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直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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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840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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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西壯族自治區直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我區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桂發2014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69號)要求,為加快推進區直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理順產權關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目標任務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的自治區直屬企業(簡稱區直企業,含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政企分開過程中區直各部門尚未劃轉2、移交的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企業要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成為真正的法人實體。二、規范操作(一)制定改制方案。區直企業推進公司制改制,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確改制方式、產權關系、股權結構、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職工安置、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項,并按照有關規定起草或修訂公司章程。改制后的公司章程國有權益保護條款完善。(二)嚴格審批程序。區直企業(一級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根據出資關系由自治區國資委或區直各主管部門批準3、;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由自治區國資委或區直各主管部門按程序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后批準。區直企業(一級企業)管理的國有企業(含政企分開過程中已劃轉移交的區直國有企業)改制,除另有規定外,按企業內部有關規定逐級報區直企業(一級企業)審批,規范操作。對已經自治區國資委或區直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改制立項但尚未完成改制的,可繼續按已有的改制政策完成改制或按照本實施方案執行,確保在2018年6月30日完成改制。(三)確定注冊資本。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值作為工商變更登記時確定注冊資本為依據,待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認繳期限屆滿前進行資產評估。子企業改制為股權4、多元化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進場交易等各項程序,并以資產評估值作為認繳出資或作價的依據,企業改制清產核資清理出的各項國有資產損失,由集團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三、政策支持(一)劃撥土地處置和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經自治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實行授權經營或具有國家授權投資機構資格的企業,其原有劃撥土地可采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方式處置。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劃撥土地性質。改制企業符合土地收購儲備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條件的土地,按規定優先納入土地收購儲備計劃,優先安排出讓,簡化審批手續。同時5、,對改制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土地、房產,本著實事求是、尊重歷史的原則,按現狀審驗后,補辦相關手續,并由集團母公司提出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按規定予以發放(更換)不動產權證。(二)稅收優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業按國家稅法和相關政策規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兼并重組、土地變更登記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包括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關于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制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等。(三)工商登記變更。全民所有6、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其所屬子企業要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制,其所屬事業單位(辦理事業單位登記和企業登記的事業單位)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轉企并改制。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應先將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改制或轉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四)資質資格承繼。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或國有控股公司,其經營過程中獲得的各種專業或特殊資質證照由改制后企業承繼。改制企業應在工商變更登記后1個月內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企業名稱等資質證照記載事項。四、統籌推進(一7、)加強黨的領導。區直企業黨委(黨組)要切實加強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的“四同步”和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的“四對接”要求。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企業改制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要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處理好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二)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改制企業要以推進董事會建設為重點,規范權力運行,實現權利和責任對等,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要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加強黨的領導8、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明確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三)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改制企業要不斷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市場化用工制度,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四)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公司制改制過程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有企業改制、國有產權管理等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格履行決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維護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落實金融債權。做好信息公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區直企業(一級企業)作為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的責任主體,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加強過程監管,確保取得實效。自治區國資委和區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出資誰負責的原則,積極推進和加強監督,確保改制工作順利完成。各市縣人民政府參照本實施方案,指導本級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金融、文化企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