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科技局行政執法工作手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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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6046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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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工作手冊邯鄲市科技局印制2017年6月目錄一、三項制度(一)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3(二)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全過程紀錄制度.7(三)邯鄲市科技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15二、四類文本(一)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流程圖.191.邯鄲市科技局假冒或冒充專利查處流程圖.192.邯鄲市科技局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管理流程圖.20(二)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服務指南.21(三)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文書樣本.231.假冒專利案件查封(扣押)決定書.232.假冒專利案件查封(扣押)物品清單.243.假冒專利案件抽樣取證決定.254.假冒專利案件抽樣取證清單.265.假冒專利案件證據登2、記保存通知書.276.假冒專利案件證據登記保存清單28(四)邯鄲市科技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29三、五個清單(一)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30(二)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人員清單.31(三)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321.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辦法.322. 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影像記錄設備清單.34(四)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35(五)邯鄲市科技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36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切實做到依法行3、政,結合科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市科技局通過機關門戶網站、市知識產權局網站等相關載體和方式,公示行政執法人員的職責、權限、依據、程序、結果、監督方式、救濟途徑等行政執法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保障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救濟權、監督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第三條 按照省、市統一安排部署和市科技局推進三項制度工作方案,在行政執法工作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第四條 科技行政執法公示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時、準確、便民的原則。第二章 公示內容第一節 事前公開內容第五條 科技行政執法事前公開內容包括:(一)執法主體。公示市科技局內設執法處室和局屬事業單位的職責分工、管轄范4、圍、執法區域以及所屬執法人員姓名、職務、執法證件號碼和執法范圍等;(二)執法依據。公示行政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清單、執法事項清單、執法人員清單;(三)執法權限。公示市科技局和所屬事業單位行政執法權限;(四)執法程序。公示市科技局行政執法的具體程序,包括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制定行政執法流程圖;(五)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公示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頻次等內容;(六)動態管理。事前公開內容匯總、發布、更新由局政策法規處牽頭,相關處室、單位配合,對有關公開內容進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七)救濟方式。公示管理相對人5、依法享有的聽證權、陳述權、申辯權和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等法定權利和救濟途徑;(八)監督舉報。公開市紀委派駐市科技局紀檢監察室地址、郵編、電話、郵箱及受理反饋程序,及時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的舉報。第二節 事中公示內容第六條 科技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告知送達等執法活動時,要佩戴或出示執法證件,出具執法文書,告知行政相對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第三節 事后公開內容第七條 行政執法決定和結果,除法律、法規、規章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一律公開。第三章 公示載體 第八條 科技行政執法相關內容公示載體包括:網絡平臺、傳統6、媒體、市科技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第四章 公示程序第一節 事前公開程序第九條 市科技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各類行政執法流程圖、行政執法服務指南以及新頒布、修改、廢止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通過市科技局和局屬事業單位網站具體公示 第二節事后公開程序第十條 科技行政執法事后公開程序包括:(一)公開時限。行政執法決定和結果,由相關處室和局屬事業單位在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之內公開。對“雙隨機”抽查抽查結果正常的市場主體,自抽查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對抽查有問題的抽查對象,區分情況依法做出處理并向社會公示; (二)公開期限。行政執法結果信息在互聯網上公開滿7、5年或者行政相對人是自然人的,公開滿2年。原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時撤下公開的原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并作出必要的說明。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市科技局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對科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內容。第十七條 市科技局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要求公示、選擇性公示、更新維護不及時等問題,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第六章 附則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推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建設,規范科8、技行政執法程序,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是指市科技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行政行為。第三條執法過程中,各相關行政執法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和行政執法人員應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執法程序啟動、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歸檔管理等行政執法整個過程進行跟蹤記錄。文字記錄方式包括向當事人出具的行政執法文書、調查取證相關文書、鑒定意見、專家論證報告、聽證報告、內部程序審批表、送達回證等書面記錄。音像記錄方式包括采用照相、錄音、錄像、視頻監控等方式進9、行的記錄。文字與音像記錄方式可同時使用,也可分別使用。第四條 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應堅持合法、客觀、公正的原則。第五條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在行政執法信息系統中全過程進行文字、音像記錄,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第六條 局政策法規處負責全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音像記錄設備采購、保管和統一調配使用。局屬事業單位應根據執法需要配備相應的音像記錄設備。第二章 程序啟動的記錄第七條 機關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申請辦理的事項,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申請登記、口頭申請、受理或不予受理、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中的錯誤、出具書面憑證或10、回執以及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等予以記錄。機關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在受理地點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實時記錄受理、辦理過程。第八條機關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依職權啟動一般程序行政執法的,由行政執法人員填寫程序啟動審批表,報本部門負責人、局主管領導批準。情況緊急的,可先啟動行政執法程序,并在行政執法程序啟動后24小時內補報。程序啟動審批表應載明啟動原因、當事人基本情況、承辦人意見、承辦機構意見和局領導意見。其中重大行政執法行為還應載明局政策法規處合法性審查意見。第九條機關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需要查處的,及時啟動執法程序,并進行相11、應記錄;對實名投訴、舉報,經審查不啟動行政執法程序的,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告知投訴人、舉報人,并將相關情況作書面記錄。第三章 調查與取證的記錄第十條 行政執法人員應在相關調查筆錄中對執法人員數量、姓名、執法證件編號及出示情況進行文字記錄,并由當事人或有關在場人員簽字或蓋章。第十一條 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對告知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申請回避、聽證等權利的方式應進行記錄。第十二條 調查、取證可采取以下方式進行文字記錄:(一)詢問當事人或證人,應制作詢問筆錄等文書;(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書證、物證的,應制作調取證據通知書、證據登記保存清單等文書;(三)現場檢查(勘驗)等,應制作現12、場檢查(勘驗)筆錄等文書;(四)抽樣的,應制作抽查取樣通知書及物品清單等文書;(五)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應制作權利告知書、陳述申辯筆錄等文書;(六)舉行聽證會的,應依照聽證的規定制作聽證全過程記錄文書;(七)指定或委托法定的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的,鑒定機構應出具鑒定意見書等文書;(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調查方式。上述文書均應由行政執法人員、行政相對人及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當事人或有關人員拒絕接受調查和提供證據的,行政執法人員應進行記錄。第十三條機關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采取現場檢查(勘驗)、抽樣調查和聽證取證方式的,應同時進行音像記錄,不適宜音像記錄的除外。采取其13、他調查取證方式的,可根據執法需要進行音像記錄。第十四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局行政執法部門采取證據保全措施的,應記錄以下事項:(一)證據保全的啟動理由;(二)證據保全的具體標的;(三)證據保全的形式,包括先行登記保存證據法定文書、復制、音像、鑒定、勘驗、制作詢問筆錄等。第十五條 具有行政強制權的局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實施查封財物,扣押財物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應通過制作法定文書的方式進行文字記錄。依法實施限制經營活動,查封設施或財物,扣押財物的,還應同時進行音像記錄。第四章 審查與決定的記錄第十六條 草擬行政執法決定時的文字記錄應載明起草人、起草機構審查人、決定形成的法律依據、證據材14、料、應考慮的有關因素等。第十七條 局政策法規處審查文字記錄應載明審查人員、審查意見和建議。第十八條 組織專家論證的,應制作專家論證會議紀要或專家意見書。第十九條 集體討論應制作集體討論記錄或會議紀要。第二十條 負責人審批記錄包括負責人簽署意見、負責人簽名。第二十一條行政執法決定文書應符合法定格式,充分說明執法處理決定的理由,語言要簡明準確。第二十二條 適用簡易程序的,應記錄以下內容:(一)適用簡易程序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的具體條件;(二)實施簡易程序的程序步驟及法定文書;(三)當事人陳述、申辯的記錄;(四)對當事人陳述、申辯內容的復核及處理,是否采納的理由;(五)依法向所屬行政機關備案的內容;15、(六)其他依法記錄的內容。對容易引起行政爭議的簡易程序執法行為,應采用適當方式進行音像記錄。第五章 送達與執行的記錄第二十三條直接送達行政執法文書,由送達人、受送達人或符合法定條件的簽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蓋章。第二十四條郵寄送達行政執法文書應用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留存郵寄送達的登記、付郵憑證和回執。第二十五條留置送達方式應符合法定形式,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蓋章,把執法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音像記錄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第二十六條依法采用委托、轉交等方式送達行政執法文書的,應記錄委托、轉交原因,由送達人、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蓋章。第二十七條公告送達應16、重點記錄已經采用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的情況以及公告送達的方式和載體,留存書面公告,以適當方式進行音像記錄,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第二十八條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后,應對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的情況進行文字記錄。依法應責令改正的,應按期對改正情況進行核查并進行文字記錄,可根據執法需要進行音像記錄。第二十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執法決定需要強制執行的,局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應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前,按照法定形式制作催告書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進行陳述、申辯的,應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局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對陳述、申辯內容復核及處理意見進行記錄17、。第三十條 經催告,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執法決定,具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采取以下強制執行方式的,應制作相應文書進行文字記錄:(一)加處罰款或滯納金;(二)依法處理查封、扣押設施或財物;(三)其他強制執行方式。第三十一條在依法催告后,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應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相關文書、強制執行結果等全過程進行記錄。第六章 執法記錄的管理與使用第三十二條局機關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處室、局屬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局機關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行為終結之日起30日內(法律、法規、規章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規定),應將行政執法過程中形成18、的文字和音像記錄資料,形成相應案卷,并按照相關規定歸檔、保存。音像記錄制作完成后,行政執法人員不得自行保管,應在24小時內按要求將信息儲存至機關、本單位專用存儲器。第三十三條制定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與使用制度,局機關各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明確專門人員負責對全過程記錄文字和音像資料的歸檔、保存和使用。第三十四條當事人根據需要申請復制相關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的,經局領導同意,可復制使用,依法應保密的除外。第三十五條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執法記錄信息,應嚴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權限進行管理。第七章 監督與責任第三十六條局政策法規處應負責將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納19、入依法行政及行政執法工作內容,接受市政府法制機構監督、檢查和考核。第三十七條實施執法全過程記錄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制作或不按要求制作執法全過程記錄的;(二)違反規定泄露執法記錄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三)故意毀損,隨意刪除、修改執法全過程中文字或音像記錄信息的;(四)不按規定儲存或維護致使執法記錄損毀、丟失,造成嚴重后果的;(五)其他違反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第八章 附則第三十八條局機關各有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辦理行政執法事項,應健全內部工作程20、序,全程記錄內部審批流程,明確承辦人、審核人、批準人,按照行政執法的依據、條件和程序,由承辦人提出意見和理由,經審核人審核后,由批準人批準。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施行。邯鄲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我局行政處罰行為,提高行政執法質量,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河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和邯鄲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局和局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行政執法部門)及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是指我局按照一般程序實21、施的專利行政處罰案件,在依法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之前,由局政策法規處對其合法性、適當性進行審核,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不得作出決定的內部監督制約制度。第四條 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是對行政執法部門實施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進行事前內部層級執法審核的措施。局政策法規處負責法制審核的具體工作,履行對重大執法決定監督檢查的職責。政策法規處在收到行政處罰案件及相關材料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應當經本機關分管領導批準后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日。第五條 局政策法規處對專利案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進行22、合法性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本單位對該案是否具有管轄權;(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是否查清;(三)行政執法行為是否符合時效規定;(四)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材料是否齊全;(五)行政執法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六)行政執法是否適當;(七)程序是否合法;(八)其他依法應當審核的事項。第六條局法制部門審查專利行政處罰案件,以書面審查為主,根據情況可調閱執法科室的有關行政執法的案卷和材料。必要時可以向當事人了解情況、聽取陳述申辯。第七條局法制部門對專利案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進行合法性審查后,根據不同情況,提出相應的書面意見或建23、議:(一)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性準確、處罰適當、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意見;(二)對違法行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處罰的建議,或者建議辦案部門撤銷案件;(三)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建議補充調查,并將案卷材料退回;(四)對定性不準、適用法律不當的,提出修正意見;(五)對程序違法的,提出糾正意見;(六)對超出本機關管轄范圍的,提出移送意見;(七)對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提出不予處罰意見;(八)對重大、復雜案件,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的案件,較大數額罰款的案件,建議本機關負責人集體研究決定;(九)對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機關的建議。第八條局法制部門對專利24、案件審查完畢后,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查意見書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歸檔,一份連同案卷材料退回辦案部門。第九條辦案機構收到局法制部門的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查意見書后,應當及時研究,對合法、合理的意見應當采納。對審查意見或建議有異議的,可以提請復核。第十條行政處罰案件經法制審查、本單位領導批準后,由辦案科室制作、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第十一條行政處罰案件需要舉行聽證的,按照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辦案人員、審查人員、執法機關負責人的錯案責任依照下列規定劃分:(一)行政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構成錯案的,追究主辦人和執法人員的責任。(二)經審查、批準作出的具體行政執法決定,由于案件25、承辦人的過錯導致審查人、批準人失誤發生錯案的,追究承辦人的責任;由于審查人的過錯導致批準人失誤發生錯案的,追究審查人的責任;由于批準人的過錯發生錯案的,追究批準人的責任;承辦人、審查人、批準人均有過錯發生的錯案,同時追究承辦人、審查人、批準人的責任。(三)經集體討論作出具體行政執法決定發生錯案的,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負責人負主要責任,主張錯誤意見的其他人員負次要責任,主張正確意見的人員不負責任。(四)因非法干預導致錯案發生的,追究干預者的責任。第十三條行政處罰實施部門或其人員不按本制度報送案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審查人未經法制審查程序予以審查,致使案件處理錯誤的,由辦案人和審查人共同承擔執法過錯責任26、。第十四條本制度由邯鄲市科技局負責解釋。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36市科技局假冒或冒充專利查處流程圖群眾舉報專利執法檢查發現疑似假冒冒充專利行為確定是否屬于假冒或冒充通知提供有效證件核實專利標記或檢索責令改正三倍以下罰款五萬元以下罰款終結追究刑事責任終結行政訴訟投訴電話紀檢監察室:3118080市科技局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管理流程圖市知識產權局情 節 嚴 重情節輕微警告處理監督管理、糾正違規告 知國家、省有關規定文件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年、季匯報機構審報上報省或國家中介機構管理部門投訴電話紀檢監察室:3118080市科技局行政執法服務指南 一、服務內容市科技局行政執法服務內容是指我局按照一般程27、序實施的專利行政處罰行為。(一)受理機構市知識產權局。(二)實施對象企業、社會組織、自然人。(三)辦理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規定的行為屬于假冒專利行為。(四)辦理條件1、有明確的行政相對人,包括有明確的行為人或者明確的地址。2、有涉嫌構成假冒專利行為的事實。3、屬于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4、假冒專利行為從發生之日起在2年內被發現;假冒專利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二、辦理流程(一)申請材料1、群眾舉報材料2、移送文書和材料3、自行檢查發現的案件材料(二)調查取證1、現場檢查2、收集證據(三)處罰前告知1、行政相對人的違法事實和證據。2、行政處罰的理由、依據和擬作出28、的行政處罰決定。3、當事人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提出陳述和申辯的期限(一般定為收到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延長)、逾期提出或未提出陳述和申辯的后果。4、達到聽證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聽證的權利。三、辦理時限在收到行政處罰案件及相關材料后,于1個月內辦結。四、咨詢服務邯鄲市知識產權局設立咨詢崗,負責對舉報人咨詢、疑問給予解釋答復,對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答復,沒有明確規定或不便當場答復的做好記錄,及時協調提出答復意見并告知舉報人。窗口咨詢地址:河北省邯鄲市中華北大街甲47號咨詢電話:0310-3012330 假冒專利案件查封(扣押)決定書案號: :經查,你(單位)涉嫌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29、四條的規定,本局決定對有關物品(詳見查封(扣押)物品清單)從 年 月 日 時起實施(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在查封或扣押期間,未經本局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隱藏、轉移、 變賣或者損毀被查封或被扣押的物品。如對本行政強制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 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或者3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查封(扣押-決定的執行。附件:查封(扣押)物品清單 知識產權局(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決定書一式兩份,一份送達當事人,一份由知識產權局存檔。假冒專利案件查封(扣押)物品清單案號:案由被查封或扣押人姓名或者名稱法定代表人 (負30、責人)住所電話序號被查封(扣押)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查封(扣押)地點被查封(扣押)人(簽章): 查封(扣押)執行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查封(扣押)執行人(簽章): 年 月 日備注:注:本查封(扣押)物品清單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查封(扣押)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由知識產權局存檔。假冒專利案件抽樣取證決定案號: :為查處假冒專利案件的需要,根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本局決定對有關物品(詳見假冒專利案件抽樣取證清單)進行抽樣取證。附件:假冒專利案件抽樣取證清單 知識產權局(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決定書一式兩份,一份送達當事人,一份由知識產權局存檔。假冒專利案件抽樣31、取證清單案號:案由被取證人姓名或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電話序號被抽樣取證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保存地點備注當事人(簽章): 案件承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案件承辦人(簽章) 年 月 日備注: 注:本抽樣取證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被取證人,一份由知識產權局保存。假冒專利案件證據登記保存通知書案號: :為查處假冒專利案件的需要,根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本局決定對有關物品(詳見假冒專利案件證據登記保存清單)從 年 月 日 時起予以登記保存。本局將在自上述日期起7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在登記保存期間,任何人不得銷毀、轉移被登記保存的物品。附件:假冒專利案件證據登記保存清單32、 知識產權局(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送達當事人,一份由知識產權局存檔。假冒專利案件證據登記保存清單案號:案由被登記保存人姓名或者名稱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住所電話序號被登記保存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保存地點當事人(簽章): 案件承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案件承辦人(簽章): 年 月 日備注:注:本證據登記保存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被登記保存人,一份由知識產權局保存。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市知識產權局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知識產權局提出行政處罰意見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處依照程序對其合法性、適當性進行審核,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未通33、過法制審核通過法制審核市知識產權局補充行政處罰相關材料報局長辦公會研究重新提出行政處罰意見市知識產權局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局長簽批意見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17年版)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執法類別執法主體承辦機構(處室)執法依據實施對象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和標準備注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委規章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法定時限承諾時限06101假冒或冒充專利查處行政處罰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專利法2009年10月1日起修正施行)第63、64條企業、社會組織、自然人1個月否6801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行政檢查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河北省專利保護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第30號令企業、社會組織、34、自然人法定時限否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人員清單序號姓名處室職務編制性質證件類別證號備注1馬千領副局長行政編制監督證D0500000062岳光亮副局長行政編制監督證D0500000053吳華明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管理處處長行政編制執法證D0500000024張慎中發展計劃處處長行政編制執法證D0500000035王震宇農村科技處處長行政編制執法證D0500000126李文博政策法規與監督處科員行政編制執法證D0500000157甄小靜高新技術及產業化處副處長行政編制執法證D0500000068王振華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管理處副處長行政編制執法證D0500000089宋澤波知識產權局局長參公執法證13035、205/D05000000910張建民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參公執法證130206/D05000001311侯 彤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參公執法證130207/D05000001412王紅芹知識產權局科員參公執法證D05000001113劉永志知識產權局科員參公執法證130296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專利執法記錄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加強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行政執法權益,推動專利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專利行政執法記錄儀,是指具有錄像、照相、錄音等功能,用于記錄專利執法辦案過程的便攜式設備。第三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使用執法36、記錄儀的培訓和監督檢查,加強對執法記錄儀聲像資料的管理,充分發揮揮發記錄儀在執法監督中的作用。第四條 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辦案時,要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嚴禁私自使用和外借。第五條 專利執法人員辦案前應當及時檢查執法記錄儀的電池容量、內存空間,保證執法記錄儀正常使用。第六條 執法記錄儀應當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聲像效果的位置。第七條 專利執法時應當事先告知對方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告知的規范用語是: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監督我的執法行為,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第八條 市知識產權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執法記錄儀的內存拷貝及保管工作。第九條 因惡劣天氣、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無法使用執法記錄儀的37、,專利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及時上報。第十條 執法記錄儀記錄的原始聲像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當事人對專利行政執法存在異議的,應當刻錄光盤永久保存。第十一條 執法記錄儀記錄的專利執法辦案人員執法辦案聲像資料未經上級批準不得調取。第十二條 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聲像資料記錄及反應的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納入績效考評 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影像記錄設備清單序號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狀態使用部門記錄事項負責人備注1執法記錄儀AEE dsj-hd60良好市知識產權局行政執法事項劉永志2執法記錄儀AEE dsj-hd60良好市知識產權局行政執法事項劉永志3單反相機佳能38、650d良好市知識產權局行政執法事項劉永志4錄音筆飛利浦vtr5000良好市知識產權局行政執法事項劉永志邯鄲市科技局行政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子項檢查主體檢查依據檢查方式檢查內容備注1假冒或冒充專利查處假冒專利查處邯鄲市科技局所屬市知識產權局專利法第六十四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從監督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39、抽取單位進行檢查,從監督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是否存在假冒專利行為是否存在專利侵權行為冒充專利查處邯鄲市科技局所屬市知識產權局專利法第六十四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從監督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單位進行檢查,從監督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是否存在冒充專利行為是否存在違法獲利邯鄲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執法項目大類審核的具體執法決定項目依據提交部門應提交的審核資料審核重點行政處罰假冒或冒充專利查處專利法(2009年10月1日起修正施行)第63、64條。市知識產權局立案呈報表1、行政執法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2、程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