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醫師定期考核實施細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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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0712
2025-03-04
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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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定市醫師定期考核實施細則第一章第一章總總則則第一條為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河北省醫師定期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本細則所稱醫師定期考核是指按照醫師執業標準對醫師的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進行的考核。第三條本細則適用于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醫師。第四條醫師定期考核分為執業醫師考核和執業助理醫師考核,考核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2、上半年注冊的從當年計算,下半年注冊的從下一年度計算。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新進醫師自進入該機構始兩年開始考核。第三章第三章考核內容與方式考核內容與方式第十三條醫師定期考核的內容分為三部分:業務水平測評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考核工作成績考核和職業道德評定職業道德評定。(一)業務水平測評內容包括:醫師掌握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應用本專業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的能力等。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1、個人述職;2、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3、對其本人書3、寫的醫學文書的檢查;4、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二)工作成績考核的內容包括:醫師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一定階段內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和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等情況。工作成績考核由醫師執業機構負責,考核機構復核。(三)職業道德評定內容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依法執業狀況等。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執業機構負責,考核機構復核。(四)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第十四條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對機構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應當與醫師年度考核情況相銜接。第四章第四章考核程序和考核時間4、考核程序和考核時間第十五條醫師定期考核程序分為簡易程序與一般程序。第十六條簡宜程序為本人書寫述職報告,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簽署意見,報考核機構審核。第十七條在考核周期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醫師,執行簡宜程序考核:(一)具有累計5年以上執業經歷,有良好行為記錄的;(二)具有累計12年以上執業經歷,無不良行為記錄的。第十八條一般程序(一)考核機構于業務水平測試日60日前,通知需執行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所在執業機構,執業機構負責將單位內參加考核的醫師分類別統一造冊,按要求及時通知需考核的醫師。(二)醫師完成個人定期考核述職報告,并填寫在醫師定期考核業務水平測試記錄表上;(三)執業機構根據醫師年度5、考核情況對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后,于業務水平測評日30日前,將醫師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及醫師定期考核業務水平測試記錄表報考核機構;(四)考核機構對醫師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意見進行復核,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五)考核機構根據醫師所在崗位,分別在相鄰的兩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和“醫學文書的檢查”,將結果簽署在醫師定期考核業務水平測試記錄表上;(六)考核機構完成對醫師的“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將結果簽署在醫師定期考核業務水平測試記錄表上;(七)考核機構綜合執業機構的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6、果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并于定期考核工作結束后30日內將醫師考核結果報委托其考核的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書面通知被考核醫師所在機構。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試合格,考核時僅評定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第二十條在考核周期內,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進行提前考核。第二十一條需提前考核的醫師,由其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向考核機構報告;并由本人填寫醫師提前考核申請表,加蓋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公章后,向考核機構提出提前考核申請。第二十二條考核時間為每考核周期第二年度的最后一7、個季度。提前考核時間為每月的最后一周。第二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醫師所在機構要按有關規定建立醫師行為記錄檔案,及時記錄醫師的行為。醫師行為記錄作為醫師考核的依據之一。醫師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第二十四條良好行為記錄包括:(一)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及市級各部門年度獎勵、表彰;(二)完成衛生支農、援外醫療、救災醫療等政府指令性任務;(三)取得縣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第二十五條不良行為記錄包括:(一)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發生醫療事故。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8、為不合格。第二十七條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機構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一)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二)未經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三)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四)代他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五)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六)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七)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八)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9、療器械促銷的;(九)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十)故意泄漏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十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醫師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十二)考核周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醫德較差的;(十三)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考核,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十四)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十五)不接受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考核的。第二十八條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暫停執業活動3至至6個個月;臨床、口腔、中醫類別的10、醫師到所在機構之外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公共衛生類別的醫師到省級預防保健機構接受3至6個月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機構再次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第二十九條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考核機構提出復核申請。考核機構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及所在機構。第三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考核結果記入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記錄”欄,并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醫師定期考核表醫師定期考11、核表(一般程序)考核年度:20 年度至20 年度姓 名性 別出 生 年 月 年 月照片學 歷畢業院校工作單位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醫師資格證書編碼取得時間 年 月醫師執業證書編碼取得時間 年 月執業情況在職 返聘執業經歷年限 年執業范圍醫師行為記錄良好行為記錄受到縣市級以上獎勵完成衛生支農、援外醫療、救災醫療等政府指令性工作取得縣市級以上科技成果獎不良行為記錄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規和診療規范收到行政處罰、處分發生醫療事故考核意見工作成績完成工作數量合格不合格完成工作質量合格不合格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況合格不合格執業機構評定意見合格不合格執業機構公章 年 月 日 職業道德執業機構評定意見合格不合格12、執業機構公章 年 月 日 考核結果考核機構對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的復核意見 同意 不同意 考核結論合格不合格考核機構公章 年 月 日 備注醫師定期考核業務水平測試記錄表醫師定期考核業務水平測試記錄表考核年度:20 年度至20 年度姓 名工作單位考核級別考核類別考核范圍個人述職(可加附件)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合格 不合格醫學文書的檢查合格 不合格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合格 不合格業務水平測評結論合格 不合格考核機構公章 年 月 日醫師定期考核表醫師定期考核表(簡宜程序)考核年度:20 年度至20 年度姓 名性 別出 生 年 月 年 月照片學 歷畢業院校工作單位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醫師資格證書編碼取得時間 年 月醫師執業證書編碼取得時間 年 月執業情況在職 返聘執業經歷年限 年執業范圍醫師行為記錄良好行為記錄受到縣市級以上獎勵完成衛生支農、援外醫療、救災醫療等政府指令性工作取得縣市級以上科技成果獎不良行為記錄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規和診療規范收到行政處罰、處分發生醫療事故個人述職(可加附件)執業機構意見合格不合格執業機構公章 年 月 日 考核機構審核意見合格不合格考核機構公章 年 月 日 謝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