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爾飲料公司員工食品安全培訓進貨查驗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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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128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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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東珀爾飲料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特制訂以下制度:一、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二、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2、政策及時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一、嚴禁采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五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二、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二)4、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三、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四、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五、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5、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帳)一、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二、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銷售記錄制度一、如實記錄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6、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并且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二、食品銷售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7、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食品退市制度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接到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一、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三、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要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要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8、染,不得將有毒、有害物品同食品一同運輸。庫房管理制度一、食品經營者應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二、食品經營者應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三、食品經營者應當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9、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食品銷售制度一、具有與食品流通經營相適應的固定、獨立的食品經營管理場所。場所內有必要的辦公工具,如辦公桌、電腦、展示柜、電話等,場所環境整潔。二、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并且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涉及銷售易腐敗變質食品增加下列內容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腐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經營者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食品經營者簽字(蓋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