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溝口小學教師工作崗位目標責任及量化考核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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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180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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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溝口小學教師工作崗位目標責任及量化考核細則 為加強學校管理,鞏固我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成果,體現學校管理的目標性、激勵性、公平性,增強教師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進取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的評價體制,構建“多元化”評價“個性化”發展方案,實施“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在總結、吸納近年來評價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細則: 一、師德修養(5分) 1、師德修養(0.5分): 所有教師開學初都要及時制定師德修養計劃,期末撰寫修養總結,應付、字跡潦草者酌情扣分,與以前或他人雷同者不計分。 2、政治學習(0.5分) 教師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活動,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每兩周記一篇學習筆記或心得體會,每篇不2、少于200字。每學期不少于10篇、每少一篇扣0.1分,不屬于政治學習內容的不計分。 3、師德教育活動(0.5分) 全體教師都應積極參與學校開展的一切師德教育活動,并認真對自己進行剖析、反思、整改,規范自己的言行,養成良好師表風范,每有一次活動不參與均扣0.5分。 4、師德測試(0.5分) 學校每學期都要進行一次師德測試。內容包括:師德培訓學習內容,關于教育的法律、法規知識,師德教育案例分析,學校開展的師德教育活動以及學校制定的管理制度,師德教育等。 5、民主測評(3分) 依據黑溝口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細則的規定實行學校領導(40%)、教師(30%)、學生及家長(30%)評議相結合進行民主測評。3、 6、下列情況,若違反其中一項師德考核不得評優秀、若違反其中一項(情節較重)或兩項,師德考核直接定位不合格。扣1分。 私自收費或不退還學生結余款者。 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較壞影響者。(一切后果自負) 有問題不正面反映、牢騷滿腹、播弄是非或無中生有、煽動人心者造成不團結、不和諧聚眾鬧事者。工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者。違反教師十不準兩次或兩次以上者。參加邪教組織者。師德測試不及格者(60分)自以為是,固執己見或角色錯位,我行我素,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工作不嚴謹組織不嚴密或口實不嚴或進行“人緣灰色”交易導致考核人評價情況泄露者。 二、安全工作(5分) 1、安全工作計劃(0.5分) 所有教師都要依據自4、身工作實際與職責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計劃(0.2分)。撰寫兩種以上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0.2分)并上報學校審閱并簽字一式兩份一份備案。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實行事前追究制度。 2、安全教育(0.5分) 依據“一崗雙責”的要求,所有教師都要設立安全備課,及時有效地對學生或教師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防火、防電、防拐騙、防暴力、防擁擠、防溺水、防摔傷等安全常識,努力做到記錄詳實,舉措有力,氛圍濃厚,效果顯著。每學期至少開展10次(每周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每少一次扣0.03分,與安全計劃不符的扣0.2分。 3、隱患排查及處理(0.5分)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將5、學校安全工作擺到最重要的位置。自覺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程、規定,定期檢查常抓不懈,實行“零”報告制度,堅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周一匯報、一月一總結”。(每學期至少匯報20次,每次0.02分,總結5次,每次0.02分) 4、責任落實(1.5分)全體教師都要嚴肅工作紀律,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好安全值班和督查工作,確保安全不空崗、值班不脫崗,督查不漏崗。 對門衛樓梯口、早中晚等各區域、各時段平時值班,每脫崗、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 對雙休日、節假日夜間值班等每脫崗一次扣1分。 對出現的空崗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及分管領導0.51分(節假日及夜間值班由校長負責督查,其他時段及6、雙休日值班由副校長負責督查)。 5、安全事故(2分) 在職責范圍內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對相關人員酌情每次扣0.52分。 在職責范圍內出現的任何責任或領導事故,對相關人員酌情每次扣1-2分。 在職責任范圍內出現任何的責任或領導事故、相關人員不能據實及時匯報,不能主動妥善處理問題,每次扣2分。在職責范圍內出現的任何責任或領導事故,相關人員不能主動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妥善處理,相互推諉,扯皮、逃避現場,造成事態進一步發展,給學校工作造成被動,影響較壞者,報上級處理。 在職責范圍內出現的任何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人都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在職責范圍內出現任何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人7、進行賠償(若責任人認識自己錯誤,主動、及時、妥善處理,使影響最小化,學校可適當負責部分賠償)。 三、出勤 1、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履行出勤制度,做到有事有病要請假,請假時要持請假條當面向校長請假,若校長外出且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可向副校長請假,并電話告知校長,事后由副校長將請假條交給校長為準。 2、凡公假未出具證明,病事假未寫清事由的一律不予批準。凡不當面請假或不電話請假,由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而未找人代寫請假條,或只寫假條而未當面說明或電話說明一律按正常請假節次的2倍對待。3、病、事假每天按9節計算(上午5節,下午4節),每請假一節扣0.05分,每月累計請假超過十節,每節扣0.1分,罰款58、元;每月累計請假超過20節,每節扣0.15分,罰款10元。在非正常上課時間請假,如開學前、期末、開會或勞動等其他活動,每請假一節扣0.2分。特殊病癥住院治療期間不扣分。4、每曠班一節扣款20元,門衛值班每脫崗一次扣款20元,輪流護校、節假日、雙休日、夜間值班等每脫崗一次扣款100元(通知其脫崗不能及時到崗者再加罰100元)。 5、不參加學校例會、升旗儀式、校會、班主任會、教研活動等各類會議每次扣0.1分(學校批準的公事除外),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 6、外出培訓學習、聽課等,未批準而自行其事者按曠班對待。 7、全體教師均實行“坐班制”,凡請假教師一律不準調課,凡經教導處安排替他人上課者,9、每節補助5元. 8、凡女教師提取計生信息的,無論路程遠近、次數多少,除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外,報教導處批準,自行調整課程。 9、每學期事假累計超過5天,病假累計超過15天,不得評優樹先,師德考核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每學期病假、事假累計超過60天者,學校不予考核。 四、教學常規(10分) 1、教學計劃(0.5分) 各科教學計劃均能按教導處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制定完成,格式規范、內容實用、項目齊全,否則酌情況扣分。對拖延上交、缺學科者,每拖延一天扣0.1分,每少一科扣0.1分。具體量化標準參考小學學科教學計劃評估標準量化表。 2、備課(2分) 教導對全體教學人員的各科備課每周檢查,問題記錄在案,并通知10、本人其扣分原因,及時對不接受抽查的可直接扣0.2分。依據全體教學人員的最后得分,排定名次,按0.05分差,依次折分為2分、1.95、1.90具體量化標準參考。 3、課堂教學(2分) 課堂教學要充分體現教改精神,突出自己創新教學模式的研究,加強學法指導做到目標明確,結構嚴謹,程序清晰,基本功扎實,調控能力強,教學效果顯著。(凡獲鎮級優質課一等獎、縣級優質課優秀獎以上的教師,本學期課堂教學考評直接定位滿分。) 4、作業批輔(1分) 一般每學期由教導處組織考核小組考核四次,并隨機抽查學生作業布置與批輔情況。每學期每人至少抽查四次,不按要求布置作業或漏批、錯批、簡批的每次扣0.2分。將四次的平均分計入11、每位教師的作業考核得分。(信息技術以使用記錄為作業考核,藝體科以活動記錄為作業考核。5、質量分析教學總結等(0.5分) 根據檢測考試及時、優質、高效做好閱卷、成績統計和質量分析工作,教學總結能全面、客觀對自己的教學工作作出總結、分析和評價,積累經驗找出不足、明確努力的方向、不斷增強自身素質。每學期單元、期末測試至少進行2次質量分析,每少一次扣0.1分,期末寫出高質量的教學總結(0.1分),對單純的成績給給學生排名,每發現一次扣0.1分。有關材料上報教導處及時整理備案。 6、教案簽字(2分) 全體教師要認真落實小學教師教案簽字制度,嚴肅紀律,規范教學行為。嚴格執行簽字時間和簽字程序,不得拖延或過12、早簽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凡不按學校要求執行的,每發現一次扣0.2分。 7、教學行為(2分) 依據課堂教學三十條基本要求每違反一項一次至少扣0.5分。凡未經教導處批準私自調課雙方均扣0.5分。學校安排的示范課、觀摩課、展示課等一切教學活動,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每發現一次扣1分,準備不充分的每次扣0.5分。對出現的“放羊”現象或“空堂”(包括教師私自安排的自習)以及影響較壞的教學(包括實驗性教學)違規行為,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及分管領導0.5-2分。 五、教科研(10分) 1、課題研究(0.5分) 任課教師每學期都要確立研究課題,開學一月內形成研究草案或計劃書,實行研究,研究方案制定要及13、時,可操作性強計0.3分,問題研究深刻,研究報告或論文質量高,并能以研討課的形式做以匯報,有5篇參考文獻以上可計0.5分,特色鮮明具有較強的探索精神計0.2分。 2、讀書活動(1.5分) 根據自己研究教育教學內容或個人喜愛的教育論著、文學作品,制訂讀書活動計劃,認真寫好讀書筆記,可按一定的內容編排和先后順序進行記錄,每學期不少于20篇6000字,內容可摘抄、剪貼或感悟等。根據先數量后質量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依次按各占25%的比例分成四等,分別記1.5分、1.25分、1分、0.75分,不符合要求的最高計0.5分。 3、磨課活動(2分)各教研組認真組織磨課活動,制訂磨課方案,每周至少安排1節研討課,14、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上兩節公開研討課,磨練教學基本能力。對準備不充分、應付的每發現一次扣0.2分,不及時上交磨課活動材料的每發現一次扣0.1分,編造活動材料,每發現一次扣0.2分。作為磨課活動的主要責任人-教研組長要切實承擔起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整理各種活動材料(文字、圖片等)并及時總結反饋,做好統計,形成書面材料,每周上報學校一次。4、聽課評教(1分) 教師要把開展互動互評活動看作是增強自身素質的重要渠道。及時做好記錄,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深入高質量的評課不少于5節,符合要求的可計1分。每少一節聽課扣0.2分。(把1分扣完為止) 5、博客及網絡教研(2分) 所有教師要認真學習信息技術,增強15、技能,不斷提升理論水平和專業素養,依據個人專業發展情況,努力做到學習廣泛、思考深入、視野開闊、志向高遠。并認真整理相關材料,實現資源共享。我校建立一個博客群,積極踴躍地發表博文和網絡教研活動。每月至少發表1篇,累計不低于1000字的博文。(摘抄超過23的不算數)。 6、教學評優(1分) 經學校評選推薦并上交到教育主管部門的論文,分別記0.5分、0.3分。 優質課評比:市級,1分,縣級0.5分,鎮級0.3分、校級0.2分。 示范觀摩教學:按優質課評比的同級別最高檔計分。 參加教、學具制作、演講比賽、理論講座、教師基本功比賽、特長生培養等活動獲獎者按論文評比情況對待。說明: 全體教師的教學評優累計16、得分后按2分制考核; 以上各項獲獎均以證書或刊物為準; 以上各項獲獎均是自下而上,由學校推薦的參賽作品。 7、特色課程(2分) 全體教師依據自身工作實際,興趣愛好和業務專長,2人或3人共同合作組建成一個特色班級或團體操(特色班級人數為20人至25人),選擇特色課程,依照學校統一布置形成一個自我課程開發,自我制定課程實施工作實施方案,自我選拔輔導學生的“三自”的特色團隊,注重發揮主觀能動性,廣納資源,吸收和借鑒外地經驗,外出學習培訓,交流心得等,以迅速提高特色班級的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學校每月進行一次評估考核,排定名次。月考核成績依次為2分、1.9分、1.8分、1.7分.1.6分 六、新聞報道 17、凡反映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稿件,被各級新聞媒體采用,均按下列等次累計加分。國家級10分、省級5分、市級3級、縣級前十名1分、鎮級0.5分。所發表的大型綜合報道按上市等次的2倍加分。 七、分管工作 依據崗位工作目標及責任的實際情況,分成四種不同的權重和校委會成員、班主任、教研組長獎勵分機制。即:校委會成員;班主任;圖書室、儀器室管理員、校產管理、財務管理、音美器材室、體育器材室等其他科室或分管工作;校委會成員獎勵3分、班主任獎勵2分,教研組長獎勵1分。說明: 1、校委會成員依據量化細則由校長直接負責考核實施。教研組長依據量化考核細則由教導處直接負責考核。幼兒園依據幼兒園量化考核細則由教導處負責考核18、。校委會成員、教研組長、幼兒園均實行月考核制度。 2、其它各項分管工作人員均在校長領導下由副校長、教導處、德育主管負責考核實施。 3、所有分管工作人員無論負責幾項工作,均不能突破崗位主體相應的分制(屬獎勵分的可另加)。 4、班主任工作依據每學期班級量化結果,排定名次,從第一名開始依次獎勵2分、1.8分、1.6分(學前班班主任由領導評議小組議定附加分值) 5、教研組長依據每學期教研組量化結果排定名次,依次獎勵1.2分、1分、0.8分。 6、心語室、圖書室、儀器室、體育器材室與音美器材室等所有部室實行科室辦公,否則扣除20%分制進行考核。 7、各分管工作的崗位目標責任及考核辦法另附。 8、所有分管19、工作人員依據崗位目標責任和學校工作部署開展工作實施。 八、教學質量 (一)基本科目 1、考試科:依據中心校提供的名次進行考核。第一名記10分 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 2、升降幅度:考試可依據上次考試標準分為基數,若保持原來名次記零分,每上升或下降1分,分別加或減0.5分。 九、“一分制”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管理工作,預防管理制度中可能出現的“真空”,填補好考核中的“空白”,實行動態性管理,即時性考核對全體教師參與的每次活動或指令性工作進行“一分制”考核,納入整體評價體系之中。 十、獎勵與懲罰 1、一學期全勤者獎勵1分。 2、校委會成員依照小學教師考核分工明確20、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實施,做到:無私無畏、公平公正、嚴于律己、甘于奉獻、忠于事業、樂于成就。在群眾中定能樹立良好形象,對嚴格按照制度實施、無遺漏、無縫隙、無模糊、無偏差、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量化結果獎勵0.52分。依照制度中的考核項目,每少一項扣0.5分,每一處操作不準扣0.3分,每一點不落實扣0.2分,每出現一次虛假偽造或以舊帶新扣0.2分。 3、校委會成員牢固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識大體、顧大局、科學管理、規范辦學、發揚敬業、奉獻精神,要求老師們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同老師一道,苦心經營,上下求索,做一個學者型、專家型、務實型、精干21、型、廉潔型、服務型的學校領導干部。嚴禁杜絕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擅作主張,不請不報不按規范辦事,不按章程操作。否則扣責任人15分。 4、在督導評估或教育巡視時通報中被點名(或事跡)表揚的教師獎1-3分;被點名(或事跡)批評的教師中全縣排名后1/3名次的教師取消評優資格,實績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5、在工作中以學校利益為重,科學管理,共謀發展,充分發揮全體教職工的聰明才智,主動為學校諫言獻策或作出突出貢獻者獎0.12分。 6、因亂收費或體罰學生,造成教壞影響則每次扣15分。 7、在工作中因責任心不強,致使發生意外事故或因瀆職釀成責任事故的每次扣25分。 8、不服從學校安排,請假未經審批既成事實,或擅22、自脫離崗位造成工作被動者每次扣25分。 9、不顧大局、故意損壞學校容易或越級上訪、無理取鬧、罷課等每次扣3-5分。 10、全體分管工作人員在個人職責范圍內不善于發現“問題”,無“問題”化解意識,掩蓋“問題”真想或發現問題無記錄,無落實考核跡象或考核結果等同的每次每項扣分管工作人員1-3分。 11、全體教師在工作中充分發揚團隊精神,以集體利益為重,不得出現相互推諉、扯皮、變相作梗、故意造成他人過錯,每發現一次當事人均扣13分。 12、凡民主測評在最后一名的教師,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13、其他未涉及到問題由領導考評小組臨時裁決。 十一、說明: 1、年度考核依據本考核細則各項總分兩個學期的平均得分排定名次。師德考核依據年度量化考核結果并參照本考核細則執行否決項(本考核細則中的第一項共5分,若考核結果在3分以下師德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先進教師的推薦參照分管工作,師德師風,年度考核等綜合表現情況。 2、本制度中的所有扣分項或加分項,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一般采用的是“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方式進行。 3、本考核細則尚未涉及到的問題,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