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內部組織管理辦法試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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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4792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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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內部組織管理辦法(試行)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3 -目 錄一、編制依據1二、驗收流程2三、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3(一)驗收條件4(二)驗收組織5(三)驗收內容和程序6(四)單位(子單位)工程劃分6四、專項工程驗收10(一)全部專項驗收10(二)試運行有影響的相關專項驗收10(三)專項驗收內部牽頭單位(部門)的劃分10五、項目工程驗收12(一)驗收條件12(二)驗收組織13(三)驗收內容和程序13六、竣工驗收14(一)驗收條件14(二)驗收組織15(三)驗收內容和程序16七、試運營基本條件驗收17(一)驗收條件17(二)驗收組織17八、最終驗收19(一)驗收條件192、(二)驗收組織19一、編制依據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79號)2、地下鐵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99-1999(2003年版)3、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范(GB/T 30012-2013)4、城市軌道交通試運營基本條件(GB/T 30013-2013)5、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建質【2014】42號)6、城鄉規劃法、特種設備安全法、消防法、人民防空法、職業病防治法、環境保護法、檔案法、統計法、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7、其他現行國家、行業法律、法規、標準或規定二、驗收流程1、南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內部組織管理由集團總工程師牽頭負責,集團質安部具體落實。3、2、集團質安部、地鐵項目管理公司、運營公司須設專職人員負責工程驗收工作,集團總師室、合約部、綜合部須設專人負責驗收工作。3、工程驗收內部組織管理流程。三、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預驗合格、遺留問題整改完畢后,施工單位應向地鐵項目管理公司提交單位工程驗收報告,申請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報告須經該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是指在單位(子單位)工程完工后,檢查工程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內容的執行情況,評價單位工程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對各參建單位的質量管理進行評價的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制定驗收方案(驗收方案的內容應包括驗收小組人員組成、驗收4、方法等,方案應明確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樣檢查的內容、部位等詳細內容),在工程驗收前7個工作日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案書面報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一)驗收條件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對不影響運營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緩建項目已經相關部門同意;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3、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4、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測試和必要的認證資料應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檢驗檢測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設備、系統安裝工程需通過各專業要求的檢測、測試或認證;5、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或質量評價意見;6、觀感質量應符合驗收要求;7、建5、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已經整改完畢;8、驗收小組應制定驗收實施細則。(二)驗收組織組織:地鐵項目管理公司主持: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分管工程副總(子單位工程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總工(單位工程預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小組人員:地鐵項目管理公司項目負責人、質安部、技術部、工程管理部、機電部相關人員,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參與驗收人員:集團質安部、總師室、合約部、綜合部,運營公司、監測、檢測單位相關人員備注:此方案中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組織”內容與關于印發(洪軌道發【2013】147號)相沖突的地方,以此方案為準。(三)驗收內容和程序1、地6、鐵項目管理公司、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勘察單位出具勘察質量合格證明,檢測、監測單位出具檢測、監測質量總報告;2、驗收小組實地查驗工程質量,審閱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并形成驗收意見。查驗及審閱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查合同和設計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2)檢查單位工程實體質量(涉及運營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部位應進行抽樣檢測),檢查工程檔案資料;(3)檢查施工單位自檢報告及施工技術資料(包括主要產品的質量保證資料及合格報告)(4)檢查監理單位獨立抽檢資料、監理工作總結報告7、及質量評價資料。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時,對重要分部工程應核查質量驗收記錄,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經驗收記錄核查和質量抽樣檢查合格后,方可判定所含的分部工程質量合格。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可委托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抽測。3、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驗收監督意見。(四)單位(子單位)工程劃分劃分依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建質201442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劃分表序號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1車站工程土建工程附屬土建工程車站設備安裝工程(含臨近半區間)車站裝飾裝修工程2區間工程明挖區間暗挖區間盾構區間路基工程高架區間3車輛段、停車場及基地工程軌道路基及道8、路工程橋梁或涵洞室外建筑環境室外安裝房屋建筑4軌道工程正線軌道工程站場及出入段線軌道工程5主變電站工程送電工程(進線部分)房屋建筑電氣設備安裝工程6供電工程牽引供電系統工程接觸網工程7信號系統正線信號系統車輛基地信號系統8通信系統專用通信系統公安通信系統商用通信系統9綜合監控(ISCS)系統電力監控系統環境與設備監控(BAS)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門禁與安防系統綜合聯調10自動售檢票(AFC)系統/11站臺屏蔽門工程/12電(扶)梯工程自動扶梯及自動人行道安裝工程電梯安裝工程輪椅升降臺安裝工程13人防工程出入口及區間人防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防淹防護密閉隔斷門工程14綜合信息管理(IMS)9、系統/15(運營)資產管理系統/16供冷站/備注:本表中未包含的項目,可參照相關標準執行; 項目工程:單獨立項、具備獨立使用功能和運營能力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單位工程:在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工程中具備獨立施工條件或具備專業功能的建(構)筑物、設施、設備系統; 子單位工程:在單位工程中具備階段性施工條件或者施工內容相對獨立的建(構)筑物及專業設備子系統。四、專項工程驗收(一)全部專項驗收(1)規劃驗收(2)工程質量驗收(3)行車及服務設備質量驗收(4)特種設備質量驗收(5)消防驗收(6)安全設施驗收(7)人防工程驗收(8)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9)環保驗收(10)防雷接地驗收(11)檔案驗收10、(12)統計驗收(13)其他驗收(二)試運行有影響的相關專項驗收(1)工程質量驗收(2)行車及服務設備質量驗收(3)特種設備質量驗收(4)消防驗收(5)安全設施驗收(6)人防工程(7)防雷接地驗收(三)專項驗收內部牽頭單位(部門)的劃分序號專項驗收名稱內部牽頭單位(部門)1規劃驗收集團總師室2工程質量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3行車及服務設備質量驗收運營公司4特種設備質量驗收運營公司5消防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6安全設施驗收集團質安部7人防工程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8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運營公司9環保驗收集團總師室10防雷接地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11檔案驗收行政檔案:集團綜合部技術檔案:集團總師室11、12統計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備注:專項工程驗收細則由相關的牽頭單位(部門)編制。五、項目工程驗收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所包含的各項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且通過對試運行有影響的相關專項驗收后,方可組織項目工程驗收。項目工程驗收是指各項單位工程驗收后、試運行之前,確認建設項目工程是否達到設計文件及標準要求,是否滿足城市軌道交通試運行要求的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制定驗收方案(驗收方案的內容應包括驗收組人員組成、驗收方法等)并報集團質安部審查后,在工程驗收前7個工作日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案書面報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一)驗收條件1、項目所含單位工程均已完成設計及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通過了單位工程驗收,對不12、影響運營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緩建、緩驗項目已經相關部門同意;2、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提出的遺留問題、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3、設備系統經聯合調試符合運營整體功能要求,并已由相關單位出具認可文件;4、已通過對試運行有影響的相關專項驗收。5、驗收組應制定驗收實施細則。(二)驗收組織組織:集團公司主持:集團公司總工驗收組人員:集團公司分管驗收副總工(負責驗收工作的日常協調、管理)、質安部、總師室、合約部、綜合部相關人員,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運營公司、已通過對試運行有影響的相關專項驗收的城市政府有關部門代表(三)驗收13、內容和程序1、地鐵項目管理公司項目負責人向驗收組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驗收組實地查驗工程質量,復查單位工程驗收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審閱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工程檔案和各項功能性檢測、監測資料;3、驗收組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安裝質量等方面進行評價,審查對試運行有影響的相關專項驗收情況;審查系統設備聯合調試情況,簽署項目工程驗收意見;4、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驗收監督意見。六、竣工驗收自項目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可投入不載客試運行,試運行由運營公司組織,試運行時間不應少于三個月。試運行期滿且通過全部專項14、驗收后,方可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是指項目工程驗收合格后、試運營之前,結合試運行效果,確認建設項目是否達到設計目標及標準要求的驗收。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制定驗收方案(驗收方案的內容應包括驗收委員會人員組成、驗收內容及方法等)并報集團質安部審查后,在竣工驗收前7個工作日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案書面報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一)驗收條件1、項目工程驗收的遺留問題全部整改完畢;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3、試運行期滿且通過全部專項驗收,試運行應符合下列要求:(1)運營公司應提供城市軌道交通試行運的情況報告,包括試運行基本情況、設施設備可靠性和故障率情況等。(2)試運行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試運15、行最后20日應按照試運營開通時列車運行圖行車。(3)試運行最后20日,運營指標應達到以下要求,指標計算方法應符合以下要求:序號指標名稱指標要求1列車運行圖兌現率不應低于98.5%2列車正點率不應低于98%3列車服務可靠度全部列車總行車里程與發生5min以上延誤次數之比不應低于2.5萬列公里/次4列車退出正線運營故障率不應高于0.5次/萬列公里5車輛系統故障率因車輛故障造成2min以上晚點事件次數應低于5次/萬列公里6信號系統故障率不應高于1次/萬列公里7供電系統故障率不應高于0.2次/萬列公里8屏蔽門故障率不應高于1次/萬次備注:信號系統故障,即列車無法以自動防護模式運行、部分區段無速度碼或發16、生道岔失去表示的情況。供電系統故障,即造成部分區段失電或單邊供電的供電故障。4、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已整改完畢,有試運行總結報告; 5、已通過規劃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的核實和全部專項驗收,并取得相關驗收或認可文件;暫時甩項的,應經相關部門同意。6、驗收委員會應制定驗收實施細則。(二)驗收組織組織:集團公司主持:集團公司總工驗收委員會人員:集團公司分管驗收副總工(負責驗收工作的日常協調、管理)、質安部、總師室、合約部、綜合部相關人員,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運營公司、負責規劃條件核實和專項驗收的城市政府有關部門代表驗收委員會可按專業分為若干專業驗收組,17、如建設部門驗交工作組,車站、線路、車輛段驗收專業組,機電系統驗收專業組,竣工檔案驗收專業組,運營部門工程接收組,合同商務專業組等。(三)驗收內容和程序1、地鐵項目管理公司、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代表簡要匯報工程概況、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運營公司匯報試運行情況;3、相關部門代表進行專項驗收工作總結;4、驗收委員會審閱工程檔案資料、運行總結報告及檢查項目工程驗收遺留問題和試運行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5、驗收委員會質詢相關單位,討論并形成驗收意見;6、驗收委員會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并對遺留問題做出處理決定;7、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驗收18、監督意見。七、試運營基本條件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后,運營公司應履行相關試運營手續,相關手續、資料齊全后方可組織試運營基本條件驗收。試運營基本條件驗收是指竣工驗收合格后、試運營之前,根據城市軌道交通試運營基本條件(GB/T 30013-2013),檢查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是否符合試運營基本條件的驗收。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所有設施設備驗收合格,整體系統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經過試運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組織試運營。(一)驗收條件1、試運營基本條件驗收條件按照城市軌道交通試運營基本條件(GB/T 30013-2013)相關要求進行,試運營的基礎條件、限界、土建工程、車輛和車輛基地、運營設備系統、人員、運營組織、應急19、與演練和系統測試檢驗等方面達到規定的基本要求;2、試運營基本條件專家評審工作已完成,相關評審意見及建議已整改落實;3、運營公司應制定驗收方案;4、驗收委員會應制定驗收實施細則。(二)驗收組織組織:集團公司主持:集團公司分管運營副總驗收委員會人員:集團公司分管驗收副總工、質安部、總師室、合約部、綜合部相關人員,地鐵項目管理公司、運營公司有關人員八、最終驗收最終驗收是在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試運營一段時間后,由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最終驗收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一)驗收條件1、試運營滿一年;2、集團公司整理并提供以下完整資料:(1)項目前期工作:包20、括項目立項審批、工程概算總投資額審批、項目資金來源和融資、前期征地拆遷等情況;(2)工程建設:包括工程情況、客流預測和運輸能力、主要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科研成果的應用、項目管理等資料;(3)工程驗收(包括所有的專項驗收)和工程決算、審計資料;(4)項目運營情況。3、集團公司應制定驗收方案,并向南昌市運輸管理部門提出轉入正式運營的申請并按照市運輸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提交工程建設、試運營管理資料,并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4、驗收委員會應制定驗收實施細則。(二)驗收組織主持:集團公司總經理驗收委員會人員:集團公司分管驗收副總工、質安部、總師室、合約部、綜合部相關人員,地鐵項目管理公司、運營公司有關人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