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高級中學教職工量化考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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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2601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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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志丹縣高級中學教職工量化考核辦法(三屆二次教代會通過)為了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高,學校將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對每一位教職工的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并對其工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依照志丹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工作的意見系列文件精神,結合校本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包括“主科教師量化考核辦法”“術科教師量化考核辦法”“非教學人員量化考核辦法”“說明及批注”四部分。第一部分 主科教師量化考核辦法一、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教學質量、教科研和民意測評四部分。二、賦分辦法個人總分教學常規分教學質量分教科研分民意測評分(一)教學常規(40分2、)1教學案(10分)(1)教務處牽頭組織對全體教師的教學案進行評定,語、數、英科目以互研組為單位,理、化、生、政、史、地科目以教研組為單位進行打分評定。(2)賦分:按照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10分,最后一名得6分,中間名次按等差數列依次賦分。(3)每學期評定兩次,取平均值作為該項得分。注:此項由教務處負責考核。2作業(5分)(1)教務處牽頭組織對全體教師的作業進行評定,語、數、英科目以互研組為單位,理、化、生、政、史、地科目以教研組為單位進行打分評定。(2)賦分:按照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5分,最后一名得3分,中間名次按等差數列依次賦分。(3)每學期評定兩次,取平均值作為該項得分。注:3、此項由教務處負責考核。3輔導(5分)(1)早晚輔導按時到位,能進行個別輔導、抽查學生學習任務落實,且能利用課余時間抽查、輔導學生者得5分。(2)早晚輔導按時到位,有組織的開展學習活動者得4分。(3)早晚輔導遲到或早退現象者得2分。注:此項由年級組負責考核,年級組組織對本年級科任教師的早晚輔導及課余時間輔導進行檢查登記,學期末將考核結果上報教務處。4聽課(5分)(1)達到規定次數且環節齊全、記錄詳實者得5分。(2)達到規定次數但部分環節不全或記錄不詳者得3分。(3)以教務處檢查時間為限,未達規定次數者得1分。注:此項由教務處負責考核。5計劃、總結與反思(5分)依據環節是否齊全、內容是否詳實、有無4、操作性、上交是否及時等方面進行評定。優秀者得5分,良好者得4分,合格者得2分,差者(環節不全、內容不詳或未按時上交)得0分。注:教學計劃、總結與教學反思由教務處負責考核;年級、班級計劃總結由德育處負責考核;教研組計劃總結由教科處負責考核,互研組計劃總結由教務處負責。6課改實踐(5分)(1)能積極承擔縣級及以上部門視導檢查公開課、論壇等活動且效果良好,每節(次)得1分。(2)承擔學校教學活動(講座、公開課、示范課等)效果良好,每節(次)得0.5分。(3)被評為課改先進個人者每次得1分。(4)能積極承擔學校期中(末)考試命題工作,所命試題被評為優秀試題者每次得0.5分,合格試題者每次得0.3分,試5、題有錯誤之處不得分。注:此項由教務處負責考核。以上項目每學期開學初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教務處備案,擇優選用。7出勤(5分)(1)全勤得5分。(2)每請假一天扣0.5分(因病住院治療期不扣分,公假、婚假、產假、喪假在規定時限內不扣分,超出的每天扣0.5分)。(3)上課、坐班、輔導、教互研活動及監考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無故缺勤每節(次)扣1分,學校集體活動、大型集會缺席每次扣1分。(4)無故曠課,一次性扣除該項全部得分。注:上課、坐班、輔導、監考、會議由教務處、年級組分別考核;教研組由教科處負責考核;互研活動由教務處負責考核;大型集會由辦公室與教務處負責考核。(二)教學質量(35分)以年級為單6、位,依照志丹高級中學教學質量評比獎勵辦法,每學期分兩次核算科任教師的教學質量積分,取平均分后按如下辦法排序劃檔賦分。第一檔:排名前20%,得35分。第二檔:排名20%40%之間,得33分。第三檔:排名40%60%之間,得31分。第四檔:排名60%95%之間,得29分。第五檔:排名在后5%者,得 0分。注:此項由教務處負責考核。只帶文科班理化生、理科班政史地及通用技術的教學人員記0分。(三)教科研(10分)1課題(3分) 所承擔的校、縣、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結題者,主持人分別得2分、2.5分、3分(參與者以結題證書為準,按一半計分)。2論文及競賽(3分)所寫教育教學及管理論文在校報、校刊和縣級以上7、專業刊物上發表,縣(校)級每篇的1分,市級及以上每篇1.5分,第二作者按一半計分(專著每冊3分);參加縣級以上教科研競賽評比活動(以教育學會或教研室下發文件,教科處組織為準),憑獲獎證書,縣級得1分、市級以上得1.5分。(此項得分最高計3分)3賽教(4分) 參加學校組織的課堂教學、課件制作、案例分析等教科研大賽,獲三、二、一等獎者分別得0.5分、1分、1.5分。獲縣級教學能手得2分,市級教學能手得3分,省級教學能手得4分。(以上賦分不重復計算)注:此項由教科處負責考核。(四)民意測評(15分)學生評教(5分):教務處以學期為單位組織學生評教活動,將教師平均得分以班為單位從高到低排序。第1名賦58、分,最后一名賦2分,以等差數列計算出第2,3,名的得分,將所帶班級的賦分取其平均值計入該項得分。領導評議(10分):以年級為考核單位組成評議小組,評議小組對照教職工平時工作表現進行打分直接計入。 第二部分 術科教師量化考核辦法一、考核對象包括音樂、美術、體育和信息所有術科教師。二、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教學質量、教科研和民意測評四部分。三、賦分辦法個人總分教學常規分教學質量分教科研分民意測評分(一)教學常規(40分)1教案(10分)(1)藝體中心對術科教師的教案進行集體評定,評出優秀教案(不超過30%的名額)、合格教案和問題教案。(2)賦分:優秀教案得10分,合格教案得8分,問題教案得6分。無9、教案者得0分。(3)每學期評定兩次,取平均值作為該項得分。2作業(5分)(1)計算機機房管理員每學期附加工作量分1分。(2)積極參與學校舉辦的體育節、藝術節、書畫展、科技節等活動加1分。(3)積極參加校外競賽且獲得榮譽者每次加0.5-1分。(4)完成藝體中心或學校部門安排的相關工作,二天之內的,根據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本人申請,經術科考評組認定后每次加0.3-0.5分,超過二天的折合相應課時數計入工作量(此項得分不超過3分)。3上課(5分)(1)良好(5分):學期內,術科教師能按時到位,認真組織課堂教學,全程參與教學活動,課堂秩序良好,學生學有所得,教師、學生無遲到早退現象。(2)合格(4分10、):學期內,術科教師能按時到位,組織教學,管理學生,基本完成教學任務,師生無遲到早退現象。(3)不合格(0分):術科教師有遲到、早退、曠課現象,或不組織課堂、學生自由活動、課堂秩序混亂等。4聽課(5分)(1)達到規定次數且環節齊全、記錄詳實者得5分。(2)達到規定次數但部分環節不全或記錄不詳者得3分。(3)以藝體中心檢查時間為限,未達規定次數者得1分。5計劃、總結與反思(5分)依據環節是否齊全、內容是否詳實、有無操作性、上交是否及時等方面進行評定。優秀者得5分,良好者得4分,合格者得2分,差者(環節不全、內容不詳或不按時上交)得0分。6課改實踐(5分)(1)能積極承擔上級部門視導檢查公開課且效11、果良好,每節(次)課得1分。(2)承擔學校教學活動(講座、公開課、示范課等)效果良好,每節(次)得0.5分。(3)被評為課改先進個人者每次得1分。7出勤(5分)(1)全勤得5分。(2)每請假一天扣0.5分(因病住院治療期不扣分,公假、婚假、產假、喪假在規定時限內不扣分,超出的每天扣0.5分)。(3)上課、坐班、輔導、教互研活動及監考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無故缺勤每節(次)扣1分,學校集體活動、大型集會缺席每次扣1分。(4)無故曠課,一次性扣除該項全部得分。注:上課、坐班、監考、會議由教務處、藝體中心、年級組分別考核。(二)教學質量(35分)依照志丹高級中學體音美信息教學質量評選辦法及實施細則12、,每學期分兩次核算術科教師的教學質量積分,取平均分后按如下辦法排序劃檔賦分。第一檔:排名前20%,得35分。第二檔:排名20%40%之間,得33分。第三檔:排名40%60%之間,得31分。第四檔:排名60%95%之間,得29分。第五檔:排名在后5%者,得 0分。注:此項由藝體中心負責考核。(三)教科研(10分)1課題(3分) 所承擔的校、縣、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結題者,主持人分別得2分、2.5分、3分(參與者以結題證書為準,按一半計分)。2論文及競賽(3分)所寫教育教學及管理論文在校報、校刊和縣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縣(校)級每篇的1分,市級及以上每篇1.5分,第二作者按一半計分(專著每冊3分)13、;參加縣級以上教科研競賽評比活動(以教育學會或教研室下發文件,教科處組織為準),憑獲獎證書,縣級得1分、市級以上得1.5分。(此項得分最高計3分)3賽教(4分) 參加學校組織的課堂教學、課件制作、案例分析等教科研大賽,獲三、二、一等獎者分別得0.5分、1分、1.5分。獲縣級教學能手得2分,市級教學能手得3分,省級教學能手得4分。(以上賦分不重復計算)注:此項由教科處負責考核。(四)民意測評(15分)學生評教(5分):教務處以學期為單位組織學生評教活動,將術科教師平均得分以班為單位從高到低排序。第1名賦5分,最后一名賦2分,以等差數列計算出第2,3,名的得分,將所帶班級的賦分取其平均值計入該項得14、分。領導評議(10分):由術科教師考評組依據術科教師平時工作表現進行打分直接計入。第三部分 非教學人員量化考核辦法一、對教輔工勤人員的考核(一)考核項目包括出勤、工作績效、服務對象評議共三部分。(二)賦分辦法個人總分出勤分工作績效分服務對象評議分1出勤(10分)全勤賦10分。毎請假一天扣0.4分。大型活動、集體活動每請假一次扣0.2分。大型活動、集體活動無故缺席每次扣0.4分。無故缺勤半天扣0.4分、全天扣0.8分。規定上班時間不簽到、查崗缺勤一次視為無故缺勤半天,扣0.4分(因病住院治療期不扣分,公假、婚假、產假、喪假在規定時限內不扣分,超出的每天扣0.4分)。注:出勤分扣完為止。2工作績效15、(50分)工作績效分包括工作量分和考評組評議分,工作量分和考評組評議分各占25分。非教學人員每天工作量折合為0.25分,工作量分0.25實際工作天數(每學期工作天數按100天計。實際工作天數=100-非工作天數)。考評組評議分由教輔工勤考評組依據教輔工勤人員個人平時工作績效進行打分。每學期進行兩次評分,取平均值計入。3.教科研(10分)(1)課題(3分) 所承擔的校、縣、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結題者,主持人分別得2分、2.5分、3分(參與者以結題證書為準,按一半計分)。(2)論文及競賽(3分)所寫教育教學及管理論文在校報、校刊和縣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縣(校)級每篇的1分,市級及以上每篇1.5分,16、第二作者按一半計分(專著每冊3分);參加縣級以上教科研競賽評比活動(以教育學會或教研室下發文件,教科處組織為準),憑獲獎證書,縣級得1分、市級以上得1.5分。(此項得分最高計3分)(3)賽教(4分) 參加學校組織的課件制作、案例分析等教科研大賽,獲三、二、一等獎者分別得0.5分、1分、1.5分。獲縣級教學能手得2分,市級教學能手得3分,省級教學能手得4分。(以上賦分不重復計算)注:此項由教科處負責考核。4服務對象評議(30分)服務對象對每一位非教學人員進行綜合評議。評議項目包括優、良、中、差四個格次。個人綜合評議分(優票數30良票數25中票數20差票數15)/總票數注:服務對象根據業務分工和工17、作服務范圍而定。二、對中層干部的考核中層干部的考核按照學期末述職結果予以賦分,并依據該分數從高到低按3:5:2的比例劃檔分別賦10分、9分、7分,此項得分作為管理分直接計入。按照就高的原則,兼課中層干部的述職劃檔位次與本人教學劃檔位次對比就高執行。三、對校級領導的考核校級領導依據志丹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由主管局實施履職考核。第四部分 說明1量化考核以學期為單位進行,學校每學期將成立量化考核工作組,負責學校的量化考核工作。該工作組下設高一年級、高二年級、高三年級、術科教學人員、教輔人員、中層干部六個考核小組,分別負責對應組別的領導評議賦分工作。2量化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優樹模、職稱晉升、聘用上崗及績效工資發放等的依據。3學期內個人連續請假20天以上或累計請假25天以上(包括25天)者不參與該學期量化考核。4.只帶文科班理化生、理科班政史地及通用技術科目者不參與該學期量化考核。5本辦法經三屆二次教代會討論通過,并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執行。2016年7月11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