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暉煤焦化工公司原煤采購管理制度DOC_1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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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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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暉公司原煤采購管理制度目錄第一章 采購管理制度1第一節 原煤采購的機構1第二節 采購工作流程1第三節 供應部各崗位職責和權力2第四節 原煤采購組考核內容及辦法4第二章 收煤管理制度6第一節 編碼人員職權及考核標準6第二節 磅房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7第三節 收煤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8第四節 原煤采樣人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9第五節 浮沉、制樣人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10第六節 化驗人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13第三章 煤質稽查管理制度16第一節 煤質稽查隊工作流程16第二節 煤質稽查隊工作職權16第三節 煤質稽查隊考核細則17第一章 采購管理制度第一節 原煤采購的機構營銷副總供應部長采購一組采購二組采購2、三組辦票人員內勤人員 第二節 采購工作流程一、 采購工作流程。原煤小組進行市場調查填寫調查報告單上報供應部長初評 供應部組織相關人員簽訂供需合同執行合同結算二、 采購流程說明。(一) 市場調查工作。1 對煤礦的詳細地址、運輸條件、距離及運費進行詳細調查;2 了解企業的性質、礦主與企業的聯系方法和信譽度;3 了解煤種及煤質化驗結果;4 了解煤礦生產能力、供貨能力和運輸能力;5 產品的銷售價格、結算方法和付款方式等。(二) 根據調查結果,詳細填寫調查表后,在原煤采購合同簽署備忘錄上簽署意見,送供應部報供應部部長初評,原煤采購合同簽署備忘錄上簽署意見供應部部長確認后,在原煤采購合同簽署備忘錄上簽署意3、見報營銷副總批準,營銷副總批準并在原煤采購合同簽署備忘錄上簽署意見后返供應部由供應部部長組織簽訂購銷合同;(三) 簽訂合同前應由法律顧問室、生產化驗的負責人在原煤采購合同簽署備忘錄上簽署意見。(四) 合同簽訂后由供應部合同管理組對合同進行存檔,并通知公司法律顧問室。(五) 采購小組負責具體操作和執行合同。(六) 供應部每三天向公司法律顧問室通報一次合同的執行情況,提供采購數量、質量信息以及出現的一切問題。(七) 每周六上午10:00,由營銷副總主持召開一次由供應部全體成員、生產技術部負責人、洗煤車間負責人、洗煤車間收煤工段負責人、質量部負責人參加的原煤采購專題會議,具體討論一周來原煤供應和生產4、中存在的問題和下周供應工作重點。(八) 供應部長負責審批50萬元以下的采購資金使用,營銷副總負責審批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采購資金使用,總經理負責審批100萬元以上的采購資金使用。(九) 一般情況下,應采用貨到付款的結算方式,如合同中強調需預付款時,最多只能付三天進煤的貨款,并注意貨款的回籠及資金的使用質量,避免形成債權問題。(十) 對合同內容的要求:1 合同鑒定應由經辦小組、供應部長和營銷副總簽字方才生效;2 要詳細標明具體的煤樣質量要求和付款結算方法、不達和超過質量標準時的煤價浮動標準;不達質量標準時的扣噸標準(原煤回收率低于55%時,每低一個百分點扣2噸),以及供方有意做假時我方5、享有的權力等。3 附標準合同范例。(十一) 100萬元以上的合同應由公司法律顧問室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第三節 供應部各崗位職責和權力一、 供應部長職責和權力。1 負責供應部的整體工作,保證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技術部下達的月、年采購任務。2 根據生產技術部下達的原煤需求量以及質量指標組織人員進行整體市場的調查,并落實各小組調查情況的可靠程度,研究制定供應方案。3 按月給每個采購小組下達具體書面供應指標,包括供應煤種比例、各煤種質量數量指標及要求。4 對在授權范圍內的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負責,并合理安排使用,負責審批每筆50萬元以下的付款,確保資金的使用質量,不能形成呆帳和死帳。5 組織原煤采購小組簽訂每一6、個具體合同。6 主持好供應部對每一個采購小組及供應每個環節的考核工作。7 月終對各小組工作進行一次考評,考核主要目標為供應的數量、質量、數據、資金使用占用數據、價格質量比較數據等,考核結束后公布小組排名次序以及獎罰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報營銷副總。二、 采購小組的職責和權力。1 全面完成部長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2 接到任務后進行認真細致的市場調查研究工作,詳細填寫調查報告。3 合同簽訂后全面負責合同的執行全過程。4 負責監督供方的煤質管理和變化情況,必要時進行蹲點夜查。5 負責雇用運輸車輛,負責對自己雇用和煤礦自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的管理,監督運輸過程中的諸如偷卸、加水、參假、偷梁換柱等行為,保證原7、煤質量和合同要求一致。6 負責煤礦過磅的準確性,保證回廠后過磅不虧噸。7 每個采購小組獨立工作,不同的小組不能同時采購同一煤礦的煤。8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形象,嚴禁私下搞第二職業。9 立場堅定,廉潔無私,嚴禁吃、拿、卡、要,損公肥私。10 每月終督促煤礦對票結帳,次月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帳手續。三、 內勤人員職責和權力。1 全面負責供應部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管理工作,各種資料要分類明確地記錄存檔,以便查閱,建立各種資料合同臺帳。2 負責傳遞供應部門和各單位科室的通知、文件、信息。3 負責做好對各小組工作的各種考核記錄,填好各種考核報表,月終匯總報供應部長。4 做好采購小組每三天一次的8、工作情況匯總,并通知法律顧問室和供應部。5 每一個合同執行的前一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收煤組原煤的煤種和質量標準并通知磅房和辦票室。6 負責保管和發放辦票員領用的派車證,并做好詳細的編號、登記。7 負責建立各運輸車輛的檔案工作。四、 辦票組職責和權力1 負責所有進煤票據的辦理審核工作和運輸車輛的派車工作。2 負責入廠原煤所有票據的最后一次把關和辦理,仔細核對票據聯數是否正確、印章是否齊全清楚、扣噸理由是否充足等,如有問題要及時糾正,并做好詳細的記錄。3 每天制表并附票據,準確無誤地報業務,嚴格杜絕出現票據錯誤。4 公平合理地做好派車證的填寫和發放工作,并做好詳細記錄,每車每次只準發放一張,派車證要有9、編號、日期、礦址、礦名,收煤后要隨時核對,嚴格杜絕派車證在外流失,如改變提貨地點要事前聯系。第四節 原煤采購組考核內容及辦法對原煤采購組的考核采用末位受罰制即每月對各小組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排名,排名結果和工資獎金掛鉤,第一名的小組受獎,最后一名的小組受罰,第一名的小組次月崗位工資上浮一擋,最后一名的小組的次月崗位工資下浮一檔;如某小組連續三個月排名最后,該小組成員全體除名。具體考核細則如下:1 數量任務完成情況按生產技術部在月計劃中給供應部下達的原煤采購量,供應部按比例分解至各原煤采購小組,根據各小組采購原煤入廠數量進行考核,小組成員任務完成的百分數的即為浮動崗位工資的百分數。2 質量任務完成情10、況按生產技術部給供應部原煤采購下達的質量指標,外采樣結果及相關單位(生產技術部、質量部等)簽訂合同質量指標考核完成情況,具體考核辦法如下:a) 回收率達到合同要求達標,每噸獎噸煤單價的3,不達標每噸扣噸煤單價的3;b) 內灰達標每噸獎噸煤單價的1,不達標每噸扣噸煤單價的1;c) 內硫達標每噸獎噸煤單價的2,不達標每噸扣噸煤單價的2;d) 粘結指數達標每噸獎噸煤單價的2,不達標每噸扣噸煤單價的2;e) 揮發份達標每噸獎噸煤單價的2,不達標每噸扣噸煤單價的2。注:1) b-e項以生產技術部所定合格率為標準;2) 按每礦每月進廠總量加權平均考核;3) 以上獎罰根據礦名落實到各小組。3 如發現劣質煤(11、摻假現象)混進,出現一車扣每小組經辦人500元。4 如有結帳不及時、稅票問題、虧噸現象不按時處理的坑口,扣每小組經辦人100元。第二章 收煤管理制度第一節 編碼人員職權及考核標準一、職責1 負責原煤采樣后的編號工作,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 編碼人員對所采煤樣要按采樣人員的記錄在10分鐘內編號送交浮沉化驗,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3 對浮沉化驗完的煤樣,編碼人員要在10分鐘內進行解碼,將結果通知收煤人員;4 編碼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煤樣編碼;5 編碼人員不得私自接觸,司機、煤礦業主等相關利益群體。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編碼房。6 編碼人員要兢盡職守,避免人為疏忽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12、失;7 編碼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8 工作時間:執行24小時兩班制。二、權力1 有權對進廠原煤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2 編碼人員依據采樣人員的記錄編碼后,有權對任何人保守秘密。3 編碼人員有權對采樣人員送交的不符合要求的記錄和煤樣提出異議,并給予指正。4 編碼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閑雜人等進入工作場所。5 編碼人員有權向保衛人員舉報行賄的司機、煤礦業主等人員。三、考核標準1 編碼人員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不得無故脫崗,發現一次對當班人員罰款30元。2 編碼人員應對采樣人員送的煤樣在10分鐘內編號,并于5分鐘內送交浮沉化驗室,浮沉化驗結果出來后要在10分鐘內解碼并通知收煤人員,不得以任何13、理由拖延。發現延時超過30分鐘一次,對當班人員罰款50元。3 發現編碼人員對煤礦業主、送煤人員泄密者,一次扣當事人500元,并加扣洗煤車間10分,發現二次以上者,予以除名。4 由于編碼人員的工作疏忽,造成收煤員收煤失誤,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內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50%處罰,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的,除處以損失的50%罰款外,予以除名。5 編碼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循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并立即除名。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二節 磅房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一、職責1 負責原煤等貨物的計量、司磅管理工作,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 樹立窗口形象,對外要文明禮貌,不得無14、故壓票、撕票、刁難送煤人員。3 對過磅的貨物,應分門別類的以相應票據進行司磅,不得串票、亂票。4 開具票據時,應公平、公正地按照實際磅數予以填寫,不得出現人為錯誤,更不得弄虛作假。5 對于司磅票據,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毀,司磅日報表、原煤日報表應及時報送,數據要求真實準確。6 司磅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損害公司利益。7 工作時間:早6:00-次日凌晨2:00執行兩班制。非工作時間禁止對煤車過磅。二、權力1 負責入廠原煤等的計量、司磅工作,有權向洗煤車間提出管理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議。2 對入廠的原煤等要求逐一計量,如車上有不相關物品,責令其卸車后再過磅,對不聽從指揮的有權不計量,并15、通知保衛人員配合處理。3 有權要求車輛司機及時提供相應的票據,對無票據者,不予辦理相關手續。4 有權制止非工作人員進入磅房,有權向保衛人員舉報賄賂人員。5 工作時間以外有權拒絕對原煤車過磅。三、考核標準1 發現對送煤人員無故刁難者,一次對其罰款100元,無故壓票、撕票者,發現一次扣責任人300元,并向全公司通報批評。發現二次以上者,予以除名。2 司磅人員不得在票據上隨意涂改,不得出現人為錯誤,發現一次,罰款50元,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罰款100500元,并予以除名;數額巨大者,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提請檢察機關處理。3 司磅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者,一經發現,罰款500元,并予16、以除名。第三節 收煤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一、職責1 負責對進廠原煤監督工作,根據煤種安排卸煤員準確卸到相應的煤堆上。2 負責指揮進廠原煤車輛秩序井然地進入指定區域進行卸煤作業,并協助保衛部做好車輛的疏導工作。3 負責準確記錄本班進廠原煤的煤種、車數、數量以及本班發生的相關事項,并做好交接班手續。4 必須按規定執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手續。5 對煤礦送來的原煤發現有異常情況立即通知采樣人員取樣分析,對有摻假行為的通知供應部和保衛部進行處理。6 負責辦理當班收煤手續,當班要辦理清楚,不得事后再補辦手續。7 負責監督檢查進廠車輛車底清掃工作。8 負責對不符合公司標準規定要求的進廠原煤,如含土塊、雜質、17、矸石等,按相關規定和合同要求扣除噸數。9 工作時間:執行24小時兩班制。二、權力1 有權對不按規定亂卸原煤的車輛拒絕蓋章。2 有權對不遵守公司規定進廠的原煤車輛拒絕接收。3 有權對經浮沉化驗回收率低于55%的原煤按規定進行扣噸處理,并如實登記相關情況,在原煤調運單上注明扣噸理由。4 有權拒絕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違反原則的說情行為。三、考核標準1 收煤人員脫離工作現場,發現一次扣其獎金的30元。2 收煤人員由于失職,將原煤卸錯煤堆的,發現一次扣其獎金的100元。3 收煤員對進廠原煤的原始記錄記錄不清、不全,發現一次扣其獎金的100元。4 未按要求對經浮沉化驗回收率低于55%的原煤做扣噸處理,按煤質情18、況折價50%罰款處理。5 未經負責的主管副總批準,無故辦理過期收煤手續,一經發現一律除名。6 對卸煤不干凈的現象每發現一次扣卸煤員50元。7 對有雜質的進廠原煤而不按規定扣除噸數的每發現一車扣本人獎金300元。8 對收受賄賂,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罰款500元并予除名。第四節 原煤采樣人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一、職責1 負責對進入公司的原煤進行車車去樣。2 負責對原煤按照上、中、下和左、中、右每輛車單車不少取18個子樣,主代掛車輛至少取36個子樣,每個子樣的重量不少于0.5公斤,采樣最大粒度不超出10cm 。3 負責將采好的煤樣準確記錄清楚進廠原煤礦名、車號并做好標簽記錄,迅速送交給編號人員,同時19、做好相關煤樣交接登記手續。4 負責對公司所屬煤礦的原煤也要做到車車采樣、每5車做一個全分析,一天進煤量不足5車的將所進原煤交于編號人員進行全分析化驗。5 發現進煤車輛內原煤有大量矸石、土塊和雜物時負責及時匯報收煤人員。6 對大于10cm的矸石負責通知收煤人員進行處理。7 在需要第二次采樣時(對同一輛車必須由同一個采樣工采樣),通知車間領導及供應部門到現場。二、權力1 有權拒絕對手續不齊全的進廠原煤車輛進行采樣。2 有權拒絕對那些混有大量矸石、雜物及明顯摻假的原煤進行采樣。3 有權拒絕任何人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說情,來左右采樣工作的行為。三、考核1 對于當班工作期間不能按時按規定要求采20、樣,經核實每發生一次扣發當月工資20元。2 單車采樣小于18個子樣,連主帶掛車輛少于36個子樣,每少于一個每次扣發當月工資50元,不夠0.5公斤的子樣每一個扣發當月工資50元。3 對于采好的煤樣記錄不清楚礦名、車號錯記、漏記每發現一次扣發當月工資100元,一個月內達三次者給予除名處理。4 對于漏采煤樣每發現少采一個扣發當月工資50元。5 沒能按通知要求進行第二次采樣時扣發當月工資300元。6 采樣人員做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如吃、拿、卡、要、故意刁難、送煤客戶及收受賄賂等行為,一經發現給予除名處理。7 允許他人代為采樣的發現一次扣500元。第五節 浮沉、制樣人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一、職責1 崗位人21、員接班后,首先做好浮沉制樣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并堅守工作崗位。2 負責對編號人員送來的煤樣辦理對交對接工作,同時履行必要的登記簽字手續(要求寫明送樣的編號、時間、送樣量、送樣人姓名、收樣人姓名),對汾陽瘦煤要每車都浮沉做回收,同一煤礦的原煤每3-5車的煤樣合并后做全分析1次。 3 負責對收到煤樣進行破碎、堆摻、縮分等工序,使收到的煤樣混合均勻,確保浮沉煤樣與備查備樣有足夠的代表性、一致性。4 負責備查煤樣的留取工作,備查煤樣內標簽既要注明班別、日期,而且要與編號人員標簽相一致。在未收到編號人員的指令前,所有煤樣不能擅自合并。5 浮沉人員必須做到四準,即縮分準、比重準、計量準、數據準,浮沉試樣后必22、須用清水沖洗干凈所用器具,使其保持清潔。6 在縮分過程中,大于25mm的煤樣未經破碎不允許進行縮分。7 每次做浮沉試驗的煤樣量盡量一致,但最少不得低于1kg。8 做浮沉撈取浮煤時,撈勺撈取深度不得低于液面下10cm,撈勺向同一個方向撈取浮煤,動作幅度不能過大。9 對煤質不均勻可能引起較大偏差的煤樣首先做平行測定,發現偏差較大,再浮沉1次,取三次化驗結果的平均值報出。10 浮沉結果出來后,首先復檢一遍,確認無誤時,方可報到編號人員手中。11 進廠原煤備查煤樣存放時間為8小時,即當班煤樣隔一個班后方可倒掉。礦區采樣的存放時間為一周。12 使用氯化鋅重液時,要珍惜愛護,不準亂灑亂滴,防止浪費和污染環23、境。13 烘烤煤樣時,崗位人員不能離開現場,嚴防烤糊煤樣,影響測試結果。14 及時將分析煤樣送到工業化驗室,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15 所有浮沉結果都要嚴格執行簽字制度,責任明確、責任到人,誰干的活、誰負責。16 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把本班工作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清楚,負責本職位所有儀器設備以及環境衛生的清潔工作。17 每班每小時至少要出二十個樣的化驗結果。18 對違反勞動紀律,不按規程操作者將按制樣人員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二、權力1 對無編號或編號不清楚以及煤樣量不足4公斤的煤樣有權退回編號室。2 有權拒絕非本工作崗位的人員進入浮沉制樣室,對不聽勸阻的通知保衛部處理。324、 對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說情行為都有權拒絕。4 對非本公司范圍內的煤樣有權拒絕接收。三、考核1 接到煤樣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煤樣按要求進行浮沉制樣,否則罰責任人每人15元。2 比重液密度值不得超過規定允許差(0.002),發現超差一次罰每人10元,連續三次待崗處理。3 做原煤浮沉時,同一煤樣的回收允許差為1.5%,超過一次罰10元。4 不能按要求將試樣破碎到規定粒度,發現一次罰10元。5 丟棄煤樣中有大于25mm的煤或矸石,發現一次罰10元。6 不按規程要求操作或私自簡化手續,發現一次罰20元。7 及時將制好的分析煤樣送交工業化驗室,并履行必要的登記簽字手續,否則發現一次罰10元。8 由于煤杯不25、干凈致使煤樣互相污染,引起分析結果誤差的,發現一次罰10元。9 由于工作粗心大意,使煤樣張冠李戴,發現一次罰10元。10 在收到原煤煤樣后,10分鐘內必須出三級浮沉結果,洗煤機快灰樣,必須在15分鐘內制成分析煤樣,否則罰10元。11 焦炭水分化驗結果必須在收到樣后1.5小時內做出,精煤水分結果必須在1小時內做出,否則罰10元。12 備查煤樣必須按規定量留好,發現丟失備查樣一次罰10元。13 脫崗、串崗、干私活、睡覺、看與本專業無關的讀物,發現一次罰50元。14 私自接收非本公司正常業務范圍內的煤樣,發現一次罰50元。15 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記錄不清楚、不詳細、字跡不工整,不認真者,發現26、一次罰10元。16 衛生工作不認真搞、敷衍了事者,發現一次罰10元。17 對于投機取巧、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除名論處。以上各條由當班班組長負責檢查、監督執行。第六節 化驗人員工作職權及考核標準一、職責1 收到分析煤樣后,要與送樣人員履行必要的簽字登記手續(送樣人、收樣人姓名、送樣時間、個數、送樣量)2 收到分析煤樣后,根據分析煤樣所需測定項目逐個進行分析化驗,并將分析化驗結果報給相關部門,(快灰1小時)為指導生產提供準確可靠的數據。3 化驗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各個項目測試工作,嚴禁私自簡化手續。4 對分析化驗后的煤樣,分門別類留好備查樣。5 定期用標樣對所有分析項目進行標定(每班、每周至27、少兩次),對報出數字做到心中有數。6 對入廠原煤、入爐精煤每天進行粘結指數的測定工作,為科學、合理配煤提供依據。7 負責所有化驗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8 負責化驗中心室內外的衛生清潔工作,為金暉公司樹立良好的形象。9 化驗重地,嚴禁外來人員隨便進入。發現一次罰當班 人員每人50元。10 前一天的報表必須在次日上午十點前報出,報出前必須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核。11 對初次進廠的原煤、礦區采樣、銷售焦炭等試樣的各個分析項目都要進行平行測定。12 月報由三個班組交替編報,月終后兩天內必須報出。13 對違反勞動紀律和不按規程操作者按化驗人員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二、權力1 對制樣人員送交28、化驗室的分析煤樣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權退回制樣室。2 對非本工作崗位的其它人員有權制止進入工業化驗室,對不聽勸阻的通知保衛部處理。3 對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說情行為都有權拒絕。4 對非本公司范圍內的煤樣有權拒絕接收。三、考核1 收到煤樣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灰份1小時)分析出結果,做不到者罰當班人員每人100元。2 分析化驗結果不得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允許差,超差一次罰100元。3 負責磁鐵礦粉的采樣以及水分、粒度、磁性物含量的測試工作,缺一次分析結果罰款150元。4 定期用標樣進行每個項目的煤樣標定工作,每周至少兩次,做不到罰50元。5 快灰結果必須及時通知集控室,入爐精煤、出爐焦炭的分析化驗結果29、當班工作時間必須將上一班的分析結果報于調度室,誤報或缺報一次罰100元。6 白班人員每周至少進行兩次膠質層測定工作,缺一次罰50元。7 負責所有進廠原煤粘結指數的測定工作,要求原煤每月至少循環測定一次,入爐精煤、生產精煤每班測定一次,缺一次罰50元。8 由于工作疏忽、數據打印出錯或由于工作失誤報錯數據,發現一次罰20元。9 各班組長負責報表的初審工作,報出表中發現一次差錯罰50元。10 對有疑問的數據必須及時通知制樣人員進行復核,確定無誤時方可報出,否則發現失誤一次罰100元。11 對制樣人員送到工業化驗室的所有分析煤樣都要進行嚴格的登記、簽字手續(送樣的個數、名稱、時間、交樣人、接樣人姓名)30、,缺少一次罰100元。12 吃飯時間化驗室至少留一人值班,輪流吃飯,無人值班發現一次罰當班班長100元。13 擅自接收非本公司范圍內的煤焦樣品進行分析,發現一次罰100元。14 由于人為因素致使化驗儀器設備損壞的,照價賠償。15 嚴禁在干燥箱內煮稀飯、方便面及烘烤食物,發現一次罰50元。16 交接班記錄、原始記錄要求做到完整、無遺漏,字跡工整、不潦草,做不到每次罰30元。17 各人負責各自的衛生區,對衛生工作搞不好的,每次罰款30元。18 白班工作人員負責清掃化驗室院內的衛生,做不到罰30元。19 對于弄虛作假、投機取巧者,一經發現除名論處。 第三章 煤質稽查管理制度第一節 煤質稽查隊工作流程31、煤質稽查隊由隊長全面負責稽查隊工作,稽查隊中實行分隊長負責制,即分隊長向隊長負責。稽查分隊24小時不間斷對過磅、登記、收煤、采樣、編碼、制樣、浮沉、化驗全過程的稽查不留死角,稽查時要做好詳細記錄。分隊長應每天至少一次親臨現場督查工作(當分隊長確需外出時,要對部下進行授權,暫時代理其工作),每三天向隊長以書面形式匯報一次稽查工作情況,每周六在生產碰頭會上匯報一周稽查工作情況,每兩周在生產例會上通報兩周稽查工作情況。第二節 煤質稽查隊工作職權一、 煤質稽查隊工作職責。1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原煤場的監督,全面配合公司的管理制度順利實施。2 對原煤進廠路線的秩序加大管理和維護力;對煤廠32、道路塞車情況積極配合收煤人員進行疏導;對洗煤車間磅房、門衛、收煤、采樣、制樣、浮沉、化驗人員的職責進行檢查。3 對進入場區的車輛逐一登記,運煤車輛為自卸車的只允許司機一人進入場區,車輛為拖掛車的可允許二人進入場區。嚴禁車主、煤礦業主等無關人員進入煤場。4 對原煤管理人員遵章守紀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內容:各崗位人員職責執行情況,有無吃、拿、卡、要等違紀違規現象;交接班記錄、登記表是否齊全、規范和符合要求;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有無違犯三大紀律現象;稽查無關人員私自進入或將崗位人員帶入現場的情況等。5 稽查人員必須做到嚴格執法,決不允許送人情、徇私舞弊。稽查保衛人員必須及時配合收煤、取樣人員處理發生在煤33、場的糾紛事件,制止除送煤車輛外其它機動車輛進入煤場。二、 煤質稽查隊的權力:1 有權對磅房、門衛、收煤、采樣、制樣、浮沉、化驗等崗位進行稽查、對違犯三大紀律現象通知職能部門,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2 對進入廠區的送煤車輛,執行逐車登記的原則,有權制止跟車人員、煤礦業主等進入公司場區內,有權制止司機進入磅房、化驗室,編碼房等,只允許司機一人駕駛送煤車進入煤場(帶掛車允許二人)。3 在稽查中查出崗位人員,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有損害公司形象,有權立即停止其工作,送人力資源部進行處理。4 有權對不遵守公司規定路線行駛、插隊、亂卸等現象加以制止,對不服從勸阻者,每次視情節處以3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534、 有權拒絕任何人以各種形式的說情及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第三節 煤質稽查隊考核細則1 稽查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若發現脫崗,扣當班人員獎金30元;2 對稽查崗位要按要求,實事求是稽查,并填寫記錄,發現不認真稽查,有瀆職行為,發現一次扣當班分隊長50元,責任人100元。3 對稽查人員執法犯法、與煤礦主、車主等串通損害公司利益,一經發現、立即除名,并據經濟損失額處于50%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行政法律機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4 凡有舉報稽查人員利用職權,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的行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一經核實,立即除名,并按公司有關規定從嚴查處。5 稽查人員罰款執行辦法: 稽查人員的罰款單一式三聯,第一聯交財務,第二聯交被罰款人,第三聯存根。6 對稽查人員的獎勵的規定:將罰款額的百分之五用來做稽查人員的獎金;當因查出重大問題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者,對當班稽查人員進行200元的獎勵。7 歡迎廣大司機對稽查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舉報,舉報一經查實,立即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收取罰款卻不開罰款單的稽查人員一經發現,以其罰款金額的3倍對其進行處罰,發現兩次以上者,進行除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