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區塊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內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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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145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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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使人事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進而提高工作效率,在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公司員工參與提議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公司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第二章 聘用第三條 公司各部門如因人員變動或業務擴展需要,必須增補人員時,應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行政人事部門辦理招選事宜。第四條 公司員工的聘用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條件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第五條 招選方式采用面試和考試(包括筆試、實際技能操作等)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第六條 聘用程序(一) 經行政人事部初試。(二) 用人部門進行復試(視崗位不同進2、行面談、筆試、實際操作考核等)。(三) 用人部門簽注后將資料送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呈總經理審批。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一) 未滿十六周歲者。(二) 無合法身份證件者。(三) 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者。(四) 通緝有案者。(五) 吸食毒品者。(六)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七) 品性惡劣,道德不佳,或被原單位開除者。(八) 健康檢查經公司認定不合格者。(九) 公司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準錄用后,應依通知按其指定日期和要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向行政人事部提供下列表件:(一) “個人檔案表”。(二) 原單位離職證明書或員工離職聲明。(三) 本人有效身份證3、。(四) 最高學歷證書。(五)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兩張。(六) 體檢報告單(由公司安排送往指定醫院體檢,費用由員工自負)。(七) 其它證件(視工種不同,如廚師、保安、司機、會計、特種操作工、技工等相關證件)。第九條 行政人事部在驗收完相應的證件資料后,安排辦理以下事項:(一) 安排新員工住宿、伙食(吃住在錄用前協定)。(二) 辦理新員工考勤卡、工作證。第十條 行政人事部應當于新員工用工之日起建立相應的個人檔案資料和職工名冊。第十一條 行政人事部在完成新員工到職手續后,安排進行職前培訓(培訓內容見本規定“培訓”章節)。第十二條 新員工職前培訓完后,對其進行培訓考核,其考核結果歸入個人檔案,視為試用4、期考核的一部分。第三章 試用第十三條 所有新進員工除特殊情形經總經理核準可免予試用外,試用期一般為一至三個月。第十四條 試用期限的計算。員工試用期以實際到職日期起計算,薪資福利調整依以下規定按整月計算確定:凡新進人員于當月15日后到職(第一天上班日)的,將從下月起計一個月;當月15日前(不含當日)到職的,將從當月起計一個月。第十五條 凡試用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將予以辭退:(一) 提供虛假身份證、學歷證書、個人簡歷資料或填寫虛假個人檔案資料等欺騙公司行為者。(二) 身體有異常,不適合本職工作者。(三) 無法勝任其崗位工作者。(四)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五)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5、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六) 除以上規定外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第四章 轉正第十六條 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前一周由行政人事部提供“試用期考核表”,依下列程序進行考核。(一) 首先由被考核人進行自我評價。(二) 其次由部門負責人簽核。(三) 再次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簽注,并轉呈總經理審批。第十七條 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結果,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別辦理下列事項:(一) 試用不合格,決定不錄用的,由行政人事部按辭退辦理離職手續。(二) 試用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簽發“轉正通知單”。第五章 紀律第十八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通知。第十九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一) 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應有陽6、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二) 愛護公物,維護環境衛生,講求文明禮儀、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三) 樹立高度工作責任感,認真提高業務水平,保證質量,追求效益。(四) 上班時間應著裝整潔雅觀和佩戴工作證。(五) 公司內嚴禁員工流動吸煙,員工吸煙只許在規定的吸煙區內吸煙。(六)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物品離開公司。(七) 不得私自攜帶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八) 員工因故需要請假時應按請假規定辦理,完成手續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九)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行企業的職務。(十) 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以公司名義進行招搖撞騙。(十一) 對外接洽業務時,態度謙和,不得7、有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十二)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倉庫等其它重地。(十三) 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部門主管人員請示。(十四) 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區域的環境整潔。(十五) 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十六) 同事之間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十七) 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十八) 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第二十條 員工上班時間以公司規定上班時間或雙方約8、定上班時間為原則,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覺延長工作時間。第六章 培訓第二十一條 員工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和專業培訓。(具體培訓規定另訂)第二十二條 職前培訓(新員工培訓)指新進員工在試用期間或上崗前須接受的入職培訓,包括行政人事部組織的入職培訓和各部門安排的專業培訓。(一) 行政人事部實施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1. 介紹公司概況。2. 介紹公司組織結構。3. 介紹公司的產品。4. 介紹公司相關部門辦公室人員。5. 安全及注意事項。6. 人事管理制度(重點培訓)。(二) 由用人部門實施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1. 部門承擔的主要職能和責任、規章制度。2. 崗位職責介紹、業務操作流程和作9、業指導。(三) 跨部門進行職前培訓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培訓的安排和跟進工作,培訓部門負責實施培訓。第二十三條 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提高其本職技能,各部門主管應隨機施教,以求精進。(一) 依部門內部制定的培訓計劃進行在職培訓。(二) 員工于接受培訓后,視需要提出心得報告或進行考核,其考核成績歸入個人檔案。第二十四條 專業培訓(一) 為加強員工專業知識,視必要可辦理專業培訓(公司內部進行培訓或派外學習培訓)。(二) 出國培訓,指因公司發展需要及企業后備人才培養的需要,由公司直接選派國外培訓學習。(三) 搜集專業報導、講座教材,印發給相關人員,或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視頻聽講培訓等。第七章 考核第二十五條10、 員工考核分二類(具體考核規定另訂):(一) 試用考核試用期屆滿人員由行政人事部于到期前一周安排辦理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錄用(考核程序見本規定“轉正”章節)。(二) 平時考核(行政人事部應將員工出勤及獎懲情況隨時記錄,作為考核參考)。平時考核分為調薪考核和晉升考核,分別于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進行。考核對象為表現突出的優秀員工。1. 調薪考核(4月份進行)考核對象為服務滿1年以上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綜合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晉級調薪的依據。考核不合格的不給予調薪或辭退。2. 晉升考核(10月份進行)考核對象為表現突出的優秀員工,其考核結果作為晉升的依據。第二十六條 考核程序11、依具體考核種類及相關規定進行考核。第二十七條 辦理考核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貽誤。第八章 調動第二十八條 集團基于工作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動的員工應予以配合,如有特殊原因,應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核批后方可撤消調動。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應依所屬員工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第三十條 調動辦理程序:(一) 由申請人(個人提出調動的)或調動部門(部門提出調動的)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并填寫“員工異動申請表”;人員跨部門調動的,由行政人事部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二) 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轉呈總經理審批。第三十一條 員工12、接到調動通知后,應依指定的時間內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崗位報到。第九章 晉升第三十二條 公司基于培養人才或業務需要,為了提高員工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一)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一年的不給予晉升,特殊情況除外)。(二) 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三) 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四) 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五) 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第三十四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方可考慮外部招聘。第三十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一) 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呈請核定。(二) 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行政人13、事部門以人事通告形式發布。第三十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一) 各部門主管晉升經理職位的,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核定。(二) 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或負責人)申請,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核定。第十章 離職第三十七條 員工離職區分:辭職:因員工本人原因辭去本職工作。包括申請辭職和自動離職(員工無故連續曠工三天脫離其工作崗位自動生效)。辭退:即公司解雇員工。第三十八條 辭職(一) 本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應首先向行政人事部門領取“離職申請表”,填寫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轉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部。(二) 公司正式員工無論經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均須提前30天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將按14、規定扣除時間差工資(詳見本章四十二條)。第三十九條 辭退(一) 符合本制度“獎懲”章節“辭退”條款規定之行為者,予以辭退處理。(二) 辭退程序1. 用人部門提交辭退報告,寫明建議辭退的理由。2. 由行政人事部填寫“離職申請表”,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呈總經理批準后通知員工本人,并辦理離職相關手續。第四十條 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須于員工離職日,按“離職申請表”帶離職員工到各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辦妥各項手續后,填寫“離職工資結算單”連同“離職申請表”、考勤登記表等相關表單轉財務部結算工資。第四十一條 移交手續:(一) 工作移交: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賬冊、文件(包括公司章則、技術資料)等均應移15、交指定的接手人員或有關部門,并應將已辦而未結案的事項交待清楚。工作移交事項較多或移交的事項較重要(須書面說明清楚)的,由所在部門根據所移交事項制作工作移交清單,交接人簽字后,副本交行政人事部留存。(二) 文具移交:原領的文具(低值消耗性的免)交還行政人事部或相關部門。(三) 工具移交:原工作崗位所使用工具須移交清楚。(四) 借用工具、物品移交:有借用公司工具、物品的,須辦理還借手續、丟失的須照價賠償。(五) 借款交還:在財務有借款的,須如數歸還或在工資中扣除。(六) 印章移交:有保管公司印章的,須移交行政人事部。丟失的視其用途,予以罰款或照價賠償。(七) 辦公鑰匙移交:有保管工作桌、柜、房門等16、鎖匙的,須移交行政人事部或所在部門接手人。(八) 宿舍鎖匙移交:住宿公司的,須將宿舍鎖匙交還行政人事部。(九) 保管物品移交:因工作需要保管有公司物品(數碼相機、手機卡、移動盤、U盤等)的,須移交行政人事部;丟失的須照價賠償。(十) 工作證移交:有辦理工作證的,須將工作證交還行政人事部;丟失的扣除10元。(十一) 其它事項移交:其它未在上述列出的應移交事項。第四十二條 離職工資結算(一) 辭職者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的,結算其正常工資。特殊情況未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的(需經批準),扣除其規定時間差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即扣除工資(30天提前天數)日工資,如只提前10天申請的,扣除20天工資。(二) 辭退17、者,如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將按規定扣除罰款或經濟賠償款后,結算其正常工資。(三) 自動離職者,不發任何工資,對公司財物交接不清自離者,視情節輕重報送當地公安機關。(四) 離職者財物交接不清的,不給予辦理離職手續或按規定給予扣款。(五) 中途離職者(指享有月獎金人員),不計發當月月獎金。第四十三條 員工依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的,公司將為其提供離職證明書。第十一章 加班第四十四條 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可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核準外不得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論處。第四十五條 員工如在加班時間擅離職守,依工作中擅離職守論處。第四十六條 公司因生產經營18、需要,安排員工于規定工作時間外進行工作的,稱為加班。加班分以下三種:(一) 平時加班:指因工作需要,于星期一至星期六安排員工加時工作的。(二) 休息日加班: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休息日(星期日)工作的。(三) 法定節假日加班: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出勤工作的。第四十七條 加班時間均以1小時為單位,不滿1小時的不計加班時間,滿1小時不滿2小時的按1小時計;加班時間包含規定的休息時段的,須扣除休息時段(不計加班時間)后計算。第五十九條 以月薪計算工資的員工不得享有平時加班工資。第六十條 因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按規定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或負責人批準后,送交行政人事部。有計加班工19、資的,未經批準的加班或有加班但沒有“加班申請單”的,均不計付加班工資。第六十一條 加班工資依實際情況而定。第十二章 請假第六十二條 除規定休息休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按規定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第六十三條 員工因故請假,應到行政人事部領取“請假申請表”,逐級呈核后轉回行政人事部登記于考勤表上。第六十四條 員工請假類別分為八種,即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和年休假,相關假別規定見考勤管理制度。第六十五條 請假審批權限。(一) 部門負責人以下人員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至三天由分管總監批準,三天以上由董事長批準。(二) 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分管總監批準。(三) 總監及董事20、長助理請假由董事長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行政人事部備案。第六十六條 事假、病假全年給假分別為14天和30天,但中途到職者則按月份比例給假:到職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事假給假14天13天12天11天9天8天7天6天5天4天2天1天病假給假30天28天25天23天20天18天15天13天10天8天5天3天第六十七條 請假期間(連續假期)如包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及公司放假日,不計為請假天數。第六十八條 員工請假休假(病假、產假除外)連續假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含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超出的假期另按1倍加扣工資;全年事假、病假累計超過規定天數的,超出的假期另按1倍加扣21、工資。第十三章 出差第六十九條 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受派遣暫時外出或到外地辦公事。(具體出差規定另訂)第七十條 員工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需在外住宿的),應事先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出差申請表”,根據派遣負責人核定的期限填寫,并經總經理核批后轉交行政人事部。第七十一條 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暫借相應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借款。第七十二條 業務等人員申請出差的,返回公司后應在兩天之內填寫“出差報告書”,并依規定逐級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留存。第七十三條 出差人員不報支任何加班工資,一天均以8小時計算。第七十四條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須延22、長出差時間的,均須以電話請示分管總監獲批準,同時須通知行政人事部。未經許可私自延長出差時間的,視為曠工處理并不得報銷其延長時間的差旅費。第七十五條 員工出差費用,應據實提出發票,沒有發票的具體說明原因報收據,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事情,除將所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情予以懲處。第七十六條 出差的支付。(一) 當日出差(當日返回公司)1. 當日出差有延誤正餐(中餐、晚餐)的,每餐限報20元(憑發票限額實報);2. 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有效發票實數報銷,無特別原因,不得乘計程車,特殊原因時要請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總監同意。(二) 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其出差時住宿費、餐費、交通費限額據實報銷23、(另定)。第十四章 工資第七十七條 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工資待遇。(薪資管理規定另訂)。第七十八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依其所擔任的職務性質、學歷、經驗等為據,并經勞資雙方協商確定。第七十九條 每月25日左右為上月工資發放日,以法定人民幣通過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依公司要求統一擇其一種支付方式)。第八十條 自發工資日起,員工如對工資存在疑問,請于七天內到行政人事部進行查詢,否則視作棄權處理。經查明如因公司原因少算或漏算的將在下一工資發放日補給;多算的將在下一工資發放日扣回。第八十一條 新進人員自報到上班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其當月工資按日計算。第八十二條 月薪的24、日工資計算月薪當月天數(如:九月份月薪1200元,即日工資為12003040元/日)。第八十三條 公司采用工資保密政策,即公司的任何員工都不可通過任何途徑告知同公司的另一人其工資數額。員工更加不應有意地去了解或透露任何其它員工的工資。若違反上述規定將被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公司可處以書面警告處分。第十五章 福利第八十四條 公司為安定員工生活,增進員工福利,特設立相應的福利項目。第八十五條 公司可為員工提供住宿和伙食(以實際情況而定)。第八十六條 公司按規定給予員工相應的婚假、產假、喪假(詳見考勤管理制度);年休假和相應的福利金見本章節。第八十七條 員工符合福利申請條件者,可到行政人事部填寫“福25、利金申請表”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經部門主管審核,行政人事部簽注意見,上呈總經理核準后,和當月工資一起發放。第八十八條 員工結婚禮金、生育禮金、生日賀儀、喪亡慰問金,其給付標準如下表:項目福利金額(元)備注結婚禮金200正式員工,本人結婚,只限一次生育禮金200正式員工,包括配偶生育,只限一次生日賀儀50在職員工喪亡慰問金300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喪亡第八十九條 年休假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簡稱年休假)。年休假給假天數為5天。第九十條 社保按自愿的原則,公司代扣個人150元/月,剩余部分由公司承擔。第九十一條 員工因工受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住院三天以上的,由行政人事部安26、排代表購買水果或營養品(價值100元內,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而不受此限)前往醫院慰問。第十六章 獎懲第九十二條 為明確公司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進而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章規定。第九十三條 獎懲原則:(一) 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二) 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三) 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四) 有功必27、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員工特權的產生,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第九十四條 職責。(一) 行政人事部負責按本章規定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呈報表”。(二)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提報本部門員工的各項獎懲申請。(三) 行政人事總監負責所有獎勵和處罰的最后審批。(四)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有關獎勵處罰進行記錄、存檔和獎金、罰款及薪資、福利變動的提交。第九十五條 獎懲程序。(一) 獎勵程序。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所在部門提名,并填寫“獎懲呈報表”。2. 所在部門負責人會同行政人事部審核。3. 行政總監批準。4. 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依照執行。(二) 處罰程序。1. 員28、工舉報、所在部門書面向行政人事部報告、公司領導發現后向行政人事部通報或行政人事部通過檢查發現有員工違紀行為,提報人發現員工有違紀行為的須填寫“獎懲呈報表”依程序呈交審批。2. 行政人事部會同違紀員工所在部門主管人員進行調查核實。3. 行政人事部依據本章規定對違紀員工作出處罰,最后經行政總監批準方可生效。4. 所在部門負責人與違紀員工面談并確定改進計劃。5. 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依照執行。第九十六條 員工獎勵的方式分為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專項獎三種:(一) 經濟獎勵:獎金、獎品。(二) 行政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以上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第九十七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但可29、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予以嘉獎,同時獎勵100元。(一) 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二) 拾金不昧(價值達五百元以上)者。(三) 工作認真負責、保證產品質量,成績顯著者。(四) 對公司公共財物機械設備一貫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五) 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公司爭取榮譽者。(六) 有其他事跡足以為其他員工學習者。(七) 其它經公司確認符合嘉獎者。第九十八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10000元者,予以記功,同時獎勵200元。(一)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被采納施行確有成效者。(30、二) 節省物料、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三) 遇有事故或災害,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使公司財物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四) 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提早完成而增加產量、產值者。(五) 檢舉或制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者。(六) 嘉獎累計達三次者。(七) 其它經公司確認符合記功者。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予以記大功,同時獎勵300元:(一) 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臨危不懼、敢冒風險,救護人員或公司財產脫離危險地域而減少損失者。(二) 為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者。(三) 維護公司重31、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四) 在公司連續服務時間在5年以上的員工,給予連續服務記大功獎。(五) 記功累計三次者。(六)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以為其他員工模范表率者。第一百條 員工懲罰的方式分為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一) 經濟處罰:罰款、賠償經濟損失。(二) 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辭退。以上兩種懲罰可分別執行,也可合并執行。第一百零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予以罰款30元。(一) 參加重要會議人員,無正當理由遲到十分鐘以上者。(二) 上班時間未依公司要求著裝者。(三) 公司指定參加培訓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參加培訓者。(四) 在公司內赤膊上班者。(五) 在32、食堂用餐,故意將飯菜倒桌上、打菜臺上或地下者。(六)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者。(七) 擅自調換員工宿舍或調換其他宿舍床位者。(八) 未經許可留外人在公司宿舍過夜者。(九)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線路、新加插座者。(十) 在營銷或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者。(十一) 有違反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十二) 擅自移動消防設施者。(十三) 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十四) 未經許可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者。(十五) 上班時間無故離崗、聊天、閑談、看報刊等做與工作無關之事者。(十六) 下班后所用(或負責保管33、)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空調、風扇等電源未關者。(十七) 員工攜帶物品外出公司,拒絕檢查者。(十八) 除本條規定應予以經濟處罰外,另各部門有規定應作經濟處罰的,依各部門規定執行。第一百零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一) 公司經核查證明確有違紀事實,并依規定作經濟處罰,無正當理由不服從或認錯態度差和不思悔改者。(二) 兩次口頭警告后仍不聽勸改者。(三) 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或在崗睡覺),撤離崗位,怠誤工作者。(四) 于工作時間,玩電腦游戲或其他娛樂活動者。(五) 工作時間,私自外出者。(六) 指使同事或頂替同事在物品領34、用等表單上冒名簽字,尚未造成損失者。(七) 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八) 妨礙工作或團隊秩序,情節輕微者。(九) 撕毀本公司章則布告、通知、懲罰通告有事實確定者。(十)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十一) 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十二) 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第一百零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5005000元以下者,予以記過,并罰款100元。(一)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導致影響公司利益者。(二)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35、(三)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四) 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五) 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者。(六) 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七) 冒公司領導之名在相關審批表單上簽字者。(八) 在禁煙場所兩次警告處罰仍不聽勸改者。(九) 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屢勸不聽者。(十) 累計三次以上警告處分者(含三次)。第一百零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下者,予以記大過,并200元。(一) 公司經核查證明確有違紀事實,并依規定作警告處罰,無正當理由不服從或認錯態度差和不思悔改者。(二) 撤離職守36、或因個人過失,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害者。(三) 泄漏公司商業機密。(四) 遺失公司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五) 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嚴重影響工作和公司正常秩序者。(六)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七) 不服從主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八) 一個月內曠工超過兩天者。(九) 機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未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十) 盜用印信或未經核準擅自使用印信者,情節輕微者。(十一) 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公司制度,違反安全規定,情節嚴重者)。(十二) 累計二次以上記過處分者(含二次)。第一百零五條 有下列嚴重違紀行為之一者,予以辭退處理,且無經37、濟補償金。(一) 公司經核查證明確有違紀事實,經警告、記大過處罰,無正當理由決不服從或認錯態度差和不思悔改者。(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三) 提供虛假身份證、學歷證書、個人簡歷資料或填寫虛假個人檔案資料,欺騙公司者。(四)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者。(五) 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防衛過當造成對方身體傷害;使用武力或攜帶兇器威脅,恫嚇他人,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六) 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七) 玩忽職守,致公司1萬元以上經濟損失者。(八) 無故毀損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者。(九) 一年內記大38、過兩次,且無功過相抵者。(十)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十一) 蓄意煽動員工抵制企業規章制度或破壞企業正常生產秩序者。(十二) 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圖書,足以破壞員工與公司關系者。(十三) 煽動怠工或罷工者。(十四) 吸食鴉片或其他毒品者。(十五) 偽造或偷竊公司印章者。(十六)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或商務上的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十七) 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十八)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十九) 其他違反政府法令法規或公司認為情節嚴重者。第一百零六條 員工的降職,參照辭退條款規定,后果稍輕者使用降職處分。第一百零七條 對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39、按本章節懲處處罰外,還應執照以下規定賠償公司經濟損失:(一) 造成公司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者,責任人應賠償損失的20%50%;賠償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扣除賠償費后的月工資余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月扣除不完可以計入下月,如員工離職則一次性扣除。(二) 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者,由行政總監作出索賠決定,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第一百零八條 對人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一百零九條 員工功過相抵規定:(一) 嘉獎與警告相抵。(二) 記功與記過相抵。(三) 記大功與記大過相抵。同年中功過抵消后,對年終考核、調薪、晉升等不發生影響。第一百一十條 獎懲依下列規定計算:(一) 兩嘉獎等于一次記功。(二) 兩次記功等于一次記大功。(三) 兩次警告等于一次記過。(四) 兩次記過等于一次記大過。第一百一十一條 對于其它獎懲規定如同本規定沖突時,以最新獎懲規定為準。第十七章 附則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補充修正。第一百一十四條 本規定經核準后自2011年6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