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光華高級中學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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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279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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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溧陽市光華高級中學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六屆四次教代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為了科學地考核、評價教師工作,評價教師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的情況,根據溧陽市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意見,參考周邊學校成功做法,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考核原則1.堅持德能勤績全面考核的原則,并做到定量與定性考核相結合。2.考核力求公正、公平、公開。3.學期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相結合。各部門及年級組要加強對教職工的平時考核,個人要積累資料,定量打分,在此基礎上,考核小組集中做好年度考核。二、考核機構(一)考核領導小組由下列同志組成:組 長:劉志偉副組長:王勤月 蔣菡芝 任旭東 謝淵 芮安陽組 員:行政人員、工團負責人2、年級主任助理(二)考核工作小組組 長:任旭東成 員:芮安陽 唐 杰 崔 恩 潘盈明 偰維國 蔡大松 劉福根 蔡亞軍三、考核等第、指標及其條件考核等第: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指標:(一)優秀指標:按教職工總數13%計算。(二)嘉獎指標:按教職工總數3%計算,四舍五入法。(三)優秀指標的分解:1.指標分解:將根據崗位性質將教職工分為五組。一般情況下根據人數確立指標數,傾斜于教育一線,傾斜于畢業班教師。2.將指標分到若干組教輔、后勤為一組。行政為一組。三個年級組分別為三組。校長視情況可特別提名1人。基于崗位成員職責及作用的特殊性,基于崗位成員的年齡、態度、能力以及擔3、任學科的特殊性。教學工作態度積極,工作業績也比較明顯,或者在某一方面為學校作出了主要貢獻的教職員工。在候選人中視情況可以特別提名一人。且經過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四、考核辦法1.優秀等次候選人的產生:根據本組的指標數的2倍,即為本組的候選人數,候選人應在本組人員中產生,根據校“年度考核計分辦法”(見附件)中兩學期分值之和為依據計分,從高到低劃定。2.候選人中優秀等次的確定:候選人在本組中作業績介紹,然后同行對其工作及表現進行評議打分。分值權重占10分。分管校長、年級主任根據教師在年級組中表現進行打分,分值權重占10分;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表現、業績以及學生滿意度測評等多種要素進行評議、打分,分值權4、重占10分;校“年度考核計分辦法”分值權重占70分。核定總分,從高到低劃定。為適度考慮學科的均衡性,原則上4人以上(含四人)的備課組,考核獲優人數不超過30,4人以下的備課組,考核獲優人數不超過1人。3.行政嘉獎從各組優秀等次候選人中產生。4.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公示、上報。5.實行一票否決制。有下述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一學年中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職;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因工作失誤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教師進行有償家教,造成嚴重影響的;有下述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一學期事假累計10天及以上;一學期病假累計一個月及以上;繼續教育不滿課時的;教育5、質量低下的。校長有一票否決權。其他一票否決依據教育局當年年度考核文件中的有關規定。5.其它說明上年度考核優秀的加分,不能作為總分在下年度中考核計分。同一組內考核優秀等次的成員中,班主任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原則上不超過指標數的70%。有下列情形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教職工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同行民主評議、學生滿意度測評過低的;待崗人員如待崗表現一般的;受過教育局通報批評的且情形嚴重的。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本辦法于2013年1月29日教代會通過。2013年1月29日附件 溧陽市光華高級中學年度考核計分辦法根據事業單位的考核要求,結合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為了充分體現“獎優罰劣,獎勤6、罰懶”的原則,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年度考核計分辦法。被聘任的教職工,愛崗敬業,較好地完成崗位工作任務,每學期每人得基本分100分,按下列項目實行相應的加減分。1.管理崗位加分管理崗位加分管理崗位加分中層正職7分、副職6分教研組長兼備課組長12人以上4分12人以下3分工會主席7分、副主席4分教研副組長兼備課組長3分團委書記6分、副書記3分備課組長2分年級主任5分財務主管、會計4、2分班主任6分食堂負責人3分年級助理4分圖書館負責人2分2.工作量加分(1)一線教師按周課時加分,1分/課時周課時數=個人學科實際總課時*學科系數*年級系數+校本、老齡課時補貼和其它課時補貼注:、系數標準學科系數:語數外7、1.4,其它高考學科(有高考計分或A級要求的)1.2,其它學科1.0。年級系數:高三年級1.1、老齡課時補貼:男性51周歲、女性48周歲及以上,2課時/周;男性53周歲、女性50周歲及以上3課時/周;男性56周歲、女性53周歲及以上,4課時/周。(2)二線教職工統一按5分起平,再加上其它兼職課時加分。3.考試質量加分(1)全市統考加分學科排位加分語、數、外學科全市統考備課組平均分選修學科“B”級率或平均分第一6分第二4分第二(“到位”)4分第二(“不到位”)1分說明:語數外和選修教滿兩個班以及其它滿工作量的學科教師在上述加分基礎上再乘以1.6。高三選修科以兩門選修(一B一C以上)的匹配率為標準8、,匹配率達100的加4分,95以上不到100的加2分。教師個人任教班平均分或“B”級率若列平行班前13,則另加1分;若低于下位學校同組合平均成績,則不能享受加分。班級團隊加分以各班起點時學校設定的全市入圍人數或高考二本目標為標準,考試中達到或超過此標準,則該班班主任加3分,其它考試科目任課教師每人加2分。年級管理加分:所在年級以起點時學校設定的全市入圍人數或高考二本目標為標準,若考試中達到或超過設定學生入圍人數的100以上,則年級主任加5分,年級主任助理每人加3分。備課組管理加分:語數外備課組平均分達全市第一,相應備課組長加2分;備課組平均分(選修科為“B”級率或平均分)達全市第二名并到位(選9、修不作到位要求),則相應備課組長加1分。非考試科目教師加分:如學校兩個年級以上年級全市入圍學生數超過設定數,則技術、音樂、美術、體育等非考試學科教師按學校行政人員和班主任對其滿意度測評排序結果加分,排序在前10、1130教師分別按考試科目教師加分平均數的80、60加分。(2)學業水平考試加分達標加分、全年級學生單科C級合格率為98.00%以上(含98.00%)且A級優秀率超常州二中的,該學科備課組教師加5分。、全年級學生單科C級合格率為98.00%以上(含98.00%),如果A級優秀率未超常州二中,但優秀率差距在5個百分點以內的,該學科備課組教師加4分。 注:教滿兩個班的教師在上述加分基礎上再10、乘以1.6。教師個人任教班與平行班A級優秀率差距過大(由學校行政研究認定),則不能享受上述加分。信息技術省級考試,將視當年全省合格率水平和學校實際成績,學校酌情加12分。年級管理加分:全年級學生各單科合計達達標加分相應標準條的,年級主任享受相應獎勵標準教兩個班教師的加分,年級主任助理享受年級主任80的加分。備課組管理加分:備課組達標加分相應標準12條的,備課組長依次對應加3分、2分。班級管理加分:班主任所任班的A級人均加分超過常州二中同類組合班級人均加分的,班主任加5分。4.專業發展加分:同一項目不重復計分,取最高分。項目加分課題負責人全年最高加分5分縣級1分,市級2分,省級3分。獲獎1分/成11、員學習與繼續教育全年最高加分6分參加教師沙龍并發言0.5分/次,撰寫學習筆記、心得或校級交流外出聽課0.5分/次,完成繼續教育學時2分/年,碩士在讀2分/學期。論文發表、獲獎全年最高加分16分發表:核心期刊8分、省級5分,市級3分。獲獎:一等獎省級5分、市級3分、縣級2分,其它獎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其它酌情。)基本功、優秀課獲獎(其它單項獲獎酌情加分)省級一等獎10分,其它獎6分;市級一等獎6分,其它獎4分;縣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2分。被外聘上示范課、作講座1分/次承擔對外公開課2分/次承擔研究性學習、校本課程任務2分/學期當年度獲優秀教師學術稱號市特后、市學科帶12、頭人、縣市學科帶頭人或市骨干教師、縣骨干教師或市教學能手、縣教學能手、縣教壇新秀,分別加10、8、6、4、2、1分。5.班集體評優加分每學期被評為校級、溧陽市級、常州市級先進學生集體的班級,班主任分別加1、3、4分,任課教師享受班主任加分的一半。同種榮譽,以最高等級計分,不再重復加分。6.綜合榮譽加分:同一項目不重復計分,取最高分。該項全年最高加分4分。省級以上加4分,市級加3分,縣級加2分;教職工獲得優秀共產黨員等單項榮譽,省級以上加2分,市級加1分,縣級加0.5分。7、輔導學生競賽加分(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由教師輔導的且參與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由學校相關部門核實后為準)。省級常州13、市級溧陽市級一等獎543二等獎432三等獎32某項競賽活動有3名以上學生獲獎,則以輔導獲獎學生最高獎項的三倍計算。同一獎項以最高獎計分,不重復計分。運動隊參加體育比賽計分只限于常州市級以上賽事,市級比賽第一名為一等獎,第23名為二等獎,第46名為三等獎。省級比賽第12名為一等獎,第35名為二等獎,第68名為三等獎。有突出成績和影響的學生競賽獲獎,由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再予加分。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獲獎酌情加分。該項全年最高加分15分。8.二線人員優質服務加分每學期由全校教職工評議,評議結果列前五位的二線人員分別加6、5、4、3、2分。9.其他加分部門、班組相關評比活動獲獎,分別對負責人和成員加14、13分和0.51.5分:對主動承擔(或承辦)階段性工作(如:運動會、藝術節、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學生社團等),且完成質量高,分別對負責人和成員每次加2分和1分;參加高考、“小高考”監考工作且完成任務,每次加2分。10.工作常規、責任、出勤、紀律等考核扣分沒有正當理由不服從各處室的工作安排或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較好地完成階段性工作,每次扣35分;不認真執行學校的教學常規要求,每發現1次扣1分;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出現教學事故的,每次扣2分;學生評教在90分以下的每次扣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期中、期末等大型考試遲到或違反考試規定每次扣2分;升旗、教職工會議等集會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無故曠課或曠職半天每發現一次扣5分。病事假能履行請假手續,每月病假510天扣1分,10天以上扣2分,每月事假(不包括法定假)35天扣2分,5天以上扣3分;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網聊天、購物、炒股等發現1次扣5分;校內車輛亂停放,查實一次扣1分。11.考核辦法:本辦法由校長室起草,根據此辦法每學期學校對教職工考核一次,學期考核結果用于評選校先進工作者,學年考核確定考核等次。考核時,由教職工個人填寫加分申請,考核領導小組考核核算后由教職工個人簽字認可。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本辦法于2013年1月29日教代會通過。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