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蓋州市東城學校小學部教育裝備管理及考核獎懲管理制度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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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843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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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裝備管理及考核獎懲制度教育裝備為國家資產是學校固定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其效益。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一、總則。 1、教育裝備管理是學校后勤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處室要有專人分工負責此項工作。 2、學校的教育裝備管理要貫徹“統一領導規范采購歸口管理層層負責用修結合”的原則。 3、總務處是學校教育裝備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管理全校范圍內的教學、后勤等全部設備并對主管校長負責。 4、財務科為學校設備管理的監督部門。 5、學校各使用部門在教育裝備的使用、保管、保養上對該裝備的主管部門負責。 二、教育裝備范圍。 1、下列裝備應辦固定資產增減手續單價在1000元以上能單獨使用耐用期一年以2、上的教學、后勤裝備。單價不足1000元能單獨使用一年以上的成批同類資產或已列入固定資產分類表內的裝備。 2、自制、捐贈或調撥的教育裝備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應列入設備并辦理固定資產手續。 3、教育裝備按原值的增減必須由使用部門書面提出主管校長審核后由裝備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并通知財務科調整有關帳目。 三、裝備的歸口。 學校教育裝備實行歸口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1、總務處負責全校公共設施、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家具、電器、醫療器材、清潔工具、食堂設備和交通用具等全部后勤教育裝備的管理。2、教導處負責電教、文印、繪圖及本科辦公室的其他設備、設施以及全校多媒體設備、聲象材料、報刊圖書的管理負責音體美勞器材、學生電腦3、實驗儀器和本處各種教學設施的管理。 3、其他科室負責本科室的其余用具、設施等設備的管理。 四、裝備的采購。 1、使用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教育裝備的購置計劃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主管校長主管校長根據學校責權規定采取是否添置、報請校長、提交校務會議等辦法處理。 2、使用部門選購教育裝備的原則是“技術先進性能可靠教學適用價格合理。”同時兼顧裝備的適用性、可靠性、節約性、經濟性、環保性、耐久性、成套性、靈活性等技術經濟特性。 五、裝備的驗收。 1、裝備采購完畢應根據原始發票填寫固定資產收單或物品入庫房保管員驗收入庫。下列人員參加驗1000元以上的裝備由使用部門的負責人主持學校有關領導、檔案員、采購員、物資4、保管員以及與裝備有關的任課教師、實驗員、圖書管理員參加。 500元以下的物資或裝備保管員、采購員、總務主任參加。 2、驗收合格的設施由設備主管部門按原發票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交保管員入庫保管財務部門按固定資產入帳。 3、教育裝備的說明書技術操作規程、圖紙、照片、計算書、合格證等技術資料應交學校檔案室存檔后方可進行采購報銷。 4、各部門自行采購的物品也應按上述手續辦理驗收并將驗收單隨同發票送財務部門報銷存查另一聯交物資會計登記物資帳。 六、裝備的管理 1、使用部門或使用人憑領用部門負責人和經手人簽字到物資保管員處領用辦好出庫事項。 2、設備使用人員應熟悉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未經認真檢驗不得私自開5、機、試機和調機。3、各部門的物資、設備管理人員和保管員應對保管的物資、設備及時建立帳卡分類存放妥善保管經常核對。并定期填寫收、發存報告表交部門領導審核。 4、各部門的物資、設備管理人員和保管人員應確保存放物資、設備的實驗室和庫房的安全嚴禁閑人進入庫房和在庫房內吸煙做好放火、防盜、防水、防爆、防止蟲蛀鼠咬、霉變等工作如發現問題及時行科室負責人、保衛部門和校領導報告處理。 5、對劇毒品、易制毒化學品等特殊物資要按教育局和安全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另行管理。 七、設備的變動和報損報廢。 1、校內調撥使用部門長期閑置或不再繼續使用的設備可報設備主管部門調入所需部門使用大型設備報校長批準設備調出時有關資料同6、時移交。 2、對外調撥設備使用年久經修理后仍不能使用可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備主管部門審核報經主管校長批準可辦理固定資產減少手續作價處理。 3、設備的使用學校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應憑單位介紹信經主管校長批準設備主管部門備案酌收折舊費和管理費方可借出。歸還時有關人員應認真檢查如有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 4、設備的報廢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設備主管部門經技術鑒定后報主管校長批準方可辦理報廢。報廢設備一律由設備主管部門作價處理收入交財務部門。 5、設備發生丟失、損壞及其它事故時各科室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設備主管部門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各種工具的正常磨損更換時應以舊換新。 6、設備7、主管部門每年應組織力量對設備進行一次清查各使用部門要大力協助將清查結果報主管校領導及時處理。 八、教育裝備管理獎懲處理各分管功能室每月進行自查有后勤部門牽頭對設備進行檢查有教學部門牽頭對使用進行檢查符合要求視為此項工作完成發放崗位津貼。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作違反制度處理將承擔部門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領導不重視、不嚴格執行規定防范措施不落實而發生物資、設備被盜、丟失或其它安全事故。 2、財務核銷未經驗收的單據或不具備出庫手續的單據。 3、設備主管部門不按規定時間核對帳、物不向學校報告。 4、物資管理人員變動未完清帳、物移交手續。 5、因個人責任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被盜。 6、物資管理員未及時入帳和帳、物不清。 7、物資保管人員對物資保管不善造成損失或使用不當造成事故。 8、違反政府采購規定。 9、未按要求按課時要求合理使用或使用過程中缺少相應記錄的。教育裝備管理及考核獎懲制度蓋州市東城學校小學部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