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捷制造企業人事部薪酬福利及崗位績效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312811
2025-03-04
7頁
21.04KB
1、某制造業企業薪酬制度 第一章總則第1條按照建立現代企業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薪酬方案。第2條本方案適用于xx公司所有在冊員工第3條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崗位工資制度的要求,公司薪酬制度以“按崗位定酬,按績效付酬”為主線構建,工資的確定、調整與支付,以崗位、能力和績效為導向。第4條堅持三項制度改革配套進行,共同推進的原則。以提高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為中心,建立起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的激勵機制,形成“崗位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工資能升能降”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第5條公司實行年薪制、崗位績效工資制以及協議工資2、制等薪酬制度。納入黨組管理的公司高管實行年薪制;引進的高端、緊缺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制;公司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員工按照所在地同類崗位工資指導價實行市場化工資水平。崗位績效工資制是主要形式的結構工資制度。第6條薪酬發放時間的規定1、每月xx日公司統一向全體員工發放基本工資;每月xx日公司統一向全體員工發放績效獎金。遇“法定節假日”或其他特殊事項可根據具體情況作相應調整。2、新員工到崗當月的基本工資、離職員工離職當月的基本工資按工作天數發放,即:基本工資21.75工作天數。第7條 下述項目從工資中直接扣除:1、個人所得稅。2、由員工個人負擔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以及住房公積金等個人應負擔的3、部分。3、法律法規或公司規定的可以從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8條員工對工資產生疑義的,可提出書面查詢申請,但在發薪之日起兩年內未行使此項權利時,視為棄權。第二章 崗位績效工資的實施第9條崗位績效工資是以崗位工資為基礎,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年功工資、津貼補貼為補充的工資結構體系。第10條崗位工資是指根據xx公司任職資格評估體系確定員工崗位級別之后確定的工資,是工資構成中的相對固定部分。第11條崗位工資的標準實行“一崗九薪”制,縱向體現崗位的價值,橫向體現不同員工人力資本和年功貢獻的價值(標準見附件1)。xx公司薪酬體系按照崗位類別劃分為:職務晉升序列通道、專業技術序列通道、管理專員序列通道、技師4、序列通道,各序列通道互有搭接和重疊。鼓勵員工在本職崗位建功立業,并在薪酬方面充分認可員工對企業的貢獻度第12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取得的考核激勵工資,其目的在于發揮員工的潛能,鼓勵員工完成或超額完成企業生產經營目標,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績效工資包括月獎與年終獎。其中月獎根據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分配,由于考核為“不稱職”而進入待崗的員工,待崗期間績效工資為零。年終獎由xx公司根據集團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資總額計劃、公司經濟效益等情況,經考核后確定。第13條年功工資是根據員工累計勞動因素進行工資分配的一種工資形式,是反映員工積累勞動的報酬。員工年功工資發放方案:截止每年xx月xx日在x5、x公司服務期滿一年的員工發放年功工資600元,滿二年的員工發放年功工資1200元,滿三年的員工發放年功工資1800元,以此類推,服務期大于等于xx年的員工發放年功工資6000元。不滿一年的不發,當年xx月xx日不再冊的員工不發;第14條津貼補貼為本企業對員工從事額外的、特殊的勞動消耗所給予的補充性報酬。津貼補貼主要包括保密津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節日補貼以及特殊人才津貼等。第三章 福利管理第15條公司依法為在職員工足額投保全部種類的法定社會保險以及福利,確保員工依法享有法定保險福利,員工享受的法定保險福利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簡稱五險一6、金)。第16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后,可制定與自身發展相一致的自選福利及商業保險項目。第四章 薪酬管理第17條 員工薪酬的保密制度為維護公司權益,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運營,公司全體員工都負有保守薪酬秘密的責任。第18條 薪酬管理的職責1、人力資源部作為薪酬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執行,薪酬福利方案的設計,工資總額的控制,員工崗位級別的確定及審批,薪酬發放文件的編制,工資臺賬建立,;2、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及說明材料,員工資質評定結果,作為薪酬發放以及員工晉升、晉級的主要依據。第19條 薪酬發放時間的規定17、每月xx日公司統一向全體員工發放基本工資;每月xx日公司統一向全體員工發放績效獎金。遇“法定節假日”或其他特殊事項可根據具體情況作相應調整。發放形式是由財務部通過銀行將全部額度打入員工工資卡中。2、新員工到崗當月的基本工資、離職員工離職當月的基本工資按工作天數發放,即:基本工資21.75工作天數。第五章 薪酬調整第20條 員工崗位級別調整1、主要依據:1)崗位說明書;2)年度績效考核結果;3)“任職資格評估體系”的考評結果;4)人力資源部發布的相關管理制度。2、工作流程:1)公司各部門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任職資格評估體系判定標準組織開展本部門崗位級別確認工作,并上報人力資源部;2)人力資源8、部以此為基礎數據編制“本年度崗位級別調整分析報告”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確定年度員工薪酬調整方案。3)公示本年度員工崗位級別變化的員工名單;4)人力資源部自每年二月實施。第21條本年度新入職員工的薪資調整:本年度上半年入職的員工可以參與下一年度的薪資調整;本年度下半年入職的員工,原則上不參與下一年度的薪酬調整。第六章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第22條員工借調期間薪酬支付:經組織批準借調到政府機構(含國外、境外機構或分支機構)、安排到上級單位或成員單位掛職鍛煉的,其間薪酬照發。第23條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參加短期脫產培訓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照發,凡屬個人要求接受學歷教育并脫產學習的,按事假處理。第24條員工長期待崗期間薪酬支付:員工待崗期間發給基本生活費。待崗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基本生活費標準按照原崗位工資和年功工資之和確定,超過一年的,按照所在地最低生活費標準確定。第25條員工因本章所列條款等原因扣發薪酬后,月薪酬標準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第七章 其他第26條本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同時xx公司人字xx年第xx號“薪酬管理規定”廢止。第27條本管理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