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家美家合保潔服務有限公司保潔員工手冊制度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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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9356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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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 司 簡 介天津家美家合保潔服務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2005年,公司是專業從事物業管理、保潔服務、勞務服務、家政服務、保潔技術培訓、保潔行業推廣、清潔設備銷售、保潔工具銷售的大型保潔服務機構。公司主要承攬企事業單位、寫字樓、物業、學校、酒店、醫院、商場、超市等各類清洗保潔業務,同時也是天津具有行業資質證書最全、最真實的保潔加盟公司。本公司現有管理層員工20余名,物業保潔員400余名,專業清洗工70余名,專業保潔員(從事開荒工程)150余名,自覺保潔人員50余名,在天津設有三家分公司。分別為 東麗分公司、南開分公司、河西分公司、河東分公司。公司下設五個部門,分別為單位日常保潔部、工程部、高空清洗2、部、行政部、人事培訓部。公司設有大型培訓班,所有施工人員都經過崗前培訓,現場實習,上崗作業三個階段,公司現有工作人員均已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及職業技能,能熟練掌握各種清掃,清洗保潔,設備的操作及藥液使用,完全可以應付的一切清潔類,大小疑難及日常作業。公司秉承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以一流技術、一流管理、為業主創建一流工程、提供一流服務為目標,過去幾年來,公司的年工程優良率均超過98。我們相信憑借我們的實力以及我們的敬業精神會給您一份滿意的答卷。讓您身邊的環境更加美好。公司自成立以來竭誠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產品和良好的服務,并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落實完善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堅持以人為本、以誠信為立足點的3、發展原則,并提出“品牌保潔,家美家合”的公司口號,經過四年堅持不懈的創業積累,使公司的進一步發展擁有了良好的基礎。 放眼未來,我們信心百倍,我們有勇氣有智慧面對市場的挑戰,我們相信:我們年輕、我們有激情、我們有思想,我們有能力,讓家美佳更加茁壯的成長。我們愿意與您攜手同行,共創美好的明天。企 業 文 化公司口號:品牌保潔 家美家合公司精神: 卓越、高效、敬業公司價值觀:忠誠奉獻 言行一致 勇于創新積極奮進 顧全大局 個性包容經營理念: 我們始終在創新追求目標: 專業品質 造就信賴服務宗旨: 服務,沒有終點只有起點公司目標: 締造品牌保潔 用心服務客戶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4、項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員工守則。第二條:員工守則包括崗位責任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條:本員工守則適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位員工。第二章 聘用規定第四條:職位或補空缺職位時,本公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后再向外招聘。第五條:應聘者通過公司筆試、面試和體格檢查,并經確認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為正式員工。第六條:新入司員工必須填寫公司員工登記表和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及時提供給公司人事部門。一式二份并準備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及近期一寸照片2張。第七條:部門負責人在新員工入司之日安排與新員工進行面談。第八條:公司組織新入司員工5、參加新員工培訓,以使員工對公司概況有初步了解。第三章 試用期第九條:新員工被錄用后,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一個月,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第十條:試用期薪資執行公司制度標準。第十一條:試用期屆滿,經公司考核者,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勸退。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第四章 逐級管理制度第十二條:公司采用逐級管理模式,不得越級管理,不得越級請示,反應問題及舉報等行為例外。 第五章 考勤制度第十三條: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根據各現場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超出正常工作時間部分,按加班待遇給予加班費。第十四條:考勤必須本人到現場由領班簽到6、,在規定時間未到者,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視為曠工。遲到、曠工者分別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罰。第十五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做曠工處理。第十六條:新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視為自動離職,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待部門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第六章 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七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主管工作會議、領班工作會議、人員培訓會議。第十八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第十九條:衛生管理制度1.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7、齊2.各現場必須將機器、工具及易耗品由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各現場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各個區域的整潔。第二十條:現場工作期間,嚴禁個人電話的使用。第二十一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于本公司無關的事宜。第二十二條:各現場嚴禁吸煙。第二十三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內部秘密和技術資料。第二十五條:員工崗位責任制度:1.工作時間嚴禁購物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2.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保守業務秘密;3.愛護公司財務,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4.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 5.維護公司信譽,不做任8、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6.員工應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7.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8.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是非; 9.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10.待人接物態度謙和,以爭取公司同仁與客戶的合作。 第二十六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如有要事必須向主管領班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第二十七條:職工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第二十八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男女員工不得混居,有朋友來訪不得超過22點且不得留他人在宿舍住宿。第七章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條:9、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第三十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第三十一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第三十二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確保各場所的財產不受損失。第八章 員工的權利第三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第三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第三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第三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第三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第九章 員工的義務第三十九條:保質保量10、完成各自現場區域的保潔工作任務和質量指標的義務。第四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第四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第四十二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第十章 獎罰制度第四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200-500元。1.獎懲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依法管理,執法必嚴;獎罰面前人人平等。2.獎罰形式:1)獎勵:嘉獎、記小功、晉升工資、晉職。2)處罰: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薪)、解聘(勸退、解雇、自動離職)。3.獎罰標準1)嘉獎1次獎1天崗位工資,警告1次扣1天崗位工資。2)記小功1次獎3天崗位工資,記小過1次扣3天崗位工資。3)11、記大功1次獎當月崗位工資,記大過1次扣當月崗位工資。4)一年累計嘉獎3次者,加記小功1次;5)一年累計記小功3次者,加記大功一次。6)一年累計警告3次者,加記小過1次;7)一年累計小過3次者,加記大過一次。8)一年累計大功兩次,晉升一級工資;9)一年累計記大過兩次給予解聘。4.獎罰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1)對提高公司信譽,做出顯著成績者;(嘉獎)(2)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記小功)(3)為保護公司、員工和顧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記大功)(4)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記小功)(5)嚴格控制費用,節約開支有12、顯著成績者;(嘉獎)(6)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嘉獎)(7)在抗洪、滅火、防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者;(嘉獎)(8)接待業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評者;(嘉獎)(9)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影響較大者;(嘉獎)(10)有效舉報違法、違規行為者;(嘉獎)(11)在公司的重大活動服務工程中表現突出者;(嘉獎)(12)其他應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行為。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晉升、高薪獎勵;(1)表現優異,半年之內的月度績效考評分數有3次列本部門第一者;(2)工作有突出貢獻者;(3)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4)為同行業競相爭取者。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警告處罰:(113、)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者;(2)拖延執行上級指令及時效制規定,影響工作進度,但未造成不良影響者;(3)儀容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4)在辦公室或公共場所發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者;(5)無故串崗、閑聊、亂丟果皮、雜物者;(6)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調班、調休者;(7)使用褻瀆性或辱罵性語言者;(8)其他不認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為,需給予警告處分者。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小過處分:(1)一年內給予警告處分3次者;(2)違反標準作業規程,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損失者;(3)捏造請假理由,經查證屬實者;(4)工作時間睡覺、抽煙、吃東西者;(5)未經許可出借公司財務者;14、(6)辱罵同事或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7)向他人誤傳個人或他人薪金數額者;(8)拾遺不報,造成不良影響者;(9)曠工一天者;(10)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11)員工對顧客服務時,違反時效制定,造成顧客投訴者;(12)其他有礙生產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經濟損失,須給予小過處分者。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1)一年內給予記小功3次者;(2)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有事實證明但尚未造成惡劣影響者;(3)工作時間睡覺者;(4)違反標準作業規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5)私配辦公室、倉庫鑰匙者;(6)曠工兩天者;(7)故意浪費公司財務者;(8)擅自挪用公款100020015、0元者;(9)服務態度差,遭顧客合理投訴者;(10)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需給予記大過處分者。6)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降職、降薪處分:(1)管理不善者;(2)多次重復違反公司標準作業規程,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3)一年內記大過一次,記小過兩次者;(4)績效考評連續2兩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5)其他需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7)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給與勸退。(1)績效考評分數在60分以下者;(2)連續三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3)半年度或年度績效考評分數不合格者;(4)其他需給予勸退處分者。8)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給予解雇。(解雇員工無須提前通知,不給予工資以外的任何經濟補償,16、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關責任的權利)(1)一年內給予記大過處分兩次者;(2)賭博、吸毒、盜竊或參與其他違法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3)泄竊公司機密、貪污、挪用公款在2000元以上者;(4)無理取鬧且先動手打人者;(5)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或以強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罷工,情節嚴重者;(6)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為自己謀取私利者;(7)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內部問題者;(8)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利益、聲譽者;(9)故意損壞公司設備、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10)遇非常事變,借故逃避義務,致使公司財務蒙受損失者;(11)對公司員工及其家屬實施威脅暴行者;(12)17、長期遲到、早退者;(13)疏于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14)向公司提供假證明或資料者;(15)服務態度惡劣,損害住戶或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者;(16)竊取公司機密、技術資料或財務者。第四十四條:私人物件嚴禁帶入所服務的賣場。第四十五條:嚴禁在賣場內吃喝及使用商品。第四十六條:嚴禁偷盜商品,如違反者。公司將對該員工進行相應處罰并除名(根據店方規定:偷盜商品金額10元以內交賠償金1000元;超過10元罰款1000元30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交相關部門處理)第四十七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口頭、書面警告或處罰,罰金5500元。第四十八條:公司推行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實行年終考核和18、年中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據。第十一章 聘用的終止第四十九條:合同期滿以后,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22個工作日)提交書面通知。第五十條: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第五十一條:如與甲方合同終止的情況下,公司將對部分員工安排其他現場工作,如無法安排者公司與員工的合同自行終止。第十二章 離職手續前終止第五十二條: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第五十三條: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經核準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第五十四條: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第十三章 附言第五十五條:本手冊屬內部資料,嚴禁外傳或泄漏公司內部制度。第五十六條:本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現場負責人咨詢,以確保理解無誤。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及時將補充或修改的條款告知員工,以便新條款的落實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