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傳電商公司人事部考勤獎懲及休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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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0251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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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一、人事考勤制度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第四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2、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第六條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第七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3、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第八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第九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4、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第十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第十一條 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第十二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5、,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二、員工休假制度第一條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訂。第二條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第三條 由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監督。第四條 病假。(1)員工休病假,超過1天要出具醫院開具的假條。(2)員工休病假的時限,應以假條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3)從員工轉正開始,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4)員工帶薪病假休滿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則應申請進入6、醫療期。公司將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批準其進入醫療期,員工只有在患難以治愈的病或非常嚴重的慢性病時方可進入醫療期。進入醫療期者,其待遇按公司醫療期制度執行。不批準進入醫療期者,又確實不能上班,按無薪病假待遇。員工連續休假經公司批準的無薪病假超過15天以后,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月發給基本生活費,按有關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并按規定報銷醫藥費,其他待遇不再享受。(5)員工無論休何種病假,必須按時遞交有效的醫生診斷證明,請部門經理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第五條 帶薪年休假。(1)上班滿6個月可開始休帶薪年休假。(2)帶薪年休假遇節假日順延。(3)員工休帶薪年休假必須考慮有關客戶的要求及所在部門的工作安排,休7、帶薪年休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4)公司希望員工利用帶薪年休假的機會使身心得到調整。人力資源部將在每個自然年度開始時,通知每位員工應享受的帶薪年休假。該年假的有效期為一年時終止,不再累計。(5)員工如愿意放棄休帶薪年休假,年假期間的工資按日工的基本工資的2倍計算。第六條 工傷假。(1)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直接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調查受傷情況,并立即作出處理,并進行報告至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2)公司根據醫生的診斷確定是否需要給予工傷假。(3)員工休工傷假享受全薪。(4)員工休工傷假期間,應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第七條 婚假。(1)女職工年滿23歲前結婚帶薪婚假38、天。(2)女職工年滿23歲后結婚帶薪婚假10天。(3)男職工年滿25歲前結婚帶薪婚假3天。(4)男職工年滿25歲后結婚帶薪婚假10天。(5)男、女職工婚前體檢可享受半天全薪假。第八條 產假。(1)產假所涉及的假期,均應包含節假日,即遇節假日不順延。(2)員工妊娠期間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檢。(3)員工生育可享受 90天全薪產假。(4)年齡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長1個月帶薪產假。(5)如遇難產,可憑醫院證明增加有薪產假15天。(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7)男員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1天陪產假。(8)女員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產,公司將依據醫生的診斷證明給予159、天帶薪假,以后的流產全部按無薪病假計算。第九條 喪假。(1)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休帶薪假8天。(2)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休帶薪假4天。第十條 倒休假。(1)員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產生的倒休假。(2)員工休倒休假時,須考慮部門工作的安排,并應提前兩周申請,經主管同意。(3)員工休倒休假時,應在請假單后附有部門經理批準倒休的加班申請單。(4)倒休假只限當年有效。第十一條 公共假日。全體員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1)元旦:放假1天。(2)春節:放假3天。(3)清明節:放假1天。(4)勞動節:放假1天。(5)端午節:放假1天。(6)中10、秋節:放假1天。(7)國慶節:放假3天。如國家政策有調整,則遵循國家政策。第十二條 事假。(1)事假系無薪假,公司根據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批準員工休無薪假。(2)事假最長不超過兩周。第十三條 請假批準權限見下表:請假日期13天(包括3天)312天(包括12天)12天以上批準人直屬上級部門經理總經理直接主管在一個月內對同一員工批準假期時限為5天,5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第十四條 請假程序。員工填寫請假單,報主管、經理批準后,送至人力資源部。三、員工輪休制度第一條 本公司為遵守勞動法規定及配合本公司生產特殊情況需要,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以輪班人員及其他非輪班人員而星期例假日仍需照常工作者為實施11、對象。第三條 輪休由各單位交由班長(未設班長者由單位主管)視實際情形自行排定并提經各主管科長核準后于每月20日前將下月份的輪休表送人事科備查,并憑以制作考勤卡。第四條 輪休方式。(1)輪班人員每月可輪休的天數即包括當月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2)輪班人員每月預定輪休的天數可自由選擇事先申請排定輪休外,但每月所排輪休不得少于兩日。(3)輪班人員每月應休未休(預先未選定輪休)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的天數應照常上班并付給星期例假的加班費。(4)輪班人員既經依照本輪休方式選定輪休,不論排定輪休的天數多少,除已排定的輪休日外,其應休未休(即預先未選定輪休)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不得再申請不加班,如因故不能到12、工者,應按平時請假辦法事先辦妥請假手續。第五條 輪班人員已經選定的輪休天數不得增加或減少,不休或與他人調換,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補休。如有特殊事故需要更改,每月休兩日者限更改一日,每月休兩日以上者限更改兩日,并須于前一日下午5點鐘前提出申請,經主管核準后方可。第六條 輪班人員已經排定的輪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事故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經各部經理(主任)核準付給星期例假的加班或當月內指定日期予以補休。第七條 本辦法經廠長核準后公告實施,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四、員工加班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第三條 公司鼓勵員工在13、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第四條 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準。第五條 加班時間限制。(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每日不超過3小時。(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超過36小時。(3)原則上不安排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加班。第六條 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有關主管批準后方能加班。第七條 加班完畢后填寫加班記錄情況,經有關主管簽字確認后送人事部留存。第八條 每月由人事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第九條 加班費用計算。(1)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加班工資= 時工資1.5倍加班時間(2)雙休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加班工資=時工資2倍加班時間14、(3)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加班工資=時工資3倍加班時間(4)超過加班定額(每月36小時)部分,不支付加班費。值班津貼另行計算。第十條 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第十一條 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門同意審批。第十二條 調休時間以三個月為最小單位。第十三條 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后補充有關手續。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釋、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行。五、員工值勤制度第一條 本公司值勤分為值日與值夜兩種,值日又分為星期例假值日與午休值班,悉依照本規則辦理。第二條 本公司值日每次由職員一人,輪流值勤,值勤順序每月由總務組施行,15、但星期例假值日及午休值班,副經理以上人員均免值勤。第三條 星期例假值日時間,自上午9時起至下午17時止,午休值班時間以其中午休息時間為限。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接替人到崗后方可離開。第四條 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職的人員代值,并向總務組報備,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承擔。第五條 午休值班職員除供給午餐費40元外,星期例假值日并另支給職員80元的加班津貼。第六條 值勤人員的職責如下:(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報紙并歸放各部、組室。(3)巡察本公司辦16、公室,注意電氣安全及清潔衛生工作,并預防竊盜及其他臨時發生危害本公司安全的事項。(4)處理當日其他臨時發生的事務,但事后應分別報告。必要時,須隨時請示總經理或有關主管辦理。(5)詳細記錄值班日志,簽字后,送交總務組核閱。第七條 值夜有專人擔任,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注意人員的走動、燈火的管理及門戶的安全等事項。值夜員一個月可休假兩天,倘若不休者,相應支付工資。六、員工打卡制度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第二條 本公司一般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內的業務人員,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17、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畢才予打卡。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退卡后才能離開公司。第五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給予一次記大過處分。第六條 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指定人員提出申請單,經核準后轉交前臺文員,前臺文員將其出入時間,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備查。工廠員工因事外出者,經直屬主管核準外出申請單轉交門衛,門衛將出入時間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廠管理部門及公司人事部備查。第七條 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持記錄卡請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并簽名后,卡片放回原處。第八條 本公司上下班時間,公司由前臺文員(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況及調整打卡鐘,工廠由門衛負責。第九條 在公司用餐時,員工中午可免打卡(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時,則按規定每日打卡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