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淄博市黃河工程局消防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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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875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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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黃河工程局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二零一六年五月 審定: 審核: 編寫:(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總則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2、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5)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3、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4、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1)一級動火5、審批制度: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6、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7、處理。(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6. 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8、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7. 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9、少于30m。(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 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2)對進入倉庫10、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9. 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11、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10. 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12、,及時采取措施。11. 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12. 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113、)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6)嚴禁閑人入內。13. 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5)職工宿舍每50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14、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14. 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15. 獎勵與懲罰(1)獎勵方法: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15、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2)懲罰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二)防火管理責任制1. 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1)制定并16、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2. 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17、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3. 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2)要按照18、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適用熔絲。(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4. 木工防火責任制(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3)在操作各種木19、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5. 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20、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6. 焊工防火責任制(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6)有壓力或21、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7. 油漆工防火責任制(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8. 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22、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3)要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9. 職工防火守則(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器設備。(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6)發現有火災險情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