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年度考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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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2211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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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巖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年度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巖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和年度考核工作,使職評工作真正有利于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有利于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教師法、教師職務系列試行條列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辦法。一、 考核范圍和對象符合教師法及教師職務系列試行條列規定的、具備晉升、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條件的在職人員。二、 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德、能、勤、績的情況三、 考核年限1、小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考核3個學年;2、小學高級教師競聘和職后管理及績效工資發放的考核,考核一個學年;3、全體教師年度考核,考核一2、個學年度(不記教齡分、職齡分和年度考核加分);4、學年起止根據上級規定,考核材料日期以文件中的為準。四、考核組織與實施(一)學校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工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考核組成員不少于7人,組長一般由校長擔任。(二) 制定考核辦法及細則考核辦法及細則由校長室擬稿,由校務會集體研究形成初稿,然后下發中小各年級組和完小學習討論,各組以書面形式將建議提交校長室,再由校務會集中意見定稿,提交教代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進行無記名投票,同意的超過三分之二獲得通過。(三) 考核程序在學年結束時,先由教師自評,書面附上得分依據。然后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考核,考核量分后與本人核對,核對3、無誤后由本人簽名生效。五、 考核結果的使用1、 作為發放年終獎金的依據;2、 作為小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職務競聘和職后管理或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六、 考核細則(一) 德(20分)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團結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完成學校分配的各項任務,計基本分20分。近三學年來,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1、 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學校集體活動、周前會議或各種會議等的一次扣0.5分,扣分不封頂。2、 鬧不團結,有打架等損害教師形象行為的,按處理結果酌情扣1-2分,情節特別嚴重的一票否決。3、 體罰學生造成后果一次扣0.4、5-2分(家長到校長室反映,經查為事實的一次扣0.5分,反映到教育局經查實的,一次扣2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一票否決。4、 不服從學校分配、消極怠工或不完成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每次扣1分。5、 計劃生育按規定應“三查”,而不參加的,男女雙方各扣2分。6、 有其他違紀行為受上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二) 能(30分)1、 學歷、計算機、普通話達標(3分)。學歷達到大專以上者加記1分。2、 繼續教育(1分)。近三學年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分的,記1分。3、 備課(4分)。緊扣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要求,根據教材和學生實際,制定教學計劃,做到重點突出,難點分散,注意智能的培養和訓練,按教材要求完成實驗演示、5、學生實驗、電化教學及每堂課有教案的記5分。(1) 按規定要求,每缺1個教案扣0.2分,扣完為止。(2) 教案質量較差的,酌情扣分。4、 上課(8分)。由考核小組評定,一般控制在5-8分。5、 作業批改(2分)。作業量適當記1分,批改認真、及時講評并督促學生訂正錯誤記1分。學生課業負擔過重、不按規定布置作業扣1分,批改作業不認真,改錯的酌情扣分。6、 輔導、考核(2分)(1) 輔導學生得法,轉化后進生效果好,有輔導計劃、活動記錄的記0.5分。(2) 期末考試有質量分析報告,認真進行試卷講評的記0.5分。查記錄,每缺一個扣0.5分。(3) 對學生素質發展水平,平時記載完整,評價符合學生實際記0.56、分。(4) 對病事假缺課的學生及時補課的記0.5分。7、 聽課(2分)。中層以上領導、教研組長,每學期20節,其他教師每學期15節,完小教師每學期10節。每少1節扣0.5分,扣分不封頂。8、 名師(名校長)(2分)縣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記2分,名師培養人、名校長培養人加記1分。9、 教師教學業務評比(優質課、說課、基本功、技能比武等3分)。現場賽獲縣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5分。市級2倍計分,省級以上3倍計分。非現場賽減半計分,團體賽三倍計分,多人共同參與的平均計分。參加鎮優質課選拔,每次加記0.1分。獲獎限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業務部門組織的評比活動。最高記3分。10、 7、承擔公開課、觀摩教學、示范課或專題講座(3分)。鎮級一次記0.5分,縣級一次記1分,市級一次記1.5分,省級及以上一次記2分,最高記3分,同一內容不重復計分。鎮級最多記1分。(三) 勤(10分)1、 出勤記基本分9分。病假累計每20天扣1分;事假每5天扣1分,扣完為止(法定產假、婚喪假除外)。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曠課一節扣1分,扣分不封頂。2、 滿勤每年記0.3分,三年記1分。(四) 績(40分)1、 教育效果(5分)。勝任班主任、團隊工作,能根據學生年齡特點、思想實際有計劃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所任教班級達到良好班級集體或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效果顯著的記5分。課8、堂秩序混亂,出現學生吵架等現象扣任課教師1分;學生有違法,嚴重違紀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責任教師每人扣2分,并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2、 教學效果(30分)(按平均分計算,職評記三年的平均得分,最低記15分,最高記30分)。以全鎮平均分為基點,前后1分為基本檔。達到基本檔記25分。低于基本當每一分扣0.5分,高于基本當每一分加0.5分。教兩個以上學科的記平均得分。音、體、美、勞技等教師根據平時工作表現和師生獲獎情況由考核組討論記分。接班后沒有重新組班的第一學期計進步分,計算方法如下:進步分=(本學期本班平均分與鎮平均分之差上學期本班平均分與鎮平均分之差)13、 教育科研(5分)。近三年來,有論文9、發表或獲一等獎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記4、3、2、1、分;獲二等獎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記3、2、1、0.5分;科研成果課題成員按同級論文記分,負責人按2倍記分,執筆人按3倍記分。課題立項,或當年合格(未獲獎)的,按同級論文記分,同一內容按最高級記一次分。論文發表指在正式公開發行的專業性刊物上發表(不含有準印證刊物、類似論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論文獲獎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學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獎。有效性及級別鑒定以縣教科所浦江縣教育科研考核辦法為準。(五) 附加分1、 榮譽稱號加分。獲得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優秀黨員、師德標兵、“春蠶獎”、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10、等,鎮級(小學以中小為單位)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2分,省級及以上記3分;教壇新秀、勞動模范按同級1.5倍記分。其他單項榮譽稱號減半記分(限于黨、政、工、團、婦、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按最高榮譽記一次分。最高記3分。2、 擔任職務加分。現任完小校長、中小中層及以上干部、教務員、少先隊大隊輔導員連續任職滿三年的記2分,不滿三年的記1分。未完成本職工作或所負責的工作受到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不加分。擔任班主任、教研組長、辦公室主任、年級組長連續滿三年加記1分,不滿三年記0.5分。擔任兩個或以上職務的可重復加分,最高記4分。3、 輔導學生獲獎或作品發表(3分)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批準的11、各類競賽活動(參賽獎、紀念獎、鼓勵獎、優勝獎等不給分)。單項競賽獲獎,鎮級、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每次各記0.2,0.5,1,1.5,2分,非現場賽減半記分。運動會、籃球賽、足球賽、文娛會演等團體比賽獲獎,按同級3倍計分,(同一競賽記最高級一次,團體、個人不重復記分,多個教練平均計分)。有效性及級別鑒定以縣教育局和研培中心浦江縣多項智能競賽考核辦法為準。作品發表在正式刊物上一律按縣級非現場賽記分。4、 村完小任教加分。在村完小任教連續滿三年以上的記1.5分,不滿三年的記1分。5、 發表信息加分。宣傳學校教育教學動態的信息報道在縣級以上正式刊物、教育網上發表的每一篇加記0.1-0.2每篇,每年1分封頂,三年合計3分。6、 年度考核加分。三年優秀的加記1.5分,二年優秀一年合格的加記1分,一年優秀二年合格的加記0.5分。7、 教齡加分。教齡每年加記0.3分。8、 職齡加分。被聘為小學高級教師的年限每年加記1.5分,10分封頂。9、 任職資格加分。被評為小學高級教師而未被聘任者年限每年加記0.5分,注:1、年度考核記分時不記教齡分、職齡分和年度考核加分(中小與禮小分開考核)。2、本考核辦法與上級文件相抵觸的以上級文件為準。3、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校長室。 巖頭中小20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