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區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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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2443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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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武侯區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快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戰略部署,深入落實區委關于推進以績效為導向的財政預算制度的改革部署,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成都市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成委辦20183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全過程預算2、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和要求,圍繞預算管理的主要內容和環節,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應用、績效缺失有問責”的全過程績效管理制度,確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財政預算支出全過程接受監督的一系列管理活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實施對象從項目為主向政策、部門整體支出、政府財政運行拓展,形成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管理、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管理有機統一、緊密相連、閉環運行的預算績效鏈;覆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所有資金和項目。第三條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3、(一)統一領導,整體推進。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切實轉變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績效意識,整體推進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設。(二)突出重點,服務大局。將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政治效益作為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核心,改變預算資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切實節約公共支出成本,為高質量建設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先行區和美麗宜居公園城市示范區提供有力保障。(三)總體設計,統籌兼顧。加強頂層制度建設,健全績效標準體系,創新評估評價方法。既關注預算資金的直接產出和效果,又關注宏觀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既關注新出臺政策、項目的科學性和精準度,又兼顧延4、續政策、項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四)科學高效,公開透明。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標準科學、程序規范、方法合理、結果可信、公開透明。引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健全外部監督機制。(五)權責對等,約束有力。堅持權力和責任相統一,放權與問責相結合,明確各方預算績效管理職責,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體現“誰支出、誰負責”,硬化預算和績效管理“雙約束”。既增強預算統籌能力,又調動預算部門(單位)績效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第四條 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對納入預算管理的所有財政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管理、結果應用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二章組織管理第五條 加強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5、立健全財政部門牽頭組織協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具體實施,人大、紀檢監察和審計參與監督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推進機制。財政部門要成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財政部門內部各相關機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職責。預算部門(單位)明確內部各相關職能機構的工作職責,建立以項目實施單位為主體、各內部職能機構全面參與、資金安排與項目實施有機結合的績效管理工作格局。第六條 財政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一)負責制定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操作規范等。(二)指導各預算部門(單位)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三)組織開展全區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管6、理以及評價應用管理等工作。(四)負責建立和完善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推進預算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建設。(五)負責績效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建立引入專家參與績效管理機制,規范第三方機構管理。(六)按規定實施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第七條預算主管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一)負責制定本部門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制度和工作計劃,研究建立本行業績效管理指標體系。(二)組織實施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指導、督促和檢查下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三)按規定編報、審核績效目標,對績效目標和預算執行進行績效運行監控,組織開展本部門及下屬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強化績效結果運用,加強預算管理。(7、四)按規定實施本部門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第八條 預算單位應履行以下職責:(一)負責制定本單位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二)按規定編報績效目標,對績效目標和預算執行進行績效運行監控,組織開展本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強化績效結果運用,加強預算管理。(三)按規定實施本單位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第九條 將預算績效結果納入政府績效和干部政績考核體系,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公務員考核的重要參考,充分調動各部門、各單位履職盡責和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財政部門負責對預算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建立考核結果通報制度,對工作成效8、明顯的部門(單位)給予表揚,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約談并責令限期整改。第三章 績效目標管理第十條 績效目標是財政預算資金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績效目標管理是指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單位)以績效目標為對象,以績效目標的編制、審核、批復和應用為內容所開展的管理活動。 第十一條 績效目標管理是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基礎。預算部門(單位)要根據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結合部門職能和事業發展規劃,全面設置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及項目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應清晰反映預算資金的產出、成本、結果、效益等績效信息,并依據績效目標、支出標準合理確定預算需求。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要建立績效評估機制9、,按照成本效益原則,以財政資金使用的預期效益和成本控制為重點,強化績效目標審核,對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開展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審核和評估結果作為項目決策及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績效目標與區委區政府決策、部門職能不符或偏離事業發展規劃的,以及重要性和緊迫性不強的,不予安排或暫緩安排預算;績效目標及標準不合理的,與預算資金需求不匹配的,成本控制不力的,由預算部門(單位)按要求進行整改。第十二條 預算部門(單位)要結合預算評審、項目審批等,對新出臺重大政策、項目開展事前績效評估,重點論證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行性、籌資合規性等,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基建投資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10、請預算的必備要件。財政部門要加強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預算審核和績效評估,審核和評估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預算事前評估工作由財政部門統一組織,按照預算部門(單位)自行評估、財政部門重點評估的程序,在下年度預算編制前實施。 第十三條 績效目標編制應按照財政部門統一格式,精準設置衡量預期產出目標、預期效果目標和滿意度目標的績效指標及指標值,符合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和預算匹配的編制要求。(一)預期產出目標,包括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時效目標,以及達到預期產出所需要的成本和資源等。(二)預期效果目標,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等。(三)滿意度目標,包括受益對象、社11、會公眾、專家學者滿意度等。第十四條 績效目標管理應重點審核以下內容:(一)相關性審核。重點審核績效目標設立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委區政府決策及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與本部門職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是否密切相關。績效目標是否全面、充分、細化、量化,難以量化的,定性描述是否充分、具體,是否選取了最能體現總體目標實現程度的關鍵指標并明確了具體指標值。(二)可行性審核。重點審核績效目標是否經過充分調查研究、論證和合理測算;項目實施方案是否合理,項目實施單位的組織實施能力和條件是否充分,內部控制是否規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三)完整性審核。重點審核績效目標填報格式是否規范,內容是否12、完整、準確、詳實;績效目標是否明確、清晰,是否能夠反映項目主要情況,是否對項目預期產出和效果進行了充分、恰當的描述。(四)適當性審核。重點審核績效目標與項目預算、資金使用方向等是否匹配,即在既定資金規模下,績效目標是否過高或過低,或要完成既定績效目標,資金規模是否過大或過小,成本與收益是否匹配,或與其他同類項目相比,預期績效是否合理等。第十五條 建立績效目標與預算“同步編制、同步審核、同步批復、同步公開”的編審程序。(一)同步編制。預算單位申請預算資金時,按照要求編制績效目標,與本單位預算同步提交預算主管部門;預算主管部門按要求編制本部門績效目標,審核、匯總下屬單位績效目標,與本部門預算同步提13、交財政部門。(二)同步審核。按照預算管理級次,預算主管部門對其下屬單位編制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隨同部門預算于“一上”環節報送財政部門初審。財政部門于“一下”環節將初審意見反饋預算主管部門。預算主管部門根據財政“一下” 預算控制數,結合績效目標初審反饋意見,組織下屬單位調整績效目標,在“二上”環節重新報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調整后的績效目標進行終審。(三)同步批復。財政部門在批復預算時,一并批復績效目標。預算主管部門在批復下屬單位預算時,按預算管理級次批復績效目標。(四)同步公開。預算部門(單位)應將績效目標作為部門預算公開內容,與預算同步公開。第十六條 績效目標確定后,一般不予調整。預算執行中14、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應按照績效目標管理要求和預算調整程序,由預算部門(單位)提出績效目標調整申請,與預算一并報批調整。財政部門應對申請調整預算的項目實施績效目標審核。第四章 績效監控管理第十七條 績效運行監控是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依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通過動態或定期采集項目管理信息和項目績效運行信息,對項目管理的相關內容和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控,促進項目績效目標實現的管理活動。第十八條 績效運行監控是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單位)要建立績效運行監控機制,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按期保質實現。除涉密部門(單15、位)外,所有預算部門(單位)應全面開展績效運行監控。財政部門要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績效跟蹤機制,對偏離績效目標的政策、項目要督促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對存在嚴重問題的政策、項目要暫緩或停止項目執行和預算撥款。第十九條 績效運行監控應重點監控以下內容:(一)目標保障情況。重點監控保障項目各階段有效實施相關制度建設的完整性(包括基本制度、專項辦法、管理措施等),項目實施中相關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包括進度管理、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制度等執行情況)。(二)目標實現程度。重點監控為完成績效目標所需要的各種資源成本消耗情況,項目階段性完成情況,以及項目預期產出、效果等目標的完成進度情況等。(三)預算執行進度。根16、據項目實施計劃,重點監控項目資金用款計劃、支付方式、撥付使用、資金安全等情況。第二十條 績效運行監控按照以下程序執行:(一)制定工作方案。財政部門制定年度績效運行監控工作方案,對實施績效監控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包括監控對象、實施方式、監控要求、報告格式、時間安排等。(二)開展績效監控。預算部門(單位)根據年度工作方案實施自我監控,財政部門在部門自我監控的基礎上,實施重點監控。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單個項目或部門績效監控次數一般為1至2次。(三)形成監控結論。根據績效監控信息,對照重點監控目標,發現績效運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實施糾偏的意見建議及措施,形成績效監控分析報告。(四)實施績效糾偏。預算17、部門(單位)對績效監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財政部門反饋的意見建議及整改要求,應逐一對照核查,及時予以糾正改進。對明確要求整改的,原則上在當年內完成整改。第五章 績效評價管理第二十一條 績效評價管理是指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依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預算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評價的管理活動。第二十二條 績效評價是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優化預算管理的有效手段。財政部門要建立重大政策、項目預算績效評價機制,開展部門整體績效評價,配合上級對本級政府財政運行情況實施綜合績效自評。構建以績效自評為主,重點績效評價為輔,第三方機構18、專家和社會公眾有序參與的全序列績效評價體系,形成點面結合、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管相互促進的管理模式。預算部門(單位)對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政策、項目實施效果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財政部門在部門(單位)自評的基礎上實施重點績效評價。對實施期超過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全周期跟蹤問效,建立動態評價調整機制,政策到期、績效低下的政策和項目要及時清理退出。第二十三條 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要以涉及重大民生、社會關注度高、持續時間長、資金量大的重大政策、項目為重點,動態開展績效評價。積極推進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債務項目等方面的績效管理。第二十四條績效評價對象19、應包括以下內容:(一)項目支出。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依據設定的績效目標,從數量、質量、時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綜合衡量項目預算資金使用效果。重點項目在其完成后的次年實施績效評價。(二)部門整體支出。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按照部門職責和事業發展規劃,依據設定的績效目標,以預算資金管理為主線,從運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職效能、社會效應、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門整體及核心業務實施效果,推動提高部門整體績效水平。區級財政五年實現一次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全覆蓋。(三)財政政策。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圍繞財政政策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可持續性,衡量財政政策目標20、實現程度及實施效果,著力提高財政政策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協調性。財政政策評價逐年逐步推開,實現從項目評價到政策評價的拓展。新出臺的重大政策,在實施期滿一年后,應實施政策績效評價。(四)政府財政運行情況。財政部門要配合上級對財政運行情況實施綜合績效自評,從信息公開、預算編制、財政收入、財政支出、財政管理、績效管理、改革創新和財經紀律等方面,綜合衡量財政運行質量,推動提升財政管理科學化水平。第二十五條 績效評價指標是依據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而形成的衡量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據適用對象不同,績效評價指標可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共性指標是適用于所有評價對象的指標。財政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21、結合的共性績效指標框架。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快構建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核心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實現科學合理、細化量化、可比可測、動態調整、共建共享。個性指標是針對評價對象的屬性和特點設定,適用于不同評價對象的績效指標。個性指標由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單位)和相關行業專家等共同研究制定。第二十六條 績效評價方法的選用要堅持定量優先、簡便有效的原則。根據評價對象的具體情況,可以采用包括大數據分析法、數學模型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在內的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績效評價。第二十七條 績效評價基本流程包括前期準備、部門(單位)自評、實施評價和撰寫報告四個階段。(一)前期準備。22、包括選定評價對象、成立評價工作組、前期調研、制定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等。(二)部門(單位)自評。被評價預算部門(單位)按規定程序組織開展自評,向評價工作組提交自評報告。(三)實施評價。評價工作組深入現場評價點查閱相關基礎資料、實地勘察項目實施現場,收集、查核相關評價數據,開展滿意度調查,根據評價指標體系對評價對象實施評價。(四)撰寫報告。評價工作組根據現場評價情況匯總相關數據,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計算評價得分,撰寫績效評價報告。第六章 結果應用管理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各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部門及單位負責人對本部門、本單位預算績效負責,項目責任人對項目預算績效負責,對重大項目責任人實行績效終身23、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第二十九條 建立績效信息報告制度。財政部門將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定期向區政府報告。對區委區政府關心、社會公眾關注、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和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財政部門或預算部門(單位)向區政府進行專題報告。將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績效信息隨同預決算草案同步報送人大。第三十條 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績效問題整改責任制。財政部門和預算主管部門及時向被評價部門(單位)反饋績效評價結果。對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各類問題,由相關部門(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立項、制度完善、加強管理、資金績效、問責追責等方面實行“一對一”整改到位。建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復查長24、效機制,對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追蹤問題整改實際效果。第三十一條 強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財政部門要加快建立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的掛鉤機制,將部門整體績效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對績效好的政策和項目原則上優先保障,對績效一般的政策和項目督促改進,對交叉重復和碎片化的政策和項目予以調整;低效無效資金一律削減或取消,長期沉淀的資金一律收回,按規定統籌用于亟需支持的領域。第三十二條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預算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要不斷加大績效信息公開力度,逐步推進績效目標和部門預算、績效評價結果和部門決算同步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第三十三條 審計機關依法對各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開展審25、計監督,財政、審計等部門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對預算績效管理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依法對違紀違法行為追責問責。第七章 基礎管理第三十四條 依托政府機關、大專院校和社會機構,引入高水平的行業、技術專家參與績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與專家的合作機制。第三十五條 預算部門(單位)研究制定本行業分類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逐步建立符合本部門、本行業特點的分類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財政部門歸納整理已實施的績效目標評審和績效評價情況,吸收預算部門(單位)行業指標,形成涵蓋財政支出主要類別的預算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第三十六條 大力培育一批適應預算績效管理的第三方機構,逐步建26、立起第三方績效評價機制,第三方機構的選擇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單位)要引導并規范第三方機構有序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工作質量跟蹤考核制度,嚴格執業質量監督管理。第三十七條 財政部門要加快推進以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管理、結果應用管理為核心內容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預算編制、執行系統有效銜接,強化績效管理數據的整合,提高績效信息數據處理能力,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流程規范化、智能化。第八章附則第三十八條 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區財政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