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韻金融投資公司人事部運輸公司薪資績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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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1600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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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金融投資公司薪資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規則乃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訂定員工之薪資結構與給付原則,并將升遷、獎懲等辦法共同訂定之。 第二條 薪資決定的原則 員工薪資比例,應考慮社會的薪資水準、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齡、盡責態度、年資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原則下,而訂定之。 第三條 薪資包括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兩大部份。 第四條 支付期限 薪資之計算期間,乃自上個月日開始至該月日為止之薪資,并于每月日給付薪資。 第五條 薪資之非常給付 員工結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災害時,可不依前條之規定,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提前支付薪資。但薪資給付以已執勤之薪資為基準。 第六條 2、薪資的給付型態為月薪制。 (一)員工申請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時,公司得依規定給付相等之薪資。 (二)員工請假時,則下列計算方式直接由薪資中扣除: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請假日數/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三)員工遲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時,則依下列計算方式,直9接由薪資中扣除。但缺勤時間未超過分鐘者,則不9扣薪。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總時數/ 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四)主管階級在第項及第項之請假時,薪資扣除額最多以日為限。 第七條 中途進入、退出公司的薪資計算 薪資計算期間進入公司服務或離開公司時,得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的交通津貼)上班日數 / 每個月規定平均3、勤務時間 第八條 薪資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資之支付,通常以現金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二)經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后,亦可將薪資直接匯入員工之銀行帳戶內。 (三)但薪資所得稅及勞保費用,則直接從薪資中扣除。 第九條 平均薪資 (一)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平均薪資之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資前三個月內平均薪資總額(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前三個月內之平均勤務日數 (二)平均薪資之計算,不含臨時性的薪資及獎金。 第十條 休業津貼 (一)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受社會經濟變化之影響,不得不暫時休業時,得于休業期間給付員工之休業津貼。 (二)休業津貼則依平均薪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給員工。 第十一條 無工作經驗4、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無工作經驗之員工薪資,除參考基準內薪資之計算外,并與同業間之薪資比較后決定。 第十二條 中途采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員工,其薪資計算除依第條規定外,對于員工任職前之經歷及年齡,則依職能資格等級來區分。 (二)若為單純的勞務之勤務時,不論其學歷及經歷,而給予其職能等級第等之職務。 第十三條 未經公司同意就職者,不給付薪資。 第二章 基準內薪資 第十四條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是由年齡薪資、年資薪資及職能薪資所構成,其標準如下: (一)年齡薪資 第條(年齡薪資參考表) (二)年資薪資 第條(年資薪資參考表) (三)職能薪資 第條(職能薪資參考表) 學 歷 別 職能資格等級 總 5、合 職 定 型 職 中學畢業 1等14級 9,050 高中畢業 1等24級 11,250 10,050 二、三、五專畢 1等34級 12,500 11,050 大學畢 1等22級 14,125 12,875 第十五條 年齡薪資 年齡薪資以15歲為基準年齡,每月以給付肆仟元之薪資為基準,每增加一歲則按下列標準給付。 16-25 壹佰貳拾元 26-35 壹佰伍拾元 36-45 壹佰元 46-50 陸拾元 50歲以上之年齡薪資則以捌仟元為基準。 第十六條 年資薪資 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標準給付年資薪資 1-15年 壹佰元 16-30年 陸拾元 31年以上 肆拾元 第十七條 職能薪資 (6、一)職位包括總合職及定型職兩種。 (二)“總合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種等級,并依據職能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三)“定型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四種等級,并依據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四)職能資格等級需經由人事科評定后,依評定之標準劃分員工最低等級、級職薪資及升等,其評定標準如下: 總合職 職能資格等級區分 等 級 職 層 職 位 8 等 級 管 理 職 總 經 理 7 等 級 總經理 副總 6 等 級 副總 三總師 5 等 級 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 4 等 級 部門副經理 主任 3 等 級 管理職一般職 主任 上級職 2 等 級 一 般 職 中 級 職 1 等 級 初 級 職 定型職 職能資格等級7、區分 等 級 職 種 職 位 4 等 級 管 理 職 主 任 3 等 級 管理職 一般職 主任 上級職 2 等 級 一 般 職 中 級 職 1 等 級 初 級 職 總合職的職能薪資及運用 職位 職 能 等 級 最 低 級 職 等級額 評 定 初級E -上限 S 5級以上 A 4 級 B 3 級 C 2 級 D 1級-0 1等級 1-1 8,400 125 525 500 375 250 125-0 1-1 1-1 2等級 2-1 11,000 150 750 600 450 300 150-0 2-1 2- 3等級 3-1 14,000 185 925 740 555 370 185-0 3-8、1 3- 4等級 4-1 18,000 235 1,175 940 705 470 235-0 4-1 4- 5等級 5-1 22,600 300 1,500 1,200 900 600 300-0 5-1 5- 6等級 6-1 28,600 375 1,875 1,500 1,125 750 375-0 6-1 6- 7等級 7-1 35,600 450 2,250 1,800 1,350 900 450-0 7-1 7- 8等級 8-1 44,500 5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0 8-1 8- 定型職的職能薪資及運用 職 位 職 能 等 級 最 低 級9、 職 等 級 額 評 定 初級E -上限 S- 5級 A 4 級 B 3 級 C 2 級 D -1級 1等級 1-1 7,800 100 500 400 300 200 0-100 1-1 1- 2等級 2-1 16,200 125 625 500 375 250 0-125 2-1 2- 3等級 2-1 13,200 160 800 640 480 320 0-160 3-1 3- 4等級 4-1 16,700 210 1,050 840 630 420 0-210 4-1 4- 第十八條 附加薪資 (略) 第十九條 職務津貼 各級主管之職位別,得依下列規定給付津貼。但主管因晉升(降級)時所10、發生之異動,其薪資計算則依第條之規定處理,并采取按日計算。 (一)總經理 14,000元-16,500元 (二)副總經理 11,200元-14,000元 (三)部門經理 8.800元-11,200元 (四)部門副經理 6,200元- 8,800元 (五)主任 3,800元- 6,200元 第二十條 特別津貼 對于職務困難度高、責任艱巨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員工,公司得視其工作困難程度,給付特別津貼。 第二十一條 扶養津貼 有扶養家屬義務之員工,得依規定申請辦理扶養津貼。但扶養人最多不得超過人。 (一)配偶 1,000元 (二)直系親屬六十歲以上者 400元 (三)直系親屬及弟妹未滿歲者 400元 第11、三章 基準外薪資 第二十二條 時間外勤務津貼 員工因業務上需要而必須在勤務時間外繼續完成業務時,公司得依員工加班時數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予時間外勤務津貼: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 一個月規定平均上班時數1.30 第二十三條 假日出勤津貼 假日出勤津貼之計算同前條之規定辦理.但隔日補休者,則不給付該項津貼。 第二十四條 深夜勤務津貼 深夜勤務時間乃自晚上十時至翌日清晨五時為止之勤務,其津貼之計算,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管理階層之主管不得申請時間外勤務、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務津貼。 第四章 調薪及升遷 第二十六條 調薪 公司視業務成長率及員工之績效成績及貢獻度,在每年月日起實施調薪。 第二12、十七條 定期調薪的內容 (一)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及核定調薪兩部分。 (二)自動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的年齡薪資(依第十五條之規定)及年資薪資(依第十六條之規定) (三)核定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之職能薪資(依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五章 獎 金 第二十八條 獎金的支付 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在每年月(上期)及月(下期)根據人事科及各單位主管評估在職員工之勤務考績、出勤率及貢獻程度后,決定獎金發放之標準。 第二十九條 獎金計算期間 (一)上期(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自去年月日開始至本年度月日止,并與七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二)下期(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至本年度月日開始至月日止,并與十二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第三十條 附則 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