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師附小法律顧問制度教師持證上崗管理制度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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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1426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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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舒師附小法律顧問制度總 則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和規范學校法律顧問管理,促進學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學校聘請法律顧問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適用對象:本制度所稱法律顧問是指學校根據處理學校法律事務的需要,從校內外聘請的、為學校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律專業人士。 第四條 基本原則:法律顧問在開展具體工作時應當遵循勤敏、敬業、高效的原則。 法律服務 第五條 法律服務范圍:學校法律顧問服務面向學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詢意見、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等內容。具體包括: (一)基礎服務內容 1、 為學校當好法律參謀; 2、 為學校的對外經濟往來把關; 3、 幫助學校草擬、修改2、審查合同、訴訟文書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的文書; 4、 為學校參加訴訟、仲裁和非訴訟調解提供法律咨詢:免費為學校代理部分訴訟、仲裁和非訴訟調解; 5、 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門服務; (二) 為學校的制度構建服務 1、 為學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 2、 協助學校構建現代學校制度的法律框架;3、協助學校建立師生校內申訴制度; 4、為學校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提供意見和幫助,協助學校依法建立快速反應程序; (三)其他特色服務 1、為學校內部管理及管理層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幫助學校草擬、修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與制度; 3、根據學校和要求,每年為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層、教職員工、學生提供一次定項3、法律宣講; 4、根據學校要求,為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職員工及學生提供大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四)日常法律顧問服務以外的專項服務 1、幫助學校辦理轉制,辦理變更登記等法律文書和事務; 2、經學校同意,接受學校教職員工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服務; 3、經學校同意,為青少年犯罪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和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辯護; 4、接受學校委托,為學校代理日常法律服務免費項目以外的各類訴訟案件和仲裁案件; 5、應聘擔任學校的法制副校長或法制教育宣講人; 6、其他日常法律顧問服務工作以外的服務。 第六條 學校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 (一)為學校的行政行為、合同行為、重大決策等非訴訟性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 (二4、)就涉及到學校的訴訟、仲裁、執行等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 (三)經學校指派,以學校法律顧問身份對特定事項進行調查、協調、代理訴訟,反映民意和社會實情,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舒師附小法律咨詢制度1、對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要主動通過向市司法局、法制辦等政府法制部門或律師事務所咨詢、請教,做到手勤(寫)、嘴勤(問)、腿勤(上門)。2、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請示匯報。3、加強與司法部門的經常性聯系,注意加強與律師界的交流、溝通,隨時掌握學校工作中的新問題、新動態。4今后擬聘請法律顧問及通過網站專欄實現網上法律咨詢。為涉及到學校法律的有關內容,以及其他需要通過法律途徑決定的事項,5、提供法律咨詢服務。5學校領導班子討論達成初步意向后,要進行法律咨詢,對準備實施的具體事務,就其相關手續等事項也必須經過法律咨詢,認可后實行;對在合法性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按照法律咨詢部門提出的指導建議進行修正,對無法修正的議案或項目,則實行法律咨詢“一票否決”。舒師附小重大決策的法律咨詢審查制度 為了推進學校民主法制建設,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健全和完善校長負責制,確保學校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制定本制度。一、學校重大問題的界定:(1)學校章程、學校發展規劃、年度與學期工作計劃;(2)校內機構的增設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規章制度;(3)中層干部的選拔和任用;校級干部的任6、前公示;(4)教職工福利費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況;(5)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報告,大額經費支出,大件物品采購,基建項目招標,招待費的使用;(6)教職工年度考核情況;(7)教職工職稱評定;(8)評優、評先工作;(9)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結果;(10)根據規定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二、重大問題決策的主要形式:(一)校務會;1.校務會成員:學校正副校長、各處室主任和工會主席等;2.校務會主持:校長;3.校務會決策:集體討論,校長負責決策。提出議案交教代會審議。如有意見嚴重分歧,學校黨組織或工會有責任如實向上級黨組織或部門反映情況。4、法律咨詢:對校務會的決策在其正式公布前,必須向司法所咨詢決策的合法性。(二7、)教代會1、教代會成員:按教代會規程產生代表。2、教代會主持:工會主席3、教代會決策:按照舒城縣教育系統校務公開民主管理評估辦法規定執行。4、對教代會的決策在其正式公布前,必須向司法所咨詢決策的合法性。三、重大問題決策的主要程序:(一)校務會議對學校日常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程序1.校長根據上級黨組織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求與學校的實際情況,經與學校黨組織負責人醞釀,提出解決學校重大問題的初步設想。2.加強調查研究,認真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3.校長與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研究,形成共識和主導性意見,提交校務會議。4.校長主持校務會議討論、決策。如果校務會議認識不能統一,討論意見嚴重分歧,一般應暫緩決策,留待8、會后進一步溝通、磋商,并再次召開校務會議討論作出決策。如果仍不能形成決策意見,校長和黨組織有責任向上級有關部門、有關領導匯報。5.按需經教代會審議通過的內容,校務會提出方案,交教代會商議通過后執行。6.校長負責實施,黨組織保證監督實施,工會組織教工積極參與。7.在學校職權之外的重大問題,經校務會議決定后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實施。8、法律咨詢:校務會的重大決策在其正式公布前,必須向司法所咨詢決策的合法性。(三)教代會對校務會、行政會議研究提出的以下方案行使審議建議權:校長工作報告學校章程學校發展規劃學校重要改革措施學校財務工作報告其他有關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前十天將商議方案發給教代會代表或9、全體教職工,聽取代表商議后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四)教代會對校務會、行政會議研究提出的以下方案行使審議通過權:校內教職工聘任制度或方案校內獎懲制度教職工福利費使用的原則和辦法其他與教職工切身利益有關的重要規章制度或方案提前十天將商議方案發給教代會代表或全體教職工,聽取意見及審議后教代會代表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表決必須獲得應到代表半數以上同意方為有效。(五)教代會行使評議監督權:教代會按照教育黨工委部署,每年對學校黨政領導干部開展民主評議。評議結果按照區教育黨工委要求進行反饋。舒師附小政務信息公開制度 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和要求,為搞好我校的民主監督,促進民主政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10、的積極性,以確保我校各項改革和工作目標的實現,在我校將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為把這項工作開展好,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指導思想 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是貫徹黨的精神,擴大基層民主,是堅持和發展教職工民主監督,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和發展的有效措施。推行政務公開制度,要全面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以工會法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條例為準則,在學校實行政務公開、民主監督制度,加強我校民主監督和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學校廉潔自律,最大限度地調動全校教職工的主人翁積極性,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推動我校各項改革和發展。 二、政務公開的內容 (一)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重大11、決策方面: l、學校的重大經濟決策和改革方案。 2、學校年度工作目標和任期發展規劃。 3、財務宏觀收、支狀況及重大投資項目。 4、學校機構設置調整及規章制度的建立、修訂。 5、重要的人事任免情況。 6、大額固定資產管理、變更情況。 7、重要的單位內部獎懲規定及執行情況。 8、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人述職情況。 9、其它需要公開的重大問題。 (二)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和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 1、平等協商簽訂的單位與單位、單位與個人合同方面的問題及執行情況。 2、結構工資、崗位考核方案。 3、專業技術職稱評聘。 4、對職工考勤情況。 5、其它生活福利方面的問題。 (三)學校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有關問12、題。 1、學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 2、學校基建工程維修項目承包計劃實施情況。 3、大宗物資采購招標情況。 4、其他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 三、政務公開的基本形式 1、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教職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學校政務公開基本形式的主要載體。依照工會法、教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等,學校嚴格堅持教代會制度,每年召開一次教代會,向教職工代表匯報一年來政務公開的工作情況。 2、根據部分政務公開工作需要,將所需內容以校園網或公文的形式下發全校教職工。 四、政務公開要遵循的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實行政務公開,堅持一切從我校的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2、實行13、政務公開,要堅持依法辦事,嚴格認真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和黨的方針政策辦事,按照職代會的職權實施。 3、實行政務公開,就是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過程,維護教職工民主監督的權利,充分保障參與管理的權利。 4、堅持促進學校穩定、改革和發展的原則,實行政務公開,關鍵在真實,實質是監督,基本載體是職代會,目的是搞好學校的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學校廉政建設,推動學校的改革和發展。 五、政務公開、民主管理實施程序 1、校行政擬定公開方案。 2、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查認可。 3、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工作小組按規定時間、形式、內容等要求進行公開。 4、政務公開監督小組檢查政務公開執行情況。 六、政務14、公開、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 1、建立黨支部統一領導、校長負總責的領導機制。政務公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推進政治民主建設的重大舉措,是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和改革發展,也是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增強凝聚力的具體體現,牽扯工作方方面面。 2、加強對廣大教職工的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提高大家對實行政務公開的民主監督工作的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增強自覺性和工作的責任感,以便把政務公開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把政務公開工作抓實、抓好,防止政務公開流于形式。 3、立足自己的實際參照政務公開的做法、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充分調動全體教師的積極性,增強凝聚力,完成學校15、交給的各項任務。舒師附小教師持證上崗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資格條例,結合對于教師管理的規定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所有在教學崗位上的教師須持教師資格證上崗。無教師資格證者必須盡快獲得教師資格證。凡無教師資格證者不得在教學一線。經學校研究決定,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必須盡快考取教師資格證;學歷和技能方面不符合上崗條件的教師必須達到要求。對于逾期仍未達到教師上崗條件的教師,將不能繼續從事一線教學工作,采取轉崗或待崗。 依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保證校聘教師質量。要切實落實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將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作為教師招聘錄用的前提條件和職務晉升的必要條件。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專任教師。 希望廣大教師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積極參加各種專業培訓,更好的勝任本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