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辛窯煤礦建設施工監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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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824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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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辛窯煤礦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加強北辛窯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安全發展、 科學發展,嚴格落實煤礦建設項目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安全生 產責任。切實做到“各盡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不留漏洞”, 構建安全生產長效管理保障體系,特制定北辛窯煤礦安全生產責 任制。一、建設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1、建設單位是煤礦建設的管理主體,對煤礦建設負全面責 任。2、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目標管 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事故隱患排 查與整改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安全會 議等制度。3、建設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安全生 2、產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裝備。4、建設單位必須對建設項目實行全面安全管理,為施工單 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條件,不得隨意壓減工程造價影響施工安 全投入,不得強令施工單位改變正常施工工藝,不得強令施工單 位搶進度、冒險施工。5、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6、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相關各方制定應急安全防范措施, 組織修改設計并按規定重新報批。7、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保證工程建設期間的安 全投入。8、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圖紙:(1) 地質和水文地質圖;(2) 井上、下對照圖;(3) 巷道布置圖;(4) 采掘工程平面圖;(5) 通3、風系統圖;(6) 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及斷電控制圖;(7) 井下運輸系統圖;(8) 排水、防塵、壓風、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9) 井下通信系統圖;(10) 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11) 井下避災路線圖。9、礦井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項目發包范圍向施 工單位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下列地質、測量成果、成圖資 料:(1) 井田勘探地質報告;(2) 井筒檢查孔資料(斜井:沿與斜井縱向中心線平行線布置的檢查孔不少于3個);(3) 礦井供水水源勘探報告;(4) 井田首采(盤)區三維地震補充勘探成果資料;(5) 井田范圍內的國家(或礦區)基本控制測量成果資料;(6) 近井點和井筒十4、字基樁點成果資料;(7) 工業廣場及居住區界址點標定成果資料;(8) 井田范圍的I / 5000地形圖;(9) 礦區范圍的1 / 10000、I / 50000地形圖;(10) 鉆井法施工的井筒有效斷面和有效斷面中心點座標等 成果資料;(11) 井田新建礦井范圍內老空區及正在開發的小煤窯的有 關地質、測量成果成圖資料。10、當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瓦斯地質、勘探資料與 實際情況出入較大時,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安排相應的補充地質勘 探工作。11、建設單位應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地質變化情況,及時組 織、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12、兩個施工單位的井巷貫通測量工作,應由建設單位組織 實施。13、5、兩個及以上施工單位共用一個系統時,應由建設單位統 一通風管理。14、兩個施工單位施工的巷道貫通時,由建設單位制定通風系統調整方案,并統一管理。15、建設單位應提供各煤層的瓦斯含量資料,第一次揭露煤 層前必須組織測定煤層原始瓦斯含量和壓力,并根據揭穿各煤層 的實際情況,重新驗證煤層的突出危險性。16、揭露煤層時,建設單位應委托國家授權單位進行煤塵爆 炸性鑒定工作,鑒定結果必須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并提供給 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應根據鑒定結果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17、建設單位應結合生產、生活供水,建立消防管路系統, 保證足夠的消防用水。消防管路系統可以與防塵供水系統共用。煤礦建設期間防治水工作,建設6、單位應按照煤礦防治 水規定執行。19、建設單位應將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包括相 鄰煤礦和廢棄老簾的詳細情況)的相關資料及時提供給施工單 位。20、建設單位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21、建設單位必須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 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 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22、建設單位應提供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一回路停止供電 時,另一回路應能擔負起全部負荷。23、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施工現場地面、地下設施的種類、用 途、位置、走向等相關資料,并根據施工需要制訂合理可行的保 護、搬遷措施。24、煤礦建設必須加強職7、業危害的防治和管理,建立、健全 職業病防治責任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做好 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塵、毒 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25、建設單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為其服務。26、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成立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救援器 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二、施工單位(項目部)責任制1、施工單位是礦井施工安全的直接責任單位,對本項目安 全生產負主要責任。2、施工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安全生 產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裝備。3、施工單位必須建立8、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目標管 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事故隱患排 查與整改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安全會 議等制度。4、施工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 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 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5、施工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需要的礦建、機電、通風、地測等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o6、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 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7、施工單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崗作業。新招收的井下9、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不少于72學時的安 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 工作滿4個月后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8、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檔案,記錄培訓及考核 情況。9、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干部值班和下井帶班制度,保證井下 24h有領導干部輪流帶班,并建立下井帶班登記檔案。10、單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總承包單位負責組織編 制,并根據年度施工進展情況進行調整。1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 施工單位(工程處或項目部)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主管單位審批, 批準后報送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無上級主管單位的施工單位, 報送建設單位批準實施。12、施工單位必10、須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 工。當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地質條件變化較 大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建設單位報告。13、工程施工前,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人員學 習貫徹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組織 設計和作業規程作業。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施工單位應按國家規定提 取使用安全費用。15、施T單位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定期 進行檢查維修,并做好記錄。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施工設備。 大型施工設備改造,必須在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性能檢測和鑒定 后方可使用。16、施工單位應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 材料,嚴禁使用國11、家明令淘汰的施工工藝。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前,必須經過論證、安全性能 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安全措施。17、建設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必須立即報告 上級主管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由項目建設單位按國家規定向有 關部門報告。1&礦井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建立下列主要基礎資料:(1) 井筒地質預計及實測的井筒地質柱狀或剖面圖,構造 復雜部位或層段可增做展開圖;(2) 各類井巷工程實測的地質素描剖面圖,局部構造復雜 部位和層段可增做展開圖;(3) 施工范圍的涌水量臺帳;(4) 井下水動態觀測成果資料;(5) 掘進工程實測平面圖;(6) 井巷工程的實測導線、水準成果資料12、;(7) 各類工程的施工測量成果資料;(8) 反映井筒有關參數的成果、成圖資料(主要包括井筒 斷面、井壁、罐道豎直程度、提升兒何關系等);(9) 工業廣場及居住區實測平面圖(包括地下管線的實際 敷設);(10) 首采(盤)區的井上下對照圖。19、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建設單 位提供的地質資料,編制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地質預測報告,說明 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地質災害因素及采取的預防措施。20、在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進度情況,適時編 制單位工程地質預報,必須做到一工程一預報。21、當井巷工程施工至接近有預報的地質災害區域時,施 工單位的地測部門必須提前發出地質、水文地質通知單13、,并制定 預防地質災害因素的專項措施。22、施工單位應設立通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通風、瓦斯 技術管理人員。通風管理機構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直接領導, 負責本單位的“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23、施工單位應制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 施及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每周至少檢查1次煤塵隔爆設施的 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巖粉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24、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編制防治水計劃, 并組織實施。25、施工單位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26、建設項目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和充水條件分析,堅持 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采取 防、堵14、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27、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時,施工項目部應配備相應的水文地 質專業人員或建立防治水機構。28、施工單位必須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和管理,建立、健全 職業病防治責任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做好 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塵、毒 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29、施工單位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 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 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施工單位對員工 進行崗前安全培訓時必須同時進行職業衛生培訓。30、施工單位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新招入 員工15、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監護檔案;定期對接觸粉塵、 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三、監理單位責任制1、工程監理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規范監理行為,強化 安全生產監理責任。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理制度、監理人員安全生產監理 責任制度、監理方案、監理實施細則,并嚴格落實、認真考核。 規范監理技術資料管理,監理資料要定期存檔,妥善保管。3、監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及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和監 理能力,經培訓持證上崗。4、監理單位必須根據施工安全需要配足安全監理人員。5、負責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按規定實施旁站監理, 對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負監理責任。6、監理人員必須及時制16、止違規施工作業行為。7、負責核查施工設備合格證件、安全標志、安全防護措施 和施工材料檢驗等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對證照不全的設 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對防護措施不完善的不得施工。&負責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 隱患,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 理單位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停工整改。9、監理單位審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 案,主要審查以下內容:(1) 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批準簽署齊全有效;(2) 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3) 應組織專家論證的,應有專家書面意見或報告,誰審 查誰報告,論證17、審查報告的簽署齊全有效;(4 )專項施工方案應根據專家論證審查報告中提出的結論 性意見進行完善。10、監理單位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審 查以下內容:(1 )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2 )應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一覽表及相應的專 項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關規定;如果分階段編制,應有編制計 劃;(3)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情況;(4) 冬期、雨季等季節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應符合規范 要求;(5) 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符合有關安全、消防的要求;(6) 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應審核的其它內容。11、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及其人員資質,施工現場安全保證 體系,以及施工單18、位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按照現行 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程、規范、標準等規定進行審查,主 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建設工程有無施工許可證。(2) 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3) 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 員有無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各級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和特種作業人 員上崗資格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情況。(4) 按規定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下列危 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5 )參與建設單位向施T單位進行地下管線交底資料的移 交工作;審查施工單位依據建設單19、位提供的地下管線交底資料及 現場情況制定的對毗鄰建筑物、構造物和地下管線等專項保護措 施,并簽署審查意見。12、監理人員通過日常巡視和定期安全檢查的形式,對工程 進行管理,其主要內容如下:(1) 每月監理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專 項檢查;(2) 每周督促單位至少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檢查;(3) 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組織施工情況;(4) 檢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5) 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事 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施工單位進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況;(6) 檢查施工機械、安全措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監理意 見20、。施工機械、安全設施未經監理人員簽署意見的不得投入使用。13. 每周定期召開監理例會、通過例會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14、項目監理部每月總結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寫入監理 月報,向建設單位報告。另外,項目監理部按規程要求認真做好 工程施工安全監理過程控制工作,必要時填寫安全隱患報告帖 向建設行政主管理部門報告。15、監理部將需實施安全旁站監理的施工作業項目在施工前 書面告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監理部接到總承包單位書面告知 后,按時派安全監理人員實施安全旁站監理,安全監理人員做好 旁站監理記錄。16、安全檢查簽證是指監理工程師依據規程、標準等,對影 響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在投入使用前進行的檢查簽證活動。17、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審 查1&監理單位應對安全監理文件審查備案。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二0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