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頭小學2013年秋季教師績效考核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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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1174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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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屯頭小學2013 年秋季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為了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切實保證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順利實施,根據鳳翔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鳳翔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精神、柳林鎮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獎勵性績效考核補充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體系完2、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推動我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二、基本原則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到教書育人工作中,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三、組織機構:組長:黃梓翔副組長王林成員:嚴巨科謝忠科胥正堯四、考3、核辦法1、師德(10)滿分 10 分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寶雞市教師職業道德十條禁令的要求,堅持既教書又育人,師德修養高,全期師德考核無不良記錄者記 10 分。、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對師德出現問題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教職工,績效考核為不合格等次,此項不得分。、尊重愛護學生,凡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況者視情節,每次扣 0.51 分。(3)凡組織觀念不強,不能按時完成學校分配的各種工作任務,或完成任務質量較差扣0.5 1 分。(4)凡應任何問題與學校、同志鬧無原則糾紛,影響安定團結的,試情節嚴重扣 0.5 1 分。(5)凡學校安排的各種計劃、總結等資料不能按時完成或未完成的扣 0.5-1 4、分。(6)值周工作,不能按要求圓滿完成值周任務,酌情扣 0.51 分;值周期間出現重大問題的每次扣2 分。(7)政治、業務學習筆記、教師成長手冊,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每項扣 1 分。2、班主任:(15)滿分 15 分凡自覺履行班主任職責,認真開展班級工作,班級風氣正,學生團結上進,整體素質高,且全期無任何安全事故或影響學校聲譽的事件發生,且學習成績優異的可得滿分。(1)全學期根據值周獲獎名次多少評定等次5、4.5、4 分依次給分,獲獎班級由值班領導和值周員共同檢查決定。(2)依據全班成績(語、數、英)在全鎮排名得分(以平均分計算),第一名 10分,第二名 9 分,依次類推。(3)每期應至少召開一次5、學生家長會,學生家長到會率不得少于全班總人數的 85%,家長會資料應上交教導處負責存檔,否則扣1 分。每期未召開一次學生家長會的扣2 分。(4)每期至少家訪4 次,每缺一次扣0.2 分(依資料為準)。(5)班級在校內外發生不安全事故,影響學校聲譽的,每次扣班主任積分1 分,學生在校內打架一次且情節較嚴重的,扣班主任0.2分(值周員核實),其情節特別嚴重的實行該項一票否決。(6)學校學期初分配的桌凳椅及標語牌等,必須確保完好。每丟失一張課桌,扣班主任積分1 分;損壞一張課桌,扣班主任積分0.5分;丟失一條凳子扣0.5 分,損壞一條凳子扣0.2 分,損壞一條標語牌扣 0.2 分,損壞一塊窗戶玻璃扣6、0.2 分。班級丟失或損壞的財物,若在學校檢查前找回或修好的,可酌情扣分(減半扣分)。(7)按要求正常開展班級各項活動,如某項活動中出現失誤班主任扣 0.5 分。(8)每期優秀班主任由學校按班主任積分和表現確定,所帶班級為優秀班級。學校頒發獎狀。加分:1)期末被評為優秀班級的,該班主任為優秀班主任,班主任加1分。2)學校教導主任加 4 分,蛋奶專管員加3 分,事務加 2 分,少隊輔導員、圖書管理員加1 分,教研組長加1 分,儀器室管理員加1 分。3)未帶班的教師若能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工作的,取全校平均值為該項積分。3、出勤:(20)滿分 20 分(1)、凡全期無曠職、遲到、早退和請假者7、,可得滿分。(2)、有下列情況的扣分:(1)凡請假按天計算,(婚、喪、產假規定時間內不扣分)事假每天扣 0.2 分,病假每天扣 0.1 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1 分(遲到、早退時間指不超過10 分鐘,超 10 分鐘按曠職論處),曠職每節扣 0.5分。(2)每期請假累計病假滿5 天、事假滿 3 天后每天加扣 0.3 分。(3)各種活動(含例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兩操及各種活動等),除公事及正常請假,每缺一次扣 0.1 分。遲到者扣 0.05分。(4)值班期間不在崗,每次扣0.5 分。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賠償損失并扣 110 分。(5)縣局、鎮級查崗每次通報者分別扣1 分、0.5 分8、。4、教育教學常規(10%)滿分 10 分教案、作業每學期按規節次和質量要求完成任務者,記滿分。(1)凡少備一節課或少批一次作業者扣0.1 分(累計,以學期末檢查為準);經檢查教案作業次數不足、質量差、錯批漏批或不批者一經發現,每次扣 0.2 分;全學期教案簽字總次數不得少于8 次,否則,每少一次扣0.5 分。凡在鎮、縣常規檢查中,教學工作出現失誤受到通報者,鎮級每人次扣0.5 分,縣級每人次扣1 分。(2)加強教學考核,按要求完成單元考核,每缺一次扣0.5 分,每一單元生字或單詞過關測試每缺一次扣0.3 分(全期累計,以教導處記載為準)。(3)聽課記錄未達到規定要求,每缺一節扣0.1 分。(9、教師聽課15 節,教導主任聽課30 節)5、教學質量(30)滿分 30 分(1)目標任務達標積分(5 分),完成目標任務得滿分,若任一科,未達標扣3 分;若任兩科,一科未達標扣 1.5 分,兩科未達標扣3 分;若任三科,一科未達標扣1分,兩科未達標扣2 分,三科未達標扣3 分。(2)名次獎懲積分(5 分)學期末統考成績位居全鎮前五名者,在5 分基礎上分別加分為5、4、3、2、1 分,后兩名者扣 5、1 分。若帶兩科或三科統考科目,按科計算,取其平均值為本人此項積分,上不封頂。(3)名次升降積分(10 分)以上學期統考名次為基數,每上升一個位次加1 分,下降一個位次扣 1 分,名次保持不變但位居10、全鎮前五名者加1 分,若帶兩科或三科統考科目的,按科分別計算,取其平均值為本人此項積分,上不封頂,最低計 0 分。(4)常模積分(10 分)本期成績與鎮常模相比較,凡高出常模1 分者加 0.3 分,低于常模 1 分者扣 0.3 分。按科計算,帶兩科或三科的取其平均值為本人此項積分,上不封頂,最低計0 分。四項總積分為本人教學質量積分。6、附加分(1)六年級科任教師若能完成目標任務加教學質量的5%。(2)對科任教師由教務處進行兩次(期中和期末)明主測評(在學生和家長中進行),取平均值。85 分以上為優,加5 分;70 至 84為良,加 3 分;60 至 69 分為一般,加 1 分。被學生和家長評為“最喜歡的教師”再加1 分。(3)學校教導主任加分:學校教學成績在全鎮每上升一個名次加3%,每下降一個名次扣3%.(4)凡取得縣級各種獎勵的加2 分,市級獎勵的加 4 分,省級及以上各種獎勵的加6 分,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每篇加0.5 分。輔導學生獲縣級以上獎勵的輔導員按每生加0.5 分加分。本辦法以教師會宣布之日起執行。教師簽名:屯頭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