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炭開采公司礦井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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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775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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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XX公司礦井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2號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文件精神及國家瓦斯治理相關政策,牢固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強力推進瓦斯綜合治理工作,杜絕瓦斯超限事故,實現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標,特制定本制度。一、總體思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著力構建“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嚴格執行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杜絕瓦斯事故的發生。二、工作目標XX瓦斯零超限。三、防治瓦斯超限的管理措施(一)加強瓦斯防治組織領導公司成立瓦斯防治領導小組組 長:董事長副組長:2、黨委書記、總經理、總工程師成 員:分管安全生產、工會、財務、供應、組織人事、宣傳、紀檢的副總經理級領導和副總工程師以及通防部、生產技術部、企管部、機電部、安監局、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物資管理部、綜合服務部、政工部、紀檢監察部、工會、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下設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XX總工程師(兼)副主任:通防副總工程師、地測副總工程師辦公室成員:通防部3人,生產技術部3人,企管部2人,人力資源部2人,機電部、安監局、財務部、物資管理部、綜合部、政工部、紀委、工會各指定1人參與。瓦斯防治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領導、組織、計劃、協調、指導公司的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瓦3、斯防治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檢查、落實公司瓦斯防治工作,負責推廣、應用瓦斯防治方面的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責任分解1.董事長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瓦斯防治機構設置、XX層面的瓦斯防治所需人、財、物等總體協調工作。2黨委書記負責把瓦斯防治納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議程,負責瓦斯防治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監督檢查黨政工團齊抓共管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增強瓦斯防治意識和落實瓦斯防治制度。3.總經理全面負責瓦斯防治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機構,建立瓦斯防治專項資金和激勵機制,定期組織召開瓦斯防治重大會議,協調解決所需人、財、物等問題,保證瓦斯防治工作正常進行。4.總4、工程師全面負責瓦斯防治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瓦斯防治技術管理制度,審定礦井區域瓦斯治理規劃、計劃和措施,組織評估各礦井瓦斯治理狀況,組織審核批準高突礦井生產計劃,組織瓦斯治理科研攻關,研究解決重大瓦斯技術問題。5.安全副總經理對XX和礦井各級領導及各業務部門瓦斯防治責任制、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實施情況、高突礦井生產安排和瓦斯防治重大隱患進行監督檢查,并督促落實整改。6.其他副總經理級領導負責抓好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瓦斯防治工作,并組織分管部室做好本業務部門的瓦斯防治與利用工作。7.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具體落實瓦斯防治方面的相關工作。8.通防部負責瓦斯防治日常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瓦斯防治管理制度5、和標準;負責組織瓦斯綜合治理考核工作;負責組織瓦斯防治計劃、設計、措施、達標評判等會審,提出初步會審意見;負責公司瓦斯防治鉆孔工程、瓦斯抽放量的管理和考核;負責瓦斯防治隱患檢查、排查等工作。9.生產技術部負責瓦斯防治巷道工程、降阻工程和抽采達標煤量的管理和考核;負責采掘系統瓦斯防治工作;負責瓦斯管理和瓦斯防治重點工程調度管理;負責瓦斯地質、地質前探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瓦斯地質預測預報管理工作;負責瓦斯防治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10.企管部負責加強瓦斯防治內部市場化管理,根據瓦斯治理實際情況,科學安排產量;負責匯總下達永錦公司區域瓦斯治理年度實施計劃和月度計劃,并組織考核落實等6、工作。11.機電部負責礦井風機、瓦斯抽放泵站、鉆機等設備安全運行和井下電氣防爆等檢查;推廣應用巖巷綜掘機,提高頂(底)板巖巷機械化裝備水平;負責機電運輸系統瓦斯防治工作;參與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12.安監局負責對礦井瓦斯防治職責、瓦斯治理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現場重大瓦斯隱患、高突礦井生產安排、事故應急救援和裝備、儀器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瓦斯防治人員的培訓,對礦井的瓦斯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參與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13.人力資源部(政工部組織管理)負責協調瓦斯防治機構的建立和責任制的健全,合理定員、確定工資基數,確保瓦斯治理人員待遇落實到位。選拔合格的領導干部,建立機制提高待遇,加強瓦斯防治7、人員的招聘,參與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14.財務部負責根據集團公司規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確保瓦斯防治工程設備、材料及其他支出所需資金及時到位,負責瓦斯防治科研資金的撥付、參與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15.紀檢監察部負責監督檢查相關單位的瓦斯防治齊抓共管責任制的落實,參與瓦斯防治的打假活動,對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對機關部室瓦斯綜合防治責任的落實進行效能監察,參與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16.物資管理部負責瓦斯防治相關設備、材料等的采購等。17.綜合服務部負責瓦斯防治有關文件的行文與流轉;負責組織有關瓦斯防治大型會議的接待、會場布置等工作。18.政工部負責宣傳瓦斯防治理念、新技術、新經驗、好做法等8、工作。19.工會負責瓦斯防治群眾監督工作,組織瓦斯防治相關專業工種的技術比武等。部室職責及考核辦法見河南XX公司瓦斯綜合治理考核辦法機關部室瓦斯防治責任制及考核標準。各礦井要分別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瓦斯防治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瓦斯治防治責任體系,確保瓦斯防治工作得以有效落實。(二)加強通風系統、瓦斯抽采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管理,確保運行穩定、可靠。1礦井通風系統1)確保礦井供電系統為雙回路,同時供電采用分列運行方式。2)加強主要通風機和電機的檢查、維修,確保主要通風機的正常運轉。3)主要通風機因檢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單機運轉時,礦井必須制訂單機運轉的專門措施。主要通風機因檢修、停9、電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風時,必須制訂停風措施。4)各用風地點的風量、風速以及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必須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礦井負壓滿足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 1028-2006)的相關規定。5)加強通風設施的管理,通風設施嚴格按質量標準構筑,通風部門要經常對通風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6)加強礦井通風管理,保障井下各用風地點風量充足,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穩定可靠,杜絕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三種通風”(串聯通風、無風或微風、循環通風)。2瓦斯抽采系統1)加強瓦斯抽采系統管理,瓦斯抽采系統嚴格按照XX公司瓦斯抽采系統管理標準(試行)進行建立、管理。2)加強瓦斯抽放泵站的檢查、維修,10、確保瓦斯抽放泵的正常運轉。在瓦斯抽放泵因故停止運轉期間要制定專項措施防止瓦斯超限。3)加強瓦斯抽采管路的管理,防止因瓦斯抽采管路老化、漏氣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3安全監控系統1)各礦井要按專業、管理區域制定井下安全監控設備責任劃分特別規定,按照永錦及上級公司安全監控系統相關管理制度,加強瓦斯監控及聯網系統日常管理;按照專業對口原則對誤報警事故進行考核與處罰。2)各礦井要加強瓦斯監控的日常管理。瓦斯檢查員每小班要用光學瓦斯檢測儀對采掘工作面T1傳感器進行3次比對(瓦斯礦井2次),其它地點每班比對1次。發現數據相差大于允許誤差時,立即報告礦通風部門和調度室,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調校。地面監控中心的值班11、人員要隨時監測各作業場所瓦斯變化情況,詳細記錄異常信息。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等異常信息時,監控人員要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和通風調度,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3)甲烷傳感器必須由班組長負責親自挪移,并有瓦檢員或安監員現場監督,其他人不得私自移動傳感器,挪移傳感器時向通風調度匯報,并有記錄可查。在挪移傳感器時必須做到輕挪輕放,嚴禁碰撞傳感器或手拽傳感器電纜。4)瓦斯監控系統的電源箱必須安裝在設備托架上,內、外接地可靠,并確保電池組鉛板垂直放置,嚴禁吊裝電源箱。 5)受到高濃度(大于等于4%)瓦斯氣體沖擊的低濃度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立即調校或更換。6)爆破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在不影響傳感器正12、常監測的條件下應采取有效防振、防崩措施,防止傳感器被炮崩壞。7)甲烷傳感器應按規定定期升井檢測。8)電源箱的供電電源不得和變頻裝置、被控設備取自同一臺開關。9)甲烷傳感器應避免安裝在發熱量大的機電設備上方。10)采掘工作面監控電纜與動力電纜必須同側吊掛時,間距必須大于100mm,且監控電纜必須位于動力電纜上方。(三)做好瓦斯參數的測量及地質預報工作1按規定測定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參數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區主要上(下)山形成后、掘進工作面掘進前,必須通過巖石巷道打孔測定煤層原始瓦斯壓力、原始瓦斯含量。測試點布置要根據地質條件復雜程度確定,垂深每延伸50m至少布置一個測點。2認真做好瓦斯涌出量13、預測工作各礦通風部門應建立瓦斯涌出量統計臺帳,做好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統計工作。每旬至少測定1次礦井各采掘工作面落煤和非落煤期間的風量和瓦斯濃度,分別計算瓦斯涌出量。每一采掘工作面開工前,都要根據本礦、本采區、同一煤層瓦斯涌出量統計的歷史數據、實測的瓦斯壓力、瓦斯含量、采掘進度預測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在此基礎上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防止瓦斯超限。3詳細準確進行地質預報礦井地測部門要做好巷道素描工作。礦井每條巷道必須有準確的素描圖。地測部門要利用好素描資料,把地質構造全部詳細繪制到采、掘工作面設計(設計前根據相鄰巷道素描推測)和竣工圖上。礦井地測部門要觀測和探測采掘工作面地質構造、煤層厚度、煤層傾角變化14、情況。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按照XX公司礦井瓦斯地質超前探管理規定相關要求,探清前方地質構造。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地測部門每月要對采掘頭面進行地質預報。如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必須立即通知防突、生產、調度、通風、安全等相關部門,并在12小時內送達書面通知。4及時修編瓦斯地質圖礦井瓦斯防治部門要與地測部門緊密結合,資料共享。采掘、鉆孔施工過程中發現的瓦斯異常帶、地質構造帶,預測、檢驗超標點,實際發生的突出點,實際測定的原始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等,礦井通防部門把需要上圖的有關瓦斯資料提供給地測部門,由地測部門及時上到瓦斯地質圖上。礦井調度、通防、生產部門必須及時掌握各采掘地點突出危險15、區范圍及突出危險程度,有針對性地采取防突措施。(四)各地點防止瓦斯超限措施1防治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1)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面投產前必須進行區域預測或抽采達標評判,預測或評判前應根據鉆孔成果圖編制取樣點設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由第三方人員按設計取樣測試,確保測試參數準確、可靠。抽采不達標的工作面必須補打鉆孔進行強化抽采,直至達標。抽采評判報告經礦總工程師審閱、礦長簽字后,報上一級公司批準。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面臨近地質構造帶或瓦斯異常帶時,還應對地質構造帶、瓦斯異常區進行重點消突評判。2)嚴格按照瓦斯抽采評判結果、瓦斯涌出量預計和通風條件,核定采煤工作面日產量、月產量,嚴禁超通風能力16、生產。3)在過斷層、薄煤帶、褶皺等地質構造時,距地質構造50m前,防突或地質部門必須制定出防范措施,距離構造20m前,打鉆探測構造情況,研究、分析構造附近的突出危險程度,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采掘。4)為減少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工作面要做到應抽盡抽。5)對采空區及隅角瓦斯較大的工作面,要通過施工高位鉆孔、埋管抽放或采空區抽放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有效的控制瓦斯,防止瓦斯超限。6)加強采煤工作面支護,防止采煤工作面煤壁片幫、漏頂造成瓦斯超限。2. 防治掘進工作面瓦斯超限1)瓦斯礦井瓦斯異常區及高瓦斯礦井的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先抽后掘,抽采鉆孔應控制工作面前方不少于60m、巷道兩側不小于15m,傾斜和急傾斜17、煤層,上幫、下幫控制不小于20m、10m。當遇斷層,鉆孔不能控制前方60m時,鉆孔必須穿透斷層面。經抽采達標評判合格后,方可掘進。突出煤層的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19 號)、河南省煤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十項措施(豫政辦2014126號)、河南省強化煤礦安全生產暫行規定知(豫政201463號)采取區域防突技術措施,經消突評判達標、區域驗證無突出危險性后,方可在安全防護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掘進。若區域驗證超標,必須退回區域措施重新治理,直至驗證合格。瓦斯抽采鉆孔的間距要根據煤層厚度及鉆孔有效抽采半徑綜合確定。2)巷道施工前,局部通風機和風筒必須按作業18、規程要求安裝到位。局部通風機必須滿足雙風機、雙電源的要求,且“三專”、開停監測、雙電源自動倒臺、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功能正常,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減少風筒漏風,保證工作面的風量能夠滿足作業規程的要求。3)生產單位應加強支護管理,防止片幫、冒頂流煤造成瓦斯超限。4)掘進工作面更換、檢修風機或換風筒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防止瓦斯超限。5)瓦斯礦井的瓦斯異常區、高瓦斯礦井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巖巷掘進應“有掘必探”,防止誤揭煤層造成瓦斯超限。6)在礦井反風、無計劃停風的臨時停風的掘進工作面,要及時開啟工作面迎頭的壓風管路閥門或抽采管路的閥門(不可同時打開),防止瓦斯積聚造成瓦斯19、超限。3. 防治鉆孔施工過程中瓦斯超限1)在鉆孔施工過程中,通風部門要采用大功率局部通風機、大直徑風筒,提高供風量稀釋瓦斯,打鉆地點的需風量要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進行計算,打鉆地點的供風量不得小于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的需風量。2)對突出嚴重煤層、可能噴孔區域打鉆時,打鉆單位必須使用打鉆防噴孔、防塵、防火裝置,把鉆孔施工過程中噴出的瓦斯直接引入瓦斯抽采系統,并在鉆孔施工地點的回風側3m范圍內,懸掛甲烷、一氧化碳便攜式報警儀器,回風側1020m范圍內,懸掛甲烷、一氧化碳傳感器,發現瓦斯涌出異常,立即停止鉆進。要推廣使用瓦斯收集器,防止瓦斯超限。3)對打鉆噴孔較為嚴重的地點,打鉆地點的防噴20、孔裝置要聯入專門的瓦斯抽采系統,防止打鉆噴孔造成的瓦斯超限。4防治回風巷道瓦斯超限加強通風巷道的檢查、維修,保證回風巷道斷面符合要求,巷道失修率低于7%,嚴重失修率低于3%,否則必須進行巷道擴修。采區回風巷必須按規定安裝甲烷傳感器,并定期調校。當回風巷道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立即停止與此回風系統相關的所有采掘工作,查明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五)其他要求1.建立工作面瓦斯超限預警體系,實現超前斷電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報警濃度為1%的各通風地點,當瓦斯濃度達到0.8%時,必須實現規定范圍內預警斷電,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處理。礦井要制定其它通風地點的預警斷電濃度和范圍21、,做到超前預警斷電,防止瓦斯超限。2.加強瓦斯檢查,嚴格瓦斯檢查制度,杜絕空班漏檢。發現瓦斯異常要立即報告通風調度。3.嚴格執行瓦斯排放、巷道貫通、放炮、過老空、過老巷、啟封密閉、盲巷處理及通風系統調整等方面的有關規定,狠抓措施落實。堅持干部現場指揮,把好關鍵環節安全關。4.加強臨時停風地點的瓦斯管理,煤巷、半煤巖巷及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臨時停風地點在停風前需將瓦斯抽采管路連接至停風地點,在恢復通風前開啟抽采管路閥門,防止臨時停風地點瓦斯超限。5.當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大于等于1%、出現其他瓦斯涌出異常、煤與瓦斯突出預兆等險情時,所有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按預案先行撤離22、,然后再向調度室匯報撤離情況,匯報地點選擇在不受瓦斯威脅的安全區域內。6.有瓦斯涌出的鉆場、硐室,在采取擴散通風仍有可能造成瓦斯積聚的,必須采取其他措施,如導風、壓風、抽放措施等,防治瓦斯超限。7河南XX公司防瓦斯超限管理辦法制定的防瓦斯超限及監控體系誤報警技術和管理措施繼續執行。8上述未提及到的措施,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四、瓦斯超限的界定(一)瓦斯超限濃度的界定礦井風流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所規定的各通風地點瓦斯濃度報警設限值及以上,屬于瓦斯超限;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報警濃度為1%的地點瓦斯濃度達到0.8%時,屬于瓦斯預警。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1.0%;2.采區回23、風巷風流瓦斯濃度1.0%;3.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風流瓦斯濃度0.75%;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的進風流瓦斯濃度0.5%;5.被串工作面進風流瓦斯濃度0.5%;6.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前瓦斯濃度0.5%;7.專用排瓦斯巷風流瓦斯濃度2.5%;8.有專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風流瓦斯濃度1.0%;9.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進風側瓦斯濃度0.5%;10.兼做回風井的裝有帶式輸送機的井筒瓦斯濃度0.5%;11打鉆鉆孔施工點回風側5m內瓦斯濃度1.0%;12移動抽采泵排放口在采區專用回風巷的,下風側30m處瓦斯濃度1.0%;移動抽采泵排放口在總回風道或一翼回風巷的,下風側3024、m處瓦斯濃度0.75%;13有計劃排放瓦斯,第一匯風點下風側10m處瓦斯濃度1.5%;14其他地點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范圍。(二)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1、在提前制定必須的安全技術措施情況下,預計有可能發生的瓦斯超限,可以認定為有計劃瓦斯超限。但安全技術措施及預計超限地點或計劃必須經礦長、礦總工程師簽字后,提前報公司調度室、監控中心和通風管理部門。下列情況涉及范圍內的瓦斯超限屬于有計劃瓦斯超限:(1)提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有計劃地進行檢修、更換局部通風機、更換風筒、礦井停電或停風、礦井反風演習等;(2)采取水力掏槽、水力壓裂、水力沖孔或在地質構造帶、煤厚異常變化帶、采掘應力疊加區域25、采取松動爆破主動卸壓等防突技術措施時;(3)在采取防噴措施情況下,施工抽放鉆孔、超前探孔時出現瓦斯濃度不超過1.5%或瓦斯濃度達到1.5-3.0%且時間不超過3分鐘時;(4)在采取抽采防突措施、且經消突評價達標后,進行巖巷揭穿突出煤層時;(5)按規定采取必要措施后啟封巷道、密閉時。2、在應急預案實施得當,且不造成不良后果的前提下,屬于下列情況所涉及范圍出現的瓦斯超限不作為瓦斯超限事故統計:(1)因暴風雨或外界不可控因素造成停電、停風時;(2)因上級(本管轄系統外)供電系統發生故障造成停電、停風時。(3)監控系統軟件漏洞或缺陷,導致傳感器誤報警的。五、瓦斯超限應急處置1.礦井井下作業地點發生瓦斯26、超限后,超限頭面必須立即停電,作業地點人員必須立即撤到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的安全地點,然后跟班隊長或班組長再按要求進行匯報。2.調度室值班人員或監控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瓦斯超限匯報后,立即通知井下瓦斯超限地點及受影響地點作業人員撤到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的安全地點。3.礦井井下發生瓦斯超限后,必須停電撤人、分析原因、停產整改、追究責任。六、瓦斯超限責任劃分1礦長對本礦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負總責;礦總工程師對本礦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礦井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的瓦斯治理工作負責。公司部室按瓦斯防治職責分工負責。2.公司和礦井每月分別由通防部和礦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27、安全大檢查及一次“一通三防”隱患排查,重點檢查“一通三防”系統能力、穩定性、可靠性。因“一通三防”系統不可靠、不完善、不穩定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公司由通防部負責。3.強化地質預報工作。掘進工作面前方構造、層位不清,以及煤層賦存、圍巖巖性、防突指標出現異常的煤巷掘進,必須進行前探。因地質預報失誤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地測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4.采煤工作面投產前,必須由礦長組織對工作面瓦斯治理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生產。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必須達到集團公司核準的“一面一策”規定。因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長負責,公司由生產部負責;因28、瓦斯抽采率達不到要求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防突礦長、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負責;瓦斯抽采不達標而強行組織生產和掘進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生產礦長、掘進礦長、生產副總、掘進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5. 嚴格執行底(頂)板巖巷和井巷揭煤穿層鉆孔區域預抽消突措施,對瓦斯地質異常區域必須超前實施有針對性的加密鉆孔措施。因預抽消突措施設計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負責;因預抽消突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防突礦長、安全礦長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6.加強井巷揭煤管理。嚴格落實井巷揭煤設計、措施。因抽采措施設計不到位,造29、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負責;因抽采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防突礦長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因頂板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生產礦長、生產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7.強化應力集中區管理。礦總工程師負責確定應力集中區范圍,制定卸壓消突措施。因應力范圍確定不明確及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地測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因消突措施執行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防突礦長、安全礦長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8.強化關鍵環節瓦斯管理。重點加強采煤工作面初采期間,采掘工作面過鉆場、老巷、老空和地質構30、造帶瓦斯管理。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生產礦長、生產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9.加強鉆孔施工質量及防噴孔管理。因鉆孔質量不合格、施工期間措施不到位噴孔造成瓦斯超限的,突出礦井由防突礦長、安全礦長負責,非突出礦井由礦總工程師、安全礦長、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10.嚴格執行抽采鉆孔封孔、聯抽相關規定。因封孔、聯抽不及時、不標準造成瓦斯超限的,突出礦井由防突礦長負責,非突出礦井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11.加強特殊時期瓦斯管理。因抽采管路檢修期間措施制定不完善造成的瓦斯超限,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負責;因抽采管路檢修期間措施31、落實不到位造成的瓦斯超限,礦井由礦防突礦長、安全礦長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12.強化瓦斯濃度異常預警管理。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公司規定預警值,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針對性措施。因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安全礦長、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13.加強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瓦斯抽采泵站、鉆機管理,確保主要通風機和抽采系統運行可靠。因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瓦斯抽采泵站無計劃停止運轉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機電礦長、機電副總負責,公司由機電部負責。14.加強通風系統管理,防止采空區瓦斯異常涌出。因通風系統調整,措施不完善或32、措施執行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安全礦長、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安監局負責。15. 加強采掘工作面防瓦斯超限生產組織管理。根據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預計和通風條件,合理組織生產。因安排采掘工作面日產量、日進尺不均衡,超通風能力生產、作業過程中組織不當,不按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礦井由礦生產礦長、掘進礦長、生產副總、掘進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16.加強工作面頂、幫管理。因采掘工作面漏頂、片幫冒頂流煤造成的瓦斯超限,礦井由礦生產礦長、掘進礦長、生產副總、掘進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負責。17.加強局部地區瓦斯管理。局部點瓦斯積聚超過相關規定時,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通風33、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負責。18.加強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管理。因掘進工作面風筒漏風、脫節造成的瓦斯超限,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負責。19.加強煤倉防瓦斯超限管理。因通風管理造成煤倉內瓦斯集聚的礦井由礦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負責,公司由通防部負責;因煤倉放空引起瓦斯超限的,礦井由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生產副總、機電副總負責,公司由生產技術部、機電部負責。20.凡虛報、假報瓦斯抽采數據,瞞報或指揮他人瞞報瓦斯超限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按“集團公司瓦斯管理十條紅線”執行。21.凡發生瓦斯濃度達到3%及以上的計劃外瓦斯超限事故(打鉆噴孔造成3%及以上、時間小于3分鐘的除外),責任單位礦長在34、公司安全辦公會上剖析事故原因,并作出深刻檢查。七、瓦斯超限責任追究及獎罰規定1.發生計劃外瓦斯超限及人為原因誤報警的,必須按事故進行追查處理。沒有追查記錄或追查不徹底、責任未落實到人、責任人未受到處理的,雙基雙倍扣分。2.各單位必須加強安全監控上傳主機的管理,確保系統正常運行。確需中斷上傳的,礦井經礦總工程師簽字后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并提前報告永錦公司調度室和永煤公司調度室,否則必須由礦井組織追查并登記備案;人為造成中斷的,按照事故追查處理。3.所有安全監控系統的上傳軟件,不得具有測點篩選功能,確保安全監控聯網信息的真實性,否則按集團公司瓦斯管理“十條紅線”進行責任追究。4.凡發生計劃外瓦斯超35、限的礦井,瓦斯濃度小于3%的,礦井月度雙基總分扣2分,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考核扣5分,對礦井瓦斯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責任人按責任大小罰款10003000元。對責任區隊當班跟班人員給予免職處分。計劃外瓦斯超限濃度3%的或超限時長超過30分鐘,按上述標準對礦井和相關人員加倍處罰;對責任區隊當班跟班人員撤職處理;給予主要責任區隊、科室負責人及責任系統礦領導行政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等行政處分。發生計劃內瓦斯超限的不作為事故處理,但必須制定和落實防范瓦斯事故措施。未制定和落實措施的,按計劃外瓦斯超限論處。5.屬于人為原因引起的誤報警由通防部組織追查處理。對礦井瓦斯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責任人按責任大36、小罰款5002000元。礦井月度雙基總分扣1分。6.凡發生計劃外瓦斯超限未按規定程序上報的按隱瞞事故處理,對相關人員按以上處罰標準加倍處罰;瞞報或指揮他人瞞報瓦斯超限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按觸犯“集團公司瓦斯管理十條紅線”處理。7.凡發生計劃外瓦斯超限的,對公司負主要管理責任的部室雙基1次扣1分;負次要管理責任的部室雙基1次扣0.5分;人為原因誤報警按系統對口原則,對負主要管理責任的部室雙基1次扣0.5分;負次要管理責任的部室雙基1次扣0.3分。因瓦斯治理工作驗收、審批和監管不到位等造成計劃外瓦斯超限的,追究公司部室相關人員責任。相關責任人按礦井處罰標準的50%進行處罰。8. 礦井月度內沒有發生計劃外瓦斯超限和監控系統人為原因誤報警的,對礦井領導班子成員和公司管理部室月度進行雙基獎勵:對礦井礦長、總工程師雙基獎勵1.0分,書記、安全生產副職雙基獎勵0.5分;永錦公司主管部室通防部雙基獎勵1.5分,分管部室生產技術部、機電部、安監局雙基各獎勵1.0分。9. 礦井月度瓦斯超限和監控系統誤報警由通防部統計,提出雙基獎罰意見,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交安監局執行。 主辦:通防部 XX綜合辦 2015年12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