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蒲河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335872
2025-03-04
14頁
33.50KB
1、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大蒲河小學2012-1-1大蒲河小學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巡查、檢查制度(一)、對重點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內容要建檔登記,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二)、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三)、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建立檔案。(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及時改正的及時改正,一時難以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1、各種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實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2、安全設施、器材是2、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暢通。3、值班室設施運行、記錄情況。4、體育教學設施、試驗設施、學校建筑、運動場地、供水用電設備、食品衛生、重大危險源等安全情況。5、安全責任人、主管人、安全員的工作情況。6、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二、門衛值班管理制度為保障全體師生的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為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特做如下規定:1、門衛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2、門衛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肅熱情。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4、上學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離開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條方可離校。5、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6、學生3、上、下學期間,門衛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7、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8、校外機動車輛一般不得入內。9、負責門崗責任區衛生,保持干凈。不吸煙、不酗酒。10、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11、小商販和閑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12、做好放學后的凈校工作,保證無閑雜人員滯留、滋事。1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校長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直接進入班級。1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校領導批條方可出校門,無校領導批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4、擅自離崗處理。三、疾病防控制度(一)、學校建立學生衛生保健工作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安全主任為副組長,各班主任為組員,全面負責學生衛生保健工作。(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落實健康教育課的正常教學;利用晨會、班會、體育課、活動課適時進行健康教育或開展相應的活動;督促學生養成開窗通風,勤洗手、勤剪指甲,認真用餐等良好的衛生習慣。(三)、做好天氣變化、季節變換時易發疾病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學生適時增減衣服,調節戶外活動運動量。(四)、做好健康信息記錄通報工作和健康檔案管理工作,對有特殊體質、特殊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有異常的學生,學校和班主任要做好記錄,并與有關教師、家長作好溝通5、,以免意外情況發生。(五)、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師要密切關注學生身體狀況,加強晨檢,發現身體異常的學生要及時報告值班領導和校外醫生;班主任做好各班出缺勤情況的統計和疫情記載,發現疫情傳播擴大的苗頭,須及時做好上報、消殺、治療工作;衛生保健工作小組要高度重視防疫工作,發動全體教師,采取切實措施嚴控疫情流傳。(六)、加強與衛生防疫部門的聯系,主動爭取指導和幫助,以利學校防病工作的開展。(七)、加強與家長的聯系,主動爭取家長的理解和配合,以利學校防病工作的開展。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6、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開設學生消防知識等安全課堂。2、建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責任,并視情節給予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符合規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4、學校的重要部位(圖書室、實驗室、儀器室、微機室、多媒體室和主控室)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5、對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專人管理,遠離學生,定期檢查,杜絕隱患。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重要的方面,為此,根據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7、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一)、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化、細實化”。使學生確實做到:1、馬路上行走要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2、過馬路要前后左右看是否有過往車輛,要走人行道。3、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結集妨礙交通安全。4、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生意外及時求助,同學間要互相幫助。(二)、全校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學生在校外騎自行車必須執行有關規定,即不足十二周歲的不能上馬路。六、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管理制度1、學校嚴禁學生、教師及家長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學校校園。2、學校內需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實行分類8、,分性能,專房間、專人管理。3、對危險物品的進出,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隨時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發生。4、易燃、易爆、危險品安排專人管理,上級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安全因素,學校及時整改。5、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好保管、值班人員的工作責任制。遇到險情及時上報并撥打火警119。七、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申報制度1. 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嚴格遵守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做到確定責任人,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發放家長信。要嚴格執行事先向中心校領導和局有關科室申報制度,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如需租用車輛,必須用手續齊全、質量合格的車輛。2. 在校內組織大型學生活動,要做好活動場地的規9、劃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制定好安全預案,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管理。八、教學場地、設施、器材及體育運動安全管理制度(一)、學校要對教室,運動場地,體育教學設施器材,教學實驗用器材及教學場地和公共場地的桌椅,門窗,護欄,宣傳櫥窗,照明設施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尤其是汛期要對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進行日巡視,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嚴防發生事故。(二)、體育器械,設備要牢固安全。(三)、體育運動教學危險的運動場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標志,比賽必須向學生進行運動安全常識教育,告知具有哪些體質和疾病的學生不能參加運動.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教師視其身體狀況可拒絕參加體育運動。九、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一)、把安全宣傳教10、育作為學校一項經常性工作,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制訂計劃,收集、編寫材料,落實宣傳教育措施,各部門相互配合,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紀觀念,提高自護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據環境、季節及有關規律進行防火、防溺水、防侵害、防騙、防盜、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并使之經常化、系統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師生員工,防患于未然。 (四)、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應根據學生年齡、生理、心理等特點,選擇內容和形式,從學生入學到畢業,在各種教學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特別是節假日前適時進行。 (五)、注意心理11、疏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師生員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師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認真貫徹執行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個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十、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為創建平安校園,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1、加強對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圖書室、實驗室和儀器室等學校重點部位安全設施的設置,安裝防盜門窗。2、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火設備。實驗室、計算機室、圖書室等重點部位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12、得擅自挪用、移除消防設備。3、學校要經常對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防盜設施、電器線路等進行定期檢查。十一、安全隱患整改制度1.學校負責安全保衛人員,要做好每日巡查工作,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校長,并認真剖析安全工作情況。2.校長組織相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安全大檢查。在檢查過程中,要認真排查,找死角,堵漏洞,將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對一時解決不了的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監控措施,明確責任人限期整改。 3、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隱患。4、有關人員將隱患整改完畢,報告校長進行檢查驗收,保證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十二、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13、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教導處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四)各種安全制度。(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14、處理記錄。(六)獎懲情況記錄。(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十三、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進一步落實并做好安全工作,學校各部門要認真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各種事故隱患,并逐一落實各項防患措施,對重點部位、易發事故的環節,更應做好安全防患工作,為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訂此應急報告制度。(一)、報告流程:1、安全事故發生后,直接或相關責任人要按照“先口頭,后書面”的原則,第一時間、及時迅速上報學校相關部門領導。2、各部門責任人在安全事故發生后,應視事故性質、情節、后果等,臨機決斷,是否立即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同時,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通知學校安全領導小15、組組長,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迅速調集力量,采取應急措施,積極組織施救。(二)、安全事故的類別:1、溺水、交通意外與人身傷害等報告制度;2、實驗室、微機室、體育課意外等報告制度;3、防火、用電安全意外事故等報告制度;4、飲食衛生安全意外事故等報告制度。(三)、報告制度類別:1、重大事故直接報告制度。重大事故即意外重大人身傷亡、集體或群發飲食中毒事件。當重大事故發生時,任何在現場的教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學生,按照 “誰在場,誰負責”的原則,可以直接向校長室報告,以便學校更及時、更有效采取應急救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加重,最大限度地保護師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2、一般事故部門報告制度。一般事故即一般偶16、發事故或較輕微事故。當一般事故發生時,直接或相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及時迅速地報告給部門責任人,由部門責任人作出初步應急處理,再向校長室報告。十四、學校機動車、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為加強校內道路交通管理,維護校內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為教學、科研、后勤等工作及全校師生員工學習、生活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出入校門管理 1、校外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內(出租車、工程車、貨運車、垃圾清運車、非本校教職工的車輛);2、校外車輛進出校門必須辦理登記手續;3、機動車通過校門限速 5km/h; 4、自行車等通過校門下車推行 ; 5、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通過校門服從門衛人員指揮。 17、6、所有汽車(教師和家屬車)到安全辦公室登記領取校內通行證,傳達室備份驗證后通行。二、校內交通管理 (一)汽車、摩托車1、進出校錯開時間:教職工車輛進出校園要避開上學、放學高峰,早晨在7:25之前,中午在1:10之前進校;在課間、午間等學生活動時間段內盡量不要駕車出入校園;下班時要等學生離校后才可駕車出校。2、校內行駛限速10km/h,行車不得鳴號;3、無條件避讓行人,確保行人安全; 4、按交通標志指示,遵守通行原則行駛,嚴禁同向并行; 5、在路段上行駛嚴禁空擋滑行; 6、嚴禁在校內無證駕駛,嚴禁利用校內道路、操場進行機動車駕駛學習、訓練; 7、啟動前仔細觀察:上車前,先繞車巡查一周,甚至查看18、汽車底部,確保汽車四周無人時才能啟動車,行車之前先鳴笛,后緩慢倒車,到點時也應該緩慢滑行剎車;8、校內主干道不得停放車輛,一律停放于操場東北角警衛室前面,操場通道口不得停放,外單位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 (二)電動車、自行車1、嚴禁無證、無牌電動車、自行車上路行駛,2、進入學校禁行時間段路段,請下車推行,3、校內主干道不得停放,一律停放廁所前面,擺放整齊。4、電動車充電需在學校規定場所(傳達室)進行,由門衛負責,不要私自進入辦公室充電十五、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為嚴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可制毒等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確保管理到位,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特制定本19、制度。 一、學校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落實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工作作風嚴謹,工作態度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必須實行專柜存放,至少3人加鎖保管。易燃、易爆藥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窯,并要完善各項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花、帶電作業。 三、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的名稱、數量,除學校主要領導和管理人員掌握外,對其它人員一律保密。四、管理人員必須將各類危險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五、管理人員必須將危險化學藥品按規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20、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領用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化學藥品,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手續。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帳。六、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危險化學藥品的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七、學校要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盜工作,要按照規定配備防火、防盜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八、購買易制毒化學藥品,學校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報區教儀站,由區教儀站統一報區公安局審批備案,再集中購買。九、危險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學校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作報廢處理。十、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要按環保部門的規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十一、學校領導對校內各類危險化學藥品要定期檢查、清點,如有可疑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學校發生危險化學藥品被盜、丟失事件應迅速上報,并通知公安部門查處。十二、對玩忽職守,不嚴格手續,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