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河整治工程安全生產監理管理制度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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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8130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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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整治工程安全生產監理管理規章制度XXX項目管理有限公司XXX工程監理部(一)、安全生產責任制1、監理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2、監理部全面實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度,與各監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書。3、為確保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駐地監理辦具體實施,由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副總監理工程師與各專監及監理員具體負責各區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責任制。(二)、安全生產工作(工地)例會制度1、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監理部組織召開。2、工作例會每月一次;遇特殊情況可適時召開會議。3、例會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關于綜治安全工作的文2、件批示,匯報交流綜合安全情況,分析研究綜治安全形勢,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階段綜治安全管理工作。4、年度的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由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上一級的要求和實際情況提出書面意見后報單位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發貫徹執行。5、安全生產例會由本級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項目部安全分管領導及指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參加。(三)、安全生產監理的教育和培訓制度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多途徑、多方式對監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增強安全生產意識。(一)、對所有監理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二)、擔任安全工程師的監理人員要經培訓3、,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關的安全資格證書。(三)、監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1、本建設工程近期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所要應采取的預防措施;2、對事故案例分析教育;3、安全生產方面的圖展、觀看錄像、知識教育;4、國家、上級部門、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規章、制度;(四)、各類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應簽到,教育活動內容要有書面紀要,并存臺帳。(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4、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監理部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監理人員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5、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要求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監理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監理部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6、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監理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監理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五)、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整改制度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采取以下程序進行整改:1、7、簽發整改通知書給各項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進行整改。2、收到整改通知書的項目部在指定時間,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確定責任人,并用書面形式回復監理部。3、整改期限過后,整改單位用書面形式將整改完成情況報駐地監理部,必要時監理部對整改事項進行復查,若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則重復上述程序,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二)、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步驟要求:1、項目部對各工區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應根據生產情況、季節特點進行專項檢查和不定期檢查。2、各標段的監理人員經常檢查安全,每道工序進行時應檢查安全問題。(三)所有層次的安全檢查工作,分為臺帳資料,現場兩部分。1、臺帳資料的檢查內容。(1)、安全生產組織8、機構的建立情況;(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檔、保管情況;(3)、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簽訂情況;(4)、按制度規定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5)、臺帳資料的整理、分類情況。2、現場的檢查內容。(1)、場容、場貌、文明安全狀況;(2)、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的齊全完好情況;(3)、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4)、特種作業的崗位人員持證情況;(5)、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使用情況;(6)、現場用電安全狀況;(7)、各施工作業區的便橋、支架搭設、高空作業、道路交通等危險源的安全狀況。3、檢查工作要嚴、細,對發現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職工杜絕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對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問題認真對待9、,要有針對性地改進。(四)、各級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要有書面記錄資料。1、監理部組織的檢查必須記入安全工作臺帳。2、各標段監理人員的檢查應在監理日志中有相應內容。(六)、安全作業監理的現場管理及獎罰制度(一)、現場管理制度1、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堅決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2、監理人員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堅持安全工作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有權進行制止。3、要求施工人員進場作業,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聽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4、進場作業必須配戴安全帽,登高作業應系好安全帶,不準穿背心、拖鞋進入作業場所10、,不得在作業場所內亂竄亂跑、打鬧嘻戲。5、嚴格執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認真按爆破操作規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執行,杜絕違章作業,違章使用。6、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參加人身保險。(二)、獎罰1、監理人員的獎勵和罰款每年初根據不同的安全風險與工作難度而定。2、年終考核得分為60分者,不獎不罰;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獎勵該部門最高獎勵金額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罰最高罰款金額的2.5%,罰至最高罰款金額為止。3、隱瞞事故不報,弄虛作假的,取消全部獎勵,并處以罰款1000元。4、所發獎金,其中50%給簽字人,其余發給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人員;所處罰款從部門簽字人工資中扣除,不得報銷。5、連續11、發生同類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還須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根據事故的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6、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重大傷亡事故的,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評先進。具體安全管理考核計分辦法見下表。安全管理考核計分辦法考核內容扣分辦法年初有布置、年終有總結。季節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檢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檢查制度。部門責任人親自抓,分管人員明確。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按規定參加安全業務培訓,并取得相應證件。部門內部堅持正常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事故并報送有關材料,及時報送各類統計報12、表。1、年初無部署扣5分,年終無總結扣2分;2、工作部署未突出重點部位和重點季節扣除1-2分;3、不堅持安全例會或定期研究扣2分;4、季節性安全工作無布置扣1分,無檢查扣1分。5、無規章制度扣7分;無應有的操作規程扣7分;6、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各扣1-3分;7、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扣2-5分;8、不層層簽訂責任書扣3分,責任書制度不規范、不具體扣1-2分;9、平時不檢查扣2-5分,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力的扣1-5分;10、部門負責人不親自抓扣5分,分管人員不明確扣4分;11、所發生的事故查處不力扣2-5分;12、未配備安全員扣3分,安全員配備不全扣1-3分;13、安全13、職責不落實扣1-3分;14、消防組織不健全扣1-3分;15、消防設施不配套、不完善扣1-3分;16、安全、消防活動不組織、不參加或不經常扣1-3分;17、部門負責人未持證扣1分;18、安全員持證率80%以上不扣分,80%以下每少10%扣1分;19、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不全扣1-2分;20、三級教育不經常扣1-3分;21、報告、報表不報扣4分;事故調查報告材料不規范的扣2-4分;不及時或報表不齊全、不完善各扣1-2分;22、不建立臺帳扣3分;臺帳資料整理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扣1-2分。(七)、安全生產監理的臺帳制度臺帳資料具有真實記錄和反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情況的作用,在臺帳資料的收集整理過程中,有14、助于本單位自我發現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進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同時也是自我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一項有效措施,并為責任追究提供有效憑據。(一)、本單位必須建立監理安全臺帳,由安全監理人員負責當年所有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活動、檢查等資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二)、要對臺帳資料的記錄做到完整、及時、準確。(三)、臺帳資料的整理按要求處理,做到分類、按序、有目錄、有頁碼,便于查閱。(四)、監理部有業主布置的安全生產管理臺帳的,應使用業主的臺帳,以便業主考評。其臺帳中有與本單位同一類內容的臺帳的,不再重復建立,未涉及到的,則仍需按規定建立。(15、八)、監理的應急處置管理制度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建立機構和網絡。2、加強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管理,制訂和完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要求施工單位與監理人員一起進行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做到胸有成竹,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有序、科學、合理、正確地進行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和惡化。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4、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的檢查、宣傳和教育,樹立搶險抗災意識。5、及早準備好搶險救災的物資,并落實專人管理。6、積極動員全體人員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九)、安全事故的舉報和調查處理制度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做好事16、故的及時報告、調查、處理、統計、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一)、輕傷事故,應在當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報告。(二)、各單位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要求施工單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團的負責人、勞人部、工會電話報告,并填報事故即時報告書,先電傳集團總部勞人部,由集團總部報上級及有關部門;同時監理人員應在1小時內向指揮部和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未發生人員傷亡但經濟損失在10萬以下的向業主指揮部上報,10萬元以上的事故,應在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報告。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非本項目人員傷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報。事故發生后,要求當事人、當事單位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組織人員積極搶救并保護好現場;17、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事故調查。1、輕傷事故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調查處理后,書面資料建檔保存。2、重傷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團總部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相關部室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3、重傷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團會同當地市級勞動、公安、檢察,經貿委、工會、業主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4、重大傷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勞動、公安、工會等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5、當事人和有關單位在接受調查時,應積極配合調查工作的開展,如實反映情況。(四)、事故處理。1、事故發生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18、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意見,寫出事故調查報告。2、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對調查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負責落實、處理。3、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發現的和檢查中指出的勞動安全隱患、危害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凡在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有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19、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或者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時間要求。1、重傷事故應在十日內結束。2、死亡事故應在二十日內,情況復雜的可延至三十日內結束。3、重、特大事故按上級部門規定。(六)、事故結案。1、據事故等級上報相關部門批準結案。2、車輛交通事故,由事發地交警部門處理,憑責任裁定書結案。(七)、事故統計。按當事人勞動關系隸屬確定,屬本單位職工20、的在安全生產月報、季報中反映;屬勞務、協作單位的人員將事故調查材料報公司及上級部門備案。(十)、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器的配置、檢查、維護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實施;要求項目部應急小分隊配備的專、兼職消防隊員負責日常滅火器材的配置、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責任落實到人,保證消防器材的齊全有效;監理要定期到各項目部、各工區檢查消防安全的情況,做到有問題必須整改落實到位。(一)、根據易燃物面積和危險等因素配置必需數量的消防器材。1、生活區、辦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級(下同)2只以上;2、生產區的木工棚、材料庫、停車庫、修理車間、配電房、發電機房、鍋爐房、生活區21、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積配備一只;其它作業工棚按5080m2面積配備一只。3、炸藥庫、柴油庫(槽罐)、乙炔、氧氣瓶儲存庫,按每處2只以上配備,距油庫(油槽罐)出入口5-8米處備沙箱(堆)、鐵鍬。4、瀝青拌和設備每臺(套)配810只,或較大容量的推車型滅火機數只按設備周邊每24M左右間距均勻分布。(二)、滅火器的設置要求: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銘牌朝外,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2、滅火器必須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為宜。用掛置方式的不能用鐵絲纏繞住手柄。3、滅火器應設置在干燥、無腐蝕物的地方,否則必須增設防雨設施和保護措施。4、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22-22、+550C)的環境內。5、滅火器前不得有障礙物。(三)、要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四)、滅火器換藥時,可組織消防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十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監理部行使監理項目施工安全監理職責,制定專職人員負責安全監理作業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工作。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相關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要指派安全監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理。(十二)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監理部按照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在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未審查審批前不得開始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經施工項目部技術負23、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十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審查制度施工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并附安全驗算結果,項目負責人審核,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對規定應組織專家論證的,需附專家論證意見),在項目開工前,報監理機構,先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核查,然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實施。(十四)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十五)按照法律法規與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制度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中的監理責任,是由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