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人民醫院激素類藥物使用分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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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1180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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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激 素 類 藥 物 使 用 管 理 制 度激素類藥物使用管理制度為更好地加強激素類藥物的使用管理,規范激素類藥物的臨床應用,避免和減少不良反應,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提高療效及降低費用,特制定激素類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一、激素類藥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組及職責由質控辦、醫務科、藥劑科對臨床相關科室激素類藥物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的檢查指導,檢查結果及時反饋與臨床科室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二、激素類藥物合理使用科室質控組及職責由科室主任為組長的科室質控小組,負責本科室住院醫師激素類藥物使用的技術指導及安全檢查。三、激素類藥物的使用原則(一)嚴格掌握激素類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2、不良反應。(二)激素類藥物在非必要時,應盡量不用;必須使用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劑量和療程用藥。不能將激素類藥物當作“萬能藥”而隨意使用。(三)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意劑量、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間隔時間、用藥途徑。(四)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藥物費用支出。四、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一)糖皮質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1、對發熱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2、對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則上不得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3、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應有明確的指征,并根據藥物的適應癥、藥物動力學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點,嚴格選藥,并注意劑量、療程和給藥方法進行個性化給藥。原則上糖皮質激素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3、使用劑量不超過藥典規定。4、對已經明確診斷,確需較長時間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應努力尋找最小維持劑量或采用間歇療法,當病情穩定后應有計劃地逐步停藥或改用其他藥物和治療方法。5、在明確診斷,確需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因細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質激素類藥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擴散及加重。(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質激素時,應常規補充鈣劑和維生素D,以防止骨質疏松的發生。囑咐患者進食低鈉高鉀高蛋白飲食。(3)服用糖皮質激素期間應經常檢測血糖,以便及時發現類固醇性糖尿病。(4)對長期用藥者,糖皮質激素的給藥時間應定在早晨8時和下午(14:0015:00)時,以4、盡可能符合皮質激素的生理分泌規律。在撤藥時,應采取逐漸減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質功能得以逐漸恢復。(5)防止各種感染的發生,特別是防止多重感染的發生。(6)為減少對胃腸道的刺激,可在飯后服用,或加服預防消化性潰瘍及出血等不良反應的藥物。6、下列情況應盡量避免使用或慎重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癥;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等;病毒性感染;消化性潰瘍病;新近做過胃腸吻合術,骨折、創傷修復期;糖尿病;高血壓病;妊娠初期和產褥期;癲癇、精神病的患者,兒童也應慎用。單純皰疹性角、結膜炎及潰瘍性角膜炎、角膜潰瘍;活動性肺結核;較嚴重的骨質疏松;尋常型銀屑病;若有必須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5、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時,如果合并上述情況時,可在積極治療原發疾病、嚴密監測上述病情變化的同時,慎重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二)性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1、性激素對其他器官的影響。對其他臟器及疾病有一定影響,如肝臟、腎臟,故對某些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應。2、勿間斷治療。治療中勿隨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動而影響療效,甚至引起不規則出血。3、治療期限。人工周期療法以連用3個周期為宜,然后停藥觀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調整恢復,必要時經一定時期的停藥后,再酌情使用。4、性激素類藥物性能上的特點。(1)雌激素類藥對絕經后婦女應慎用,乳腺癌及女性生殖器惡性腫瘤禁用。此類藥6、服用后可引起惡心、嘔吐、頭昏、水鈉潴留等副反應,如在睡前服,并與維生素B6、C及鎮靜劑同服,可減輕反應。必要時可改為肌注。用于功血時,血止后,不可驟然停藥,而應逐漸減量,以免影響療效。(2)孕激素類藥大劑量應用強效孕激素類藥對肝臟有損害,有肝功能損害者應慎用或禁用。(3)雄激素類藥不宜長期或過量應用,以免引起女性男性化。每月總量以300mg為宜,年青婦女應慎用。(4)個體反應機體對激素的反應常用明顯差異,相同的劑量可能引起不同的效果和反應,用藥應注意個體反應。五、激素類藥物的分級管理(一)沖擊療法需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決定。 (二)短、中程糖皮質激素治療時,需具備醫師職務7、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且嚴格掌握適應癥,品種選擇原則上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的品種。 (三)長程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需相應學科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決定。 (四)嚴格限制沒有明確適應癥的糖皮質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單純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 (五)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糖皮質激素,但僅限于3天的用量,在病程中詳細記錄。(六)由藥劑人員負責處方檢查,對處方中不合理的激素類藥物的使用,藥劑人員有責任記錄并通知醫師改正,并定期將情況匯總。(七)對違反規定、亂開處方、濫用激素類藥品者,藥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九)未取得執業醫師證的醫務人員,不得使用激素類藥物。(十)執業醫師必須接受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合理應用規范的培訓,并要進行相關知識的考試考核。(十一)藥事管理及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每年對各臨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在全院通報檢查結果。(十二)對不合理使用激素類藥物的醫務人員將按照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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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3
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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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14
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