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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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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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大唐新能源制201039)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依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新能源公司的電力生產工作應充分挖掘、利用本公司自身的人力和設備資源來完成。確需要利用公司外人力資源的,必須采用對外發包工程的方式,嚴禁直接雇傭勞務用工。第三條 新能源公司對外發包工程必須由各分子公司統一管理,發包給具有安全資質和條件的單位,嚴禁發包給任何個人,嚴禁以2、風場、班組或職能部門的名義對外發包工程。第四條 對外發包工程必須依法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對外發包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必須到位,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第五條 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誰發包、誰負責安全管理;誰使用、誰負責安全監護;為誰服務,誰負責安全監督。 第六條 對外發包工程嚴格執行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安全隱患的施工隊伍不準進入現場;有安全隱患的人員不得進入現場;有安全隱患的施工機械不準進入現場;有安全隱患的工程設備不準進入現場;有安全隱患的材料不準進入現場;有安全隱患的施工措施不準審批實施;有安全隱患的區域不準開放施工。第七條 未經新能源公司批準,任何分子公司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3、有關單位(企業)提供勞務,否則發生的責任事故及人身傷害,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責任。第八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統各單位。第九條 定義和術語(一) 電力生產工作指發電、輸變電、電力檢修、電力試驗、電力建筑等有關的生產性工作,如電力設備(設施)的運行、檢修維護、施工安裝、試驗、生產性管理工作以及電力設備的更新改造、安裝、檢修和試驗等工作。(二) 工程發包指建設單位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采用公告或邀請書等方式提出項目內容及其條件和要求,約請有興趣參與競爭的單位按規定條件提出實施計劃、方案和價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評價方法擇優選定承包單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4、活動。(三) 轉包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四) 分包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設工程后,將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幾部分工程,再發包給其他承包人,與其簽訂承包合同項下的分包合同。(五) 發包方指將我公司生產或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某一個或幾個環節,以合同約定方式委托給其他專門或專業公司來完成的單位。(六) 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直接簽訂施工(勞務)合同的專門或專業公司。(七) 分包方指持有營業執照,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經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工程施工的某一部5、分,并與承包方直接簽訂施工合同專門隊伍或專業公司。(八) 臨時工指與企業的雇傭合同期2年以下(不含2年)或無固定工作崗位的外來用工人員。(九) 項目監護單位指發包方指定的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的具體負責單位。(十) 工程安全協議書指工程的業主(發包人)與施工的承包人之間達成的以實施工程為合同內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第二章 職責第十條 發包方的(安全)職責(一) 發包承辦部門的職責:1.審查承包方的業務資質和條件;2.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并附帶工程安全協議書;3. 審批承包方制定的“三項措施”(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對重大施工項目需經發包方總工程師或生產副職審批;4.負責向承包6、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5.審查承包方人員、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是否符合施工(改為國家)的要求;6.根據工作需要,協助承包方辦理工作票手續,或指派現場監護人;7.解決和協調發包工程的重大問題和疑難問題;8.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查禁違章;9.組織(改為配合)有關單位對發包工程進行驗收,并辦理(改為在字)工程結算手續上簽字(增加); 10.發生事故后,組織調查和分析,填報相關的事故報告表;11.監督檢查承包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二) 安全監察部門的職責:1.負責發包工程的生產、基建、擴建、改建等安全管理;2.編制和修訂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3.審查承包方的安7、全資質和條件;4.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安全協議書,作為工程合同附件;5.負責向承包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6.審查承包方人員、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7.審核承包方制定安全施工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8.對承包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文件,并考試;9.負責審批安全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手續;10.負責(改為配合)辦理開工申請單手續;11.負責辦理生產現場準入證手續;12.負責審批承包方施工人員的工作票負責人;13.解決和協調發包工程的重大安全問題;14.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查禁違章;15.參加發包工程的驗收工作8、;16.發生事故后,組織調查和分析,填報相關的事故報告表;17.監督檢查發包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18.負責辦理生產現場準入證,建立發放檔案;(三) 風場的職責:1.負責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2.負責向承包方施工人員交待現場危險因素及注意事項;3.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確完備,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4.負責布置、檢查、監督(增加)現場安全措施,確保落實到位;5.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查禁違章行為;6.解決和協調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四) 工作監護(負責)人的職責:1. 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2.組織分析危險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并監督落實;3.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確完備,現場9、措施布置到位;4.負責辦理開工許可、竣工驗收手續;5.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具體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待工作任務、工作范圍、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6.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查禁違章;7.監督檢查每日開工會和收工會,掌握施工進度及存在的問題,總結安全施工情況。第十二條 承包方的職責(一) 接受發包方審查安全資質和條件;(二) 負責提供發包方所需審查的有關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三) 負責施工人員條件應符合本管理規定,并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四) 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滿足發包方提出的要求;(五) 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安全協議書和工程承包合同;(六) 負責為施工人員10、配備合格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七) 負責制定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相關預案,并貫徹落實;(八) 負責對承包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規程、消防安全、電力設施保護和社會治安等方面知識的培訓和考試;(九) 負責交納安全保證金,辦理開工申請、現場準入證等手續;(十) 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查禁違章;(十一) 負責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十二) 解決和協調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十三) 發生事故后,與發包方一起進行調查和分析,填報相關的事故報告表;(十四) 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第十三條 工作負責人的職責(一) 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11、安全工作規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程及本管理規定,接受發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二) 合理安排工程進度,明確分工和職責,正確組織施工,對施工的安全負全責;(三) 組織施工人員落實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四) 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確完備,檢查現場安全措施布置到位;(五) 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交待工作任務、工作范圍、工作時間、停電范圍、帶電部位、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六) 始終在現場監督施工安全情況,查禁違章;(七) 組織開好每日的開工會和收工會;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向全體施工人員傳達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報,總結、分析一周安全施工過程中的好12、人好事和不安全事件,制訂整改、防范措施等。第三章 發包程序第十四條 確定工程承包方。發包工程必須經過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程序進行,由評標委員會根據評分或者投票方式,確定中標單位。第十五條 審查安全資質和條件。發包部門審查承包方的以下安全資質和條件,填寫發包工程安全資質審核表(附表2),報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備案:(一) 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資格證書、企業安全資質證書等;(二) 施工簡歷、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及有效業績證明;(三) 工程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四) 從事特種作業施工的或施工人員超過30人的,提供專職安全監督人員的資格證書;(五) 起重機械施工(安裝、改造、維修)、危險化學器、13、建筑等施工的特種作業資格許可證;(六) 涉及定期試驗的施工機具、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具有檢驗;(七) 試驗資質部門出具的合格的檢驗報告或合格證;(八) 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九) 施工人員的年齡、身份、健康證明。第十六條 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發包部門代表分子公司與承包方按照要求起草工程承包合同,經有關部門審定后,由企業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簽訂。第十七條 簽訂工程安全協議書:發包承辦部門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安全協議書(附表3),雙方審核簽字、蓋章后,再經安監部門審核蓋章。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發包部門、一份承包方、一份安監部門。協議書內容:(一) 工程概況。寫明工程14、名稱、工程地址、承包工程范圍和內容、承包形式;(二) 工程項目期限。寫明完成工程項目承包任務所需要的計劃時間;(三) 發包方安全責任和義務。寫明發包方的職責,發包方的義務,提出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要求;(四) 承包方安全責任和義務。寫明承包方的職責,承包方的義務,制定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遵照執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五) 寫明對現場實施獎懲的有關規定,有關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責任劃分的規定承發包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第十八條 安全技術交底。(一) 發包部門負責人向承包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15、明確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的具體負責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分析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填寫現場負責人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卡(附表4),并簽字。交底卡一式叁份,一份承包方,一份發包方,一份安監部門。(二) 承包方制定“三措一案”。(三) 承包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和發包方提出的要求,制定“三措一案”(附表7),經發包部門負責人審批。對重大施工項目需經發包方總工程師或生產副職審批。“三措”是指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一案”是指施工方案。(四) 審查承包方人員、工器具及防護用品。(五) 發包方根據承包方提供的施工人員情況登記表(附表5),審查所有施工人員的年齡、文化程序、身份證明16、工種及體檢證明(縣級以上醫院)是否符合要求;對于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六) 發包方根據承包方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登記表(附表6)進行核查,保證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檢驗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第十九條 安全培訓和考試:針對承包工程生產和工藝流程的特點、施工區域地下隱蔽工程,以及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發包方安監部門應對承包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并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和要求。第二十條 交納安全保證金。開工前,承包方應向發包方交納工程款總額5的安全保證金,作為對違反本標準的處罰和賠償用款,不足時由承包方補齊,節余款退還。發包方安監部門負17、責審批安全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手續,填寫安全保證金收款憑證(附表14)、安全保證金退還憑證(附表15);財務部門負責代管安全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手續。第二十一條 辦理開工申請手續。入廠前,承包方應到安監部門辦理開工申請單(附表8),并提供以下資料:(一) 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工程安全協議書;(二) 發包方與承包方現場負責人簽訂的現場負責人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卡;(三) 施工人員安全規程、消防安全、電力設施保護和社會治安等方面知識考試合格的試卷;(四) 經發包方負責人批準簽字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五) 施工人員情況登記表;(六) 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登記表;(七) 施18、工人員的體檢證明(縣級以上的醫院);(八) 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九)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印件;(十) 交納安全保證金收據。第二十二條 辦理生產現場準入手續:(一) 承包方持開工申請單到發包方安監部門辦理生產現場準入手續,須經安全監察部門人員簽字有效。(二) 項目監護單位與承包方負責人向施工人員交底。項目監護單位負責人(現場監護人)與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安監人員一起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針對現場危險因素填寫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卡(附表9),并組織學習和簽字,方可帶領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第二十三條 現場監護和管理:施工中,發包部門、項目監護單位負責發包工程的安全管19、理和安全監護,安全監察部門對施工過程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及考核,發現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施工現場監護的重點內容;(一) 現場各種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二) 是否正確辦理了工作票;(三) 施工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佩帶、使用;(四) 施工人員是否有違章行為;(五) 發包單位工程負責人職責履行是否到位;(六) 承包單位工程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人員職責履行是否到位;(七) 現場安全設施、工器具、設備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八) 施工人員的出入證是否真實有效;(九) 特種作業是否有資格人員擔任;(十) 承包單位人員變動是否履行相關手續,填寫施工人員變更申請表20、(附表10)。(十一) 工程竣工驗收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提出驗收申請,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單(附表11),發包部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簽字。驗收單一式三份,一份發包部門、一份承包方、一份安監部門。第二十四條 辦理工程結束手續: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將違章罰款全部交清,填寫安全保證金退還申請單(附件15),辦理安全保證金退還手續。資料歸檔。每項工程結束后,承、發包方應建立健全發包工程安全管理檔案,做到一事一檔,并填寫發包工程登記臺帳(附表12)。對于工程項目的相關材料必須留有復印件或副本,保存期一般為二年,保存地點為承包方、發包部門、安監部門。發包工程資料明細如下:序號名 稱保存期1工程承包21、合同長期2發包工程安全資質審查表二年3工程安全協議書二年4現場負責人安全措施交底卡二年5施工人員情況登記表二年6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登記表二年6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二年7安全培訓考試記錄二年9發包工程開工申請表二年10生產現場準入證二年11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卡二年12施工人員變更申請表二年13工程竣工驗收單二年14發包工程登記臺帳二年15罰款單二年16安全保證金收款憑證二年17安全保證金退還憑證二年第四章 發包管理第二十五條 發包方對承包方的安全管理:(一) 發包方應嚴格審查承包方的有關證件,保證承包隊伍符合發包工程的條件和要求。(二) 發包方應對下22、列承包單位終止合同、退出現場,不得重新錄用:1.發生過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承包單位;2.不服從發包方、監理單位管理的承包單位;3.造成發包方安全、質量事故的承包單位;4.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的承包單位。(三) 發包方必須依法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安全協議書和工程承包合同,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發包工程合法性。安全協議書必須與合同名稱、內容對應一致。(四) 發包方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必須經公司考試審批后,備案并公布;承包方的工作負責人應由承包方提出,必須經公司資格審批后,備案并公布。(五) 發包方應做好工程項目的各項協調工作,風場、班組應積極配合承包方辦理工作票有關事宜,特殊作業時要23、實行“雙人負責制”。(六) 承包方工作負責人應對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和施工人員安全行為負責;發包方工作負責人應對現場作業安全措施是否執行到位,施工人員是否在指定時間、區域內工作負責。(七) 做好發包工程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承包方提出具體的要求和指導意見,查禁違章,必要時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對嚴重違章作業,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停工整頓,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由承包方負責;造成嚴重后果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八) 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違章、人身傷害等事件,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處罰,并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造成發包方經濟損失的,承包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從工程款中扣除;對于情節嚴重的,發包方有24、權停止該項工程合同的執行。(九) 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發包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并在24小時內向安全監察部門提供書面報告。因承包方違章發生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負責事故調查及協調善后處理事宜,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相關的事故報告由承包方填報,報發包方安全監察部審核備案。(十) 發包方要全面掌握承包方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每月要組織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向承包方傳達領導的指示精神和有關安全工作文件,總結分析安全施工情況,制訂整改措施。(十一) 由于承包單位責任造成安全、質量事故需要承包單位賠償的,財務部門根據發包部門、安全監察部門的書面通知,從25、安全施工保證金和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第二十六條 承包方的安全管理(一) 承包方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及本標準,自覺接受發包方的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對提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二) 承包方必須具有法人資格,應有承包方所在地區、縣級工商行政機關和勞動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符合發包工程要求以及企業等級資質證書和法人委托書等;(三) 承包方負責對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承包方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 竣工驗收合格止;(四26、) 承包方須按照國家規定和電力行業要求,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經技術監督部門檢驗過并在有效期內;當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及粉塵清掃工作時,要提供相應防毒防塵等特殊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施工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五) 承包方應分開設置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符合安全要求,嚴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六) 承包方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制,明確施工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負全責;(七) 承包方應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對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負責。承包方安全負責人每周五下午到發包方27、安全監督部門匯報施工中的安全情況,參加發包方的安全會議,服從發包方安監部的領導;(八) 禁止雇用童工和老弱病殘人員;非特殊技術性的工作,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55歲;所有工作人員不得有電力生產的職業禁忌癥;(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持證上崗;(十) 從事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施工時必須設專職安監人員。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必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設有兼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要滿足要求;(十一) 承包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嚴禁返包,即承包方將工程的某些具體工作交由發包方的車間、28、班組或個人完成。施工單位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由發包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書面提出申請,經發包方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批準后,指派有關車間或班組完成;(十二) 施工人員必須征得風場值班負責人的同意方可開工;同一地點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工作,否則不準施工;(十三) 承包方工作負責人在開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必須始終在現場全程監護,施工人員不得擅自中途換人,特殊情況需要換人時須履行手續征得發包方的同意,填寫施工人員變更申請表。對新參加工作人員要履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十四) 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29、孔洞口、基坑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十五) 承包方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防火安全措施,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十六) 一旦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應保持事故現場,并立即向發包方的發包部門或安監部門報告,雙方組織事故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十七) 承包方應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例會,向施工人員及時傳達領導的指示精神和有關安全工作文件,落實例會要求,總結分析安全施工情況,制訂改進措施;(十八) 承包方要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施工現場安全保30、衛措施及保衛人員名單,并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第二十七條 對廠家服務人員的安全管理:(一) 凡進入生產現場進行服務的,由聘請單位負責按照本標準實施管理;(二) 凡進入生產現場進行服務的,聘請單位負責對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書面交底,所有售后服務人員學習后簽字,保留書面材料備查。聘請單位負責辦理出入手續,并對售后服務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的安全負責。第五章 附則第二十八條 發包工程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和電網、設備事故,依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進行調查分析,依據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合同和本標準進行處罰。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由新能源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規31、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附件1: 發包工程工作程序確定工程承包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發包部門工程負責人向承包方交底簽訂工程安全協議書承包方制定“三措一案”開始審查安全資質和條件結束辦理工程結束手續現場監護和管理資料歸檔審查承包方人員、工器具及防護用品安監部門向承包方進行安全培訓和考試辦理開工申請單辦理生產現場準入證項目監護單位與承包方向施工人員交底承包方交納安全保證金工程竣工驗收 附件2: 發包工程安全資質審查表工程名稱發包部門發包工程負責人承包方承包方負責人承包方安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電話營業執照合格( )不合格( )法人資質證書或法人委托書合格( )不合格( )安全資質證書(起重機械、危險化學品設備32、建筑等施工)合格( )不合格( )特種作業許可證(起重機械、危險化學品設備、建筑等施工)合格( )不合格( )負責人資格證(起重機械、 危險化學品設備、建筑等施工)合格( )不合格( )安全員資格證(起重機械、危險化學品設備、建筑等施工或超過30人的)合格( )不合格(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及證明合格( )不合格( )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滿足要求。合格( )不合格( )涉及定期試驗的施工機具、工器具、安全用具應具有檢驗資質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或合格證合33、格( )不合格( )特種作業人數及操作證電工 ( )人 有證( )無證( )電焊工( )人 有證( )無證( )起重工( )人 有證( )無證( )架子工( )人 有證( )無證( )發包部門審核人意見: 簽字:年 月 日安監部門審核人意見:簽字:年 月 日附件3: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公司工程安全協議書(樣本)工程名稱: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安全協議書 協議編號: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將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34、: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2工程地址:3承包工程范圍和內容:4承包形式:二、工程項目期限:工程安全協議是工程合同的附件,隨工程合同生效。三、總則四、甲方安全責任和義務五、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六、考核和處罰發包單位蓋章: 承包單位蓋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甲方安監部蓋章: 乙方安全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安全協議書附件4: 現場負責人安全措施交底卡 承包方交底日期年 月 日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工作期限是否存在以下危險因素(發包方技術人員向承包方負責人員明確指出作業現場危險因素):1高處墜落( );2落物傷人( );3觸電( );4物體打擊( );5機械傷害( );6起重傷害( );35、7、灼燙傷( );8大風( );9高溫( );10火災( );11照明不足( );12誤碰生產設備( );13接錯線( );14走錯間隔( );15電氣設備接地短路 ( );16施工辦法失誤帶來的傷害或設備異常( );17身體不適帶來的危險( );18情緒波動帶來的危險( );19技術水平及能力不足帶來的危險( )。危險點控制措施:是否已全部交底清楚是( )否( )需要說明的問題:發包部門負責人發包部門技術負責人承包方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簽字注:此交底卡一式參份。一份承包方負責人員保存;一份發包方技術人員保存;一份安監部保存現場負責人安全措施交底卡38附件5: 施工人員情況登記表36、序號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籍貫工種操作證編號本工種年限身體狀況考試成績附件6: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登記表序號工具、用品名稱數量使用前檢查是否符合標準檢驗日期檢驗結果有/無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檢驗部門附件7: 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樣本)工程名稱: 承包方編制人: 承包方審核人: 發包方審核人: 發包方技術負責人: 發包方安監負責人: 發包方批準人: 編制日期: 年 月 日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附件8: 發包工程開工申請單施工項目名稱承包單位名稱承包單位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施工人員數 安全資格證編號特種作業人37、數 安全資格認可發證機關安全資格證發證時間審批備案附件當地工商行政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 份當地勞動部門頒發的資格認可證 份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份合同書及施工人員名單 份安監部審批意見 年 月 日 備案時間開工時間 注:1、攜帶合同書、營業執照、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2、此表填寫一式二份。一份承包方、一份安監部。發包工程開工申請表附件9: 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卡承包方交底日期年 月 日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工作期限是否存在以下危險因素(承包方技術人員向承包方現場施工人員明確指出作業現場的危險因素):1高處墜落( );2落物傷人( );3觸電( );4物體打擊( );5機械傷害( );38、6起重傷害( );7、灼燙傷( );8大風( );9高溫( );10火災( );11照明不足( );12誤碰生產設備( );13接錯線( );14走錯間隔( );15電氣設備接地短路 ( );16施工辦法失誤帶來的傷害或設備異常( );17身體不適帶來的危險( );18情緒波動帶來的危險( );19技術水平及能力不足帶來的危險( )。危險點控制措施(承包方技術人員向承包方現場施工人員明確指出作業現場危險點的控制措施):是否已全部交底清楚是( )否( )需要說明的問題:承包方現場負責人承包方安全員發包方現場監護人承包方現場全體施工人員簽字注:一式叁份,一份承包方負責人員保存,一份發包方監護人員保39、存,一份安監部保存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卡附件10: 施工人員變更申請表工程名稱承包方 從事崗位原用人員變更人員變更原因變更時間交底卡已簽字考試成績承包方負責人簽字發包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注:一式三份。一份承包方,一份發包方,一份安監部門附件11: 工程竣工驗收單工程名稱工程起止日期發包部門負責人承包單位承包方負責人承包方提出竣工驗收的申請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發包部門工程負責人驗收評價工程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發包部門負責人審核意見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退出入證保衛部門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安監部門驗收評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注:一式三份。發包部門、承包方、安監部門40、各一份工程竣工驗收單附件12: 發包工程登記臺帳序號工程項目名稱編號發包部門承包方發包時間工期結束時間附件13: 罰 款 單被考核單位考核時間罰款金額 元被考核負責人簽字罰款原因:安監部簽字交款時間收款人簽字注:自收到罰款單3日內到安監部交罰款,逾期不交按每天按5%增加。附件14: 安全保證金收款憑證NO:承包工程項目名稱承包單位應交款金額(大寫):經辦人:安監部門蓋章年 月 日收款金額(大寫):交款人: 經辦人:財務部門蓋章年 月 日注:一式三份。一份安監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交款單位。附件15: 安全保證金退還憑證NO:承包工程項目名稱承包單位予收款金額(大寫)應扣款金額(大寫)應退款金額(大寫):經辦人:安監部門蓋章年 月 日實退款金額(大寫):收款人: 經辦人:財務部門蓋章年 月 日注:一式三份。一份安監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交款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