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鄉中心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335286
2025-03-04
10頁
21KB
1、喀什鄉中心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試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構建和諧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根據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試行)。 一、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和保障體系 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學校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書記和安全管理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學校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和規章制度,落實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任務,自覺接受上級的監督和領導,層層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實填寫學校安全日志,建立安全臺賬并做好檔案資料管理。 健全2、安全工作保障體系,責任分解明確,實行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確保人人有安全指標,安全事項件件納入制度管理。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二、落實安全帶班、值班和門衛制度 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行政領導帶班,值班和帶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做好情況記錄、交接班和信息報送工作。 學校要建立健全門衛制度,要根據學校規模聘請相應的專職保安員負責門衛等校園治安保衛工作,并為保安員配備必要的威懾犯罪的器具。聘請2名以上的專職保安員,具體由當地教育部門商有關部門研究確定;教學點至少聘請1名專職保安員;確有困難的,也3、可以挑選身體條件好、年紀相對輕、經過培訓的教師承擔保安員的工作。要落實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驗證制度。嚴格無關人員、車輛的準入與放行,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可疑物品的盤查,嚴禁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品、劇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校園。 三、教學期間的安全工作 學校應按時上課和放學,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學生出現曠課的,學校應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并派人查找;學校應當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合理引導學生有序活動,及時疏散擁擠人群。 學校的體育場地和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體育課教師要加強對運動的指導,做好學生活動中的4、安全防護;要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禁止有病、體弱及身體不適者參加體育競賽和體育課中的劇烈活動;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通知家長,并采取安全措施。 四、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會議、文件、批示精神,學校要將學生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防火、防盜、防汛、防毒、防溺水、防電、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教育,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及演練,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對典型事例進行具體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強化安全意識。 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5、,扎實開展愛國主義、法制、誠信、禁毒防邪、社會主義榮辱觀、心理健康、行為習慣養成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動,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 五、大型活動和勞動實踐安全工作 嚴格執行大型活動申報、審批、備案制度。組織學生外出實習或生產勞動,要堅持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確保人身安全的原則下進行,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勞動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同時做好學生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火災和防汛防洪等無安全保障的活動。若學生要求自愿參加,學校應予勸阻。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從事易燃6、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性的生產經營。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校長有權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商業性社會活動。 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六、交通安全工作 不得租用證件不全、超載營運、不具有法定營運資質的車輛或者船只接送師生,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了7、解學生周末乘車情況,發現違章載運學生現象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主動與當地交通運管部門聯系。在臨近街道的學校門口,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禁止組織學生在公路上進行跑操、聚集等非交通活動,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開辟“綠色通道”,推廣小學生路隊護送等做法。 七、消防安全工作 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學生宿舍、各功能教室、食堂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并確保能用、夠用、會用。安全通道和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及人員疏散標示標記。夜間活動(晚自習等)要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突然停電的應急措施,并安排好值班人員,以利于緊急情況下師生的8、疏散。 學校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指定專人負責校內消防安全,建立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學生宿舍必須有學校領導、教職工輪流值班,庫房、功能室要嚴格按規定使用。 嚴禁學生私自接線安裝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等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嚴禁違章、超負荷、超期使用供電用電設施設備和亂拉亂扯供電線路。嚴禁組織學生到林區燒烤、野炊和參加撲救山火。存在隱患必須立即整改。 八、衛生、保健工作 食堂衛生: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衛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9、食品留驗和記錄制度。食堂要按規定配備必須的消毒、冷藏等設備。加強對食堂炊事員及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健康觀察,食品從業人員、鍋爐工必須持證(健康證、培訓合格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培訓和參加體檢。學校食堂和小賣部必須持證經營。要建立和完善學校食堂管理規章制度,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食品衛生: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及各種疾病的發生,未經學校同意、未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手續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學校內從事經營和服務活動。要嚴把食品的采購、運輸、加工、貯存、消毒等關口,堅持做到物品進出簽字登記,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受污染的食品進入學校。要高度警惕并防止故意投10、毒等引發的傷害事件。 飲用水衛生:每期開學前,必須對水質衛生進行監測,定期進行消毒,合格后方可向師生提供。學校要加強對水源的管理,嚴防水質污染和人為投毒。學校要給學生提供飲用開水和洗手、洗臉、洗腳等生活用水。教育學生養成喝開水、及時洗臉、洗腳、洗澡,勤換洗衣服和被單的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傳染病預防: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預防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案例的規定,加強傳染病和流行性疾病預防控制。發現師生發生傳染病及流行性疾病,要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進行科學處理,處理情況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上好健康教育課,開展好健康知識講座,辦好健康知識專欄,使11、學生掌握一定的衛生知識,形成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提高自我防病能力。做好對預防接種的宣傳和檢查。新生入學入托時,要嚴格對新生預防接種進行檢查登記,凡無預防接種證或未按規定程序完成免疫接種的,要通知和督促其家長及時帶領孩子進行補證補種。根據當地學校實際,開展必要的學生體格健康檢查,完善學生健康檔案,注重對傳染病和流行性疾病進行分析、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九、關愛特殊群體學生,做好家校聯系工作。 學校對特殊群體學生,尤其是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心理障礙的學生建立檔案,隨時了解情況,做好家校聯系工作,督促學生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教師要加強學生的心理輔導及后進生的幫教工作,杜絕12、學生的脆弱心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學校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電話訪、致家長一封公開信等形式,及時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學校作息時間和學生非正常缺席、擅自離校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信息,同時對學生家長(監護人)的聯系方式、聯系電話進行登記,以便緊急情況下做到及時與家長聯系。建立幼兒園幼兒接送登記制度。對非家長、非固定接送人員來接送時,必須與其家長聯系核實無誤后,方可讓其接人。 十、基建施工監管工作 學校的校舍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等,均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學校要特別加強對校舍的監控,定期檢查,發現險情(危房、危墻、危廁等)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妥善處理。凡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的D級危房13、,學校必須立即封閉停止使用,并及時書面報告鄉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學校應書面上報主管部門。新建校舍未經質檢部門驗收不得使用。 建立校園基建項目安全生產法人責任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拆除和建設施工許可證及安全備案手續,禁止基建無施工許可、無委托工程質量監督、無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三無工程”。 十一、各功能室(館)安全管理工作 實驗室要健全安全操作和管理規程,禁止學生參加不能保證人身安全的實驗。各功能室及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各功能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實驗室、食堂等所需要14、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以及其它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雙人負責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銷毀登記制度。防止流失和事故發生。 十二、校園周邊環境和校園網絡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專人分管(兼管)校園治安工作,加強校園治安特別管護區建設,學校要充分發揮綜治(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預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嚴厲防范和打擊邪教、賭博等各類危害校園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抓好學校德育工作,狠抓警校共建,建立健全與公安、工商、衛生、交通、文化、城建等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動機制,加大對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整治力度,凈化校15、園周邊環境。“警校共建平安、衛生、文明、和諧校園”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將納入對學校的目標考核內容。 認真執行有關網絡系統安全管理的國家法律、法規、規范,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電源防護等工作,學校在工作中實行“定人、定崗、定責任”,加強網絡運行穩定與信息安全管理的“三定一加強”管理制度。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將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和信息化建設同步實施,學校網站發布信息要經校長審批,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利用學校網絡資源開展與教育無關的各類公共信息服務。 十三、健全和完善各類突發應急預案 要健全和完善各類事故專項應急處置預案16、,主要含學生接送車事故應急預案、道路交通事故預案、食物中毒事故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抗洪救災應急預案、校園暴力事故應急預案,以及突發地質災害、突發氣象災害、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重大疫情事故、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師生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事故、學生課間受傷和猝死等突發惡性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建立學校突發事故應急領導機構,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現場搶救、傷員救護、秩序維護、報警引導等救援行動,并積極開展事故調查、原因分析、措施整改、處理報告等項工作。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要結合實際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17、 十四、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發生師生傷亡事故,以及關系到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并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事故處理結束后,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后改進的工作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 對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因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責任人,按照上級有關政策法規從嚴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安全檢查、考核與獎懲 建立學校每月安全檢查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每月都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各功能室、食堂、消防設備、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教職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抓緊整改,作好記載。學校不能解決的,應及時逐級上報。 伊寧縣喀什鄉中心小學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