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朝山水力發電廠檢修部考核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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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242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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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大朝山水力發電廠檢修部考核管理辦法一、總則1.1為了加強勞動管理,促進培訓學習,樹立良好的工作、學習作風和精神風貌,結合當前實際和建立激勵機制的要求,本著科學合理、公平、公開原則,制定檢修部考核管理辦法。1.2本制度主要規定了檢修部員工違紀情況的經濟處罰標準,適用于檢修部全體人員。對于本制度規定的內容,由檢修部組織各分部負責人討論通過,全體人員應遵照執行。1.3本制度規定的內容若與電廠的有關規定沖突,遵照電廠的規定執行。二、考核標準2.1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嚴禁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者,按年度累計,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80元,第三次2、及以上者,每次罰款100元。遲到、早退時間超過40分鐘者,視為礦工。2.2檢修部員工(包括在公司其他部門上班的員工)有事、有病或休假應按照電廠請假管理制度的規定填寫假單,并到分部和部門簽署假單,同意后方能離開工地。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簽假單者,應電話征得分部和部門的同意,但回工地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補簽假單。違反規定者,視為曠工,并提交人事處理。2.3不顧全大局,雙方(個人或分部之間)因矛盾爭吵不休而導致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或影響其他工作的,視情況對當事人罰款60100元。2.4上班時間在工作室的計算機上玩游戲,一經發現,罰款80元。2.5進入生產現場(如廠房、開關樓、大壩等),須佩帶工作證,接受值班人3、員的檢查。凡未佩帶工作證者,每次罰款50元。2.6進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參照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第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 200元,第三次考核400元并進行安全規程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2.7工作人員由于工作失誤、不配合工作等原因導致檢修部形象受到一定的損害或在員工中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視情形對當事人罰款80200元。2.8工作不負責任,出勤不出力,消極怠工,不服從工作安排,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工作難以落實,處罰100元/次,屢教不改者,分部負責人可向部門反映,將其降崗使用。2.9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擅離工作崗位、串崗等,每發現一次罰款60元,當月多次4、違反的扣全月獎金。2.10工作場所亂扔雜物或煙頭者,每次處罰60元。2.11現場培訓嚴禁從事與本人工作無關的事或到處游蕩。如違反規定,每次處罰100元。2.12無故不按時參加部門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的(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的,事前必須向負責人請假),每次處罰60元。2.13對設備缺陷或事故隱患不及時反映、匯報,以至構成事故者,扣當月的獎金。2.14檢修工作結束后,應清理工作場地。如發現工作現場未清理,每次處罰工作負責人100元。2.15檢修部員工離開工地時,應交接工作;主管與副主管之間書面交接,其余人員口頭或書面向主管交接。未交接或交接不清者,每次處罰60元。2.16檢修部人員在進行檢修工作時5、,應根據安規的規定,辦理工作票手續。不按規定辦理工作票,不管是否發生差錯或事故,每次處罰工作負責人100元。2.17檢修部員工應按時完成部門或分部要求提交的總結、報告等工作,如無特殊情況,不按時提交的,每次處罰60元。2.18對部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確有一定成效的,根據情形,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和通報表揚。2.19對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避免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壞,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員工,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和通報表揚。2.20在工作中,及時發現設備的重大缺陷,并寫書面報告,經確認,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和通報表揚。三、考核程序3.1各分部員工由分部主管、副主管進行考核。在考核過程中,如6、遇不清楚的情況,應調查或詢問清楚,盡量避免工作失誤,被考核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疑義,可直接向檢修部申訴。如有失誤,一經查實,應立即糾正,并公布糾正結果。3.2凡員工違反規定,而分部負責人故意隱瞞的,一經查實則按有關條款加倍處罰分部負責人。3.3員工違反規定的,按有關條款處罰,但情形特別或規定中未包含的,部門可另行作出處罰決定。3.4受到經濟處罰的員工,在接到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將罰金交至各分部;分部主管、副主管受到處罰,其罰金交到檢修部。對拒不交納或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的,將加倍處罰,并由檢修部從獎金中扣除。3.5各分部的考核情況,應進行認真記錄。經濟處罰收取的罰金,50%留在分部,50%下月1日前一次性交到檢修部。各分部受到獎勵者,報檢修部審核后,其獎金由檢修部支出。3.6其他管理規定中有考核條款的,按所列內容執行。四、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本辦法將不斷修改補充。五、本考核管理辦法自200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六、本辦法規定之條款,由檢修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