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店煤礦機電設備經營管理與考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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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295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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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袁店煤礦機電設備經營管理與考核辦法為管好、用好機電設備,合理控制費用,提高袁店煤礦質量標準化水平,降低機電事故率,服務好生產一線,特制定本辦法。一、管理責任1、機電科是設備經營管理直接責任單位,主要責任是:(1)負責設備的調撥、租賃、報廢、保管、發放及現場管理。(2) 建立健全臺帳、卡片、圖牌板,做到帳、卡、物相符。(3) 做好設備的月報表,分析解決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2、安監處、電管隊、設備組負責設備完好、安全設施的監督檢查工作。3、經管辦負責設備經營管理監督考核工作。二、入庫管理4、礦成立設備質量驗收小組:組長:經營礦長副組長:機電副總成員:由安監處、調度所、機電科、經管辦、審2、計、紀檢人員組成。辦公室檔案員參與。5、設備需要入庫時,庫管人員聯系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包括查驗“三證”、產品說明書、設備完好、附件、電氣防爆等,高壓電氣設備、電動機等必須附試驗報告。不合格或技術資料不齊的設備嚴禁入庫,否則按私自入庫論處,責任人按“三違”論處。因證件、資料不齊無法入庫而影響礦生產的,罰責任人100元、責任單位500元,并限期辦齊。對驗收不認真人員,每次罰100元。6、驗收合格后,填寫入庫驗收單,經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并在設備上貼檢驗合格證和防爆合格證。驗收單一式三份,一份存檔、一份由電管或設備組保管,一份交經管辦。設備說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交檔案室管理。7、設備、材料性設備、小電、3、電纜等必須進入專用庫房存放管理。設備、材料性設備、小電、電纜按類別進行全礦統一編號,一套設備由多個部件的組成的,要分別編號。設備無編號的每件(次)罰責任人100元。 8、建立設備入庫管理檔案,分類記錄,記錄要工整規范,內容包括:時間、設備名稱、型號、編號等,修理設備要注明修理次數。9、入庫設備掛標志牌,標明設備的型號、用途、修理或進庫日期、完好狀況等。并應妥善保管保養,保持庫內設備整潔。10、設備、材料性設備、小電、電纜由機電科統一管理,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違者每臺件罰責任人和單位主要領導各100元。三、領用、安裝、驗收、移交11、需要安裝設備的地點,安裝部門及時進行設計,編制出安裝所4、需的設備及材料計劃,機電副總組織機電、計劃、經管、技術、調度等單位進行審核,報礦領導研究通過后,安裝部門依據礦意見進行修改,編制設計說明書、繪制設備安裝圖、供電系統圖。 12、設計審批后,由安裝部門及時做出設備及材料計劃,標明預算金額,審批后交機電科設備組、電管隊、經管辦、計劃、物管科各一份。13、調度所牽頭,由安監、技術、機電、通風、安裝部門等單位參加提前對安裝地點的巷道、設施等進行驗收,符合安裝條件的方可安裝。 14、根據預算,機電科和物管科及時準備設備及材料。安裝單位依據計劃分別領取設備及材料。 15、安裝部門按預算出具領料單,審批后領取。庫房按領用單上的規格型號、數量進行發放,并做好臺5、帳登記工作。設備組、電管隊、經管辦建立臺帳,記錄要詳細規范。16、掘進、修護區所需設備及相關電氣設備,由使用單位按計劃領取,運至使用地點,安裝部門負責安裝。17、安裝部門嚴格按審批過的“安裝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安裝任務,每超一天罰500元,罰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各100元。18、安裝完畢即申請驗收,礦驗收小組按照標準進行驗收。調度所組織安裝工程驗收,驗收小組由調度所牽頭,驗收人員由調度、安監、技術、設備組、電管隊、經管辦、安裝部門、使用單位等組成。19、驗收時,安監、設備組、經管辦人員驗收機械部分,對數量進行統計記錄;電管人員驗收電器部分,并對安裝電器、電纜數量進行統計記6、錄;安監及其他人員驗收安全設施,并對安裝工程提出要求。凡違反規定、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的,嚴禁移交投入生產,并責令安裝部門嚴格按標準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對生產造成的影響按照事故影響辦法處罰。若驗收人員不負責任,每次罰責任人100元。20、驗收合格后,驗收人員在安裝工程驗收單上簽字,安裝部門與使用單位現場交接。設備使用期間由使用單位看管。21、設備組、電管隊、經管辦根據統計數據,核算現場數量與領用數量是否相符,安裝期間丟失、損壞一律由安裝部門按價賠償。22、設備嚴禁白條發放。否則,每次罰機電科200元。原則上雙休日不發設備,如果安全生產急需,調度所出具證明,礦總值班簽字后發放,次日補辦7、手續。否則,每次罰領用單位200元。嚴禁在設備庫以外發放設備,否則每次罰發放人100元,發放設備不予結算。23、掘進換頭的設備移交,驗收小組和交接雙方共同參加,辦理交接手續,現場簽字。及時核對原使用單位設備、材料使用、丟失、損壞情況,丟失損壞按原值進行全額賠償。四、使用與維護24、使用單位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責任單位負責設備維護,并做好設備檢修的各種記錄,每月1號必須把上月的所有記錄報電管隊審查并存檔,對不報的每次罰責任人200元,記錄不規范的罰責任人100元。25、嚴格執行日常維修、保養制度和定期檢修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與安全運行。如因檢修不到位、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罰責任單位500元8、,并追查到責任人,罰100元。 26、設備維護責任到人,所有設備及設施必須在醒目處掛責任牌,無責任牌每處(次)罰責任單位主要領導50元,并限期補掛,否則加倍處罰。27、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設備超負荷運轉,防爆電器設備嚴禁失爆,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200元,并立即停電整改。備用電機、齒箱等大型備配件,必須上架或吊起,不得落地放置,否則每件(次)罰責任人100元;做好電氣設備防潮工作,否則每發現一件(次)罰責任人100元。28、井下皮帶機、刮板機等設備的零部備用,原則上每個工作地點備用同種型號電機1臺,齒箱1臺,機尾1臺,多余設備必須升井。雙機必須保證正常使用,雙機甩下一套留作備用按設備9、閑置處理。29、皮帶機、刮板機標準化管理:(1)皮帶機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皮帶上運時必須有防逆轉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有制動裝置,并保持靈敏可靠,否則不準運行。一次不合格罰責任人100元,責任單位500元。(2)皮帶必須阻燃,進貨附阻燃試驗報告,使用單位存檔,包膠滾筒和托滾的阻燃性與抗靜電性必須符合要求,附檢驗報告,否則不準領用,因此影響生產者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200元,并限期補齊資料。(3)短路、漏電、接地三大保護齊全可靠,符合規定要求。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要求者,一次罰500元。(4)經常對托滾進行調整,不允許皮帶跑偏。否則,每處10、(次)罰責任人200元,責任單位500元。(5)皮帶機、刮板機巷無雜物、無積水、無淤煤,電機、齒箱無煤塵。電機被煤埋,每次罰200元。(6)皮帶機保持正常運轉,臺臺完好,托滾不轉,應及時維修更換,達不到完好標準,每處不轉罰責任人15元,H架、支撐架、上下托滾齊全、規范、完好,否則每處(次)罰款責任人50元,皮帶落地每處罰200元;刮板機臺臺完好,達不到完好標準,每缺1只刮板、零部件、螺栓罰責任人10元,鏈條掉斜每處罰20元;皮帶機、刮板機缺少安全設施或不合格每處(次)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以上各條限期不整改的,加倍處罰。(7)皮帶拆除時必須整條回收,原則上不得截斷,每截一處罰111、000元,造成皮帶報廢的,按報廢皮帶的價值進行索賠;能復用的皮帶嚴禁升井,不能復用的,經調度所、設備組、經管部鑒定,升井交廢舊庫。五、回收、升井、驗收30、掘進設備由使用單位自行回收。炮采區自管的設備(工作面、順槽刮扳機),更換電機、齒箱、機頭尾、中部槽、鏈條刮板等,由使用單位出具領料單領取,閑置的設備及配件自行回收升井。綜采區生產過程中設備的更新與回收由綜采區自己負責。屬機電管理范圍的,由保運區更換與回收。31、未經許可,使用單位不能隨意轉移設備,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0元,并限期補辦有關變更手續,否則加倍處罰32、設備升井后交機電倉庫,設備組、經管辦進行現場驗收并填寫設備回收驗收單。12、六、修理、驗收與結算33、設備大修由礦承擔,日常維修費用由維修單位承擔。34、礦鼓勵各單位自修,特別是保運區要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對設備進行修復,建立修復臺帳。礦核實后按標準獎勵。35、確需機修廠修理的,修理前,設備組、經管辦、調度所、審計、紀檢與機廠確定設備的大、中、小修及修理價格,簽定合同后方可修理。36、在設備修理過程中,嚴禁私自拆套、報廢。確無修理價值的,應通知質量驗收小組對該設備進行鑒定,確認后方可報廢,殘體上交。如發現私自報廢設備,按原值賠償。主要配件更換時,應將更換下的舊件交廢舊庫,否則,按未更換結算。37、機修廠維修要保證質量,在規定的質量保修期內(出庫后30天),出現維修質量問13、題,一律交機修廠免費維修,并視影響生產程度大小,一次性罰款1000元,從結算款中扣除。屬礦零配件質量問題,物管科負責索賠。 38、機修廠每月25日前申報配件計劃,物管科每月10號前供應配件,因配件供應不及時而影響修理的,機修廠應書面通知經管辦、設備組,延期造成的損失由物管科承擔。 39、設備按送交日期、修理周期的要求,修好后及時驗收入設備庫,材料性物資及自制加工件,驗收合格入物管科倉庫。嚴禁設備和材料從機修廠直接發放,否則不予結算。誰結算誰承擔責任,每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0元。未按規定時間修好的,機電科出具手續,每臺次從結算中扣除300元。 40、每月25號為結算日,機修廠持維修合同和入庫驗收14、單進行結算。實行月清月結,跨月不予結算。41、設備及主要材料、配件外修規定:(1)能自修和機廠修理的,一律不準外委;無能力修復、確需外委的,由設備組、經管辦、審計、紀檢、調度所、機修廠現場鑒定簽字,經機電副總、經營礦長批準后方可外委。(2)確定外委時,承修方與礦簽立維修合同。主要內容是:物資損壞程度、修復后質量要求、修理期限、修復價格、違約責任、結算方式等。由經營礦長和修理方簽字,合同生效。(3)經管辦、設備組和相關單位對外修物資建帳管理,督促物資按時返礦。物資出門時,相關單位簽字,以便于登帳記錄。(4)修好的物資返回后,應及時驗收入庫。查驗數量、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有違約行為,嚴格按合15、同辦事。雙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經營礦長審核后,作為結算的依據。(5)沒有合同和入庫驗收單,礦不予結算。(6)緊急情況下需要外修的,應由礦總值班簽字,下一個工作日補辦相關手續。42、租賃設備報廢,殘體上交局租賃站,不得出售。設備報廢且已退出生產,應及時上交,不得以廢鐵處理。所有殘體或充抵物的出礦,都必須經機電科、物管科、紀檢、審計、經管辦共同鑒定和武保科監磅。七、綜采設備及配件的管理43、綜采設備的調撥、租賃、退租由機電科負責,保管、現場管理、維修由支護科管理。機電科、經管辦對支護科進行監管。44、綜采配件統一由物管科備料,支護科統一管理。主要綜采配件審批經機電副總、設備組審查后方可到經管辦批料。16、綜采區每月必須申報綜采配件計劃,由機電副總、經營礦長審批后由經管辦、物管科負責落實,未能及時落實影響生產者,對責任單位負責人每次100元處罰。45、支護科要加強對綜采設備管理,下井設備必須保證完好,升井設備必須經設備組、支護科、經管辦驗收,丟失和人為損壞按價賠償,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46、支護科加強現場監督,對野蠻使用設備現象及時制止,督促使用單位加強綜采設備的維護和保養。47、生產單位使用的綜采配件自行領取,按交舊領新程序辦理,更換下來的綜采配件要回收交支護科,并由設備組、經管辦、支護科共同驗收,開具回收單,作為交舊領新依據。無舊票者,月底按配件丟失論處。48、嚴禁拆用備用設備上的配件,急用17、時,必須經機電科、經管辦同意,但三天內必須予以恢復,否則每次罰責任單位200元,未經同意支護科隨意發放的,按白條發放論處。49、支護科應建立綜采設備及主要零配件臺帳,嚴格發放手續,及時登帳,做到帳物相符。八、設備二次租賃50、全礦設備租賃費承包給機電科管理,節超按節超額的5%與單位工資掛鉤,月度獎罰上限為3000元,全年完成,月度罰款可補回,全年超支,月度獎勵扣回。51、為加快設備周轉,減少閑置積壓,促進回收和修舊利廢,在全礦范圍實行設備的二次租賃。54、每月25日,根據生產安排,機電科編排出各單位使用設備計劃,報計劃部門,計劃部門研究確定租賃計劃。55、使用單位開設備領用單,由設備組、經管辦18、審批后發放,領用單作為起租的依據。56、設備需現場交接時,交接雙方辦理交接單,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從交接之日起收取接收單位租賃費、原單位的租賃費同時終止。交接單作為租賃費變更依據。57、更換或退出設備,及時回收,未按時回收的,按設備二次租賃執行。未經許可,任何單位不能隨意轉移設備,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責任人200元,限期補辦手續,否則加倍處罰。58、使用單位超用租金,100%獎罰,其中干部20%,工人80%。九、其它規定59、設備組、經管辦建立設備管理臺帳。每月清查對帳,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臺帳不清或無臺帳每次罰100元。60、設備的外借,局調撥,須有局調撥單和租賃站開出的轉租單,礦領導、機電副總同意后方可轉租、調撥。61、嚴格執行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設備的各類賠、罰款提出20%作為設備管理獎。62、本辦法的解釋權屬礦長辦公會,未盡事宜,由礦裁決。本辦法從2010年3月1日起執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