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農村河涌清疏整治工程以獎代補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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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470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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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沙新區村級水務項目“以獎代補實施細則南沙區環保水務局2017年3月目錄1. 正文32. 附件1流程示意圖123附件2各類費用收費標準及工作要求134附件2.1項目方案深度要求175. 附件2. 2驗收要求186. 附件2. 2結算送審要求20正文為進一步簡化村級水務項目實施流程,充分利用村級公 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堅持村民自愿、直接受 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嚴格限額的原則,切實解決村民 生產、生活需要,實現“群眾得利,群眾支持,共同參與, 速見成效”的目標。一政策依據(一)中央財政部關于印發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 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1) 561號)(二)廣2、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農業廳關于印發廣東 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指南(修訂稿) 的通知(粵農2012) 184號)(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四)中共廣州市紀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州市小額 建設工程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穗紀字2013) 33號)二 參考依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以獎代補方式推進農村小型水利設 施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三 適用范圍本實施細則適用范圍包括河涌清疏整治項目、村居生活 污水末端收集處理項目、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等三類:(一)河涌清疏整治項目,只限于內河涌范圍。(二)村居生活污水末端收集處理項目,主要包括進村 入戶支管鋪設3、戶內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小型污水處理設施 等(如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生態塘、生態溝、化糞池改造 等)。(三)小型農田水利項目,包括排灌渠(河)清淤整治、 小水竇、小型涵閘、小電排站、小山(水)塘等水利設施的 建設及改造。注:相鄰或同一村(居)同類連續項目不得肢解申報。(一)項目建設應滿足緊迫性和必要性,符合村(居) 民的集體利益,反映群眾合理需求,并與水務專項規劃及村 莊規劃等上層指導文件不沖突。(二)項目應以民主議事為前提,以村(居)民自愿為 基礎,經屬地村(居)委按決策程序組織議事并審議同意實 施。(三)單項項目總投資應控制在100萬元以內,單項項 目是指符合本細則適用范圍,按分類原則劃分4、并已納入南 沙區水務分級建設實施方案(穗南區環水2016161號)中鎮(街)年度水務項目投資計劃作為其中一項的項目。五、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實施主體是村(居),但允許村(居)委根據實際 情況委托村(居)范圍內的生產隊、經濟社或個人具體實施, 被委托個人必須是該項目受益的單個農戶或居民。六、工作流程對于由村(居)委提出建設需求的按附件1的方式一操 作,對于由區水務部門根據城市發展需要提出任務要求的按 附件1的方式二操作。(一)項目計劃申請。項目建設需求由村(居)委提出, 也可由自然村或經濟社或生產隊或部分受益群眾提出,由村(居)委組織填報計劃。(二)項目議事及公示。由村(居)委召開村(居)民 代表大5、會,參照四議兩公開”形式審議并表決通過。會議 應如實記錄參會人員的到會情況、審議意見、表決結果、村(居)民簽字等情況。項目通過議事表決后,村(居)委應 將項目建設內容、實施方式等內容向村(居)民公示,廣泛 征求村(居)民意見,公示期不少于7天。(三)項目申報。村(居)委應嚴格審查項目議事程序 的合規性,對上報資料認真審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連同會 議情況、公示結果等材料,書面報屬地鎮(街)初審。(四)項目初審。鎮(街)收到村(居)委申報材料后 開展項目初審,重點對項目是否符合適用范圍、是否正確履 行村(居)民民主議事程序以及復核項目建設必要性。鎮(街) 要實地考察建設項目情況、會議召開情況和表決6、結果的真實 性,了解村(居)民意愿,對議事項目的合規性負責。初審 同意后,鎮(街)填報“以獎代補”建設計劃表,簽署蓋章 后以正式文件報區水務部門。(五)項目審核匯總。區水務部門負責對各鎮(街)申 報材料匯總,并按照南沙區水務分級建設實施方案要求 進行項目審核,審核通過后納入區水務部門年度預算,落實 年度建設資金。(六)方案編制及公示。原則上由鎮(街)依法依規選 擇技術咨詢單位,由技術咨詢單位協助村(居)委組織編制 項目實施方案(服務單位資質、方案深度要求詳見附件2), 項目方案也可直接采用由區水務部門或鎮(街)組織編制的 項目建設方案。對于采用區水務部門編制方案的,方案編制 費用納入對應項目的7、投資估算中,由鎮(街)、區水務部門、 編制單位簽訂三方協議,編制費用在該項目中列支。方案完 成后需將建設內容、投資估算等情況向村(居)民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7天。(七)方案審核。方案公示完成后,由村(居)委上報 鎮(街)審核,審核重點是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符合 村(居)民要求、估算書有無漏項、項目是否滿足本細則規 定的基本條件要求等。(A)項目施工。鎮(街)依法選擇監理單位對轄區范 圍內項目實施進行監管,技術咨詢單位做好技術支持服務, 由村(居)委組織實施。項目實施可采用以下方式:1、村(居)民自建。該方式是指在嚴格履行民主程序, 充分尊重村(居)民意愿的前提下,由村(居)委組織村(居) 8、民自行建設的方式。村(居)委應按照經鎮(街)審核的方 案嚴格控制實施費用,必須據實列支,不得隨意擴大費用。2、委托施工。該方式是指按照村(居)民意愿,根據 當地勞動力狀況等實際情況,將技術難度大、技術要求高、 便于機械化施工的項目,通過村(居)委托施工的方式,委 托施工的程序應符合廣州市小額建設工程交易管理試行辦 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南 沙區小額建設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南建20141415號)、 關于轉發廣州市小額建設工程交易管理辦法(穗南紀 2013147號)有關規定(上述文件如有調整,按新政策辦理)。(九)完工驗收。項目完工后,由村(居)委向鎮(街) 申請完工9、驗收(驗收要求詳見附件2)。由技術咨詢單位按 照項目方案圖紙開展復測工作,繪制項目竣工圖,驗收要求 簽證工程量、項目現場、竣工圖三者一致。七 項目結算由技術咨詢單位負責編制項目結算書,村(居)委協助, 結算書編制后送監理單位審核,結算材料和驗收材料經向村 (居)民公示后上報鎮(街),公示內容包括實際發生費用 總和、各項費用情況、驗收結果、現場完成情況等,公示期 不少于7天。項目中每個子項結算送審價必須控制在經鎮 (街)審核的項目實施方案估算價以內,根據不同實施方式 進行結算:(-)村(居民自建。需將各項開支列表張板公示,各類發票、購買材料或租 賃合同等憑證、工作量簽證等必須一并公示,最終結算金10、額 以鎮(街)審定結果為準,具體費用包括:1、參加項目實施的村(居)民勞務費總和;2、購買材料、簡易工具等費用;3、大型設備租賃費用;4、臨時工程和臨時措施費(如支護、圍堰、臨時設施 搭建和拆除等);5、地上附著物補償費;6、項目實滋過程中應包括且已實際發生的其他費用。(二)委托施工。施工合同和結算書必須列表張板公示,最終結算金額以 鎮(街)委托的造價咨詢單位審定結果為準。八、資金來源和款項支付(-)本實施細則涉及的“以獎代補”項目(含施工費、 技術咨詢費、監理費、青苗補償、拆遷費等)資金來源為區、 鎮(街)兩級財政資金,其中內河涌清疏整治和村居生活污 水末端收集處理兩類項目資金由區財政全額配11、套;小型農田 水利項目資金由區、鎮(街)按8:2比例分攤。(二)鎮(街)分批向區水務部門申請獎勵金。在項目 方案估算經鎮(街)審核后,區水務部門按鎮(街)審定項 目估算價中應配套部分的20%向區財政部門申請獎勵金劃撥 給鎮(街)作為前期工作經費;在項目開工后,經區水務部 門審核后按鎮(街)審定項目估算價中應配套部分的40%向 區財政部門申請獎勵金劃撥給鎮(街);在項目驗收結算后, 區水務部門按結算價將余款向區財政部門申請獎勵金劃撥 給鎮(街)。(三)鎮(街)應在項目施工完成并驗收合格后及時將 獎勵金劃撥給村(居)。對于村(居)確有資金困難的,由 村(居)委向屬地鎮(街)申請,經鎮(街)審核同意12、后可 根據項目進度支付,最多不超過項目估算價的50%,余款待 項目完工結算后一次性支付完畢。(四)鎮(街)按合同約定支付項目技術咨詢、項目監 理等費用。(五)對于納入以獎代補”范圍項目,原則上不支付 臨時借地費,由村(居)委負責協調解決施工用地事宜。確 有需要的由村(居)委提出,鎮(街)把關、嚴格控制。地 上附著物補償按照區有關補償收費標準,鎮(街)按合同約 定支付相關補償費用。九 指導和監管措施村級“以獎代補”項目建設所涉及的獎勵資金應做到嚴 格管理、專款專用,建立健全有效監管制度,任何單位或個 人不得截留、挪用獎勵金,不得用于支付項目范圍以外的其 他支出。對于虛報、多報等方式騙取獎勵資金,13、不按規定分 配使用獎勵資金的,一經核實,區財政部門將收回已安排的 “以獎代補”獎勵資金,同時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重點從以下三方面做好:(-)村(居民監管。1、公開透明。項目實施全過程應做到公開、透明,項 目方案、施工委托、購買材料和簡易工具、大型設備租賃、 項目質量、資金收支明細等必須張板公示,并做好過程記錄。2、過程監管。村(居)委組織村(居)民成立項目監 督小組,負責整理項目過程資料、監督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 監督小組成員應有2/3以上為村(居)民代表。3、按需申報。由村(居)委匯總各生產隊、經濟社等 提出的項目需求,經梳理后上報鎮(街)。(-)鎮街指14、導和監管。1、鎮(街)收到村(居)委申報需求后,應組織人員 主動深入村(居)逐個調研,按本細則規定逐一審核是否滿 足申報要求。2、鎮(街)要切實履行政府職能,對資金使用的合法 性規范性進行全過程指導、監督。3、加強對村(居)項目實施全過程的指導。4、對村(居)項目申報、審核、實施、驗收、資金撥 付等重點環節進行監管。5、依法依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服務單位,與服務單 位共同按有關要求對村(居)項目實施進行監管。6、設立投訴和建議渠道,方便群眾及時反映項目推進 過程中的問題和建議,跟進落實反映情況并限時整改。(三)區指導和監管。1、區水務部門依據南沙區防洪、排澇、雨水、污水、 土地規劃、城市總體規15、劃、產業規劃、村莊規劃、重大建設 項目建設計劃等成果,做好統籌工作,指導鎮(街)做好項 目申報和篩選工作,并對上報項目進行抽查。對于因城市發 展需要鎮(街)落實配套建設責任的,區水務部門應及時下 達建設任務,指導鎮(街)開展建設工作。2、區水務部門指導鎮(街)和村(居)按照本實施細 則推進以獎代補”項目實施。3、區水務部門牽頭,會同區發改、國土、規劃、財政 等部門定期檢查,包括項目規劃、用地、資金使用、規范實 施等情況。4、區水務部門牽頭,會同區相關部門,對全區“以獎 代補”完工項目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檢查實施效果、質量 等情況,并委托技術單位復測實物工作量,對于檢查中發現 的問題立即督促整改16、,如果發現嚴重問題,則移交區監察部 門嚴肅處理,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附件:1流程示意圖2. 各類費用收費標準及工作要求 !=i流程示意圖附件1方式一:方式二:附件2各類費用收費標準及工作要求技術咨詢單位編制的項目方案中,項目估算必須包含項 目所涉及的各類獨立費用,包括技術咨詢費、監理費、地上 附著物補償費、造價咨詢費、招標代理費等費用。一技術咨詢費(-)工作內容及要求技術咨詢單位開展的工作包括勘察測量、方案編制(含 估算)、技術指導、繪制竣工圖、編制項目完工結算資料。其中測量深度要求為:1、河涌及排灌渠(河)清淤類項目測量深度要求達到 可研深度,測量范圍包括項目棄土場及清淤河涌水上、水下17、 地形,測量工作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項目啟動時的測量 工作,地形測量比例尺為1: 500,橫斷面測量間距可在2050m 之間;第二階段為項目完工后的復測工作,對于復測中的控 制測量利用第一階段控制測量成果,不重復進行控制測量, 地形測量比例尺為1:500,橫斷面測量間距為100mo其余類 型項目只需一次測量,測量要求可參照上述第一階段測量要 求執行。2、農田排灌類測量要求達到施工圖深度,測量成果需 滿足設計深度要求。3、村居生活污水末端收集處理項目測量要求達到可研 深度。(-)資質要求技術咨詢單位資質應與項目規模和專業相適應,具體按 照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令20018、5年第29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 號)、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等有關規 定執行。三收費標準技術咨詢服務費由勘察測量費(如清淤項目則另算復測 費)、方案編制費、技術咨詢費、竣工圖編制費、結算編制 費等五部分組成,費用不設下浮率,最終以鎮(街)審定金 額為準,其中具體收費標準參照如下:1、勘察測量費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 價格200210號)收費標準進行計取,按實際工作量結算。2、方案編制費以經鎮(街)審定的項目方案估算中建 安費為基價,參照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計劃委員會轉發 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的 通知(粵價:20008號)、19、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建設項目 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計價格1999 1283號) 收費標準,按可行性研究編制費標準計取。3、技術咨詢費參照關于開展工程建設設計咨詢試點 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J313號)收費標準,以經鎮街審 定的項目方案估算價中建安費的0. 7%計取。4、竣工圖編制費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計價格2002 10號)收費標準,以經鎮街審定的項目估算 中建安費為計費額,按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取所得的基本設 計費的百分之八。5、結算編制費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 價格2002110號)收費標準,以經鎮街審定的項目估算中建 安費為計費額,按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取所20、得的基本設計費 的百分之十。二、監理費()工作內容及要求監理單位主要服務于施工階段和完工驗收階段,工作 要求參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2006年12月18日水 利部令第28號發布)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執行。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內容:施工過程中安全和質量監督、日常巡查、工程量簽證、 審核完工結算材料、完工驗收等。二)資質要求監理單位資質應與項目規模和專業相適應,具體按照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7年第158 號)。(三)收費標準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發改價格 20071670號)計費,最終以鎮(街)審定金額為準。三 地上附著物補21、償費按照廣州南沙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辦法(穗南開 管辦20139號)、廣州南沙區收回國有農用地補償安置 辦法(穗南開管辦20137號)、廣州南沙收回國有建 設用地使用權實施辦法(穗南開管辦:201111號)以及區 土地開發中心牽頭編制的全區沿河兩岸窩棚等拆遷補償方 案和標準有關規定等。四、其他費用參照我區實行的有關收費標準執行,最終 以鎮(街)審核為準。項目方案深度要求技術咨詢單位可參考可研深度開展項目方案編制工作, 具體包括報告文本、施工簡圖和投資估算三部分,其中:1、報告文本中應包括項目名稱、項目范圍、主要建設 內容、技術要求、施工過程中注意事項、組織方式、青苗補 償情況、棄泥棄渣點、建后22、維護方案承諾事項等;2、施工簡圖應含項目位置示意圖、平面布置圖、主要 結構平面、斷面圖和項目用地范圍等;3、投資估算應有工程量清單、估算單價和估算總價。驗收要求項目完工后,由村(居)委向鎮(街)提出完工驗收申 請,驗收包括資料驗收和現場驗收兩部分,其中資料驗收主 要核實項目程序審核材料是否完備、工程量簽證資料是否齊 全、監理和村(居)民監督小組人員是否簽字確認相關資料、 進場設備和材料是否有檢驗合格證等。現場驗收主要核實項 目實施內容、村(居)民是否滿意、質量問題是否整改到位 等。申請單位:村(居)委主持單位:鎮(街)參與單位:監理單位、技術咨詢單位、村(居)監督小 組等驗收要點如下:(一)河23、涌清疏整治項目河道清疏整治工程驗收程序和組織參照建筑工程施工 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由鎮(街)安排技術咨詢單位進行河涌復測,通過對比 清淤前后兩次測量結果,計算最終清淤工程量,由技術咨詢 單位編制竣工圖。現場驗收需對比工程量簽證、施工現場、 竣工圖,核實現場完成情況是否符合要求。(二)小型農田水利項目1、排灌渠(河)清淤排灌渠(河)清淤參照河涌清疏整治項目驗收方式。2、小水竇、小型涵閘建設涵閘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參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 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評定等級評定標準分為合 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3、小電排站建設小電排站建設電排站竣工驗收參照24、水利水電建設工程 驗收規程(SL223-2008) o評定等級評定標準分為合格” 與“不合格”兩個等級。4、小山(水)塘改造參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有 關規定。(三) 村居生活污水末端收集處理項目由鎮(街)安排技術咨詢單位據實進行測量、驗收。其 中,污水處理設施質量參照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50014-2014)、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334-2002)等規范文件的要求,管網建設參照給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地 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8)等規范要求,項目 工程需做到一次性驗收合格。工程驗收后,出具完工驗收意 見書。結算送審要求項目結算原則為以按實簽證和計量、按實計價”,項 目單價以項目實施過程中當季度材料價為準,具體送審資料 詳見以下清單:1、鎮(街)審核意見2、項目方案(含測量成果)3、開工通知(開工令)4、購買建設材料、簡易工具費用(憑購買發票或購買 合同)5、大型設備租賃費用(設備租賃可由村(居)委召開 村黨支部、村(居)委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會議研究 確定選擇,簽訂租賃合同)6、實施過程工作量簽證7、設備租賃合同8、材料購買發票及合格證明9、復測資料10、竣工圖11、完工驗收意見書12、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