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東力亞鞋廠薪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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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9706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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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總則1.0 目的為使從業人員之薪資管理有所遵偱,本著透明、公平、合理之原則,特制定本制度。2.0 薪資結構、范圍2.1員工 結構:月總薪資=【底薪+件資(團件)+住宿補貼+】-應扣項 適用范圍:適用針車線直接生產人員2.2干部&非直接生產人員 結構:月總薪資=【底薪 + 職務津貼 + 績效考核 + 住宿補貼+獎勵+其它】應扣項 適用范圍:適用干部&非直接生產人員3.0 權責1.1 廠長: 標準單價制定;每日產量統計與提報;件資、薪資計算;對下屬干部及其它非直接生產人員績效考核、異常判定、送簽。1.2 人事:考勤資料的統計與準確提報。1.3 品管:品質達成率統計、送簽。1.4 生管:產2、能達成率統計、送簽。1.5 總經理:員工、干部&非直接生產人員薪資單核準、仲裁;對廠長的直接績效考核。4.0薪資核算與發放:4.1薪資原則上統一發放日期為第二月最后一日,若遇周末則往后順延。4.2人事必需每月10號前,將上月考勤、相關扣款項資料經當事人簽名確認后交財務部。4.3件資每日計算公布,每月10前完成匯總。4.4每月15日前,財務需按薪資條格式計算完成所有薪資單并交總經理簽核。4.5薪資條需經當事人簽核后,方可發放薪資。第二章 員工薪資制度1.0員工薪資結構2.0薪資結構細項說明2.1應領工資a. 底薪: 指為員工的每月最低基本薪資保障,基本薪資為1100元/月。(注,底薪基數為每月平3、均30天,扣除4個周日,以26天,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故每小時底薪為1100268=5.3元。)b. 個人件資:(注:個人件資計算具體方法參附件) c. 住宿補貼:c1.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為:100元。c2.月請假天數不超過6天者(節假日除外),仍按規定給予外住補貼,超出,則無。d. 獎勵: 對公司有貢獻者,經總經理核準的獎勵金額。 e. 其它 其它需補給的金額。 注:應領總薪資=底薪+個人件資+住宿補貼+獎勵+其它2.2扣減項 f. 請假 因事請假需扣底薪=請假時數每小時底薪(5.3元)(注:請假時數以請假單為準)g. 曠工 依公司規章制度,曠工按三倍底薪進行扣除。 舉例:張三無故曠工4小時,4、曠工扣減計算:4小時每小時底薪5.3元3倍=63.6元。h.處罰 因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經總經理核準需扣款金額。i. 其它 其它需扣除金額。 注:扣減項合計=請假+曠工+處罰+其它2.3 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應領總金額-應扣總金額第三章 非直接生產人員薪資制度1.0非直接生產人員薪資結構2.0薪資結構細項說明2.1應領工資a. 底薪: 指為員工的每月最低基本薪資保障,基本薪資為1100元/月。(注,底薪基數為每月平均30天,扣除4個周日,以26天,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故每小時底薪為1100268=5.3元。)b.職務津貼(元)職稱:廠長組長生管品檢配料人事課長機修職務津貼5、:360014001100110011001000待定待定附:非直接生產人員職務津貼推算表c. 績效考核c1. 考核對象生產線:廠長、課長、組長、生管、配料、品檢幕僚:人事、機修c2.績效考核金額對應表(元)考核對象廠長組長生管品檢配料人事課長機修綠區(A)17001400120012001200900待定待定黃區(B)14001100900900900600待定待定紅區(C)13001000800800800500待定待定附:非直接生產人員績效考核金額設置分析c3. 考核周期以月為單位,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將上一月考核結果進行公布,并交財務依此計薪資。c4. 生產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內容&標準,如6、下表:c5. 幕僚人員績效考核內容&標準,如下表:c6.績效評判標準,如下表:d. 住宿補貼。d1.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為:100元。d2.月請假天數不超過6天者(節假日除外),仍按規定給予外住補貼,超出,則無。e. 獎勵: 對公司有貢獻者,經總經理核準的獎勵金額。f. 其它其它需補給的金額。注:應領總薪資=底薪+職務津貼+績效考核+住宿補貼+獎勵+其它2.2扣減項g. 請假 非直接生產人員請假需扣底薪與職務津貼,計算方式舉例:(注:請假時數以請假單為準) 組長職務津貼為1600元,每小時職務津貼為:1600元26天8小時=7.69元, 每小時底薪為:1100元26天8小時=5.3元,某日請假2小7、時,請假應扣=(7.69元+5.3元)2小時=25.98元h. 曠工 依公司規章制度,曠工按三倍扣除去底薪與職務津貼。 舉例:組長無故曠工2小時。曠工扣減計算:(7.69元+5.3元)2小時3倍=77.94元i. 處罰 因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經總經理核準需扣款金額。j. 其它 其它需扣除金額。注:扣減項合計=請假+曠工+處罰+其它2.3 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應領總金額-應扣總金額第四章 附 則1.0保密規定薪酬管理制度公開,工資保密。所有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打聽、泄露、傳播、議論本人或他人的薪酬,更不得利用薪酬制造是非事端,違反者屬于重大違紀,給予開除處理。2.0解釋權本制度2015/03/01起執行,由財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