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興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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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4043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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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大興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目 錄1 總則1.1 編制目的1.2 編制依據1.3 適用范圍1.4 工作原則1.5 事件分級2 組織機構與職責2.1 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及職責2.2 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及職責2.3 成員單位及職責3 預測預警3.1 預測3.2 預警級別、發布、響應和取消4 應急響應4.1 分級響應4.2 應急處置4.3應急結束 5 信息報告5.1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報告與舉報系統5.2 責任報告單位5.3 報告時限和程序5.4 報告內容6 后期處置6.1 善后處置6.2 責任追究6.3 總結評估7 保障措施7.1 信息系統保障7.2 監測數據保障7.3 物資經費保障7.42、 應急隊伍保障7.5 醫療衛生保障7.6 培訓與宣傳8 附則8.1 名詞術語8.2 預案的制定與解釋8.3 預案的修訂與管理8.4 預案實施時間9 附件 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建立健全大興區食品安全應急機制,提高綜合處理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預防、減少和控制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風險與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1.2 編制依據以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政策和北京市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北京市大興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為依據。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大興區行政區域內食品的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突然發生,危害3、或可能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1.4 工作原則(1)預防為主,全程控制各相關部門應當遵循以市場準入為核心的全過程預防和控制原則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要對可能引發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各個環節和因素進行風險分析,積極采取措施預防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2)信息暢通,反應及時建立快速準確的食品安全信息報告、信息發布以及群眾舉報制度,保證信息的準確、及時和暢通。各相關部門應當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迅速做出反應,在按規定報送信息的同時,立即采取緊急救治、現場控制等措施。(3)專業處置,責任落實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級別,采取不同的應急程序和措施。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依法4、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各鎮、街道辦事處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負有屬地綜合協調職責。(4)統一指揮,聯合執法在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委領導下,由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依法整合行政執法力量,以及技術、信息等資源,集中高效地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件。(5)科學決策,社會參與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處理與控制必須立足科學,聽取食品安全專家的建議,堅持群防群控的原則,加強食品安全科學知識的宣傳,鼓勵社會廣泛參與和支持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與控制工作。1.5 事件分級按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擴散性、社會影響和應急處置所需調動的資源力量,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5、大(級)和一般(級)四個級別。 特別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I級)危害特別嚴重、擴散性特別強、社會影響特別大,需要在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領導下,由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進行緊急控制和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1)對包括北京在內的2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2)超出本市處置能力的;(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1.5.2 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級)危害嚴重、擴散性強、社會影響大,需要組織全市各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控制和處理6、,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1)病患人數100人以上并且出現死亡病例的;(2)出現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3)涉及含大興區在內的2個以上區(縣)范圍,超出區(縣)政府處理能力的;(4)市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1.5.3 較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級)危害較嚴重、擴散性較強、社會影響較大,需要區政府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全區,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2)病患人數100人以上,但未出現死亡病例的;(3)學校、托幼機構、建筑工地、集體用餐單位一次發生食物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7、出現死亡病例的;(4)國際、國內重大活動中一次發生食物中毒人數在5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5)出現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6)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1.5.4 一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級)危害性、擴散性、社會影響不特別顯著,需要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力量進行處置,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轄區內2個以上鎮、街道,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危害的;(2)病患人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3)區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2 組織機構與職責2.1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在區應急委領導下,承擔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對工8、作。成立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指揮部(組織成員詳見附件1,處置食品突發事件應急流程圖見附件2)。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管副區長)擔任總指揮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指揮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和區食品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相關應急工作,協調重大問題,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的職責包括:(1)研究確定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的重大決策與指導意見;(2)統一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應急工作,負責本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對工作,對食品安全應急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分9、析總結全區年度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工作;(4)組織本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和管理;(5)審核本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相關工作方案與應急工作報告;(6)承擔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2.2 區政府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食品辦)在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督查本轄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具體職責包括:(1)負責貫徹落實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接收、整理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報送的信息并及時向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及區應急辦報告;(2)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的工作要求,在區應急委和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10、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對轄區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控制和處置工作;(3)制定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4)組織有關部門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5)聯系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專家組;(6)完成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2.3 成員單位及職責(1)區衛生局: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病原學檢測和病因及危險因素的分析等工作;負責消費環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2)工商分局:負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中有關流通領域的問題進行臨時控制、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突發11、食品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3)區質監局:負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中有關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問題進行臨時控制、調查處理及相關技術鑒定工作;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4)區農委:負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中種植、養殖生產環節和農業投入品的監控、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5)藥監分局:負責與保健食品相關的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臨時控制、調查處理及相關技術鑒定工作。(6)區商務局:負責發生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時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工作;組織生豬屠宰行業及食鹽行業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控制和調查處理工作。(7)區城管大隊:負責因轄區街頭流動無照經營食品等違法行為產生的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臨時控12、制和調查處理等工作。(8)區教委:負責協助衛生等部門對在所管轄的學校、幼兒園等單位發生的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及相關救援工作。(9)區建委:負責協助衛生等部門對轄區建筑領域發生的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及相關應急救援工作。(10)公安分局: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中現場秩序的維護和對涉嫌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偵察和處理等工作。(11)區財政局: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援救及相關工作的資金保障與監督工作。(12)區環保局:負責因非生物環境污染造成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環境監測,并提出控制及消除污染建議,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13)區監察局:負責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工作進行效能13、監察,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及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14)區政府督查室:落實區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工作的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15)各鎮、街道辦事處: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本轄區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進行應對處置。3 預測預警 3.1 預測(1)相關成員單位應依照職責,對我區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進行監控,對監測數據進行評估,并根據各類致病因素發生的危險性和嚴重性,對可能發生的食源性疾病和潛在影響健康的因素,以及對本轄區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對本轄區可能造成的影響做出預測,并向區食品辦提出預警建議。(14、2)區食品辦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本轄區的食品安全信息、監測數據和預警建議進行評估,并根據各類致病因素發生的危險性和嚴重性,對本轄區爆發某類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可能性、范圍、種類、危害、影響等情況進行預測,并經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區應急委領導批準后分別上報市食品辦和市應急委。3.2 預警級別、建議、響應和取消 預警級別依據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預警由低到高分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級別。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15、有擴大的趨勢。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3.2.2 預警建議(1)預警信息包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建議機關等。(2)對本轄區內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區食品辦或區應急辦提出預警建議,經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或區應急委領導批準后,分別上報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或市應急辦。3.2.3 預警響應(1)預警信息發布后,各相關部門應當立即做出預警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工作狀態。區食品辦應當按16、照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的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的宣傳和相關情況通報工作,同時密切跟蹤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有關預警建議,適時按程序調整預警級別,并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2)各成員單位應確保24小時值守,保持通信聯絡暢通。預警信息發布后,各成員單位應做好預警響應準備,確保有關人員1小時內完成集結,確保防護設施、裝備、應急物資等處于備用狀態。(3)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市、區食品辦的要求,對于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關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責令召回等臨時控制措施。3.2.4 預警取消預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誰發布、誰取消”的原則,參照預警信息的發布程17、序執行。4 應急響應4.1 分級響應當本行政區域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時,區急應辦和區食品安全辦公室應當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照“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協調各部門開展先期處置,區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和事發地的行政一把手必須到現場先期指揮處置。 I級應急響應對本轄區內初步確定為屬于特別重大的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由區應急委立即向市應急辦報告,同時區食品辦公室立即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提請市應急委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處置。區應急委主要領導和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成立大興區現場應急指揮部,先期進行處置,做好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市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大興區現場應急指揮部配合市食品安全委18、員會工作,接受由市應急委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調度和指揮。 級應急響應對本轄區內初步確定為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由區應急委立即向市應急辦報告,同時區食品辦公室立即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提請市應急委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處置。區應急委主要領導和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成立大興區現場應急指揮部,先期進行處置,做好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市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大興區現場應急指揮部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接受由市應急委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調度和指揮。4.1.3 III級應急響應對本轄區內初步確定為較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由區食品辦報請市政19、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經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或區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III級應急響應。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區應急辦主任、區食品辦主任應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執行總指揮,負責事件的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主管領導和市應急辦主要負責人到場,參與制定方案,并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4.1.4 IV級應急響應對本轄區內初步確定為一般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由區食品辦報請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經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或區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IV級應急響應,由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區食20、品辦主任擔任總指揮,在區應急委的領導下開展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請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給予指導。4.1.5 特殊情況應急響應全國及本市黨代會、人大、政協會議,重大國際活動和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主要節假日期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需要本區組織進行預防、控制和處理的,由區政府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區應急辦根據具體情況擬定響應級別,按照本預案規定啟動相應程序。一般情況下,按IV級標準響應。4.2 應急處置4.2.1 應急響應狀態宣布后,區食品辦根據各成員單位的職責成立醫療救治、專家咨詢、現場檢測與評估、應急救援、信息報送、事件調查處理等應急處置工作組,迅速開展應對工21、作。(1)醫療救治。組織衛生、藥品監督等部門成立醫療救治組,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并負責協調緊缺藥品、醫療設備的供給。(2)專家咨詢。組織化學、生物學、衛生學、食品學、管理學、法學等專家成立專家咨詢組,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和法律幫助,分析事故原因,評估事故造成的危害,并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3)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織有關部門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組,負責對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監測分析樣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從技術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4)應急救援。組織有關部門成立應急救援組,負責制定和落實具體應急救援22、方案,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5)信息報送。區食品辦負責組織匯總信息,并及時向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報告事件處置的進展情況。(6)事件調查處理。組織衛生、農業、工商、質監、藥監等部門成立事件調查處理組,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追蹤源頭,做出調查結論。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應急人員與物資設備。各成員單位應當確定負責人與聯系人,做好值班、備勤工作,確保聯絡暢通。I級、級響應時,工作時間有關人員應當全員在崗,其他時間70%以上人員在崗;III級、IV級響應時,工作時間有關人員應當全員在崗,其他時間50%以23、上人員在崗。相關人員應在半小時內完成集結。 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區應急辦報告,在區應急辦的統一調度指揮下開展工作。4.3應急結束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完畢,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處置結束后,區食品辦需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按照事件等級上報區應急辦,經區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做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一般(IV級)、較大(III級)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由區應急辦宣布應急結束。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同時上報市24、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5 信息報告5.1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報告與舉報系統建立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報告與舉報系統。任何單位、個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及其隱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不得阻礙他人報告。5.2 責任報告單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是指與食品安全相關的部門與機構,主要包括:醫療救治機構、食品檢測機構、食品生產經營者、鎮、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各責任報告單位應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的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履行報告義務5.3 報告時限和程序(1)責任報告單位發現突發食品安全事25、件及隱患,應當及時向區食品辦報告。(2)區食品辦接到報告,經初步核實后應立即向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報告。(3)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各部門要將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單位、中毒人數、有無嚴重病例、初步懷疑的肇事單位及食品來源等詳細信息于事件發生后40分鐘內報區食品辦,區食品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將詳細信息進行整理,并在1小時內上報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4)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應當采取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直至事件結束。(5)發生在敏感時期、敏感地區的事件信息報告,不受分級標準的限制,各責任報告單位應立即報區食品辦,區食品辦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5.426、 報告內容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終結報告。(1)初次報告應當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等。(2)階段報告應當包括事件發生原因和過程、調查處理情況、病患人員救治情況、信息通報情況、案件處理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社會各界反應情況等。(3)終結報告應當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應急處置過程、受害人救治狀況與補償賠償情況、事件定性結論、經驗教訓、措施和建議等。6 后期處置6.1 善后處置(1)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處置在區政府的領導下,由區應急委和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共同組織實施。(2)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主要包括征用物資補償、有害食品的無害化處理、27、清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3)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應當鼓勵社會廣泛參與,鼓勵紅十字會、慈善協會等社會公益性組織參與,動員社會各界提供援助。區民政部門要進一步推動接受捐贈工作的制度化。6.2 責任追究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于因故意或過失導致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要按照行政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追究監管責任、屬地責任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6.3 總結評估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終結后3天內,參加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應當向區食品辦報送總結報告。區食品辦應當在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終結后1周內向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提交總結報告。28、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報告時限另有規定的除外。7 保障措施7.1 信息系統保障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區應急辦的相關工作部署,建立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決策指揮系統信息平臺,保障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7.2 監測數據保障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由區食品辦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監測數據的收集、錄入、使用、評估等項工作7.3 物資經費保障(1)在區政府的統籌安排下相關部門應儲備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處置的應急物資,主要包括:藥品、疫苗、醫療設備和器材、快速檢驗檢測設備和試劑、傳染源隔離及衛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2)遇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由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應29、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經費并將其列入年度預算。7.4 應急隊伍保障 各成員單位應當組織建立醫療救治、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專業隊伍以及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組成的輔助性隊伍,并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區食品辦要在區應急辦的領導下,適時組織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演習,培訓應急隊伍,檢驗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提高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和現場處置能力,實現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管理的規范化和程序化。7.5 醫療衛生保障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治療等階段組織實施救護。大興區120急救分中心和北京市紅十字會緊急救援中心(999)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院前急救工作,各級醫院負責30、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當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等相關部門負責做好職責范圍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7.6 培訓與宣傳各成員單位要依照各自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科學知識等培訓。要對公眾加強食品安全科學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8 附則8.1 名詞術語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危害或可能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與食品及其相關產品有關并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事件。食品相關產品:是指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產品,包括農業投入品、加工助劑、食品容器、食品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8.2 預案的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大興區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由大興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負責解釋。8.3 預案的修訂與管理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各相關部門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并報區食品辦備案。8.4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主題詞:食品 安全 應急預案 通知抄送:市食品辦。 區委辦公室、各部、委,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檢委,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大興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