每天對本班作業人員的行為、作業場所的環境條件、生產設備13、設施等進行的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現場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糾正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7.1.5 崗位自檢,是班組成員每班對自己崗位通過崗位自檢表對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的不安全因素等進行的日常安全隱患排查,確保員工做到自身安全。7.2 隱患排查范圍 公司隱患排查的范圍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原材物料、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包括地下填埋和高空架設)和作業活動“全覆蓋、無死角、無空檔”的全過程,主要體現于原料儲存、斬料拌餡、成型加工、包裝生產、成品儲存、物流運輸、污水處理、設備設施、區域布局、周圍環境、自然災害、公司相關方及其他輔助生產等內容。7.3 隱患排查方法 隱患排查與治理14、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的內容,隱患排查必須做到有組織體系、有排查標準、有排查記錄、有排查整改方案、有整改效果驗證等“五有”要求,二者互為補充。應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八、隱患排查標準 根據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規范與要求編制不同專業、不同檢查層級的隱患排查標準,隱患排查標準應用安全檢查表的方法逐一制定。利用檢查條款按照相關的標準、規范等對一直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工藝設別、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 a) 按照專業,檢查表可劃分為: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表(設備設施、涉氨制冷、工藝技術、消15、防安全、電氣安全、特種設備) b) 按照檢查層級,安全檢查表可劃分為:公司級安全檢查表、廠區級安全檢查表(包括季節性、節假日安全檢查)、車間級安全檢查表、班組級安全檢查表、崗位自檢表。九、隱患等級劃分隱患分級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規定,按危害和整改難度大小,事故隱患分為兩級: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級風險對應的隱患為重大隱患,二、三、四級風險對應的隱患為一般隱患。不同級別隱患分別實施登記跟蹤管理。風險等級直接引用于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信息一覽表。 十、隱患治理原則與程序10.1 隱患治理原則 10.1.1 隱患治理實行分級治理,分類實施。主要包括崗16、位糾正、班組治理、車間治理、部門治理、公司治理等。10.1.2 隱患治理應做到方法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監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為事故。10.2 隱患治理程序10.2.1 一般隱患的治理10.2.1.1 對于能夠立即整改的一般隱患,由廠區、車間、班組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整改,可以不需要制定隱患治理方案;10.2.1.2 對于有些隱患難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一般隱患,在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里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限期整改,表明隱患的排查發現時間、地點、隱患詳細描述、隱患發生原因的分析、隱患整改責17、任的認定、隱患整改責任人、隱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隱患整改完成時間及效果驗證部門等要求。限期整改做到在整改工作實施期間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直至整改結果“閉環”。10.2.2 重大隱患的治理重大隱患需要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a)治理的目標和任務;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經費和物資的落實;d)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e)治理的時限和要求;f)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十一、 隱患治理措施11.1 隱患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11.1.1 能消除或減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11.1.2 處置危險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內;11.1.18、3 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11.1.4 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11.1.5 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提供自救和互救條件。 11.2 隱患治理措施11.2.1 工程措施 根據安全技術措施等級順序的要求,應遵循以下具體原則: a)消除:盡可能從根本上消除危險、有害因素;如采用無害化工藝技術,生產中以無害物質代替有害物質、實現自動化作業、遙控技術等; b)預防:當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有困難時,可采取預防性技術措施,預防危險、危害的發生;如使用安全閥、安全屏護、漏電保護裝置、安全電壓、熔斷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裝置等。 c)減弱:在無法消除危險、有害因素和難以19、預防的情況下,可采取減少危險、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風排毒裝置、生產中以低毒性物質代替高毒性物質、降溫措施、避雷裝置、消除靜電裝置、減振裝置、消聲裝置等; d)隔離:在無法消除、預防、減弱的情況下,應將人員與危險、有害因素隔開和將不能共存的物質分開;如遙控作業、安全罩、防護屏、隔離操作室、安全距離、事故發生時的自救裝置(如防護服、各類防毒面具)等; e)聯鎖:當操作者失誤或設備運行一旦達到危險狀態時,應通過連鎖裝置終止危險、危害發生; f)警告:在易發生故障和危險性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聲、光或聲光組合報警裝置。11.2.2 管理措施 主動地和有意識地研究分析隱患產生20、原因中的管理因素,發現和掌握其管理規律,修訂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定,定期開展教育培訓,掌握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專業知識。11.2.3 個體防護 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11.2.4 應急措施 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十二、隱患治理效果驗證12.1 隱患治理效果驗證 隱患排查治理應符合“閉環管理”,對隱患治理的效果進21、行驗證和跟蹤,按照隱患等級明確效果驗證責任部門和驗證程序要求。對已按照要求整改的隱患及時銷號,對未按期和按要求整改的隱患應督促整改并實施考核。12.2 隱患統計分析 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自動生成周、月、年隱患分析報告,公司對排查出的隱患每半年做一次總結,并生成隱患統計分析報告。12.3 隱患排查治理評估 評估內容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計劃的詳細程度、隱患按時報告率、隱患按時整改率、班組全員自查隱患率、隱患頻發情況、重大隱患報告情況、隱患檢查舉報率、隱患排查治理績效評估和持續改進、事故發生情況等指標,結合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綜合評價各部門、子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十三、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考核辦法 22、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檔案,建立健全各類隱患排查與治理記錄。十四、持續改進14.1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評審時間 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對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評審,隨安全標準化自評一同開展。14.2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更新 當公司發生下述各因素的影響時,需要考慮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是否需要更新。 a)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程變化或更新的; b)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的; c)公司組織機構及安全管理機制發生變化的; d)公司自身提出更高要求的; e)事故事件、緊急情況或應急預案演練結果反饋的需求; f)其它情形出現應當進行評審的。十五、附件 公司級安全檢查表 廠區級檢查記錄表 車間級安全檢查表 班組級安全檢查表 崗位自檢表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表十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流程圖 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半年評審持續改進隱患整改治理檔案隱患整改銷號隱患整改效果驗證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編制較大以上隱患整改方案編制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錄入安全生產預 警指數系統實施隱患排查確定隱患排查方法明確隱患排查依據明確職責及要求編制隱患信息統計表如分專業、分層次、分區域等收集整理法規及標準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