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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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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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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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第一章 規劃總則第一節 規劃背景第1條 在能源問題和環境保護問題的雙重制約下,發展電動汽車已經成為全世界的必然趨勢。我國的電動汽車產業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國家陸續出臺了多項政策文件、規劃指導電動汽車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發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網絡的建設對于電動車的推廣意義重大。南充市電動汽車產業正處在快速發展之中,為了落實國家、省的相關政策,促進南充市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和電動汽車使用的推廣,特編制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20162020),以下簡稱規劃。第二節 規劃范圍和期限第2條 規劃范圍為南充市及下轄縣(市)的城區,城區是指南充市和所轄縣(2、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各自的中心城區。其中,核心區為南充市中心城區,包括順慶、嘉陵、高坪三區的現狀建成區和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建設區;除核心區以外的地區為一般地區,包括閬中、南部、西充、儀隴、營山、蓬安等縣(市)的城區。第3條 規劃期限為20162020年,其中第一階段至2017年底,第二階段至2019年底,第三階段至2020年底。第三節 規劃依據和內容第4條 規劃依據包括國家、四川省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技術規范和發展規劃,南充市城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實施細則(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城鄉規3、劃部分)(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5)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6)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相關國家標準(7)四川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52020)(8)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9)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建城2015129號)(10)南充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11)南充市綜合交通規劃(20102030)(12)南充市國家公路客運樞紐規劃(13)南充市中心城區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第5條 規劃內容包括預測規劃期內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需求,提出各類充電設施的發展目標,空間布局4、原則,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核心區的規劃內容還包括公共和專用充電設施的空間布局。第二章 電動汽車及其充電設施分類第一節 電動汽車分類第6條 電動汽車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 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可劃分為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三種類型;本次規劃的電動汽車指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第7條 根據用途的不同,本規劃將電動汽車分為私人乘用電動汽車、專用電動汽車,專用電動汽車包括電動公交車、電動出租和網約汽車、電動物流車、電動公務及城市服務用車等。第二節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類第8條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是專為電動汽車的車用電池充電的設備,是對電池充5、電時用到的有特定功能的電力轉換裝置。第9條 根據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現狀常見充電設施的情況,本規劃根據使用主體不同將充電設施分為私人乘用電動汽車自用充設施、公共充電設施和專用充電設施,專用充電設施包括公交、出租車和網約車、小型物流用車、班線客車、城市服務用車等車輛的專用充電設施和旅游專用充電設施;根據充電速度不同將充電設施分為慢速充電設施、快速充電設施、超快速充電設施。(1)慢速充電設施:一般采用交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較低,充電時間通常在5小時以上。(2)快速充電設施:部分采用交流充電模式,部分采用直流充電模式,充電功率較高,充電時間通常在1-3小時。(3)超快速充電設施:全部采用直流充電模式6、,充電功率高,充電時間在半小時以內。第三章 發展條件第一節 電動汽車發展趨勢第10條 我國的電動汽車產業正處在快速發展階段,電動汽車現狀保有量和占機動車保有量的比重將逐步提高,預計到2020年,電動汽車產量將達到汽車產量的6%以上,規劃期內主流電動汽車的續航里程將在200300公里之間。第二節 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條件第11條 南充市位于四川盆地東北部,區位條件優越,航空、鐵路、高速公路系統完備,是省內重要的交通節點和重要的出川通道,過境車輛、外來車輛對充電設施的需求量較大。第12條 南充市城鎮體系中,中心城區首位度高,城鎮人口規模和城市建設規模均相當于其他縣(市)的總和,在中心城區大力7、推廣充電設施建設經濟可行性好。第13條 南充市現狀是各類電動汽車保有量較低,但機動車增長速度較快,推廣電動汽車替代燃油汽車可行性好。第14條 南充市中心城區居民公交出行比例低,私家車和出租車出行比例高,出行分布不均勻,順慶區占比在一半以上。各類客車平均出行距離18.5公里,出租車單日營運里程超過450公里,日常通勤充電需求較少,私人乘用汽車、公交、出租、班線客運充電設施宜分類設置。第15條 南充市中心城區受江河影響,自然形成三大板塊,跨河交通是交通瓶頸,舊城區擁堵嚴重,充電設施布置應考慮不同城市板塊的需求并減少在舊城區內的設置以避免擁堵。第16條 南充市中心城區機動車單次停車的時耗在2小時左右8、,路外停車場泊位利用率低于路內停車場,規劃期內使用快速充電設施作為主要的公共充電設施與平均停車時耗相適應,應主要考慮在路外停車場布置充電設施以引導車輛合理停放。第四章 規劃策略及目標第一節 規劃策略第17條 分期發展策略,第一階段,主要是示范引導,積極推動公交、物流等專用充電設施,新建小區、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慢速充電設施發展;第二階段,示范引導與滿足需求并重,主要推動公共停車場的快速充電設施發展;第三階段以需求為導向,主要推動超快速充電設施發展,進一步完善充電設施網絡體系。第18條 技術開放策略,在依托現階段較成熟的充電站、充電樁技術的基礎上,本次規劃按照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等發展理念,對無線9、充電、光伏儲能充電以及改裝路燈和其他現有基礎設施等前沿技術與應用預留接口,以應對未來技術的開放式發展,豐富南充市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形式。第19條 功能復合策略,順應機動車應用能源多元化、城市用地功能復合化發展的趨勢,本次規劃積極鼓勵利用所有(包括現狀的、規劃新增的)加油站、加氣站及加油加氣合建站,增加充電功能,實現加油+充電、加氣+充電、加油+加氣+充電等多種功能復合;這樣不僅可以解決充電設施的落地問題,也有利于傳統的加油加氣企業優化供應結構、有效應對新能源革命帶來的沖擊、適應市場未來變化,更有利于城市用地的集約高效率利用。第二節 電動汽車充電模式選擇第20條 規劃綜合行業發展趨勢、政府政策要求10、和南充市的實際情況,確定南充將構建超快速、快速、慢速三個層級的充電設施網絡。充電設施網絡以慢速充電為主導,快速充電為輔助,超快速充電為長期升級和發展方向。第21條 規劃要求公交、出租車和有條件的網約車、小型物流用車、城市服務用車等專用車輛應建設專用的充電設施網絡,快慢結合。第三節 規劃目標第22條 為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建設提供科學合理的規劃研究指引,為下一步制定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提供依據,為南充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及電動汽車的推廣使用打下堅實的基礎。(1)自用和專用充電樁,2020年,南充市域居民自用和專用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1。(2)公用充電樁,2020年11、,南充市中心城區公用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8,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其它縣(市)公用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保有量之比不低于1:15,服務半徑小于2.5公里。(3)建立公交、出租和網約汽車、公務車、小型物流用車、城市服務用車的專用充電設施體系。(4)建立4A級以上旅游景區專用充電設施體系。第五章 規模預測第一節 電動汽車規模第23條 電動汽車規模(1)市域私人乘用電動汽車規模,預計到2020年,南充市市域私人乘用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12000輛,其中中心城區9000輛、閬中市730輛、南部縣640輛、西充縣320輛、儀隴縣650輛、營山縣340輛、蓬安縣320輛。(2)中心城區電動公交車規模12、,預計到2020年,中心城區電動公交車保有量300輛。(3)中心城區電動出租車規模,預計到2020年,中心城區電動出租車保有量240輛。第二節 充電設施規模第24條 充電設施規模(1)私人乘用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規模不低于12000個,其中中心城區不低于9000個,閬中市不低于730個、南部縣不低于640個、西充縣不低于320個、儀隴縣不低于650個、營山縣不低于340個、蓬安縣不低于320個。(2)公用充電樁規模不低于1325個。其中中心城區不低于1125個,中心城區公共快速充電樁不低于225個;閬中市公共充電樁規模不低于49個、南部縣公共充電樁規模不低于43個、西充縣公共充電樁規模不低于2113、個、儀隴縣公共充電樁規模不低于44個、營山縣公共充電樁規模不低于22個、蓬安縣公共充電樁規模不低于21個。(3)中心城區公交專用充電樁規模不低于300個,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樁規模不低于30個,物流專用充電設施不低于6處。(4)4A級以上旅游景區已建停車場按5%配建充電樁,新建停車場按10%配建充電樁,且不計入公共充電樁規模。第六章 市域充電設施布局第一節 市域總體布局原則第25條 公共充電站布局,充電站空間布局應綜合考慮高速公路出入口、車站、旅游景區等區域外來車輛的需求和城區內部車輛的需求。閬中、南部、儀隴、營山、蓬安、西充各設置快速充電站1到2處,布局原則為臨近高速公路入城主要通道、貼近城14、區邊緣。第26條 公共充電樁布局,公共充電樁布局應考慮城市的組團結構,保障每個組團均有便捷的充電設施,應主要結合社會公共停車場進行布局。第27條 鼓勵下轄各縣(市)建設公交、出租及網約車、小型物流用車、城市服務用車、班線客車等車輛以及服務旅游車輛的專用充電設施,其具體布局依據相關需求在城市總體規劃修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修編中予以落實。第28條 中心城區西充蓬安為一體化發展地區,應考慮充電設施布局的聯動共享。第二節 西充縣布局第29條 規劃西充設置兩處快速充電站,結合遂西高速和蘭海高速入城通道在城區邊緣設置,其它公共充電設施結合城市組團設置,保證縣城中心城區和多扶組團至少各有一處公共充電設施15、。第三節 蓬安縣布局第30條 規劃蓬安縣設置一處快速充電站,結合南大梁高速入城通道在城區邊緣設置,其他公共充電設施結合城市組團設置,保證舊城組團和錦屏組團至少有一處公共充電設施。第七章 中心城區充電設施布局第一節 中心城區規劃布局原則第31條 本次規劃確定的充電設施布局方案為引導性布局方案,最終布局可結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或修編、舊城更新規劃編制進行微調,但應保證服務半徑和規模要求。第32條 本次規劃公用充電設施和專用充電設施分類布局,同時鼓勵各類專用充電設施對外開放。第33條 除本次規劃確定的公共充電站、樁,專用充電站、樁布局以外,鼓勵使用者、企業根據市場規律自籌資金建設各類充電設施,所需場16、地符合城市規劃及其它規劃控制條件的,各相關部門應當給予配合。第二節 公共充電設施布局第34條 在現狀建成區內,規劃將30個停車位以上的公共停車場、加油站、車站作為公共充電設施的主要布置場所,公園、體育場等公共設施停車場、大型商業設施停車場作為補充;在規劃建設區內,以綜合交通規劃確定的公共停車場以及規劃加油站等作為公共充電設施布置的主要場所。第35條 規劃確定公共充電樁的布局應滿足中心城區內任意車輛能在5分鐘內到達的服務水平,規劃確定公共充電站應滿足中心城區內任意車輛能在15分鐘內到達的服務水平,規劃設定的平均行車速度為40公里/小時。第36條 規劃結合南充市中心城區主要出入口,預留4處公共換電17、站,每處換電站占地5-10畝。第37條 規劃共確定包括瀠溪、龍門、馬市鋪、城西、齋公山、黃蓮灣、嘉陵、嘉陵啤酒廣場、文峰等9處公共充電站,共設置超快速充電樁54個。第38條 規劃確定公共充電樁設施37處,共設置超快速公共充電樁54個,快速公共充電樁228個,慢速公共充電樁978個,合計1260個。第三節 專用車輛充電設施布局第39條 規劃共設置電動出租車專用充電設施6處,順慶、嘉陵、高坪各2處,共設置快速或超快速充電樁30個,均設置在現狀建成區外圍,具體位置在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予以落實。第40條 規劃共設置和平東路場站、馬市鋪公交中心站、玉帶南路公交換乘站、師大路公交換乘站、西山公交中心站18、春江路公交首末站、濱江北路公交換乘站、下中壩公交首末站、陽春路公交換乘站等9處公交專用充電站,選用快、慢結合充電樁;規劃在西河、清泉寺、文峰、鳳埡山、機場、青松林海、高鐵站、小龍門、荊溪等9處公交停保場內設置專用慢速充電樁,規模根據停車規模確定。第41條 規劃在南充傳化公路港設置1處物流專用充電站、高坪城區物流點、順慶汽配城、西門市場、府街批發市場、光彩大市場、嘉陵工業集中區結合卸貨點設置6處物流專用充電樁,同時在西山郵區中心局設置1處郵政物流專用充電樁,充電設施數量根據物流車的實際需求確定。第八章 規劃實施時序和公共充電設施資金投入第一節 第一階段(至2017年底)實施及公共充電設施資金投19、入第42條 規劃第一階段(至2017年底)優先發展公交、物流、單位以及新建小區等充電設施。出租車專用充電設施根據南充市電動出租車發展實際需求建設。第43條 規劃第一階段(至2017年底)建成4個公交快速充電站,13處公共充電樁設施,8處物流專用充電設施,12處機關單位專用充電設施。規劃第一階段建設公共超快速充電樁18個,公共快速充電樁53個,公共慢速充電樁207個,公交專用超快速充電樁9個,公交專用快速充電樁81個,傳化物流專用慢速充電樁170個,傳化物流專用超快速充電樁5個,傳化物流專用快速充電樁17個,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樁5個,機關單位超快速充電樁20個,機關單位快速充電樁58個,機關單20、位慢速充電樁312個。第44條 本次規劃測算第一階段(至2017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2136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1467萬元,傳化物流專用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670萬元,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500萬元,機關單位專用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2419萬元,總計投入資金7192萬元。第二節 第二階段(至2019年底)實施及公共充電設施資金投入第45條 規劃第二階段(至2019年底)重點推進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公交、物流、單位以及新建小區等充電設施建設,啟動快速充電站建設和已建停車場充電樁改配建。第46條 規劃第二階段(至2019年底)建成5個公共快速充21、電站,5個公交充電站,14處公共充電樁設施,2個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站。建設公共超快速充電樁48個,公共快速充電樁86個,公共慢速充電樁376個,出租車超快速充電樁10個,公交車專用超快速充電樁8個,公交車專用快速充電樁72個。第47條 本次規劃測算第二階段(至2019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5370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1304萬元,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1000萬元,總計投入資金7674萬元。第三節 第三階段(至2020年底)實施及公共充電設施資金投入第48條 規劃第三階段(至2020年底)重點推進快速充電站建設,繼續推進公交、物流、單位以及新建小區等充電22、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公共充電樁建設和已建停車場充電樁改配建。第49條 規劃第三階段(至2020年底)建成1個公交快速充電站,9個公交慢速充電站,5個公共快速充電站,12處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公交專用超快速充電樁13個,公交專用快速充電樁117個,公共超快速充電樁131個,公共慢速充電樁395個,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樁15個。第50條 本次規劃測算第三階段(至2020年底)公共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4793萬元,公交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2119萬元,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設施設備投入資金為1500萬元,總計投入資金8412萬元。第九章 規劃保障措施第一節 組織保障第51條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23、長,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方案的制定、任務下達、目標考核等。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推動南充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第二節 政策保障第52條 研究財政補貼政策。待中央及四川省關于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明確以后,財政部門要根據相關獎補政策,并借鑒其他城市的有益做法,加快制定全市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政策,并盡快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要定期公布財政補貼資金發放與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第53條 保障充電設施建設用地。國土部門與規劃部門要優先安排充電設施建設用地。24、新建項目用地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取得人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按要求投資建設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各類停車場、公交場站、社會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第54條 核定充電服務費價格。發改(物價)部門要制定各類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指導價,既要考慮充(換)電運營企業的合理收益,又要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明顯低于燃油汽車使用成本,體現電動汽車消費成本優勢。隨著電動汽車市場及充(換)電設施服務市場培育的不斷成熟和完善,應逐步實現通過市場方式形成充(換)電服務價格。第55條 制定規劃建設審批辦法。發改部門要組織規劃、住建、國土等部門研究制定25、全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規范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個人在自有停車庫(位)以及各居住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等手續。在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停車樓時,無需為同步建設充電樁群等充電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建的單獨占地集中式充(換)電站應符合城市規劃,并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等手續。第三節 其他保障第56條 加強電力設施保障。各級電網企業要為充電設施接入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提高辦事效率。將充電設施并網項目納入電力設施專項規劃,確保充電設施安全可靠供26、電。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電價,充(換)電設施產權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入工程,由電網企業負責建設和運行維護,不得收取接網費用,相應成本納入電網輸配成本統一核算。第57條 加強規劃實施保障。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作為政府專項工作切實推進。結合本地經濟發展特點和居民出行需求,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城鄉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規劃,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在規劃城市基礎設施時根據需求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各地要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納入配電網規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給予保障。第58條 加快培育電27、動汽車充電服務市場。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整合公交車場站、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以及社會公共停車場(位)等資源,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充電基礎設施。大力推動“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的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利用大數據,為電動汽車充電提供站點指引、電量查詢、費用支付等業務,提高電動汽車的市場競爭力。鼓勵汽車銷售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停車場管理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企業結合自身業務,拓展充(換)電服務。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的發展方式,引導商場、超市、電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利用自有停車場(位)資源配建充電樁并對外提28、供充電服務。第59條 加強充電設施行業監管。發改、運管、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和電網企業要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管理的相關標準和制度,落實人身安全、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責任。開展充電設施投運驗收工作,依法依規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以及已投運充(換)電設施的安全檢查。對于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充電設施,原則上不得進入市場運營,不得申領建設運營補貼資金。確保充電設施的接口類型、技術指標、安全標準以及管理規范等均符合國家統一要求。第60條 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充電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實施動態等的宣傳力度,促進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吸引社29、會資本投資建設充電設施,形成有利于充電設施發展的社會輿論氛圍。附表01表:充電樁配置目標用地性質建設狀態單位配建比例%備注住宅已建樁位/車位5%充電樁應結合停車位配建,配建的位置應易見易達;通過管理,保證配建車位的機動性、滿足每一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要。住宅項目配建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原則上應設置在公共停車位上。新建住宅項目的停車位應不低于10%的比例要求建設充電樁,未建設充電樁的停車位應全部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包括電力管線預埋和用電容量預留)。新建樁位/車位10%配建 100%預留商業已建樁位/車位5%充電樁應結合停車位配建,配建的位置應易見易達;通過管理,保證配建車位的機動性、滿足每一輛電動汽30、車的充電需要。新建樁位/車位10%其中酒店已建樁位/車位10%新建樁位/車位15%辦公已建樁位/車位5%新建樁位/車位10%文體設施已建樁位/車位5%新建樁位/車位10%醫療已建樁位/車位5%新建樁位/車位10%公園已建樁位/車位5%新建樁位/車位10%教育已建樁位/車位5%新建樁位/車位10%交通已建樁位/車位5%新建樁位/車位10%倉儲物流已建樁位/車位5%新建樁位/車位10%附表02表:公共充電站布局一覽表序號充電站超快速充電樁(個)所在片區備注1瀠溪充電站6瀠溪片區本次規劃主要確定公共充電站選址區域,具體位置在南充市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應予以落實。2龍門充電站6龍門片區3馬市鋪充電站31、6清泉寺片區4城西充電站6結合城西高速出入口設置5齋公山充電站6高坪片區6黃蓮灣充電站6黃蓮灣片區7嘉陵充電站6嘉陵區城南片區8嘉陵啤酒廣場充電站6嘉陵工業集中區片區9文峰充電站6文峰片區總計54附表03表:公共充電樁布局一覽表編號公共充電樁超快速充電樁(個)快速充電樁(個)慢速充電樁(個)備注1濱江中路充電樁044順慶濱江加油站2奧萊廣場充電樁0322現狀奧特萊斯停車場3南充站4412現狀停車場4人民路充電樁026新天地廣場停車場5橋頭充電樁0416規劃停車場6北湖充電樁012北湖公園現狀停車場7萬美國際充電樁0238在建商業地下停車場8南門壩公園015現狀公園停車場改建9汽車客運站441232、現狀汽車客運站改建10清泉湖充電樁2840規劃停車場11南充北站充電樁2210現狀停車場改建12小龍北舊城周邊商業區41240地下13小龍商業區2840規劃停車場14小龍醫院充電樁2840規劃停車場(地下)15人民公園41680規劃停車場16環都大道充電樁0614現狀停車場17小龍門公園2840規劃停車場18石油后街充電樁0624結合規劃企業建設19氣象公園0624地面20城西市場充電樁0416地面21高坪充電樁028規劃停車場22長城路充電樁41650嘉陵區中心商業區停車場23盛世天城充電樁4426現狀地下停車場24瀠溪公園2840規劃停車場25瀠溪公園東北商業商住2840規劃停車場26大營33、山景區2840規劃停車場27物流園區內商業區624120規劃停車場(地下)28清泉壩2840規劃停車場地面/立體29西河路充電樁028濱江公園30西門充電樁013現狀西門車站搬遷改造31西山風景區2840規劃停車場32下中壩公園0624規劃停車場33高都路充電樁040加油站34文峰359風景區周邊商住區2840規劃停車場(地下)35曲水充電樁040加油站36嘉陵創業小鎮充電樁246與公園綠地停車場合并建設37濱江南路充電樁048中國絲綢文化公園總計54224970附表04表:物流專用充電設施分布表城區物流專用充電樁點位高坪區南充傳化高坪城區(具體位置以物流線路終點為主)順慶區順慶川北汽配城西門34、市場府街批發市場西山郵區中心局嘉陵區光彩大市場嘉陵工業集中區附表05表:第一階段公交充電站建設一覽表設施分類站點名稱超快速充電樁(個)快速充電樁數量(個)公交首末站充、換電站馬市鋪公交中心站218西山公交中心站327陽春路公交換乘站218春江路公交首末站218總計4981附表06表:第一階段公共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公共充電樁超快速充電樁(個)快速充電樁(個)慢速充電樁(個)備注濱江中路充電樁044順慶濱江加油站具體選址在南充市中心城區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落實奧萊廣場充電樁0322現狀奧特萊斯停車場南充站4412現狀停車場人民路充電樁026新天地廣場停車場橋頭充電樁0416規劃停車場北湖充電樁012北35、湖公園萬美國際充電樁0238在建商業地下停車場南門壩公園015現狀公園停車場改建汽車客運站4412現狀汽車客運站改建長城路充電樁41650嘉陵區中心商業區停車場盛世天城充電樁4426規劃停車場嘉陵創業小鎮充電樁246與公園綠地停車場合建濱江南路充電樁048中國絲綢文化公園總計1849199附表07表:第一階段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區域超快速充電樁數量(個)備注順慶區5建議布置在順慶區外圍地區,具體位置由順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落實附表08表:第一階段物流專用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城區物流專用充電樁點位高坪南充傳化高坪高速公路出入口順慶順慶川北汽配城西門市場府街批發市場西山郵區中心局嘉陵光彩大市36、場嘉陵工業集中區附表09表:第一階段單位機關專用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公共充電樁點位超快速充電樁(個)快速充電樁數量(個)慢速充電樁數量(個)總充電設施數量(個)南充體育館263240南充市圖書館263240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263240市公安局242430順慶公安分局131620高坪公安分局11810南充市農業科學院02810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02810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新區醫院61896120南充市第二人民醫院263240南充市第三人民醫院11810政務服務中心131620共計2058312390附表10表:第二階段公共充電站建設一覽表充電站超快速充電樁(個)所在片區備注馬市鋪充電37、站6清泉寺片區公共充電站選址具體位置應在南充市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予以落實。齋公山充電站6高坪片區嘉陵充電站6嘉陵區城南片區嘉陵啤酒廣場充電站6嘉陵工業集中區片區城西充電站6結合城西高速出入口設置總計30附表11表:第二階段公共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公共充電樁超快速充電樁(個)快速充電樁(個)慢速充電樁(個)備注清泉湖充電樁2840規劃停車場具體選址在南充市中心城區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落實南充北站充電樁2210現狀停車場改建小龍北舊城周邊商業區41240地下小龍商業區2840規劃停車場小龍醫院充電樁2840規劃停車場(地下)人民公園41680規劃停車場環都大道充電樁0614現狀停車場小龍門公園28438、0規劃停車場石油后街充電樁0624結合規劃企業建設氣象公園0624地面城西市場充電樁0416地面高坪充電樁028規劃停車場總計1886376附表12表:第二階段公交充電站建設一覽表設施分類站點名稱超快速充電樁(個)充電樁數量(個)公交首末站、換乘站充、換電站玉帶南路公交換乘站19師大路公交換乘站19下中壩公交首末站218濱江北路公交換乘站218公交停保場充電站西河停保場218總計5872附表13表:第二階段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區域超快速充電樁數量(個)備注順慶區5建議布置在順慶區、高坪區外圍地區,具體位置由順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落實高坪區5附表14表:第三階段公交充電站建設一覽表設施39、分類站點名稱超快速充電樁數量(個)充電樁數量(個)公交首末站充、換電站和平東路場站19公交停保場充電站清泉寺停保場19文峰停保場218鳳埡山停保場218機場停保場19青松林海停保場19高鐵站停保場218小龍門停保場218荊溪停保場19總計1013117附表15表:第三階段公共充電站建設一覽表充電站超快速充電樁(個)所在片區備注瀠溪片區充電站6瀠溪片區公共充電站選址具體位置應在南充市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予以落實。龍門充電站6龍門片區黃蓮灣充電站6黃蓮灣片區文峰充電站6文峰片區總計24附表16表:第三階段公共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公共充電樁快速充電樁(個)慢速充電樁(個)備注瀠溪公園10 40 規劃停40、車場具體選址在南充市中心城區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落實瀠溪公園東北商業商住10 40 規劃停車場大營山景區10 40 規劃停車場物流園區內商業區30 120 規劃停車場(地下)清泉壩10 40 規劃停車場地面/立體西河路充電樁2 8 濱江公園西門充電樁1 3 現狀西門車站搬遷改造西山風景區10 40 規劃停車場下中壩公園624規劃停車場高都路充電樁40加油站文峰359風景區周邊商住區10 40 規劃停車場(地下)曲水充電樁40加油站總計107395 附表17表:第三階段出租車專用超快速充電樁建設一覽表區域超快速充電樁數量(個)備注嘉陵區10建議布置在嘉陵區、高坪區城區外圍地區,具體位置由順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落實高坪區5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