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廣東公司FTTH插片式光分路箱技術規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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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326513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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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電信廣東公司FTTH插片式光分路箱技術規范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2011年03月目 錄1概述12引用標準13術語和定義34組成、分類及命名45光分路箱技術要求和指標56檢驗規則207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21中國電信廣東公司FTTH插片式光分路箱技術規范1 概述隨著FTTH接入的全面鋪開,光分路箱作為光分支點采用的一種重要配線設備,得到了越來越多的應用。本技術規范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公司)進行光分路箱工程建設的技術要求。本技術規范中所指的光分路箱主要應用在FTTH光纜工程,可滿足室內(樓道)、室外安裝環境,能方便光纜掏接,方便維護和資源管理。本技術規范在繼2、承中國電信無源光分路器技術要求(暫行)中的插片式光分路器的尺寸規格、安裝、固定和維護要求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各地市地理環境、使用習慣及結合發達城市的使用情況,增加了箱體指標、光纜掏接、光纖固定和保護等相關功能,從建設方式、容量、安全、質量、經濟、實用等方面進行要求。為保證廣東公司通信建設所用設備的質量確定“光分路箱技術規范”的相關技術要求。本技術規范未規定的其它技術要求應不劣于中國國家標準、通信行業標準的要求。本技術規范未標明日期的中國國家標準、通信行業標準均使用最新版本。廣東公司在任何時候保留和擁有對本技術規范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在本技術規范中,對各條目的要求有下列表達方式:“必須”、“應” :3、表示現階段網絡建設的基本需要,該條目必須實現;“建議” :表示將來網絡、設備和技術發展的目標,一般情況下希望該條目實現,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以忽略該條目;“可以” :表示該條目屬于可選。2 引用標準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更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更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1) GB/T 2423.1-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 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 A:低溫(idt IEC60068-2-1:1990)2) GB4、/T 2423.2-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 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 B:高溫(idt IEC60068-2-2:1974)3) GB/T 2423.3-2006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Cab:恒定濕熱試驗4) GB/T 2423.4-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Db 交變濕熱(12h12h循環)5) GB/T 2423.10-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FC/UPC: 振動(正弦)6) GB/T 2423.17-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 Ka 鹽霧 7) GB/T 25、828.1-2003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8) GB/T 3873 通信設備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9) GB 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10) GB/T 5095.2-1997電子設備用機電元件 基本試驗規程及測量方法 第 2部分:一般檢查、電連續性和接觸電阻測試、絕緣試驗和電壓應力試驗11)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劃格試驗12) GB/T 12507.1-2000 光纖光纜連接器 第 1部分:總規范13) YD/T 987-1998 ST/PC型單模光纖光纜活動連接器技術規范 14) YD/T 1117-20016、 全光纖型分支器技術條件 15) YD/T 1200-2002 MU型單模光纖活動連接器技術條件 16) YD/T 1272.1-2003 光纖活動連接器 第一部分:LC型17) YD/T 1272.3-2005光纖活動連接器 第3部分:SC型18) YD/T 1272.4-2007光纖活動連接器 第4部分:FC/UPC型19) YD/T 1618-2007 多芯光纖(纜)扇形分支連接器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 20) SJ/T 11363-2006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21) SJ/T 11365-2006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 IEC 61300-3-15: 17、995-05 拋光插針端面頂點偏移測量(Measurement -Eccentricity of a Convexpolished ferrule endface)22) IEC 61300-3-16: 1995-05球狀拋光插針端面曲率半徑檢查與測量(Examinations andMeasurements - endface radius of spherically polished ferrules)23) IEC 61300-3-17: 1999-09 拋光插針端面角度檢查與測量(Examinations and Measurements endface angle - polish8、ed ferrules)24) IEC 61300-3-23: 1998-04 相對插針端面光纖位置檢查與測量(Examinations and Measurements fibre position relative to ferrule endface)25) Q/CT 2295-2010 中國電信無源光分路器技術要求(暫行)(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assive Optical Splitter of China Telecom)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1) 無源光網絡Passive Optical Network(PON)由光纜、光分路9、器、光連接器等無源光器件組成的點對多點的網絡。2) 光分配網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ODN)提供光線路終端(OLT)與光網絡單元(ONU)之間的光路分配的網絡,該網絡用無源光器件和光纖來實現。3) 光分路器Optical Branching Device (OBD)也稱為“非波長選擇性光分支器件”,用于實現特定波段光信號的功率分路及再分配功能的無源光纖器件(可將一路光信號分成多路光信號以及完成相反過程)。4) 光纖到戶Fiber to the Home(FTTH)光纖到用戶家庭,用戶接入設備部署在用戶家里。5) 光纖到辦公室Fiber to the Offic10、e (FTTO)光纖到辦公室/公司,用戶接入設備部署在辦公室/公司。6) 光纖到大樓Fiber to the Building(FTTB)光纖到樓宇,用戶接入設備部署在樓內。7) 插片式光分路箱 optical fiber cable distribution box用于安裝插片式光分路器,實現光纜與光分路器連接功能的箱體。8) 跳纖 optical fiber jumper一根兩端都帶有光纖連接器插頭的光纜。 9) 尾纖 pigtail一根一端帶有光纖連接器插頭的光纜。 10) 適配器 adaptor 使插頭與插頭之間實現光學連接的器件。 11) 光纖連接分配裝置 fiber jointin11、g and distributing device 由適配器、適配器卡座、安裝板或適配器及適配器安裝板組裝而成,供尾纖與跳纖或兩根跳纖分別插入適配器外線側和內線側而完成活動連接的構件。 12) 光纖終接裝置 fiber terminating device 供光纜纖芯線與尾纖接續并盤繞光纖的構件。 13) 光纖存儲裝置 fiber storing device 供富余尾纖或跳纖盤繞的構件。 14) 熔接保護套管 protecting tube of optical fiber jointing 對光纖熔接接頭提供保護的材料或構件。4 組成、分類及命名 4.1 組成采用模塊化、無跳纖結構,可通過12、靈活的增加插片式光分路器(以下簡稱光分插片)數量,以實現端口的擴容。不同容量、不同廠商的光分插片具有通用性和互換性,另配置光纖熔接盤片用于上聯光纜的端接及光纜分支的接續,并配置儲纖用適配器,用于上聯光纜的儲存與固定。光分路箱應由箱體、內部結構件、光分路器槽位、光纖熔接盤及備附件組成。一般情況下,光分路箱應按以下方式分類:1) 按安裝方式,可分為掛桿式、掛墻式。2) 按箱體主要材料分類,可分為塑料和金屬。3) 按使用環境分類,可分為室外型和室內型。4) 按可安裝光分路器基本槽位數量分類,可分為2槽、4槽等。光分路器基本槽位是指1x8插片式光分路器的槽位。分類代號見表4.1。表4.1 分類代號表分13、類代號安裝方式 掛桿式 G掛墻式Q箱體主要材料 塑料S金屬J使用環境 室外型 W室內型 N4.2 型號和標記4.2.1 型號光分路箱型號應反映出產品的專業代號、主稱代號、分類代號和規格,產品型號由以下各部分構成。其中規格用光分路箱的槽位最大數目表示。4.2.2 標記光分路箱的完整標記由產品名稱、型號和標準號構成。示例:室內/外通用型掛墻式塑料箱體4槽位光分路箱的標記表示為:光分路箱 GL-QSNW-4。5 光分路箱技術要求和指標5.1 環境條件(1)工作溫度:-5C+40C(室內型)、-40C +60C (室外型)(2)濕度:85%(+30C時) (室內型)、85%(+30C時) (室外型)(14、3)大氣壓力:70106kPa5.2 外觀與結構5.2.1 尺寸光分路箱外形和尺寸應充分滿足工程施工的便利,尤其要滿足工程后業務開通及維護時蝶形引入光纜布放、盤繞和綁扎的規整性和便利性。表5.1的尺寸僅為參考。表5.1光分路箱尺寸表光分路容量2槽4槽高(mm)380480寬(mm)350350深(mm)1101105.2.2外觀及材料(1)光分路箱應形狀完整,各塑料件無毛刺、無氣泡、無龜裂和空洞、無翹曲、無雜質等缺陷。(2)各金屬結構件表面光潔、色澤均勻,不存在起皮、掉漆、銹蝕等缺陷,無流掛、劃痕、露底、氣泡和發白等現象。(3)采用涂覆處理的金屬結構件,其涂層與基體應具有良好的附著力,附著力應15、不低于 GB/T 9286標準表 1中2級要求。(4)高壓防護接地裝置與光纜中金屬加強芯及金屬擋潮層、鎧裝層相連,地線的截面積應不小于16mm2。保護接地處應有明顯的接地標志。(5)設備應有明晰的線序示銘標志。對于安裝光分路器的模塊,應清晰標明其合路及支路序號。(6)光分路箱箱體可采用金屬板材材料或非金屬復合材料。金屬板材材料應為表面熱鍍鋅處理鋼板或更好的金屬板材材料,厚度不小于1.2mm;非金屬箱體采用的材料應符合GBT 15568-2008 通用型片狀模塑料(SMC)的要求,或者采用更好的耐候性材料,箱體壁厚應不小于5mm。非金屬構件應采用阻燃型ABS塑料或更好的塑料材料。非金屬復合材料的16、燃燒性能必須符合GB/T 2408-2008中的規定。(7)光分路箱組成材料應符合SJ/T 11363-2006規定的均勻材料(EIP-A類)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的要求。(8)光分路箱箱體表面涂層的顏色按色譜:GSB 05-1426-2001 中灰(同類色參考潘通-中灰445)。有特殊要求時,可以采用與周圍環境景色相協調的顏色。(9)光分路箱應印有中國電信的LOGO,顏色為PANTONE 286C,標識的大樣如下圖所示。標志嚴格按照圖紙所示尺寸等比例縮放使用,不得拉伸、擠壓、變形等。具體要求如下:25mm圖5.1 中國電信標志樣式圖(10)光分路箱內部金屬配件表面涂層的顏色按:GSB 05-14217、6-2001 淡灰。5.2.3 結構(1)所有緊固件聯結應牢固可靠。(2)箱門開啟角度不小于120。(3)箱體密封條粘結應平整牢固,門鎖的啟閉應靈活可靠。(4)所有緊固件聯結應牢固可靠,箱體密封條粘結應平整牢固。(5)光分路箱應考慮掏纖施工便利,室內型箱體光纜進線孔應采用上下垂直缺口開孔,箱體的頂部與底部各應至少配置4個進線孔;室外型箱體底部光纜進線孔可采用橢圓開孔,箱體底部應至少配置4個進線孔。 圖5.3 光分路箱橢圓開孔示意圖圖5.2 光分路箱上下垂直缺口開孔示意圖(6)光纖熔接盤片應采用開啟式,宜選用180mm120mm12mm(長寬高)的小尺寸產品。(7)光纜引入時其彎曲半徑應大于光纜18、直徑的15倍。(8)光纜光纖在箱內布放時,不論在何處轉彎,其曲率半徑應不小于30mm。對于彎曲不敏感光纖,其彎曲半徑可按光纖的要求執行。(9)蝶形引入光纜固定后的最小彎曲半徑不應小于10mm,在箱體內的預留長度不應小于0.5m。(10)光分路箱內光纖的終端、熔接、存儲,應在滿容量范圍內方便地成套配置。(11)光分路箱插槽空間必須滿足中國電信無源光分路器技術要求(暫行)中的插片式光分路器的尺寸規格、安裝、固定和維護要求,如圖5.7至圖5.12所示。(12)光分路箱槽位要求能夠自由組合,應滿足2路、4路、8路、16路和32路的插片式光分路器的混插。圖5.4整體結構參考圖圖5.5外層布局參考圖圖5.19、6內層布局參考圖圖5.7 1x2插片式光分路器尺寸規格圖5.8 1x4插片式光分路器尺寸規格圖5.9 1x8插片式光分路器尺寸規格圖5.10 1x16插片式光分路器尺寸規格(雙層)圖5.11 1x32插片式光分路器尺寸規格參考圖(雙層) 圖5.12 插片式光分路器所用的鎖定按鈕結構尺寸圖5.13 2槽安裝框尺寸參考圖圖5.14 4槽安裝框尺寸參考圖5.3 功能要求(1) 光纜的固定和保護功能 光纜引入光分路箱時,應有可靠的固定與保護裝置,固定后的光纜金屬擋潮層、鎧裝層及加強芯應可靠連接至高壓防護接地裝置,光纜開剝后應用塑料套管或螺旋管保護并固定引入光纖熔接裝置。當有光纜引入時,普通光纜固定后應20、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軸向拉力;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纜固定后應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軸向拉力。經拉伸、扭轉試驗后檢查光纜固定處,光纜應無任何松動、破壞現象。光分路箱應至少滿足等同槽位數量的8芯及以下光纜的固定和管理,同時須滿足箱體滿配蝶形引入光纜的固定。蝶形引入光纜的固定裝置應具備分批逐條進行光纜固定管理功能,且拆除光纜后騰空的固定位置可重復利用,每條光纜應分別盤繞,綁扎應自然平直,無扭絞、打圈等現象,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操作損傷。(2) 光纜纖芯的終接功能設備的光纖終接裝置應便于光纜光纖與光纜光纖或尾纖的接續,安裝和維護等操作,同時設備應具備富余光纖光纜的儲存空間。(3) 光纖接續保護功能光纖與21、光纖接續后,接續部分應加以保護。保護措施可采用熱收縮光纖保護管、護夾、光纖冷接子等。光纖接續保護裝置(熔接盤)應能同時有效固定單芯熔接保護套管、機械接續子(4440mm)、4芯帶狀熔接保護套管、8芯帶狀熔接保護套管、12芯帶狀熔接保護套管。光分路箱應至少滿足等同槽位數量的8芯及以下金屬加強芯普通光纜的熔接接續保護。(4) 跳線功能通過跳纖,能迅速方便地調度光纜中光纖序號以及改變傳輸系統的路由。 (5) 光分插片固定功能設有專門的光分插片固定裝置,應適于安裝1x4,1x8,1x16和1x32四種SC型光纖活動連接器的光分插片。光分插片使用的SC型光纖活動連接器。光分路器上聯端口使用的光纖活動連接22、器應為綠色,下聯端口使用的光纖活動連接器應為藍色,空閑端口不安裝光纖活動連接器應予以封堵。(6) 箱體及門鎖 箱體應具有良好的抗腐蝕耐老化性能,門鎖應為防盜結構,具有良好的抗破壞功能。 在要求門鎖具備門禁管理功能時,應能實現可控制密碼的開鎖,并可對鎖的開關信息進行計算機管理。(可選)箱體應具有門限位,門限位應牢固可靠。(7) 光纜掏接功能光分路箱應考慮掏纖施工便利,采用上下開孔或橢圓開孔,應具有易于垂直光纜進出的功能,并滿足掏纖主纜和分支光纜的固定和盤留,掏纖主纜的曲率半徑應不小于30mm,分支光纜的曲率半徑不應小于10mm。(8) 箱體內部設備接地功能箱體內其它設備保護地應接至接地裝置,接地23、線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6mm多股銅線,接地裝置應至少滿足等同槽位數量的金屬加強芯普通光纜的接地。(9) 停泊功能光纜進入箱體和尾纖熔接后,尾纖上的連接器按順序編號依次插入停泊區的適配器上。需聯接使用時,取出上聯光纜的尾纖插入對應的光分端口即可,這樣可以很方便的實現無跳纖,節省跳纖。光分路箱應提供不少于4個停泊位。5.4 光組件技術指標5.4.1 光纖連接器(1)光纖連接器光學性能指標光纖連接器由跳纖和適配器組成,其常態的插入損耗、回波損耗、互換性試驗、機械耐久性試驗、抗拉性能、抗扭性能、環境后附加損耗、回波損耗變化量應分別滿足以下標準中規定的要求: FC型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YD/T 127224、.4中規定的要求; SC型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YD/T 1272.3中規定的要求; LC型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YD/T 1272.1中規定的要求; MU型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 YD/T 1200中規定的要求; ST型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 YD/T 987中規定的要求; 束狀或帶狀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 YD/T 1618規定的要求; (2)尾纖要求對于尾纖,應通過與其它尾纖熔接,并與適配器組成光纖連接器,其性能應能滿足5.4.1(1)中的技術要求。 (3)光分路器箱體中所使用光分路器常態的工作波長、工作帶寬、插入損耗、均勻性、方向性、偏振相關損耗應滿足YD 2000.1-2009-I基25、于平面光波導(PLC)的光功率分路器相應的要求。 5.5 高壓防護性能 (1) 耐電壓水平 接地裝置與箱體及金屬構件之間的耐電壓水平不小于3000V(DC),1min不擊穿、無飛弧。 (2) 絕緣電阻: 接地裝置與箱體金工件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 2104M,試驗電壓為500V(DC)。 5.6 機械物理性能 箱體頂端表面應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垂直壓力,箱門打開后,在門的最外端應能承受不小于100N的垂直壓力。卸去載荷后,箱體無破壞痕跡和永久變形。當有光纜引入時,光纜固定后應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軸向拉力。經拉伸、扭轉試驗后檢查光纜固定處及固定裝置,應無任何松動、破壞現象。箱體的門限位經固定26、后,應能在箱門的昀外側邊沿中部承受如下大小的垂直推力后箱門應無破壞,限位處應無松動或脫落現象。F=17.62WH(根據GB/T 1.1中7.12修改)其中:F 壓力,Nkgf; W 門的寬度,m ; H 門的高度,m 5.7 密封性能 室外型箱體的防護性能應達到 GB4208標準中 IP55級要求。室內型箱體的防護性能應達到 GB4208標準中 IP53級要求。 5.8 燃燒性能 設備所有非金屬材料結構件的樣品應滿足如下燃燒性能要求: 分別對試樣施加火焰 2次,每次施加火焰30s,施加試驗火焰的持續燃燒時間結束后試驗樣品符合下列要求: (1)試驗樣品離火后持續有焰燃燒時間不超過10s; (2)27、從試驗樣品上掉落的燃燒或灼熱顆粒未使燃燒蔓延到放在試驗樣品下面的鋪底層。 5.9 環境性能 (1) 低溫試驗要求室外型試驗溫度為-403,試驗時間為2h;室內型試驗溫度為-253,試驗時間為2h。試驗后光分路箱仍能符合5.2的要求。 (2) 高溫試驗要求室外型試驗溫度為602,試驗時間為2h,室外型試驗溫度為552,試驗時間為2h。試驗后光分路箱仍能符合5.2的要求。 (3) 濕熱試驗要求室外型試驗溫度為402,試驗時間為144h,試驗類型為交變濕熱試驗;室內型試驗溫度為402,相對濕度為93%3%,試驗時間為48h,試驗類型為恒定濕熱試驗。試驗后光分路箱仍能符合5.2的要求。 (4) 振動試28、驗要求經過下列條件進行試驗后,試驗后光分路箱仍能符合5.2、5.6和5.7的要求。 試驗條件: 頻率范圍:10Hz55Hz;掃頻要求:掃頻的速率應為每分鐘一個倍頻程,其容差為10%; 振幅:0.75mm; 每一方向持續時間:垂直、水平持續時間分別為每軸線 30min。 (5) 鹽霧試驗要求試驗溫度為352,試驗時間為48h,鹽水濃度5%,試驗后光分路箱仍能符合5.2、5.6和5.7的要求。 5.10 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有要求時,光分路箱組成材料應符合SJ/T11363規定的均勻材料(EIP-A類)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的要求。 5.11 標識(1)FTTH光分路箱的箱門內側應粘貼有槽29、位編號圖和光纖、光纜走線圖、光纜記錄表以及光分路器產品合格證。(2)槽位編號遵循先內層后外層、先上層再下層的原則。每只FTTH光分路箱內的光分插片應從第一槽位開始安裝,并以此類推。圖5.14 二槽位編號樣式圖圖5.15 四槽位編號樣式圖(3)光分插片端口編號遵循上聯端口在下,下聯端口在上,并由下而上、由內而外的排列原則。圖5.16 14光分插片端口編號樣式圖圖5.17 18光分插片端口編號樣式圖圖5.18 116光分插片端口編號樣式圖圖5.19 132光分插片端口編號樣式圖6.1 試驗環境條件 試驗在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標準大氣條件為:溫度 1535,相對濕度不大于75,大氣壓力 80 kPa30、106kPa。 6.2 外觀結構檢查 (1) 用卡尺或卷尺檢測箱體外形尺寸。 (2) 用手實際操作轉動、插拔、鎖定部位應感覺適度,用萬能角尺,檢測箱門開啟角度。 (3) 用裝配工具手工檢查緊固件,用裸手觸摸外露和操作部位。 (4) 用R量規檢測光纜尾纖的彎曲半徑。 (5) 按 GB/T9286第 7條規定進行涂層附著力試驗 (6) 其它用目視方法檢查。 6.3 功能檢查 按裝配圖檢查產品所有零部件應無遺漏,采用視察法和操作驗證法檢查各個功能裝置安裝齊備性及其達到的功能性。6.4 光組件性能試驗 6.4.1 插入損耗測試 圖6.1 插入損耗測試原理 將標準跳纖按虛線連接(S 1R2),調測使得光31、功率為0dB,(利用置 0鍵)。然后將被測跳纖按圖 1中實線連接,測得的光功率值為 R 1端對應的插入損耗值。同理,將被測跳纖調換方向,則可測出另一端對應的插入損耗值。 6.4.2 回波損耗測試 按圖2連接圖6.2 回波損耗測試原理 測試時,按圖 2所示接上被測跳纖,如果儀表需要消除 R 2端反射影響,應在被測跳纖暴露端 R 2涂上適量的反向匹配液或在直徑為 7mm左右的圓柱體上纏繞足夠圈數,此時儀表所示值即為被測跳纖 R 1端對應的回波損耗值;同理,將被測跳纖調換方向,則可測出另一端對應的回波損耗值。6.4.3 光纖連接器端面幾何尺寸測試 曲率半徑應按 IEC 61300-3-16中規定的方32、法進行測試,頂點偏移應按 IEC 61300-3-15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光纖凹陷(或突出)應按 IEC 61300-3-23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APC型插針的 APC角度應按 IEC 61300-3-17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 6.4.4 連接器互換性試驗 隨機抽取 5套光纖連接器(含適配器和跳纖)為一組進行互換試驗。在 5套連接器中任意抽取一套作為公共參考適配器和跳纖,按圖 1和圖 2連接,測試其光學性能,用余下 4根跳纖分別替換公共跳纖,進行光學性能測試,測試過程允許清洗插針和套筒。試驗后試樣光學性能符合5.4.1要求。 6.4.5 連接器機械耐久性試驗 在對方插頭插入的情況下,以33、通常使用的方法插入和拔出,共插拔 500次,昀后 50次時每 10次記錄一次光學性能數據,同時對插針體及適配器的彈性套筒進行清潔,記錄 5次數據。取 5次數據的平均值。試驗后試樣應滿足下面要求: (1)不得有機械損傷,插針表面無明顯劃痕 (2)光學性能符合5.4.1中要求。 6.4.6 連接器抗拉試驗 FC/UPC型光纖連接器按YD/T 1272.4中“6.6.10光纜抗拉”規定要求進行,SC型光纖連接器按YD/T 1272.3 中“6.6.11光纜抗拉”規定要求進行,ST型光纖連接器按YD/T 987 中“6.6.11光纜抗拉”規定要求進行,MU型光纖連接器按YD/T 1200 中“6.6.34、11光纜抗拉”規定要求進行,LC型光纖連接器按YD/T1272.1中“6.6.11光纜抗拉”規定要求進行,尾纖型光纖連接器按YD/T 1618中“6.6.3 抗拉”規定要求進行,試驗后試樣應滿足下面要求: (1)不得有機械損傷,如變形、脫落、松馳等現象。 (2)光學性能符合5.4.1中要求。 6.4.7 光分路器測試 光分路器的測試應按 YD/T1117中規定進行。 6.5 高壓防護接地裝置試驗 6.5.1 耐電壓水平按GB/T 5095.2中“試驗4a:耐電壓“的方法C進行。試驗電壓為直流電壓3000V,施加試驗電壓的速率不大于500V/s,試驗電壓經受時間為60s5s,試驗結果應能符合5.35、5條要求。 6.5.2 絕緣電阻試驗按GB/T 5095.2中“試驗3a:絕緣電阻“的方法C進行。測量絕緣電阻的回路施加直流電壓為500V50V,讀取穩定的絕緣電阻數值,如果未達到穩定,應在加壓后的60s5s讀取數值,試驗結果應能符合5.5條要求。 6.6 機械物理性能檢查 6.6.1 箱體表面機械強度試驗 按 5.6要求施加載荷,并保證載荷支承面承受壓強約為 2.510 4N/m2,保持 15min,卸去載荷后,試驗結果應符合 5.6的要求。 6.6.2 箱門機械強度試驗 箱門打開后,在門的外端按 5.6要求施加載荷,保持15min,卸去載荷后,試驗結果應符合 5.6的要求。 6.6.3 光36、纜拉伸試驗 準備一根箱體實際使用的光纜(長約1m),將光纜一端按工作狀態在設備的光纜固定裝置上固定牢固,同時固定好光纜的加強芯,用拉伸夾頭將光纜另一端夾持牢固并拉伸,拉伸速度為20mm/min,最大拉力見5.6要求。達到最大拉力后持續2min,卸去拉力,檢查光纜固定處及固定裝置,應符合5.6的要求。 6.6.4 光纜扭轉試驗 按 6.4中要求安裝試驗光纜,并在距離光纜出口 50cm處按2.6規定對光纜進行扭轉,先扭轉 90,在該位置保持 1min后回到起始位置,在相反方向重復同樣的操作,完成一個循環,共扭轉 3個循環。試驗結束后,檢查光纜固定處及固定裝置,應符合5.4的要求。6.6.5 門限位37、試驗 打開門,并啟動門限位裝置;沿門打開的方向,在門外邊緣并垂直于門表面施加(如:用推拉力計)拉力F,并保持至少10s;沿門關閉的方向,在門外邊緣并垂直于門表面施加拉力F,并保持至少10s;試驗后,檢查箱門及門限位,應符合5.6的要求。 6.7 密封性試驗光分路箱箱體屬于 GB4208標準中第 13.4條規定的第二種類型殼體。按 GB4208中第 13.4條、13.5條和14.2.5條進行, 試驗后箱體內無進水痕跡。 6.8 燃燒性能試驗按 YD/T 694中 6.16條的規定進行。 6.9 環境條件試驗 6.9.1 低溫試驗 將樣品置于試驗箱內,試驗條件按5.9(1)的要求,試驗程序按GB/38、T 2423.1中“試驗Ab”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束后在標準的試驗大氣條件下恢復1h,進行測試。 6.9.2 高溫試驗 將樣品置于試驗箱內,試驗條件按5.9(2)的要求,試驗程序按GB/T 2423.2中“試驗Bb”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束后在標準的試驗大氣條件下恢復1h,進行測試。 6.9.3 濕熱試驗 將樣品置于試驗箱內,試驗條件按5.9(3)的要求,室外型試驗程序按GB/T2423.4標準中“試驗Db、交變濕熱試驗方法”進行,室內型試驗程序GB/T 2423.3-2006中規定的“試驗Cab”進行,試驗結束后在標準的大氣條件下恢復2h,進行測試。 6.9.4 振動試驗 將樣品置于振動臺上,39、試驗條件按5.9(4)中要求,試驗程序按GB/T2423.10的方法進行試驗,其中應在兩個垂直方向上承受振動,方向之一與連接器公共軸線方向平行。 6.9.5 鹽霧試驗將樣品置于試驗箱內,試驗條件按5.9(5)中要求,按GB/T2423.17“試驗Ka”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束時立即取出試件用清水沖洗,不能破壞腐蝕點狀態,清洗后在標準的試驗大氣條件下恢復2h,進行測試。 6.10 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的試驗 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有要求時,光分路箱組成材料應符合SJ/T11363規定的均勻材料(EIP-A類)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的要求。 6 檢驗規則 7.1 總則 7.1.1 產品應經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40、格后方可出廠,出廠產品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7.1.2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2出廠檢驗 7.2.1 出廠檢驗除外觀與結構、功能要求為100%檢驗,其余按 GB/T 2828.1中特殊檢查水平為S-1,正常檢驗一次抽樣方案進行抽樣,箱體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個數計,跳纖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芯數計,光分路器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個數計,光纖終接裝置和光纖存儲裝置按個數計, AQL值 B類不合格為:2.5;C類不合格為:10。 7.2.2 100%出廠檢驗項目中,有不合格項時即判該產品為不合格品,將不合格品從檢驗批中剔除。抽樣出廠檢驗發現有任何一項不合格的,該產品判為不合格,不合格品數大于或41、等于拒收數,則判該檢驗批判為不合格。不合格的檢驗批不許出廠。 7.3抽樣方案7.3.1型式檢驗的樣本單位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批中隨機抽取,不管樣本大小,型式檢驗樣本單位最少應包含樣本量為 1套(其中每套樣品包含 1臺箱體、兩個光纖終接裝置、兩個光纖存儲裝置、10套光纖連接器,5個光分路器)。 7.3.2 型式檢驗后的處置 型式檢驗的項目中,有任意一項不合格,可抽取加倍樣品進行檢驗。若加倍檢驗后無不合格項,則判為型式檢驗合格;若加倍檢驗仍有不合格項,則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 型式檢驗不合格時,該型號產品應停止驗收,停止生產。同時應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直至新的型式檢驗合格后才能恢復生產與驗收。 7.342、.3 型式檢驗周期型式檢驗一般每一年進行一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檢驗: (1)結構、工藝、材料、關鍵元器件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2)產品長期(超過六個月)停產后又恢復生產時; (3)交收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4)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試制鑒定時。 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9.1 標志 光分路箱上應有標識,標明執行標準號、產品型號、名稱、商標、生產單位、出廠年月、機號。 光分路箱上的連接器、光分路器應有商標或生產廠家的標記。 9.2 包裝 9.2.1 光分路箱應包裝出廠,包裝要求及包裝箱面標志應符合 GB/T 3873中的規定。 9.2.2 包裝箱內除產品外,還應裝入以下物品和有關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紙袋封裝: (1)備附件及專用工具; (2)產品使用說明書; (3)產品合格證; (4)裝箱清單。 9.3 運輸 光分路箱包裝后,可用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運輸,在運輸中應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襲和日光暴曬。 9.4 貯存 光分路箱應貯存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中,其周圍不應有腐蝕性氣體存在,貯存溫度為40 +60。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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