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科技公司財務控制與稽核審計管理制度12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329724
2025-03-04
12頁
27.50KB
1、廣東派爾富科技有限公司財務控制與稽核審計制度 一、資產控制制度原則:第一條 資產的保管與賬簿的記載,應由不同人員分別負責。第二條 資產的保管,應明確指派人員負責,以免責任混淆。第三條 有形資產應加防護,以免私自或不當使用。第四條 應隨時核對零用及備用金與庫存現金,并維持最少額度。第五條 各項支出的核決與支付,應分責辦理。第六條 應盡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簽發與保管,皆應有嚴密的控制。第七條 已簽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該支票簽章人,或核決人領取或寄交。第八條 有關現金、存貨或其他流動資產收發的單據,應事先印妥連續編號,對采用電算化系統生成的單據,必須保證連號,對作廢單據應加蓋作廢戳記。第九條 負責2、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資產處理責任的人員,須要有充分責任保證。第十條 上項人員應定期采取輪調、輪休制度,并指派他人暫代其職務。第十一條 各項付款憑據一經支付,應即加蓋支付印戮銷案,防止重復請款。第十二條 存于內部保險箱或銀行保管箱的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應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第十三條下列職責應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納與賬務員,財務主管與會計主管,采購與驗收,銷貨與倉儲,薪資計算與支付,收款與賬務,裝運與倉儲,訂貨與倉儲等等。第十四條 信用額度授權、折讓折扣、客戶贈品、招待等,皆應嚴格管理。第十五條 定期舉行資產的全面盤點,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資產等(每年一次為宜,特殊情況下根3、據工作需要)。第十六條 單據開具盡可能一次復寫,并避免涂改。二、零用及備用金管理細則(一)有關零用及備用金之設置劃分如下:1. 公司本部由財務部負責各單位之零星支付。2. 分公司、辦事處及駐外機構,如實行單獨核算之機構,由各機構自行制定控制,但財務規章及賬務必須在總部財務領導下工作,并根據總部財務要求做到規范統一。對未單獨核算機構零星零用及備用金,由總部核定標準,一律掛賬,要求各分支機構及人員及時處理相關票據沖帳,(對各分支機構零星零用及備用金未處理完結的分支機構負責人,公司財務有權要求限期處理并拒絕辦理其相關調遷、離任手續。) (二)零用及備用金額暫定,視實際狀況,另行單獨制定。(三)零用及4、備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部門零星費用開支,如需預備現金,應填具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之借款單(借款一律掛個人賬,憑報銷單據沖消),報財務部長及公司領導簽字后交零用及備用金管理人員,即憑單支給現金。2.零用及備用金之暫支,不得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應由公司領導經理核準。3.零用及備用金之借支,經手人應予一星期內取得正式發票或收據加蓋經手人與主管之費用章后,交零用及備用金管理人沖轉借支,如超過一星期尚未辦理沖轉手續時得將該款轉入經手人私人借支戶,并于當月發薪時一次扣還。(四)零用及備用金保管及作業程序如下: 1.零用及備用金之收支應設立零用及備用金賬戶,并編制收支日報送呈財務部長及財務總監核閱5、。2.零用及備用金每星期應將收到之發票或收據,編制零用支出傳票結報一次,送交財務部。3. 財務部收到零用及備用金支出傳票后,應于當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及備用金總額與周轉。4. 財務部收到零用及備用金支付傳票,補足零用及備用金后,如發現所附單據有疑問,可直接通知各部經手人辦理補正手續,如經手人延擱不辦可視性質不同直接追究經辦人責任。5. 零用及備用金賬戶應逐月清結。(五)零用及備用金應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據,存財務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六)本細則經奉準后實施。三、費用開支標準:第一條 為便于掌握開支,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出本開支標準。第二條 差旅費。(一)公司6、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關于頒發廣東派爾富科技有限公司差旅費用管理規定的通知標準執行。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二)工作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臥鋪(硬)車票。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按節省金額的7、50%發給個人,但改乘硬臥的,不執行本條(1)款的規定,也不發給軟臥和硬臥票價的差額。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3.工作人員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車、船費(按出差人應享受標準),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如果繞道車、船費少于直線單程車、船費時,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和交通費。4.出差期間乘坐火車,乘車期間(指列車上乘車時間段內)的補助:乘車期間一律取消市內交通費、住宿費補助,而伙食費用補助照常執行。5.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8、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7.公司工作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職位標準的50%發給。9.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及長期駐扎外地有公司固定租用(或購置)辦公、住宿環境地點的外勤人員,不享受出差補助。 第三條 其他福利待遇1. 汽車司機的各類補貼另見專題發文。2. 其9、他福利待遇,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制度制定或執行。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四、內部稽核制度 總 則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及各下屬營業單位的稽核工作,由公司領導隨時指定適當人員執行稽核工作,財務以外的部門由公司領導授權財務(或審計部)負責執行稽核工作。第二條 本公司稽核業務范圍,定為賬務、業務、財務、總務、監驗五項,除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辦法規定辦理。第三條 稽核人員對于所審核的事項,應負責任,必要時,并應在有關賬冊簿據上簽章。第四條 稽核人員,除依照規定審核各單位所送憑證賬表外,并應分赴各單位實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數視事實需要而定。第五條 稽核人員前往稽核之前,應先準備及收集有關資料,擬訂計劃及進度表10、,事前并應將各單位已往審核及檢查報告詳予研究以作參考。第六條 稽核人員于執行任務時,應先準備及收集有關資料,擬訂計劃及進度表,事前并應將各單位已往及檢查報告詳予研究以作參考。第七條 稽核人員有保守職務上所稽得秘密的責任,除呈報外,不得泄漏或預先透露予檢查單位。第八條 稽核事務如涉及其他部門時,應會同各該有關部門辦理,且應做會同報告。如遇有意見不一致時,須單獨提出,與書面報告,一并呈核。第九條 稽核人員對本公司各單位執行稽核事務時,如有疑問,可隨時向有關單位詳盡查詢,并調閱賬冊、表格及有關檔案,必要時并得請其出具書面說明。第十條 稽核人員執行工作時,除將稽核憑證(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單位主管驗明外11、工作態度應力求親切,切忌傲凌或偏私。第十一條 稽核人員于稽核事務完妥后,應據實繕寫檢查報告書呈核。 賬務稽核第十二條 記賬憑證的審核或檢查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每一交易行為發生,是否按規定填制傳票,如有積壓或事后補制者,應查明其原因。(二)會計科目、子目、細目有無誤用,摘要是否適當,有無遺漏、錯誤以及各項數字的計算是否正確。(三)轉賬是否合理,借貸方數字是否相符。(四)應加蓋的戮記編號等手續是否完備,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五)傳票所附原始憑證是否合乎規定、齊全、確實及手續是否完備。(六)傳票編號是否連貫,有無重編、缺號現象,裝訂是否完整。(七)傳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12、錄日記簿或日計表。(八)傳票的調閱及拆閱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第十三條 賬簿檢查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各種賬簿的記載,是否與傳票相符,應復核者,是否已復核,每日應記的賬,是否當日記載完畢。(二)現金收付日記賬收付總額,是否與庫存表當日收付金額相符。(三)各科目明細分類賬各戶或子目之和或未銷訖各筆之和是否與總分類賬各該科目之余額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對。相對科目之余額是否相符,有無漏轉現象。(四)各種賬簿記載錯誤的糾正劃線、結轉、地頁等手續,是否依照規定辦理,誤露的空白賬頁,有否劃形紅線注銷,并由記賬員及主辦會計人員在處蓋章證明。(五)各種賬簿啟用、移交及編制明細賬目等,是否完備。(六)各種賬13、簿有無經核準后而自行改訂者。(七)活頁賬頁的編號及保管,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訂本式賬簿有無缺號。(八)舊賬簿內未用空白賬頁,有無加劃線或加蓋空白作廢戮記注銷。(九)各種賬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已否登記備忘簿,賬簿的毀銷,是否依照規定期限及手續辦理。第十四條 庫存檢查時,須注意下列事項(一)檢查庫存現金或隨到隨查,如在營業時間之前,應根據前一日庫存中所載今日庫存數目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后應根據當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現款、銀行存款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內應根據前一日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加減本日收支檢點。支票簽發數額與銀行存款賬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齊全,作廢部分有無辦理注銷。(14、二)現金是否存放庫內,如有另存他處者,應立即查明原因。(三)庫存現金有無以單據抵充現象。(四)托收未到期票據等有關庫存財物,應同時檢查,并得須對有關賬表、憑證單據。(五)檢查庫存除查點數目核對賬簿外,并應注意其處理方法及放置區域是否妥善,幣券種類是否分清。(六)銀行存折由出納保管,取款密碼由財務部長或公司指定的除出納以外的人員掌握控制,每月至少對賬一次,同時按戶每月編制資金余額調節。(七)匯出匯款寄回的收據,是否妥為保存,有無匯出多日尚未解訖的匯款。(八)內部往來賬,是否按月填制未達賬明細表,查對賬單是否依序保管。(九)內部往來或外單位往來賬,是否經常核對。(十)營業日報表的記載是否與銀行存款15、相符。(十一)檢查各分支機構、單位各種周轉金及準備金時,應注意其限額是否適當。有無零星付款的紀錄,所存現款與未轉賬的單據合計數,是否與周轉金、準備金相符,有無不當的墊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貨的零星支付或請購案件。第十五條 報表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各種報表是否按規定期限及份數編送有無缺漏。(二)各種報表內容是否與賬簿上的記載相符。(三)數字計算是否正確,簽章是否齊全。(四)報表編號、裝訂是否完整及符合規定。(五)報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 財務稽核第十六條 檢查有價證券時,應與有關賬表核對,并注意下列事項 (一)購入及出售有無核準,手續是否完備。(二)證券種類、面值及號碼,是否與賬簿16、記載相符。(三)債券附帶的息票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四)本息票有無到期或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第十七條 檢查各種質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價值的憑證單據時,應注意其是否存放庫內,并應根據開出收據的存根副本及有關賬冊與庫存查核者相符有無漏記,如有另存其他地點者,應查詢原因并檢閱其有關單據。第十八條 各種房地產契約書及其收租情況是否妥善。 總務人事稽核第十九條 檢查各項費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總公司各單位,各項費用支付與物品領用是否已依規定呈核準許核銷。(二)各分支機構、部門的費用,是否在預算范圍內,或經核準的范圍內檢支,是否有浪費或業務上無需要的開支,各項費用的列支是否照規定辦理。(三)17、各種單據是否齊全及手續是否完備。第二十條 檢查儲藏物品,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儲藏物品的種類、數量、價格是否與賬簿(冊、卡)記載相符,有無遺漏或短少。(二)儲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三)儲藏物品的質量、規格是否與購案相符。(四)領物憑證,是否均經有關人員簽章始行核發。(五)已領物品未轉賬者,與儲藏物品合計表,是否與賬面存量相符。(六)有無損壞待廢物品,賬簿是否注明,所存應報廢物品,數量是否與賬簿記載相符。第二十一條 檢查交通運輸及設備登記卡附項設備登記卡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各種登記卡的設置登記及排列,是否依照規定隨到隨辦。(二)各種登記卡的記載是否正確詳明。(三)核對財物有關的登記簿、備18、查簿,是否有未設登記卡或漏編號、漏記賬的財物。(四)登記卡是否登記有關折舊、修理、添建及轉移事項。(五)檢查人員如認為必要時,得依據登記卡或財務登記有關賬簿,實地盤點或抽查盤點,相互核對。第二十二條 營業用品器具是否編號設簿登記并查點是否齊全,各種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第二十三條 人事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各單位辦事人員每日是否按照規定時間辦公,并在簽到簿上簽到及有無遲到早退現象。(二)各單位辦事人員對于顧客是否竭誠招待,有無稍有怠慢現象。(三)各單位目前業務繁簡與現有人員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無應增、應減現象。(四)各單位辦事人員對本身所擔任的職務是否勝任適當,有無能力優異,表現特優者,或辦事頹廢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五)各單位人員于上班時間中,其儀表,態度、談吐是否逾超公司的規定。(六)職員身份保證書,是否齊全,保證人是否已作好對保工作,并對保證人資產價值評估,且是否閱覽行政機關資料核對。 附則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呈公司領導核準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二 四XX 年 十二 月 十 五 日財務控制與稽核審計制度目 錄一、 資產控制制度原則第1頁二、零用及備用金管理細則第2頁三、費用開支標準 第3頁四、內部稽核制度第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