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奧集團住房管理制度附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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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9938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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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奧集團住房制度(試行)1.總則1.1為穩定隊伍、激勵員工,具體貫徹落實新奧企業綱領福利政策,持續改善員工住房條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除外聘人員、經警、待崗人員和臨時工之外的所有員工。1.3集團通過不斷積累住房基金的方式為員工謀取住房福利,員工根據自身資歷、能力、業績、職位等獲得住房福利,積累住房基金。1.4住房基金賬戶由財務部門管理,由工會進行日常監督。2.住房基金的計提與列支2.1住房基金的概念與性質2.1.1本制度所稱住房基金,是指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為員工計提的長期住房儲金。2.1.2住房基金分次積累。分次積累是指集團根據員工本人職級和所在單位業績,在2、其為本集團服務期間,按時為員工計提住房基金。2.1.3財務部門自員工可計提住房基金之月起為其建立個人住房基金賬戶,專款專用。2.2住房基金計提起止日期2.2.1員工住房基金的計提從其轉正之月起,到其離開集團時止。經警自退役轉崗之月起計提住房基金。2.2.2并購成員企業員工住房基金的計提自該企業被正式接管之月起執行。2.3住房基金的積累辦法2.3.1住房基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員工月度積累金,另一部分為員工年度積累金。 員工住房基金積累額月度積累金年度積累金月工資10%個人所獲年終獎*年終獎提取比率2.3.2發薪日后的一個月內,集團按照員工該月所得工資總額(不含加班補貼和月獎金)的10計算住房3、基金的月度積累金,并計入其帳戶。2.3.3每年年終,集團按照員工本年度所得年終獎乘相應比例計算住房基金的年度積累金,并于年終獎發放后的一個月內計入員工帳戶。年度積累金計算標準見表1。2.3.3.1員工住房基金積累未達積累標準之前,按年終獎提取年度積累金比率之(一)計算年度積累金。2.3.3.2員工住房基金達到積累標準后的當年年終,按年終獎提取年度積累金比率之(二)計算年度積累金。2.3.4員工住房基金積累上不封頂。表1 各層級員工住房基金計算標準序號崗位層級住房基金積累標準按年終獎計算年度積累金比率之(一)按年終獎計算年度積累金比率之(二)1總經理級300,000元1052副總經理級、高級204、0,000元2010%3總經理助理級180,000元3015%4經理級、副高級160,000元4020%5副經理級140,000元4020%6主管級、中級、高級技師120,000元6030%7副主管級100,000元6030%8主辦級、副主辦級、技師、助理級、高級技工90,000元8040%9一般員工60,000元10050%備注:員工在崗位層級上具有雙重身份的,住房基金積累標準及提取比率按一致性原則就高計提。2.4員工住房基金計算中特殊情況處理2.4.1員工崗位層級(含專業職系)調整,住房基金積累標準和按年終獎提取年度積累金的比率將隨之改變。當已提住房基金積累額在新積累標準之下時,按新的年度5、積累金計算比率之(一)計算;當已提住房基金積累額超出新標準時,按新層級對應的年度積累金計算比率之(二)計提。新標準自崗位層級調整之月起執行。2.4.2特殊供房者的住房基金計提 2.4.2.1特殊供房者的住房基金積累標準為其所居住房屋的價值,即集團為獲得房屋產權所付的所有費用,包括購房款、按揭利息、房產契稅、房產證手續費等。職位變遷影響其提取比率但不改變其積累標準。2.4.2.2特殊供房者獲取產權之前住房基金的年度積累為年終獎乘以年終獎提取比率之(一)。2.4.2.3獲得產權后的特殊供房者,繼續積累住房基金,其年度積累為年終獎乘以年終獎提取比率之(二)。2.5住房基金的特別獎勵2.5.1連續兩年6、或累計三次年終考核為優等以上的具有職位的員工,當年按年終獎提取住房基金的比率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5。2.5.2被評為集團優秀員工、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被評為集團崗位能手者,當年按年終獎提取住房基金的比率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10。2.5.3連續兩年或累計三次被評為集團優秀員工、連續三年或累計五次被評為集團崗位能手者,當年按年終獎提取住房基金的比率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30。2.6住房基金在集團公司和成員企業的當期成本費用中列支。3.住房基金的使用3.1住房基金的使用范圍和支付方式3.1.1員工可用住房基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不含裝修)自有住房,或支付臨時租房的租金。3.1.2員工使用住房基金由集團統一7、向房產開發商、建筑商、銀行或房東支付。3.1.3夫妻雙方都在集團工作的,經雙方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住房基金可合并使用。3.1.4 住房基金的使用原則上不得透支。3.2住房基金使用申請程序3.2.1員工填寫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見附件1),并提供相關材料。3.2.2成員企業總經理或集團公司職能部門主任簽署審核意見后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以下簡稱人力資源部)。3.2.3人力資源部核定以下事項:3.2.3.1審查與有關房產開發商、建筑商、銀行或房東簽訂的合同或協議;3.2.3.2 確定申請人的住房基金使用方式和使用額度;3.2.3.3 建議住房基金未來積累額的提取方式。3.2.4住房基金使用的審批權8、限:3.2.4.1成員企業總經理、集團公司職能部門主任以下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簽批;3.2.4.2成員企業總經理、集團公司職能部門主任(含)以上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主任審核,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復核,集團公司總經理簽批;3.2.4.3集團公司總經理的住房基金使用由集團公司總裁簽批。3.2.5員工憑批準的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到財務部門辦理住房基金使用手續。3.3 住房基金的提現3.3.1住房基金原則上不得提現,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從住房基金帳戶提取現金:(1) 在集團公司及成員企業辦理退休手續的;(2)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終止勞動關系的;(3) 勞動合同期滿,勞資雙方不再續簽9、合同的;(4) 因公死亡的;(5) 總裁同意下的其它條件。3.3.2住房基金提現比例見表2。3.3.3從住房基金帳戶中提現必須經過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4 購房4.1員工在綜合考慮目前的居住情況、購房能力和自己及家人的需求后自行決定住房的購買(含建造、翻建和大修)及購買方式。4.2員工在與房產開發商、銀行、建筑商、材料供應商或房東等有關方面簽訂協議后,按住房基金申請程序向集團提出使用個人住房基金申請。4.3員工根據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上的批示使用住房基金。表2 住房基金提現比例新奧工齡(X)提現比例住房基金提取額X3年0住房基金的提取額度已經積累的住房基金余額提取比例3 X6年50610年90因公10、死亡的1005特殊供房5.1集團向房產開發商整體購房或集體辦理銀行按揭的方式獲取房屋產權,以滿足特殊供房的需求。5.1.1所謂特殊供房是指由集團統一辦理銀行按揭并由集團支付全部房款的房屋供應。5.1.2獲得特殊供房的員工用積累的住房基金償還集團支付的房款。5.1.3凡符合特殊供房條件的員工,集團按合同約定、承諾或在其轉正之時為其提供住房。5.2特殊供房者在入住后,按其居住房屋的價值向集團辦理借款手續(購房借款協議見附件二)。5.3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即為特殊供房對象(1) 碩士學歷(含)以上的員工;(2) 經理級(含)以上的員工;(3) 本集團聘任的高級、副高級專業人員;(4) 根據合同規定可11、獲得住房的員工。5.4特殊供房的產權5.4.1特殊供房中的非合同供房者,自特殊供房者住房基金積累達到所借房款額,并與集團辦理清款手續后可取得產權。5.4.2特殊供房中按合同供房者,若合同期未滿而住房基金的積累已達到所借房款的,可提前獲得產權;若合同期已滿而住房基金未達到所借房款,則按合同規定取得住房產權,并將住房基金積累額調整為所獲產權的房屋價值。5.4.3員工在取得產權前離開集團,交清房款后獲取產權。5.4.3.1員工與集團的合同期滿,所交房款等于借款減去住房基金積累額(均按國家規定利率折算)后的不足部分。5.4.3.2員工與集團的合同期未滿,但經集團同意解除合同的,所交房款=(借款住房基金12、積累額)120。6 租房與搬遷6.1員工所租房屋,其功能僅限于滿足自己及直系親屬的居住,且所租房屋的年租金不能超過當年住房基金積累額的50;若超出,超出部分由個人自行支付。6.2員工租房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 女滿28周歲、男滿30周歲的未婚員工;(2) 女滿26周歲、男滿28周歲,已領結婚證書但尚無單獨住房的員工;(3) 離異或喪偶、需要撫養子女或直系親屬的員工。6.3房屋租金的使用申請程序6.3.1各成員企業員工填寫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并附房屋租賃合同,經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后,報本企業總經理簽批。6.3.2集團公司員工填寫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并附房屋租賃合同,經部門主任簽署審核13、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主任簽批。6.3.3員工持簽批后的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到財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財務部門將租金按月打入企業為房東辦理的儲蓄卡上。6.4 入住集團單身公寓的員工,租金從住房基金中列支,由財務部門統一劃轉,具體租金繳納辦法參見單身公寓管理制度。6.5因工作需要在集團內部調動的員工,若舉家異地遷居,集團補貼一次性搬遷費20,000元。7 附則7.1若成員企業按此住房制度實施,將影響其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的,該企業可參照此制度另行制訂住房制度,報集團公司審批。7.2若成員企業虧損經營或依法破產時,由該企業經人力資源部向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終止執行本制度。7.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監督14、實施。7.4 本制度于2001年3月1日起試行,試行時間為一年。附件1 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附件2 購房借款協議附件1 住房基金使用審批單單位: 編號:申請人狀況姓 名性別年 齡職 級籍貫身份證號現住址家庭人口個人所 獲 榮 譽原住房情況及購房(建造、租借)原因認購 建造 租借住房情況地址協議方建筑面積單價/M 月租金住房基金積累標準住房基金申請額現有住房基金積累額尚余住房基金積累額住房基金支付金額和方式以后住房基金提取時間和方式備注成員企業總經理或職能部門主任意見人力資源部主任意見(審核)人力資源部主管領導意見(復核/審批)總經理(總裁)簽章(審批)申請人(蓋章) 年 月 日填寫說明:(1) 15、“申請人狀況” 必須如實填寫。(2) 員工確定自己是購房、租房或建房時,請在“認購 建造 租借住房情況”欄相應選項上打“”。(3) 員工填寫地址欄、協議方欄、建筑面積、購買單價或租金和住房基金申請額欄。(4) 員工屬建造房屋時,無須填寫“單價/M 月租金”一欄,直接填寫住房基金申請額一欄。(5) 由財務部門填寫住房基金積累標準欄、現有住房基金積累額欄。(6) 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申請人協商后填寫住房基金支付金額和方式欄、以后住房基金提取時間和方式欄。(7) 備注欄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根據本制度對上述所有欄目核查后,對核查不符合實情的可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經核查符合要求的,確認或擬定“住房基16、金支付金額和方式以及以后住房基金提取時間和方式”。(8) 若成員企業員工租房,由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備注”欄填寫審核意見,本企業總經理直接在“成員企業總經理或職能部門主任意見”欄中直接簽批。附件2購房借款協議(只限特殊供房者使用)甲方: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了順利執行新奧集團住房制度,甲、乙雙方經過慎重考慮,達成預借購房款協議:一.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新奧集團住房制度所規定的各項原則,乙方的借款只限用于向房產開發商認購住房。二. 甲方同意從 年 月 日起,借給乙方 人民幣 元(大寫 ),用于認購 住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三. 乙方向甲方借款購房后,同意訂出如下還款計劃:(1)一次付清( )。(2)分期歸還,按乙方所得年住房基金數逐步還清。四. 借款方在認購住房時,要量力而行,以在職期間能還清借款為原則。五. 乙方借款購房后,如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必須還清借款方可離開。六.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如有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甲方: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簽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家屬:(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