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總承包公司-員工個體考核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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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100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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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總承包公司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總承包公司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個體考核辦法公司員工個體考核辦法 2013-07-04 發布 2013-07-04 實施 制度編號:ZD_GL010502 版本號:1.0 I 文件變更記錄表文件變更記錄表 版本號 日 期 變更摘要 更改人 1.0 II 目目 錄錄 第第 1 章章 總則總則.1 第第 2 章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組織機構與職責.1 第第 3 章章 員工個體考核原則員工個體考核原則.1 第第 4 章章 考核內容和形式考核內容和形式.2 第第 5 章章 考核程序及時間考核程序及時間.3 第第 6 章章 考核結果運用原則考核結果運2、用原則.3 第第 7 章章 制度實施管理制度實施管理.3 第第 8 章章 附則附則.4 1 第第1章章 總則總則 1.1.為進一步強化過程激勵與兌現,推動關鍵管理指標分解與落實,促進員工在 特定階段內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特制定本考核辦法。1.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冊管理人員,補充用工人員參照執行。第第2章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員工個體考核領導小組是員工個體考核的領導機構,公司員工個體考核工作小組是綜合管理目標考核的具體工作機構。2.2.公司員工個體考核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2.2.1.組 長:公司總經理 2.2.2.副組長:公司黨委書記 2.2.3.組 員:公司其他領3、導班子成員 2.3.公司員工個體考核工作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2.3.1.組 長:分管企業管理的領導班子成員 2.3.2.組 員:公司人力資源部、企業管理與信息部、紀檢監察室 2.4.公司員工個體考核領導小組在員工個體考核中具有的職責和權限為:2.4.1.全面負責公司員工個體考核的領導工作;2.4.2.負責各單位員工個體考核目標的審批核準工作;2.4.3.負責考核結果運用的審核批準工作。2.5.公司員工個體考核工作小組在員工個體考核中具有的職責和權限為:2.5.1.制定、修訂、完善公司員工個體考核辦法;2.5.2.指導和督促部門(項目)制定考核評分細則,并按時組織開展考核工作;2.5.3.解決公4、司員工個體考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2.5.4.其它需要解決的事宜。第第3章章 員工個體考核員工個體考核原則原則 3.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3.2.誰用人誰考核原則;3.3.關鍵指標與重要職責相結合原則;2 3.4.組織考核與個體考核相結合原則。第第4章章 考核內容和形式考核內容和形式 4.1.考核內容:員工個體考核內容包含三項關鍵指標,即“工作作風”、“崗位工 作”、“學習與創新”。4.1.1.工作作風”考核內容包括員工的勞動紀律,文明辦公,團結協作,廉潔自律,分公司、公司及上級文件制度落實執行情況,部門(項目)臨時布置工作完成情況;4.1.2.“崗位工作”考核內容包括員工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各5、項工作內容;4.1.3.“學習與創新”考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分公司及本部門(項目)安排的學習培訓和帶教任務,對完善管理體系和提升管理效能有促進作用的創新工作(包括但不僅限于金點子、合理化建議);4.1.4.員工當期工作內容出現關鍵指標歸類矛盾,一律按照崗位職責納入“崗位工作”考核。4.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采取“誰用人誰考核”的原則,以部門(項目)為單位組織實施。4.2.1.評分標準。各部門(項目)根據崗位設置情況制定本部門(項目)員工“崗位工作”考核評分細則,報公司備案后執行。“工作作風”和“學習與創新”按照附件一執行;4.2.2.考核方式。每月由員工的直接上級對下屬的“崗位工作”進行細6、分,列舉出具體的工作內容不少于 4 條,填寫在員工個體考核表的考核內容一欄并分配權重,單項考核內容的標準分值不超過 20 分。考核內容和分值經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后,由部門(項目)按照既定內容逐項考核評分;4.2.3.組織形式。各部門(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某種或幾種形式組織考核,最終考核結果由部門(項目)第一責任人審核確定:4.2.3.1.集體考核:召開考核專題會,通過集體討論形式對員工進行考核評分;4.2.3.2.交叉考核:項目員工之間開展互評;4.2.3.3.上級考核:員工的直接上級對其進行考核評分;4.2.3.4.第一責任人考核:部門(項目)責任人直接對員工進行考核評分;4.2.37、.5.員工自評:員工自我考核評分。3 第第5章章 考核程序及時間考核程序及時間 5.1.考核周期:員工個體考核每月組織一次,每季度匯總后求算數平均值作為過程兌現依據:員工個體考核季度平均分=本季度內月度考核得分加總/3 5.2.準備工作:每月結束后 1 日內,員工的直接上級對“崗位工作”考核內容細化分解,并填寫員工個體考核表,報部門(項目)負責人審核。5.3.員工自查:員工在每月結束后 3 日內對個人“崗位工作”和“創新工作”進行自查評分,自查結果作為部門(項目)對個人評分的參考資料,不計入考核結果。“工作作風”和“學習”不開展自評。5.4.部門(項目)考核:部門(項目)在每月結束后 5 日內8、,根據員工個體考核表逐項考核評分,考核細則和考核方式由部門(項目)自行確定。部門范圍內員工個體考核得分差距不低于 5 分,項目范圍內員工個體考核得分差距不低于 10 分,項目下設的部門范圍內員工個體考核得分差距不低于 5 分。5.5.考核結果公示:員工月度考核結果必須在部門(項目)范圍內進行公示。5.6.考核結果報送:各部門(項目)在每個季度結束后 7 日內,將三個月的考核結果匯總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第第6章章 考核結果考核結果運用原則運用原則 6.1.考核結果與員工個人當期過程兌現獎金直接掛鉤,并作為年度考核評優、干部晉升推薦等的重要依據。員工個人過程節點兌現獎金按以下公式計算:6.1.1.員工個人過程節點兌現獎金=個人考核得分*部門(項目)基數*崗位系數。6.1.2.員工在考核過程期間,如發生違規違紀事件、主要責任事故或考核結果低于 60 分者為不合格,不發當期過程節點兌現獎金。6.2.部門負責人要與員工開展績效面談,針對個人工作完成情況與目標責任的差距,及時與被考核對象就本季度評估內容、標準、評分進行面談和輔導,制定整改措施,促使考核工作沿著積極的方向進行。第第7章章 制度實施制度實施管理管理 7.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4 7.2.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第8章章 附則附則 8.1.附件 附件 1:員工個體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