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西建工建筑責任公司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制度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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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江西建工建筑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8月27日目錄1 重大事故隱患分級與管理規定21.1 建筑與市政施工事故隱患分級21.2 施工事故隱患分級督辦原則4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劃分52.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定義5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52.3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63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3.1 基本規定93.2 專項方案的編制93.3 專項方案的審核103.4 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103.4 專項方案的論證113.5 專項方案實施的現場驗收檢查、監測監控114 相關法規、文件131 重大事故隱患分2、級與管理規定1.1 建筑與市政施工事故隱患分級1.1.1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1.1.2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1.1.3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三級,即:可能造成3-5人死亡的為二級重大3、事故隱患;可能造成6-9人死亡的為一級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為特級重大事故隱患。1.1.4 建筑與市政施工事故隱患實行分級原則見表1。表1 建筑與市政施工事故隱患的分級原則級別范圍和內容特級重大事故隱患1、開挖深度超過12m的深基坑工程。2、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24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3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3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一級重大事故隱患1、開挖深度超過8m的深基坑工程。2、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20 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24KN/m模板支撐系統。3、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外腳手架。4、起重量超過34、00噸的起重吊裝工程。二級重大事故隱患二級重大事故隱患1、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流沙、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遂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 KN /m模板支撐系統。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6、城市房屋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7、高度超過50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15m5、的懸挑式腳手架,或建筑高度超過60m的外架及塔吊工程8、起重量超過200噸的單機起重吊裝工程或2臺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9、跨度30m以上或單層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鋼結構,重量300噸以上或建筑面積5000m2以上的網架結構施工。10、開挖深度超過10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一般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是指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3、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6、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3)懸掛式腳手架;(4)門型腳手架;(5)掛腳手架;(6)吊籃腳手架;(7)卸料平臺及轉運平臺。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5)特種設備施工;(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7)6m以上邊坡施工;(8)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7、標準的施工。1.2 施工事故隱患分級督辦原則1.2.1 在工程辦理安全監督手續和辦理施工許可證后,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匯同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建設單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并對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等級界定,劃分為一般事故隱患、二級重大事故隱患、一級重大事故隱患和特級重大事故隱患。建立各級事故隱患的檔案。將二級重大事故隱患及一級重大事故隱患表加蓋公章后及時報給設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將特級重大事故隱患表加蓋公章后及時上報給省建設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1.2.2 特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督辦。1.2.3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和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設區市建設行8、政主管部門負責督辦。1.2.4 一般事故隱患由工程所在地縣(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督辦,即“誰監督誰督辦”。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劃分2.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定義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范圍見表2。表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序號分部分項工程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1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或基坑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二土方開挖工程19、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1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大模板工程等。2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支撐工程。3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及網架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四起重吊裝工程及安裝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以上的的起重吊裝工程。2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工程。3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五腳手架工程1搭設高度18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包括整體提升和分片式提升。3懸挑式腳手架10、工程。4掛腳手架工程。5門型腳手架工程。6吊籃腳手架工程。7卸料平臺及轉運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8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墻的安裝工程。2預應力結構張拉工程。3隧道工程施工。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5特種設備施工。6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76M以上邊坡施工。8人工挖擴孔工程。9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10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特殊工程。2.3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范圍見表3。表3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11、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序號分部分項工程一深基坑工程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3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及網架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裝工程及安裝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 KN12、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2安裝高度超過60m以上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與拆卸工程。3起重量超過200KN的單機起重吊裝工程,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械的抬吊安裝工程。四腳手架工程1搭設高度超過24m以上的落腳式鋼腳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60m以上的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3架體(每段高度)在15m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4其它用于60m及以上建(物)筑物的各類腳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害有毒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響行人安全或影響交通、電力、通訊設施安全或影響周邊建、構筑物安全的13、拆除工程。4文化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六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2特種設備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與拆卸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機械設備的拆卸工程。懸掛(挑)的特種設備安裝與拆卸工程。其它地下及周圍環境復雜的特種設備安裝與拆卸工程。3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4開挖深度超過10m的人工挖(擴)孔樁工程。5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6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3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14、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1 基本規定3.1.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是指在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基礎上,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3.1.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需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還需組織專家組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審查。3.1.3 專項方案由公司技術管理部組織編制、審核,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附著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編制、審核、審批并報公司審查。3.1.4 在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項目部需15、配合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提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3.2 專項方案的編制3.2.1 項目部收到施工圖紙后15天內,將一份圖紙交公司技術管理部。由公司技術管理部組織編制專項方案。編制人員應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3.2.2 專項方案的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概況、特點和難點、施工平面布置、場地工程地質水文情況、地下管線及周邊建筑物情況、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等。(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范、標準、操作規程、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地勘報告等。(三)重大危險源辨識: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16、部分項工程施工全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危險源進行分析,指出危險源的部位和種類、可能出現的危害及產生的后果,風險規避與預防措施。(四)專項方案設計:方案的選擇及方案設計的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構造與節點詳圖及各項技術參數。(五)施工計劃與施工方法:包括施工進度計劃、人員組織、材料與設備計劃,特別是材料的檢驗檢測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排;工藝流程、施工方法,組織保障和技術措施等。(六)驗收和監測要求:專項方案實施過程中的驗收包括階段性檢查驗收、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方案實施總體檢查驗收;應指出驗收的具體內容和技術參數,明確驗收的責任人員和分工。監測要求包括監測的目的、監測點的具體布置、監測的內容和預警值、17、監測的方法技術、監測的時間和人員安排、監測記錄等。(七)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是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中通過監測和目測發現有異常現象(如基坑開挖時有滲漏水甚至涌土、噴砂,基坑崩塌,坑底隆起等)時,所采取的應急技術措施,目的是防止異常現象進一步擴大導致發生工程安全質量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應包括:對出現各種異常現象所采取的應急技術措施,材料和設備的儲備,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應急處理工作流程等。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后,應急響應行動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做好自救、互救、求救,為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所采取的管理和技術措18、施。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與職責、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及工作流程、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等。(八)計算書及設計簡圖。3.3 專項方案的審核3.3.1 專項方案由公司技術管理部負責審核。3.4 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3.4.1 專項方案經審核合格后,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3.4.2 審批后的專項方案交項目部,由項目部報送監理單位,并將一份專項方案交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3.4 專項方案的論證3.4.1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由項目部報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后,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組織召開專家論證審查會。3.4.2參加專家論證審查19、會的人員有:專家組成員;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相關專業監理人員;我公司技術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專項方案的編制人員;工程所在地安全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人員。涉及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審查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參加專家論證審查會。3.4.3 專家論證審查會的程序:首先由專項方案的編制人員介紹方案編制的要點及難點;然后由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的審核人員介紹審核審批情況;最后由專家組成員進行評議,指出方案20、中存在的問題和修改建議。3.4.4 專項方案經論證審查后,專家組提交書面論證審查報告,對論證審查的方案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在論證審查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3.4.5 公司技術管理部根據論證審查報告對專項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認可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3.4.6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相關專業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認可簽字。3.4.7 專項方案經專家論證審查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按照論證審查報告提出的意見重新編制專項方案,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3.5 專項方案實施的現場驗收檢查21、監測監控3.5.1 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項目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圍繞專項方案的關鍵要素,體現針對性。3.5.2 項目部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3.5.3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方案應重新審核、審批。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方案,應重新按程序組織專家進行論證。3.5.4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應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進行下22、一道工序。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3.5.5 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人應當跟蹤檢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3.5.6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驗收分階段性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和方案實施的總體驗收三種,由項目部對照專項方案和標準、規范、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驗收,由監理單位進行復查驗收,驗收檢查情況應記錄存檔。驗收合格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會檢查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的驗收情況,并對照實物安全狀況進行抽查復核。3.5.7 項目部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前,應報公司組織驗收。公司由技術管理部、安全生23、產管理部組成驗收組。未經公司驗收,不得進入下一道施工工序。3.5.8 項目部應當指定專人或由建設單位委托專業隊伍按所批準的專項方案中有關監測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全過程進行監測,并將監測數據記錄存檔;監測人員發現有異常情況和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或應急救援預案。3.5.9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全過程中,項目經理必須帶班作業,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值班;帶班值班情況記錄在施工日志上。4 相關法規、文件序號24、名稱編號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93號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建質200987號)3江西省建筑與市政施工事故隱患分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贛建安200811號4江西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贛建安201016號5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6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107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02-20108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DGJ08-19905-1999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10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5、211復合土釘墻基坑支護技術規范GB50739-201112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200913滑動模板工程技術規范GB50113-200514液壓爬升模板工程技術規程JGJ195-201015建筑施工起重吊裝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276-201216建筑物、構筑物拆除規程(附條文說明)DGJ08-1970-200617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200318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附條文說明)JGJ133-200119建筑幕墻通用技術要求及構造13J103-120建筑工程預應力施工規程(附條文說明)CECS180-200521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755-201222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23鋼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50621-201024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25江西建工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E/0版26公司危險源辨識、評價及控制措施的確定控制程序JXEJ/CX-0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