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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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股東大會議事規則(2010 年 5 月修訂)第一章 總第一章 總 則則 第一條 為維護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明確股東大會的職責權限,提高股東大會議事效率,保證股東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以及其他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本規則。第二章 股東大會的性質和職權第二章 股東大2、會的性質和職權 第二條 股東大會性質: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第三條 股東大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2(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3、作出決議;(十二)審議批準本規則第四條第(三)款第 3 項規定的擔保事項;(十三)審議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項;(十四)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十五)審議股權激勵計劃;(十六)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第四條 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行使以下對外投資、出售、收購資產以及對外借款的權限:董事會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對外投資、出售、收購資產以及對外借款的權限為:(一)對外投資(中長期)的授權 1.一年或以上的中長期投資及股權轉讓:單項對外投資或股權轉讓所運用的資金金額或實物資產的帳面凈值占本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4、產(合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3并會計報表,以下同)的20%或以下,一年內的累計對外投資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 40%且不超過公司總資產的 30%。2.一年以內的對外短期投資(含委托理財)的授權為:單項對外短期投資所運用的資金金額不超過凈資產的 10%以下,一年內的累計對外短期投資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 20%且不超過公司總資產的 15%。(二)向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貸款的授權 本項授權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單筆借款金額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總資產 20%(或等值的外幣,按借款合同簽訂前一日所借外匯兌換人民幣的中間價折算,下同),或連續 12 個月內的累計借款金額不超過最近5、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總資產 50%。(三)擔保(含抵押、質押)的授權 1.單次對外擔保的債務金額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凈資產 20%;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凈資產的 50%以內提供的任何擔保(為關聯方擔保除外)。2.但是,以下對外擔保行為應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a)單筆擔保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 10的擔保;(b)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 計凈資產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c)為資產負債率超過 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4(d)連續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6、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 30;(e)連續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0且絕對金額超過 5000 萬元人民幣;(f)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的擔保;(g)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擔保情形。(四)對出售、收購資產的授權 1.出售資產的授權為:單次出售資產的帳面凈值占公司凈資產的 10%或以下、連續 12 個月內的累計出售資產的帳面凈值占公司總資產的 30%或以下。2.收購資產的授權為:單次收購資產所運用的資金金額占本公司凈資產的 10%以下、連續12 個月內累計收購資產所運用的資金金額不超過本公司總資產的30%。(五)關聯交易的授權 金額在 3,000 萬元人民幣7、以下或公司凈資產絕對值 5%以下的關聯交易。第五條 股東大會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于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 6 個月內舉行。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者章程所定人數的三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5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 1/3 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六)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條 董事會應當在上述第五條、第8、六條規定的期限內按時召集股東大會。第八條 公司在上述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召開股東大會的,應當報告江蘇監管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說明原因并公告。第三章 獨立董事、監事會或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第三章 獨立董事、監事會或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第九條 獨立董事有權向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獨立董事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收到提議后 10 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在作出董事會決議后的 5 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公告。第十條 監9、事會有權向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收到提議后 10 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在作出董事會決議后的 5 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中對原提議的變更,應當征得監事會的同意。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6 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或者在收到提議后 10 日內未作出書面反饋的,視為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監事會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條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10、會,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收到請求后 10 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在作出董事會決議后的 5 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中對原請求的變更,應當征得相關股東的同意。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或者在收到請求后10日內未作出反饋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監事會提出請求。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在收到請求 5 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中對原請求的變更,應當征得相關股東的同意。監事會未在規定11、期限內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視為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連續 90 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條 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應當書面通知董事會,同時向江蘇監管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召集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召集股東應當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前申請在上述期間鎖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監事會和召集股東應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發布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向江蘇監管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第十三條 對于監事會或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董事會秘書應予配合。董事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7會應12、當提供股權登記日的股東名冊。董事會未提供股東名冊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東大會通知的相關公告,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獲取。召集人所獲取的股東名冊不得用于除召開股東大會以外的其他用途。第十四條 監事會或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會議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第四章 股東大會的提案與通知第四章 股東大會的提案與通知 第十五條 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第十六條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 10 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應當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內發出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提出臨13、時提案的股東姓名或名稱、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內容。除前款規定外,召集人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后,不得修改股東大會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東大會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規則第十五條規定的提案,股東大會不得進行表決并作出決議。第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為提案接受人,代董事會接受提案。第十八條 召集人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東。召集人也可以同時以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公司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與會股東登記手續。公司在計算起始期限時,不應當包括會議召開當日。第十九條 股東大會會議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一)14、會議的時間、地點、方式和會議期限;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8(二)會議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案;(四)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五)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與會議日期之間的間隔應當不多于 7 個工作日。股權登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第二十條 股東大會通知和補充通知中應當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體內容,以及為使股東對擬討論的事項作出合理判斷所需的全部資料或解釋。擬討論的事項需要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的,發出股東大15、會通知或補充通知時應當同時披露獨立董事的意見及理由。第二十一條 股東大會擬討論董事、監事選舉事項的,股東大會通知中應當充分披露董事、監事候選人的詳細資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職等個人情況;(二)與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數量;(四)否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除采取累積投票制外,每位董事、監事候選人應當以單項提案提出。第二十二條 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股東大會不得延期或取消,股東大會通知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9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現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應當16、在原定召開日期的至少二個交易日之前發布通知,說明延期或取消的具體原因。延期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司應當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開日期。第五章 會議登記第五章 會議登記 第二十三條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出席和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或其代理人,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第二十四條 欲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出席會議登記;異地股東可以信函或傳真方式進行登記,但必須附上本人身份證和股東帳戶卡的復印件。第二十五條 個人股東應當持股票賬戶卡、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出席股東大會17、;代理人還應當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第二十六條 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委托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第二十七條 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代理人的姓名;(二)是否具有表決權;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0(18、三)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四)委托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五)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第二十八條 委托書應當注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第二十九條 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書均需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會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大會。第三十條 出席會議人員的會議登記冊由公司負責制作。會19、議登記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第三十一條 召集人和律師應當依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提供的股東名冊共同對股東資格的合法性進行驗證,并登記股東姓名或名稱及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在會議主持人宣布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及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之前,會議登記應當終止。第三十二條 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股東可向公司股東征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投票權的征集應采用無償的方式進行,并應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第六章 股東大會的召開第六章 股東大會的召開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應嚴格遵守 公司20、法 及其他法律法規關于召開股東大會的各項規定,認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1真、按時組織好股東大會。全體董事對于股東大會的正常召開負有誠信責任,不得阻礙股東大會依法履行職權。第三十四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聘請律師出席股東大會,對以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并公告:(一)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是否合法有效;(三)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是否合法有效;(四)應公司要求對其他有關問題出具的法律意見。公司董事會也可同時聘請公證人員出席股東大會。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規定的地點召開股東21、大會。股東大會應當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經濟、便捷的網絡或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第三十六條 公司股東大會采用網絡或其他方式的,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明確載明網絡或其他方式的表決時間以及表決程序。股東大會網絡或其他方式投票的開始時間,不得早于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遲于現場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 9:30,其結束時間不得早于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 3:00。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和其他召集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股東大會的正常秩序。對于干擾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2股東大會、尋釁22、滋事和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應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處。第三十八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全體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應當出席會議,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會議。第三十九條 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監事會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由監事會主席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監事主持。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由召集人推舉代表主持。召開股東大會時,會議主持人違反議事規則使股東大會無法繼續進行的,經現場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過半數的股東同意,股東大會可推舉一人擔任會議主持人,繼續開23、會。第四十條 會議主持人應按預定時間宣布開會,會議按列入議程的議題和提案順序逐項進行。對列入會議議程的內容采取聽取報告、集中審議、集中表決的順序進行,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也可決定采取逐項報告、逐項審議表決的方式進行。第四十一條 會議主持人應當在表決前宣布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及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及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以會議登記為準。第四十二條 在年度股東大會上,董事會、監事會應當就其過去一年的工作向股東大會作出報告,每名獨立董事也應作出述職報告。第四十三條 除涉及公司商業機密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股東大會上應就股東的質詢作出解釋和說明。江蘇24、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3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第四十四條 發言股東應當向大會秘書處登記。發言順序根據登記結果,按持股數多的優先。股東發言經會議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發言席發言,內容應圍繞大會的主要議案。第四十五條 主持人根據具體情況,規定每人發言時間及發言次數。在規定的發言期間內,不得中途打斷股東發言。股東也不得打斷董事會或監事會的報告,要求大會發言。股東違反前述規定的,會議主持人可以拒絕或制止。第四十六條 會議主持人有權根據會議進程和時間安排宣布暫時休會。會議主持人在認為必要時也可以宣布休會。第七章 股東大會的表決和決議第七章 股東大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25、四十七條 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關聯股東應回避而沒有回避的,非關聯股東可以要求其回避。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股東大會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沒有表決權,且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第四十八條 股東大會就選舉董事、監事進行表決時,應當對每一個董事、監事候選人逐個進行表決。(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的除外。)前款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26、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4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第四十九條 除累積投票制外,股東大會對所有提案應當逐項表決。對同一事項有不同提案的,應當按提案提出的時間順序進行表決。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導致股東大會中止或不能作出決議外,股東大會不得對提案進行擱置或不予表決。第五十條 股東大會審議提案時,不得對提案進行修改,否則,有關變更應當被視為一個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東大會上進行表決。第五十一條 同一表決權只能選擇現場、網絡或其他表決方式中的一種。同一表權出現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第五十二條 出27、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交表決的提案發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對或棄權。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股份數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第五十三條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前,會議主持人應當指定兩名股東代表參加計票和監票。審議事項與股東有關聯關系的,相關股東及代理人不得參加計票、監票。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時,應當由律師、股東代表與監事代表共同負責計票、監票。公司可以聘請專業公司為股東大會議案表決的計票統計提供服務,該專業公司應當對計票統計結果承擔責任。通過網絡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東或其代理人,有權通過相應的投票系統查驗自己的投票結果。第五十四條 股28、東大會會議現場結束時間不得早于網絡或其他方式,會議主持人應當在會議現場宣布每一提案的表決情況和結果,并根據表決結果宣布提案是否通過。在正式公布表決結果前,股東大會現場、網絡及其他表決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計票人、監票人、主要股東、網絡服務方等相關各方對表決情況均負有保密義務。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5第五十五條 股東大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1/2 以上通過。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通過。第五十六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29、議通過:(一)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二)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三)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任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但在公司董事、監事選舉實行累積投票制時除外);(四)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公司年度報告;(六)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以外的其他事項。第五十七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三)公司章程的修改;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6(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總資產 30%的;(五)股30、權激勵計劃;(六)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以及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第五十八條 除公司處于危機等特殊情況外,非經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批準,公司將不與董事、經理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人訂立將公司全部或者重要業務的管理交予該人負責的合同。第五十九條 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結束當日,將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文稿、股東大會決議和法律意見書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登記后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中應列明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表決方式、每項提案的表決結果和通過的各項決議的詳細內容。第31、六十條 提案未獲通過,或者本次股東大會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應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特別提示。第六十一條 召集人應當保證股東大會連續舉行,直至形成最終決議。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導致股東大會中止或不能作出決議的,應采取必要措施盡快恢復召開股東大會或直接終止本次股東大會,并及時公告。同時,召集人應向江蘇監管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說明原因并披露相關情況以及律師出具的專項法律意見書。第六十二條 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由董事會負責執行,并按決議的內容交由公司董事長組織有關人員具體落實;股東大會決議要求監事會辦理的事項,直接由監事會組織實施。第六十三條 股東大會通過有關董事、監事選舉提案的,新任董事、32、監事按公司章程的規定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7就任。第六十四條 股東大會通過有關派現、送股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提案的,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結束后 2 個月內實施具體方案。第六十五條 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由董事長向董事會報告,并由董事會向下次股東大會報告;涉及監事會實施的事項,由監事會直接向股東大會報告,監事會認為必要時也可先向董事會匯報。第六十六條 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 60 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第八章 股東大會記錄第八章 股東大33、會記錄 第六十八條 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負責,會議記錄應記載以下內容:(一)會議時間、地點、議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稱;(二)會議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總裁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姓名;(三)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四)對每一提案的審議經過、發言要點和表決結果;(五)股東的質詢意見或建議以及相應的答復或說明;(六)律師及計票人、監票人姓名;(七)公司章程規定應當載入會議記錄的其他內容。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8 第六十九條 出席會議的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召集人或其代表、會議主持人應當在會議記34、錄上簽名,并保證會議記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會議記錄應當與現場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托書、網絡及其它方式表決情況的有效資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第九章 其第九章 其 他他 第七十條 本規則作為公司章程的附件,獲得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后,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工作完成之日起實施。第七十一條 本規則的修訂由董事會草擬報股東大會批準,未盡事宜應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準則、指引等,且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第七十二條 本規則所稱“以上”、“以內”、“以下”、“超過”,都含本數;“不超過”、“不滿”、“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數。第七十三條 本規則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