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方案(2023-2035年)(公示稿)(25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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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 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2025 年 2 月 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I 目錄目錄 一、規劃背景一、規劃背景.2 1、國家建設“教育強國”新理念.2 2、廣東省學前教育優質發展新要求.2 3、汕頭建設“區域教育高地”新定位.3 4、龍湖區創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區新目標.3 二、規劃總則二、規劃總則.3 1、規劃依據.3 2、規劃范圍及內容界定.5 3、規劃期限.5 4、技術路線.5 三、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三、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7 1、指導思想.7 2、發展目標.7 四、規劃指標2、體系四、規劃指標體系.8 1、千人學位數.8 2、班額班型.8 3、生均建設指標.8 4、服務半徑.9 5、其他建設指標.10 五、規劃布局五、規劃布局.10 1、規劃布局策略.10 2、總體布局.11 六、近期建設行動計劃六、近期建設行動計劃.12 七、規劃實施保障措施七、規劃實施保障措施.12 1、加強組織領導.12 2、加強制度建設.13 3、保障建設用地.14 4、健全投入機制.14 5、完善規劃管理措施.15 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2 一、規劃背景 1 1、國家建設“教育強國”新國家建設“教育強國”新理念理念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學前教3、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辦好學前教育,在幼有所育 上不斷取得新進展,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 號)就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切實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更好實現“幼有所育”提出全面要求。中國教育現代化 2035(中發201845 號)提出,到 2035 年普及有質量的學前教育。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到 2020 年,普4、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需達到80%,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需原則上達到 50%以上;到 2035 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實事的重大民生工程,關系億萬兒童健康成長,關系社會和諧穩定,關系黨和國家事業未來。2 2、廣東省廣東省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優質發展新優質發展新要求要求 廣東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提出,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到20255、 年,全省學前教育毛入園率保持 100%以上,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以上,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 85%以上。科學規劃布局幼兒園建設,到 2025 年,全省規范化幼兒園比例達到 95%以上,每個街道設置 1 所規范化公辦幼兒園。增加公辦優質學位供給,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辦園。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3 3 3、汕頭建設“、汕頭建設“區域教育高地區域教育高地”新”新定位定位 廣東省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支持汕頭加快打造區域教育高地。作為“廣東省教育強市”和“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市”,汕頭近年來堅持把教育事業擺在優先6、發展位置,全面提升教育發展水平,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推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全力建設區域教育高地。2020 年,汕頭正式出臺汕頭建設區域教育高地行動計劃(2020-2025 年)提出在 2025 年,實現各類教育高水平發展,強化廣東東部高水平區域教育高地地位。汕頭在推動省域副中心城市綜合功能全面提升的進程中,作為“四大高地”之一的教育,正在往高水平方向不斷發展。4 4、龍湖區創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區新、龍湖區創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區新目標目標 為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進一步加快龍湖區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建設進程,有序推進龍湖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區創建工作,構建“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7、務體系,從根本上解決學前教育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率,確保順利通過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區評估驗收。結合龍湖區實際,需要及時編制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二、規劃總則 1 1、規劃規劃依據依據 (1 1)國家)國家層面層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幼兒園管理條例 幼兒園工作規程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 號)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48、 20201 號)中國教育現代化 2035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 年版)幼兒園建設標準(建標 175-2016)(2 2)廣東省)廣東省層層面面 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 廣東省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基202232 號)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233 號)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粵教基202236 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教育行動方案(2023-2027 9、年)的通知(粵辦函2023231 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 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 的通知(粵教基 20234 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化城市幼兒園的辦園標準(試行)(粵教基 20121 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化農村幼兒園的辦園標準(試行)(粵教基 20121 號)(3 3)汕頭市)汕頭市層層面面 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 汕頭經濟特區城鎮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和保護條例 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汕頭市教育設施專項規劃(2016-2030 年)汕頭市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 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5 龍湖區規范化幼兒園評估方10、案(2018 年版)汕頭市龍湖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汕龍教 2022118 號)汕頭市龍湖區“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汕龍教202376 號)汕頭市龍湖區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教育實施方案(2023-2027年)(汕龍教2023114 號)汕頭市龍湖區開展廣東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驗區試點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5 年)(汕龍府辦20234 號)汕頭市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 汕頭市龍湖區各片區已批、在編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2 2、規劃規劃范圍范圍及內容界定及內容界定 規劃編制范圍為龍湖區行政轄區陸域范圍,總面積約 125.6 平方公里。本規劃是11、龍湖區幼兒園建設的行動指導,以幼兒園布點為重點,為龍湖區未來學前教育發展留有空間,以適應不同時期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規劃范圍內幼兒園保留優化、新建、改擴建等建設行為需依據規劃執行。規劃以點位控制引導形式對幼兒園布局進行統籌安排,點位為示意位置,作為幼兒園選址建設的參考,具體幼兒園位置需結合土地開發實際情況最終確定。本規劃所稱學前教育,是指幼兒園對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除此之外,對不滿三周歲嬰幼兒開展早期教育,以及對幼兒園以外其他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按照國家、廣東省和汕頭市有關規定執行。3 3、規劃規劃期限期限 本規劃期限為 2023 年至 2035 年。其中,為落實廣東省“12、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教育行動方案(2023-2027 年)相關要求,本規劃近期至 2027年。4 4、技術路線技術路線 本次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按照從整體到局部、定量分析和定性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6 分析相結合的原則,提出規劃技術路線。(1)摸家底:包括現狀調研、資料收集與整理、摸清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發展現狀與存在問題。(2)判形勢:分析國家、省、市學前教育發展形勢和要求。(3)謀思路:分析借鑒惠州市、三亞市學前教育設施規劃案例,歸納出對本次規劃的經驗啟示。(4)定目標:確定龍湖區學前教育發展目標和設施布局規模。(5)繪藍圖:13、研究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指標體系,提出學前教育設施空間布局方案。(6)促實施:擬定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建設行動計劃,并提出規劃實施保障措施和建議。規劃技術路線示意圖規劃技術路線示意圖 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7 三、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1 1、指導思想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和對汕頭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14、展格局,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均衡發展、優質發展、特色發展、和諧發展”為辦學方向,實施學前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深化學前教育改革,推進學前教育創新,增強辦學活力,為汕頭學前教育貢獻更多的龍湖經驗、龍湖樣本,提升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滿意度。2 2、發展目標發展目標 (1 1)近期(近期(至至 20202727 年)發展目標年)發展目標 到 2027 年,進一步提高龍湖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園率 100%,全區規范化幼兒園比例達到 9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 50%以上,普惠性幼兒園(含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15、比達到 85%以上,每個街道建有 1 所以上規范化公辦(含公辦性質)中心幼兒園。“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幼兒園保教質量全面提高,順利通過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區評估驗收。(2 2)遠期(遠期(至至 2032035 5 年)發展目標年)發展目標 到 2035 年,龍湖區形成與城市發展水平相協調,城鄉統籌兼顧的學前教育體系,優質化、特色化、國際化特點十分突出,為社會提供更加充裕、優質、普惠的學前教育資源,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致力成為省內領先、全國一流的學前教育現代化示范區。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16、35 年)公示稿 8 四、規劃指標體系 1 1、千人、千人學位數學位數 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鎮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和保護條例、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汕頭市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龍湖區常住人口每千人按四十名學齡前兒童計算配建相應規模幼兒園。2 2、班額班型、班額班型 根據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城市幼兒園辦園規模以 6-12 個班為宜,一般不少于 6 個班,不超過 15 個班。農村幼兒園辦園規模以 3-9 個班為宜,一般不少于 3 個班,不超過 12 個班。城市中心區域,經學位需求測算實際學位不足的,可參照本指南在老舊居住區及周邊設置城市微小型幼兒17、園,城市微小型幼兒園規模為 1-5 個班,3 個班及以下幼兒園可與居住、養老、教育、辦公建筑合建,4 個班及以上幼兒園建筑應獨立設置;常住人口 4000 人以下適齡兒童較少的農村,可在小學內設置附設幼兒班,農村小學附設幼兒班規模為 1-2 個班。幼兒園每班人數一般為:小班(3-4 周歲)25 人;中班(4-5 周歲)30 人;大班(5-6 周歲)35 人;混合班 30 人。幼兒園可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以混合編班。3 3、生均建設指標生均建設指標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化城市幼兒園的辦園標準(試行)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化農村幼兒園的辦園標準(試行),幼兒園生均用地面積(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動18、場地、綠化用地等):規模 6 個班及以下的不小于 10,7 個班及以上不小于 9(1990 年前建成的幼兒園不小于 7)。生均建筑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城市幼兒園規模 6 個班及以下的不小于 7,7 個班及以上的不小于 6.5;農村幼兒園生均建筑面積不小于 5。2018 年 6 月 28 日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汕頭經濟特區城鎮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和保護條例,自 2018 年 9 月 1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9 日起施行。根據 汕頭經濟特區城鎮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和保護條例 規定,規劃預留幼兒園建設用地應按每千19、人口四十名學齡前兒童計算配建相應規模幼兒園,每名學齡前兒童凈用地面積不低于 13。2024 年 9 月 3 日,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汕頭市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印發實施汕頭市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新規劃建設的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要按照幼兒園建設標準(建發2016246號)、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2016 號)(2019 年版)、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粵教基20234 號)和綠色建筑標準等標準規范進行建設。本辦法實施前已批準建設的配套幼兒園,可按原標準建設。幼兒園具體設置應達到以下標準:幼兒園班數幼兒園班數 建筑面積()建筑面積()用地面積()用地面20、積()換算生均用地面積()換算生均用地面積()6 班 2192.42664 36544440 20.3024.67 9 班 3145.53839.4 5242.56399 19.4323.70 12 班 4003.24906.8 66728178 18.5322.71 綜合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出臺的幼兒園建設指標規定和龍湖區現狀幼兒園辦學實際情況,本次規劃建議:現狀已建幼兒園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化城市幼兒園的辦園標準(試行)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化農村幼兒園的辦園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獨立占地幼兒園原則應符合生均用地面積指標要求,非獨立占地幼兒園(現狀存在的與居住、辦公建筑等合21、建或利用工業廠房辦學的幼兒園)原則應符合生均建筑面積指標要求且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有關規定;龍湖區范圍內已批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幼兒園用地原則按照汕頭經濟特區城鎮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和保護條例進行控制;新規劃建設的幼兒園原則按照 汕頭市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確實有困難不能滿足規劃指標的幼兒園應以“一事一議”原則進行單獨論證。4 4、服務半徑、服務半徑 城鎮幼兒園服務半徑宜為 300500 米,城鎮居住小區應按居住區規劃設計配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10 建幼兒園。鄉村地區幼兒園服務半徑不做要求。5 5、其他建設指標其22、他建設指標 (1)容積率:幼兒園容積率宜為 0.55-0.65,一般不超過 1.0,容積率超過 1.0以“一事一議”原則單獨論證。(2)建筑層數:幼兒園不得建在高層建筑內,幼兒生活用房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應布置在四層及以上。(3)活動場地:已建成的幼兒園生均室外活動場地不小于 3;新規劃建設的幼兒園應設獨立的室外活動場地,室外地面游戲場地人均面積不應低于 4,其中共用游戲場地人均面積不應低于 2。(4)綠化用地:已建成的幼兒園生均綠化面積不小于 1.5;新規劃建設的幼兒園綠地率不宜低于 30%,宜設置集中綠化用地,集中綠地包括專用綠地和自然生物園地,人均面積不應低于 2。五、規劃布局23、 1 1、規劃布局策略、規劃布局策略 嚴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標準,合理布局普惠資源,在城鎮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城鎮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幼兒園原則上應辦成公辦園,在滿足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基礎上,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 2-3歲幼兒開展托育服務。本次規劃通過保留優化、改擴建、新建、優化調整等手段,優化龍湖區幼兒園布局,促進學前教育資源的均衡普惠發展。(1)現狀保留:對現有規模較大或學位供給較為緊張的片區幼兒園進行現狀保留。(2)改擴建:對現有教育設施通過原地整改、擴建后,能滿足幼兒園辦學條件,采取改建措施。此外,對于撤并后的中小學閑置校舍,應優先用于改建以補充幼兒園。(324、)新建:根據規劃的居住人口,按照標準配置相應數量及規模的幼兒園,并與住宅小區實行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以滿足戶籍居民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近入園需求。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11 (4)優化調整:針對未來幼兒園學位富余的地區要切實合理地引導辦園條件較差、規模較小或是與規劃不符的幼兒園的幼兒園進行合并、撤轉,優化調整的幼兒園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學位供需緊張的區域現狀幼兒園仍可繼續辦學,待規劃新建的幼兒園建成并投入使用方可進行優化調整。2 2、總體布局總體布局 (1)規劃布點幼兒園)規劃布點幼兒園 本次規劃綜合考慮汕頭市國土空間總25、體規劃(2021-2035 年)、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龍湖區各片區已批法定控規、汕頭市龍湖區控規全覆蓋(報審成果)以及現有幼兒園情況,結合人口規模、千人指標以及生均用地指標等因素綜合考慮,合理布局龍湖區幼兒園。至 2035 年,本規劃布局幼兒園共 149 所(不含過渡期優化調整幼兒園 60 所),其中現狀保留 96 所,改擴建 1 所,新建 52 所。規劃總用地面積合計為 582930 ,規劃班級數合計為 1589 班,可提供共 47400 個學位。汕頭經濟特區中心幼兒園(含中心園、一城園區、怡軒園區、僑韻園區 4 個園區)暫統計為 1 所幼兒園。通過對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的布局26、規劃,緩解了學位緊張片區的壓力,增加學前教育的覆蓋面,珠港新城、東海岸(新津、新溪)片區等城市新區也配套了足夠的學前教育設施,以適應未來龍湖城市發展的趨勢;總體而言,龍湖區幼兒園的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各居住區盡可能實現就近入學。(2)過渡性幼兒園規劃)過渡性幼兒園規劃 本次規劃根據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和龍湖區已批、在編控制性詳細規劃幼兒園規劃布局,對現狀辦學規模較小、不獨立占地或者用地面積較小、缺乏活動場地以及周邊已規劃有規模較大的獨立占地幼兒園等幼兒園進行優化調整。本次規劃龍湖區到 2035 年進行優化調整的現狀幼兒園 60 所,優化調整幼兒園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在過渡期內學位供需緊張的區27、域現狀幼兒園仍可繼續辦學,待規劃新建的幼兒園建成并投入使用方可進行合并、撤銷。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12 六、近期建設行動計劃 本次規劃的近期建設為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建設從現狀到理想狀態的實現起到了承接作用,在現狀上注重可操作性,并朝著遠期規劃目標前進。結合相關資料和龍湖區發展需求,近期龍湖區擬移交東海岸新城新津片區 E 組團 E01-12地塊幼兒園(天境海岸花園項目配建幼兒園)、珠港新城黃厝圍片區 LH-0410500405 地塊幼兒園(璟瓏灣項目配套幼兒園)、東海岸 D01-06 地塊幼兒園(印月府配建項目)、海灣新區東海岸新城新津片區 A028、2-04 地塊幼兒園(中海凱旋門雅苑幼兒園)、金暉莊幼兒園等 5 所幼兒園,并完善教學樓建設和配套相關教育教學設施;新建東海岸新城新溪片區 A 組團 00228 地塊幼兒園(東海岸觀瀾府小區配套幼兒園)、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配套實驗幼兒園、珠池新村舊廠房改造片區 A16 地塊幼兒園(君熙家園配套幼兒園)、汕樟路-珠峰路東北側片區 LH-0130300316 地塊幼兒園(鷗汀街道鷗下社區舊村莊“三舊”改造項目配套幼兒園)等 4 所幼兒園;另外將現有的鳳窖華僑學校改建成幼兒園等。各近期擬建學前教育設施用地面積合計為 73051 平方米,設置班數合計為 166 個,可提供學位共 4950 個29、。根據預測,龍湖區 2027 年常住人口 71 萬人,共需幼兒園學位 28400 個,與此同時,龍湖區現有在園幼兒數 27562 人,且經過調研部分學校仍有空余學位,本次近期建設規劃擬新增 4950 個學位。規劃預判:至 2027 年,龍湖區全部幼兒園能夠提供不少于 32500 個學位,能夠滿足近期龍湖區幼兒入學需求。七、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1 1、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組織領導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龍湖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工作,全面加強黨的領導,要將學前教育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深入研究龍湖區幼兒園規劃建設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要加強幼兒園黨組織建設,發揮30、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13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推動將幼兒園布局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統籌規劃、決策執行工作機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抓落實,確保幼兒園布局銜接有序,科學合理。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嚴格按照調查摸底、制定方案、召開論證會、聽證會、發放公告、逐級審批、組織撤并的程序做好撤并工作。(2)強化督導問責強化督導問責 把學前教育優先發展落實情況納入黨委、政府政績考核范圍,作為領導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標和相關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31、的重要內容,納入督導評估和目標考核體系,并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力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問責。2 2、加強加強制度制度建設建設 (1)加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加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本次規劃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將作為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建設的技術藍圖,也是教育主管部門參與龍湖區國土空間規劃決策的法理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也需按照本次規劃落實學前教育設施選址位置、用地規模、建設規模和設置標準等內容。同時,加大教育主管部門在教育設施建設全過程中的參與力度。(2)加強部門聯動)加強部門聯動 發展改革、教育、財政、自然資源、住建、衛生健康、民政、市場監督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32、履行各自職責,建立健全執法合作、信息共享等部門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規劃、建設、移交、辦證、管理、使用、收費等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汕頭市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要求,力求做到學前教育設施與居住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14 3 3、保障建設用地保障建設用地 (1)保障保障幼兒園建設用地幼兒園建設用地供給供給 區政府要根據學前教育發展需要,把幼兒園建設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建設規劃和年度項目建設計劃中,把幼兒33、園建設項目用地計劃納入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指標中,優先安排土地供應。加強幼兒園用地預留,本次規劃經過批復后,不得隨意占用學前教育設施用地或改變學校性質,如確需調整的,需經過必要的研究論證并征求教育主管部門意見,在設施服務區范圍內重新選址規劃不小于原有規模的學前教育用地。(2)積極挖掘存量教育資源積極挖掘存量教育資源 積極挖掘存量教育資源,充分利用鄉村學校教學點存量房產和用地建設公辦幼兒園,閑置小學用地優先作為幼兒園使用。合理統籌使用各類存量教育房產和用地,可通過用地置換等手段,整合學前教育設施用地資源,建設規模化、標準化幼兒園,鼓勵幼兒園通過租賃方式獲得符合標準的幼兒園房產和用地。做好閑置34、教育用地置換、調劑、再利用工作,幼兒園用地為集體土地的,應加強征收轉化為國有土地,限制將該集體土地轉為他用,改變存量教育用地用途須征得教育主管部門同意。4 4、健全投入機制健全投入機制 (1)加加大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大學前教育財政投入 市、區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的財政支持和保障,財政部門重點保障學前教育財政經費投入,財政支出要優先保障教育設施建設資金安排。政府建立與管理體制相適應的生均撥款、收費、社會捐助一體化經費投入機制,完善公辦幼兒園生均撥款機制,逐步提高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同時確保低保家庭幼兒、特困家庭幼兒等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優先獲得資助。(2)建立多籌并舉分擔建立多籌并舉分擔機制機制 建35、立健全和完善以財政撥款為主、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多樣融資渠道的多元化教育經費籌措機制。積極爭取各級黨政支持,發動街道、社區自籌資金,鼓勵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15 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等途徑,多渠道籌集資金;充分利用僑鄉優勢,積極完善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投資和捐資辦學的制度;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幼兒園建設,積極引進專業教育集團、社會經濟組織團體參與學前教育設施建設。5 5、完善完善規劃規劃管理措施管理措施 (1)規劃評估機制)規劃評估機制 教育主管部門要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組織開展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原則上每36、五年進行一輪專項規劃實施評估,及時發現問題,認真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必要時應及時響應學前教育發展需求進行修編。評估工作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門自行承擔,也可以委托其他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要形成報告,作為修訂規劃的重要依據。有關部門和街道也要密切跟蹤分析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反饋意見。經評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對規劃進行修訂的,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提出規劃修訂方案。(2)規劃調整機制)規劃調整機制 本次規劃一經批準,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點需按照規劃落實,不得隨意更改。確需調整的,應根據規劃調整機制嚴格執行,具體為:(1)規劃調整的前置條件:由于上位規劃變更、設施所在片區發37、生重大規劃調整、區域基礎設施、城市重大項目影響,以及其他在實際建設過程中導致規劃教育設施確實難以實施的客觀情況。(2)規劃學前教育設施調整應經教育主管部門和同級的自然資源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必要時進行專題研究論證。(3)規劃調整不存在人口增量的,調整后的學前教育設施應保證辦學規模不減少、設施服務半徑滿足規范要求;存在人口增量的,需進行學位供需論證,確保調整后的學前教育設施滿足規劃新增學前教育需求。汕頭市龍湖區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公示稿 16 圖紙目錄 1、區位分析區位分析圖圖 2、規劃范圍圖規劃范圍圖 3、現狀現狀學前教育設施學前教育設施分布圖分布圖 4、現狀現狀學前教育設施學前教育設施服務半徑分析圖服務半徑分析圖 5、規劃學前教育設施布局規劃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圖圖 6、規劃規劃學前教育設施學前教育設施服務半徑分析圖服務半徑分析圖 7、過渡性過渡性學前教育設施學前教育設施分布分布圖圖 8、近期、近期新增學前教育設施分布新增學前教育設施分布圖圖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10
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