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礦有色股份派駐投資項目人員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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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7562
2025-03-04
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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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稱派駐投資企業人員管理規定制度文件編號 本制度共5頁編寫部門:制度審核人:簽署:生效日期:發放部門: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派駐投資企業人員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規定所述派駐人員系指派駐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的控股公司、參股公司、辦事處等投資企業工作的人員。第二條 派駐人員的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對公司派駐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生產、技術人員等人員的選派、工資福利、休假、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第二章 派駐人員的工作職責:第三條 參與投資項目的日常經營和管理,與投資項目的其他管理人員密切配合,認真貫徹董事會的各項決議,履行所任職務的各項職責;第四條 適時向項目2、責任人和投資管理部報告所在項目運營情況,認真貫徹公司的管理意圖,維護我方的合法權益。發生可能導致投資企業虧損或經營障礙的不當或違規行為時,應采取適當的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并及時向項目責任人和投資管理部報告;第五條 接受投資管理部的歸口管理,積極配合項目責任人的工作。半年和年終向投資管理部提交書面工作總結,匯報所在項目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對項目的管理和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第六條 就項目存在的重大問題,可直接向公司報告。第二章 人員選派第七條 投資企業高管人員的選派(一) 高管人員的選聘程序: (1)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將建立人才庫,并進行重點培訓,做好人才儲備。公司派駐投資3、企業高管人員(以下簡稱高管人員)先從人才庫中選拔,也可在社會及當地招聘。(2)由各職能部門或相關業務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負責提出初審報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3)由本公司人力資源部向投資企業董事會發出推薦函和個人簡歷,聘任期限一般為三年。(二) 高管人員應聘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2)具有經營管理能力,熟悉本行業務,掌握現代管理知識,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善于根據市場變化作出科學判斷,能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3)本公司選派的高管人員,一般情況下應有擔任本公司中層干部的經歷或具有培養前途和4、實際工作能力的部門經理,能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并能與本公司經常溝通,及時向公司匯報工作。(4)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求真務實,聯系群眾,工作深入。(5)身體健康。第八條 其他經營管理人員的選聘(一)由公司職能部門和相關業務部各部門推薦,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初審,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向投資企業發出推薦函和個人簡歷,聘期一般為三年。(二)公司內退返聘人員派駐投資企業的人員,參照社會招聘人員待遇,不享受本規定中的福利待遇。第九條 公司派駐投資企業人員應服從公司安排,努力克服困難。不服從公司安排的人員,按公司勞動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章 工資福利第十條 派駐投資企業人員的薪酬由工資、獎金、補貼5、三部份組成。第十一條 工資:(一) 派駐投資企業的人員應根據所在企業的工資管理辦法和規定核算并領取工資和相關福利(二) 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參照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規定(暫行)提出派駐人員的職等方案,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三) 工資的發放原則為公司核定的工資和投資企業公司核定的工資孰高的原則。即投資企業核定的工資高于公司核定的工資,按照投資企業工資發放,反之,按照公司核定的工資發放。第十二條 獎金派駐人員的獎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按照投資企業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由所在投資企業發放;另一部分由公司投資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派駐人員的職等以及投資企業年度綜合考評結果提出派駐人員年度獎勵方6、案,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發放。第十三條 派駐人員不能同時享受公司和投資企業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各投資企業應每月將派駐人員在投資企業發放的工資、獎金和福利的情況傳真到投資部備案。派駐人員在公司領取獎金之前,應將在投資企業領取的工資、獎金和福利一并上繳公司。第十四條 京外補貼:公司對派駐京外投資企業人員給予京外補貼,標準如下:(一) 凡公司派駐京外投資企業人員,享受京外工作補貼4000元/月.人;(二) 派駐地處貧困偏遠地區投資企業的人員,增加補貼1000-3000元/月.人。(三) 為提高外派人員的居住條件,公司另行發放住房補貼1000元/月.人。(四) 以上各項補貼之和即為外派人員的7、京外補貼,均為稅后收入。(五) 京外補貼于每年年中、年末分兩次發放,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發放;(六) 派駐京外人員,因私或因病當月在北京滯留時間累計超過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者或因公滿月者,取消其當月的京外補貼;第三章 日常管理第十五條 為便于派駐投資企業人員的管理,除派駐投資企業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事項外,派駐人員統一掛靠在公司投資部,由投資部負責進行派駐人員的日常溝通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條 投資部負責單獨編制派駐人員年度費用預算方案并負責辦理相關費用的報銷和控制。第十七條 涉及到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請休假、定期工作總結、培訓、考核等派駐人員管理工作,統一通過投資部與派駐人員溝通和傳達。第四章 考勤和休假第十八條 派駐京外投資企業人員如與所在投資企業相關制度無沖突時,每年可享受兩次探親假。如本人不能休假,本公司可負擔兩人次往返交通費用(參照出差標準)。第十九條 外派人員請休假參照本公司考勤、休假和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