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集美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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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4967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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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廈門市集美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 則1.1 編制目的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運行機制,強化應急準備,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經濟秩序。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廈門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職責規定,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集美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食2、品安全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主要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發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輿情事件。1.4 事件分級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文件精神,按照事件嚴重程度,食品安全事件分為四級。分別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和一般(級)。事件分級標準詳見附件1。1.5 工作原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依法處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基本原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區政府、各鎮(街)和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2.組織指揮體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一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3、和監督管理。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和影響,預判可能達到級事件標準需區政府協調處置的,由區食安辦向區政府提出啟動級響應的建議,經區政府批準后,成立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領導或區政府領導同志指定的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相關單位為成員。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區外辦、區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根據事件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綜合協調組、事件調4、查組、危害控制組、醫療救治組、檢測評估組、社會穩定組、新聞宣傳組、專家組等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詳見附件2。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會商、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跨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區政府共同負責,或由市政府負責。對需要市級層面協調處置的跨區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區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請求,或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請求。全區有關部門及技術支撐機構按照職責分5、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3.監測預警3.1 監測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抽驗、風險監測等工作,加強對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及移動網絡等媒體上有關食品安全輿情熱點信息的跟蹤監測,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必要時,向相關部門和地區通報。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2 預警3.2.1 預警分級對可以預警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6、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將預警信息劃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警示級別,紅色為最高級別。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另行制定的標準執行。3.2.2 預警信息發布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研判可能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區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要及時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3.2.3 預警行動研判可能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加強對苗頭性、傾向性食品安全信息和熱點敏感食7、品安全輿情的收集、核查、匯總和分析研判,及時組織開展跟蹤監測工作,預估事件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經分析評估與調查核實,符合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級響應標準的,按本預案處置。(2)防范措施。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進一步蔓延擴大。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加強對食品安全應急科普方面的宣傳,告知公眾停止食用或者使用不安全食品。(3)應急準備。通知應急隊伍和負有相關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組織專家解讀,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加強相關輿情跟蹤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8、及時澄清謠言傳言。 3.2.4 預警解除發布預警的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等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者宣布解除預警。當研判可能引發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因素已經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應當適時終止相關預警行動。4.信息報告與通報4.1 報告主體和時限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實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明確報告的主體、程序及內容,強化首報、續報、終報責任意識。加強信息直報系統建設,提升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時效性、準確性,增強信息通報、共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9、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2)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3)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其接收的病人屬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區衛生行政部門認為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應當及時通報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4)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或舉報。(5)有關監管部門獲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10、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通報。(6)區衛生行政部門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及時通報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7)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向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按照相關要求上報。(8)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實行逐級上報,但對于經研判認為重大、敏感的信息,特殊情況下可越級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4.2 報告內容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機構、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報告疑似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當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和當前狀況等基本情況。11、有關監管部門初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應包括信息來源、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當前狀況、危害程度、先期處置、發展趨勢等信息;根據事件應對情況可進行多次續報,內容主要包括事件進展、發展趨勢、后續應對措施、調查詳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終報應包括事件概況、調查處理過程、事件性質、事件責任認定、追溯或處置結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評價等。4.3 事件評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應當包括:(1)涉事產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2)事件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3)事件發展蔓延趨勢等。 有關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12、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評估。經初步評估為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規定向區政府及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5.應急響應5.1 響應分級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級、級、級和級四個等級。初判為一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報經區政府批準啟動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應急響應分級標準詳見附件4。未達到本預案級響應標準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事件發生地鎮(街)及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升級蔓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級響應期間,由市政府13、統一指揮與調度,區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5.2 響應措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各鎮(街)和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做好先期處置工作,組織采取以下相關措施。5.2.1 醫學救援區衛生行政部門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患者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患者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14、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傷病員的心理援助。5.2.2 現場處置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生產經營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對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責令生產經營者進行清洗消毒;必要時應當標明危害范圍,防止危害擴大或證據滅失等。依法封存涉事相關場所以及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待現場調查結束后,責令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場所以及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消除污染。5.2.3 流行病學調查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并對與事件有關的因素開展15、流行病學調查,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區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5.2.4 應急檢驗檢測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對引發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相關食品及時進行應急檢驗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提交科學的檢驗檢測報告,為制定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方案等提供技術支撐;檢驗后確認沒有安全問題的應當予以解封。5.2.5 事件調查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開展事件調查工作,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另行制定。辦法出臺后,我區遵照執行。事件調查應當準確查清事件性質和原因,分析評估事件風險和發展趨勢,認定事件責任,研究提出應急防范措施和16、整改意見建議,并提交調查報告。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5.2.6 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發生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手機應用程序(APP)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持續動態發布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5.2.7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事件發生地17、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救助患者的醫療機構、涉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5.2.8 國際通報和援助 如事件可能涉及到國(境)外需要向外通報或請求國際援助時,由區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區外僑辦、區臺辦等部門做好涉外相關工作。 5.3 區級層面應對工作5.3.1 部門工作組應對初判發生一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督促當地開展事件調查、應急檢驗檢測、產品召回、應急協作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18、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5.3.2 區政府工作組應對當需要區政府協調處置時,成立區政府工作組,主要開展以下工作:(1)傳達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鎮(街)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2)了解事件基本情況、造成的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3)趕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4)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評估工作;(6)及時向區政府、市政府報告相關情況。5.3.3 區指揮部應對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區政府決策部署,主要開展以下工作:(1)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19、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2)根據需要赴事發地區,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地區,協調開展應對工作;(3)研究決定各鎮(街)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4)開展輿情監測,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5)視情向市政府報告,通報進展情況及提出請求事項;(6)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遵循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處置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避免應急響應過度或不足,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當事件進一步加重,影響或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當學校或托幼機構20、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2)級別降低事件危害或不良影響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件危害或不良影響已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現場、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21、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件隱患消除;事件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響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繼續按預案進行應急處置的。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級事件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指揮部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區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指揮部批準后實施。6.后期工作6.1 善后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及運輸工作補償,應急及醫療機構墊付費用、事件受害者后續治療費用、產品抽樣及檢驗費用等及時撥付,污染物收22、集、清理與處理,涉外和港澳臺的有關善后處置工作等。事發地鎮(街)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消除事件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害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責任追究事件發生單位以及相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在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未進行處置、報告的,或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對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23、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6.3 總結評估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評估報告,必要時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和相關部門通報。7.應急保障7.1 隊伍保障 加強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規范應急隊伍管理,落實專兼職人員,加快應急裝備設備配備,組織開展必要的應急培訓演練,提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健全應急專家隊伍,為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24、處置方案制訂、應急檢驗檢測、危害評估和調查處理等工作提供決策建議。7.2 信息保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充分利用大數據和文本挖掘技術,對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投訴舉報、輿情監測、事件報告與通報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信息進行采集、監控和分析。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和志愿者的作用,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7.3 醫療保障區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7.4 技術保障區政府有關部門不25、斷提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預防、應急檢驗檢測和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技術水平,為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7.5 物資與經費保障區政府、各鎮(街)應當保障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應當列入區政府、各鎮(街)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足額并及時到位。7.6 社會動員保障區政府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7.7 宣教培訓區政府、各鎮(街)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對26、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開展食品安全應急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監管人員掌握食品安全應急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應急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8.附則8.1 預案管理預案實施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8.2 名詞術語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27、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安全輿情事件:指有關食品安全信息引起社會持續廣泛關注,已經或可能造成不良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應對處置的突發事件。8.3 預案解釋本預案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8.4 預案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事件分級標準 2.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4.應急響應分級標準附件1事件分級標準分級標準響應級別啟動級別級(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件危害特別嚴重的;(2)涉及多個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已經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或嚴重不良影響,經評估認為應當在國28、家層面采取應急措施應對的食品安全輿情事件;(3)國務院認定的其他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級響應國家級級(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地市,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2)發現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并有擴散趨勢的;(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含)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含)以上死亡的;(4)在省級行政區域范圍內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不良影響,經評估認為應當在省級層面采取應急措施應對的食品安全輿情事件;(5)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級響應省級級(1)受污染食品流入29、2個以上區,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含)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3)在市級行政區域范圍內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或較大不良影響,經評估認為應當在市級層面采取應急措施應對的食品安全輿情事件;(4)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級響應市級級(1)存在健康損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3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3)在區級行政區域范圍內已經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響,經評估認為應當在區級層面采取應急措施應對的食品安全輿情事件;(4)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的級食品安全突發事30、件。級響應區級附件2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區食安辦、區市場監督局、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區衛計局、區教育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區監察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市環保局集美分局、區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林水利局、區商務局、市質監局第二分局、區文體廣電出版旅游局、市糧食局第二分局、廈門海關駐同安辦事處、杏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和單位。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有關鎮(街)和其他有關部門,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參加相關工作組,共同做好事件防范應對工作。 一、綜合協調組由區食安辦牽頭,區市場監督局、區衛計局、區農林水利局、事發31、地鎮(街)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二、事件調查組由區市場監督局牽頭,區衛計局、區監察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區農林水利局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評估事件影響;對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立案偵辦。根據實際需要,事件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件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件調查。三、危害控制組由區市場監督局牽頭,區衛計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經信局、市質監局第二分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廈門海關駐同安辦事處、杏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參加。主要職責: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32、延擴大。四、醫療救治組由區衛計局牽頭,區市場監督局等參加。主要職責: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協調醫療機構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五、檢測評估組由區市場監督局牽頭,區衛計局、市質監局第二分局、區農林水利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綜合分析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及其他專業技術支撐機構的檢測數據,查找事件原因和評估事件發展趨勢,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為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區食安辦)。六、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牽頭,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區市場監督局、區商務局、區民政局、事發地鎮(街)等參加。主要職責: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編造傳33、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趁機作亂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七、新聞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市場監督局、事發地鎮(街)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事件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八、專家組由區市場監督局牽頭,有關方面的專家參加。主要職責:為應急響應級別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附件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職責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成員單位職責具體如下:區食安辦 負責督促和協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工作。區市場監督局 負責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負責組織查處一般食品安全34、事件;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及處理信息;負責對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造成一般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封存生產經營環節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按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協助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衛生處理;負責向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事件責任調查處理報告。區委宣傳部 負責指導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方案,指導事件調查處置部門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及對外口徑,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加強對互聯網信息管理和網上輿論引導;對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35、息的媒體,組織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區經信局 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區衛計局 負責組織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救治;負責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對食品安全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交事件流行病學調查報告;負責對生活飲用水污染安全事件的查處工作;協助對食品安全事件中食物中毒原因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區教育局 協助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集體用餐造成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工作。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負責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責任人違法犯罪行為的立案查處和治安管理處罰,維護社會秩序。區監察局 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36、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作出處分決定。區民政局 負責受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影響需安置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區財政局 負責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所需資金的保障及管理。市環保局集美分局 負責因環境污染及飲用水源造成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工作,協助事件調查組對事件定性調查。區建設局 協助工地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工作。協助區衛計局對城區飲用水一般食品安全事件以及餐廚廢棄物的調查工作,負責對城市供水、污水處理等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區交通運輸局 負責提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所需的交通運力保障。區農林水利局 負責生產環節和屠宰環節與食用37、農產品(種植業、畜牧業)質量安全相關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協助事件調查組對事件定性調查。負責養殖環節與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協助列入目錄管理的水產品批發市場與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協助事件調查組對事件定性調查。協助區衛計局、區建設局等單位對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涉及城鄉供水的查處工作。區商務局 負責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肉、蛋、菜、糖)的應急調配;配合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及酒類流通環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市質監局第二分局 負責食品相關產品引發一般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協助事件調查組對事件定性調查。區文體38、廣電出版旅游局 配合涉及旅游團隊與旅游景區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工作。市糧食局第二分局 協助糧油收購、儲存環節和政策性用糧用油購銷活動中發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工作。廈門海關駐同安辦事處 配合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環節及國境口岸涉及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工作。杏林檢驗檢疫局 負責出口環節及國境口岸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協助事件調查組對事件定性調查。各鎮(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所在地的鎮(街)應全力協助各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等工作。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各自主管部門領導39、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統一由區市場監督局匯總后向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以上各部門除了履行以上列舉的職責,還應根據各自的行政技術資源,全力配合處理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其他有關單位在職責范圍內,根據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的要求,對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給予配合。 附件4應急響應分級標準 一、I 級響應標準:初判為特別重大級別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二、級響應標準:初判為重大級別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三、級響應標準:初判為較大級別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四、級響應標準:初判為一般級別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抄送:區委辦、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辦。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