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績效管理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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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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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績效管理辦法 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績效管理辦法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二九年四月 二九年四月 1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基于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行業特征,結合公司現行的績效考核體系,在充分考慮公司的歷史狀況、未來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的基礎上,特制定本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第二條 目的 通過績效管理體系的設計與實施,達到建立內部科學、公平、公正的績效評價體系,逐步培育公司高層團隊、全體員工的全局觀念和企業價值觀,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體系,提高公司的整體運營效率,達到培育持續改善經營結果2、能力的目標。通過績效管理的實施,促使各個成員單位、各層級員工從不同角度將自身業績與公司短期利益、中期利益、長期利益相關聯,分享公司發展的收益。(一)確保公司下屬單位績效目標與公司核心價值取向、整體戰略目標保持一致,提高公司在市場競爭環境中的核心競爭能力與整體運作能力;(二)增強公司過程管理控制能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促使公司管理基礎與業務發展相適應,不斷提升公司在資本市場中的表現;(三)通過業績評估發現公司和團隊的優勢、劣勢,結合針對性的改進措施,提升組織、團隊與個人的能力與績效表現,建立支撐公司發展戰略實施的組織能力與團隊能力;(四)依靠制度性的規范與約束,通過績效管理,促進自我激勵、自我約3、束體系的建立,營造有利于人才培養和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體系。2第三條 績效管理內容(一)本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績效管理依據被考核對象劃分為以企業為考核對象的組織績效考核、以高層管理人員為考核對象的高管績效考核以及除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考核三種類型;(二)組織績效考核按照年度進行,高管績效考核根據高管人員的任職特征采用年度績效考核和任期績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他人員考核采用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第四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以下范圍:公司及其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副總裁以上高層管理人員;公司派駐下屬單位的專職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公司4、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的總經理、總會計師或財務負責人;公司派駐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的總經理、總會計師或財務負責人等。第二章 績效管理權限 第二章 績效管理權限 第五條 公司董事會 (一)審批公司績效管理辦法;(二)審批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計劃;(三)審批公司及下屬單位組織績效考核結果和結果應用方案;(四)審批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結果和結果應用方案。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一)擬定公司績效管理辦法;(二)擬定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組織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計 3劃;(三)擬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計劃;(四)擬定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績效考核指標和績效考核5、結果應用方案;(五)擬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指標和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六)負責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組織績效考核的組織工作;(七)負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的組織工作;(八)負責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組織績效考核結果申訴的處理;(九)負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結果申訴的處理;(十)負責公司組織績效、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相關資料的匯總、歸檔。第七條 全資子公司董事會(一)參與制定本單位組織績效考核方案、績效考核計劃、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二)參與制定本單位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方案、績效考核計劃、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三)參與本單位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四)審批6、本單位內部各部門績效考核方案、績效考核計劃;除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員工的績效考核方案、績效考核計劃;(五)審批本單位內部績效考核結果,除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其它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4第八條 公司派駐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長、董事(一)參與制定公司派駐本單位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方案;(二)參與制定公司派駐本單位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與考核標準;(三)派駐子公司董事長參與派駐本單位總經理、總會計師或財務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第九條 相關職能部門(一)根據公司年度工作目標和計劃,按照公司董事會審批后的績效考核方案,負責公司總體目標和經營計劃的向下分解;(二)組織收集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的經濟運行、財務數據,按照7、程序向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提供績效考核所需要的相關信息。第三章 組織績效考核程序 第三章 組織績效考核程序 第十條 對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的組織績效考核以量化指標為主,采用年度業績合同的方式實施。第十一條 組織績效考核范圍是指:公司、公司分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第十二條 組織績效考核程序主要有三個步驟組成:績效規劃、業績合同簽訂、績效評估。(一)績效規劃 1.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擬定公司及各下屬單位(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組織績效考核方案,并提請公司董事 5會審批(控股子公司績效考核方案還需要履行該子公司公司董事會審批程序);2.根據公司長期戰略目標、年度整體8、目標、年度任務或年度工作計劃,按照公司董事會審批后的年度組織績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編制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的年度業績合同,按職責權限組織考核主體與被考核單位負責人溝通后簽署;3.簽署后的業績合同由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存檔,作為年度組織績效考核的依據。(二)業績合同的簽訂 1.在業績合同考核期內,各被考核單位按照年度業績合同的目標要求開展各項工作;2.績效考核主體在考核期內,要通過激勵、溝通、反饋、指導等手段來協助、監督被考核單位履行業績合同;3.在外部環境變化、公司戰略發展調整或特殊事項發生時,被考核單位可以對其績效合同中的目標、任務提出調整申請。調整申請經公司董事會提名與9、考核委員會審議、公司董事會審批后,可以對業績合同進行調整(控股子公司業績合同調整還需要履行該子公司公司董事會審批程序);4.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業績合同的調整,并將調整后業績合同備案、存檔,作為考核期結束后實施組織績效考核的依據。(三)績效評估 1.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收集各被考核單位的績效 6考核信息;2.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按照簽署的年度業績合同或調整后的業績合同,對被考核單位的績效考核數據進行處理,計算被考核單位績效考核得分;3.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將公司及各被考核單位的績效考核成績匯總后,提交公司董事會審批(控股子公司績效考核結果還需要履行該子公司公司董10、事會審批程序);4.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與被考核單位高層管理團隊進行績效面談,通告年度組織績效考核結果,并共同探討考核結果反映出的優勢與不足,制定下年度業績改善計劃。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根據業績合同和年度業績考核結果擬定公司及各下屬單位組織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組織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后執行(控股子公司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還需要履行該子公司公司董事會審批程序)。公司和各下屬單位組織績效考核結果應用于下列范圍:(一)作為被考核單位年度績效獎金總額的分配依據;(二)直接影響被考核單位下年度的薪酬總額確定;(三)作為被考核單位高層管理人員任11、務績效考核的組成部分,直接影響該單位高層管理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四)作為被考核單位下年度績效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制定的依據。7第四章 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程序 第四章 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程序 第十四條 公司參與績效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職位包括: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總裁、副總裁、公司董事會各專業委員會總監、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高級研究員;公司各分公司總經理、總會計師或財務負責人;公司各全資子公司董事長、董事、監事(公司派駐)、總經理、總會計師或財務負責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中由公司派駐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總經理、總會計師或財務負責人。第十五條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12、績效考核方式分為年度績效考核和任期績效考核。第十六條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年度考核以自然年度為考核周期,考核被考核人當年度的業績完成情況和個人工作表現,以年度任務績效達成評估、個人績效考核和“德、能、勤、廉”民主評議為主體,輔以重要責任指標考核、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第十七條 任期考核以被考核人任職期為考核周期,考核被考核人在任職期內的綜合業績完成情況和個人工作表現,主要包含任職期內績效考核綜合成績、“德、能、勤、廉”民主評議等內容。第十八條 年度業績考核(一)年度任務績效達成評估 1.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根據公司的戰略目標和年度整體目標、年度計劃,擬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年度任務績13、效考核方案;提請公司董事會審批;82.考核期初,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根據公司董事會審批的年度任務績效考核方案,編制高層管理人員年度業績合同;3.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按職責權限組織考核主體和被考核人溝通后簽署高層管理人員年度業績合同;簽定后的高層管理人員年度業績合同由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備案,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4.被考核人按照本人簽署的年度業績合同開展各項工作;5.在考核期內,根據公司整體業務開展情況,或者在外部環境變化或特殊事項發生時,被考核人可以申請對其業績合同進行調整。調整申請經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審議、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可以調整業績合同(控股子公司還需要履行14、該公司董事會審批程序);6.考核期末,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根據被考核人當年度業績合同業績實際完成情況,計算個人年度任務績效達成評估結果。(二)個人績效考核 1.考核形式:高層管理人員的個人績效考核主要采用年度述職形式進行。(1)年度述職會議;(2)專家評分(考核人)。2.個人績效考核程序(1)考核期末,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下發年度績效述職會議通知;9(2)按照年度述職會議通知要求,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根據個人全年工作情況撰寫個人年度績效述職報告,并提交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3)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組織召開年度績效述職報告會;由考核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年度績效述職報告和現場述職15、情況,對被考核人的年度個人績效進行評價;(4)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對評分結果進行統計與匯總(根據每位考核者所占的權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被考核人個人績效考核結果。(三)高層管理人員“德、能、勤、廉”民主評議 1.考核形式:高層管理人員“德、能、勤、廉”的考核采用民主評議的形式進行。2.考核組織與考核主體(1)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與公司黨委共同組織考評;(2)考核主體由被考核人的上級、同級或下級人員按照一定比例組成。3.考核流程(1)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編制“德、能、勤、廉”考評計劃,確定考評時間;(2)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和公司黨委根據考評計劃,共同組織對高層管理人員“16、德、能、勤、廉”的考核(組織考核人的上級、同級或下級人員進行考評;講解考評的方法與注意事項)10(3)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負責統計“德、能、勤、廉”考核結果,由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與公司黨委共同確認考核結果。4.考核周期與考核時間(1)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確定每年“德、能、勤、廉”民主評議考核的次數,一般情況下為 1-2 次/年度;(2)考核實施時間為每年度 12 月 30 日前;若有兩次考核則年中進行一次;(3)若采取每年兩次考核,被考核人年度“德、能、勤、廉”考核成績取兩次考核結果的平均值。(四)高層管理人員重要責任指標考核 1.重要責任指標定義:此類指標旨在杜絕重大違規、違紀、違17、法和風險責任事故的發生,如安全指標、環境指標、違法違規違紀指標等;2.當發生此類事項時,直接扣除被考核人年度績效工資的 50%,直至年度績效工資扣完為止。(五)高層管理人員精神文明建設考核 高層管理人員兼任黨委(總支)委員的,還需要結合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進行考核。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要求參見公司當年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方案。第十九條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根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任務績效達成評估、個人績效考核和“德、11能、勤、廉”民主評議,結合重要責任指標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計算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年度綜合績效結果;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根據業績合同、18、年度綜合績效結果擬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年度綜合績效結果和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執行。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在以下方面:(一)目標引導:根據考核評價指標設定,引導公司高管管理人員完成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與長期戰略;(二)績效工資發放:年度綜合績效結果作為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年度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三)薪級晉升或下降:根據年度綜合績效結果確定需要進行薪級調整的高層管理人員名單和薪級調整比例;(四)職務異動:根據年度綜合績效結果確定高層管理人員職務異動和(或)崗位調整;(五)培訓需求:根據年度綜合績效結果確定高層管理人員下年度培訓需求和能19、力提升計劃。第二十條 任期考核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任期考核是在高層管理人員聘用到期、發生職務異動和(或)崗位調整時進行。(一)任期考核以任期內被考核人各年度的綜合績效結果平均值作為被考核人任期績效考核結果;(二)任期考核的結果結合離任審計報告,共同組成被考核人在 12任期內的綜合業績和個人表現評判結果,可作為被考核人任期結束后續聘、解聘、升遷、調任等的依據;(三)任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被考核人任期內績效工資結算的依據。第五章 其他人員績效管理方法 第五章 其他人員績效管理方法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人員績效考核(一)其他人員是指公司及各下屬單位除本管理辦法中所定義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范圍以外的其他在職在崗人20、員;(二)年薪制人員采用年度績效考核方式;月薪制人員采用日常考核與年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年終評價結果僅應用在職務和(或)崗位異動、下年度薪級調整和培訓方面;(三)其他人員的績效考核分別由公司各級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考核結果按照績效管理權限向上呈報、審核、審批、備案。第二十二條 其它人員績效考核形式(一)日常考核由被考核人直接上級根據考核內容實施評價,考核內容以當期工作業績目標為主;(二)年終評價內容結合年度被考核人綜合業績,從被考核人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評價。年終評價由被考核人直接上級和同級人員(按比例抽樣)共同組成評價人群體。第二十三條 其它人員績效考核21、程序(一)考核期初,被考核人上級設計并下達考核期個人績效考核 13計劃;考核計劃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二)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直接上級需定期和(或)不定期對考核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工作檢查和工作指導;(三)考核期末,被考核人上級對被考核人工作業績進行評價;(四)考核結果由各部門匯總后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按期兌現績效工資。第二十四條 其它人員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對于其他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和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方案,分公司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子公司由子公司董事會審批后執行。其他員工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在以下方面:(一)績效工資:根據當期考核結果確定被考核人績效工22、資的發放金額;(二)薪級調整:根據考核結果確定被考核人的薪級調整;(三)崗位異動:根據考核結果確定被考核人職務異動和(或)崗位調整;(四)培訓需求: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本單位下年度員工培訓需求和能力提升計劃。第六章 附 則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實施。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由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負責編制及修訂,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14第二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中未盡事宜,遵照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和管理辦法予以實施,未有其他規定的,交由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考核委員會決定處理。第二十八條 公司以往的相關規定、管理制度如與本管理辦法存在相悖之處,以本管理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