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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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633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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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海市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目 錄1、總則1.1 預案目的1.2 工作原則1.3 編制依據1.4 適用范圍2、組織體系及職責2.1 威海市城鄉建設系統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及主要職責2.2 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成員的主要職責2.3 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2.4 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3、預警和防御機制3.1 地震預警級別3.2 震害防御機制4、應急響應4.1 等級標準和響應級別4.2 分級響應4.3 應急通訊4.4 信息報送與新聞發布4.5 應急處理4.6 應急結束5、后期處置6、保障措施6.1 通信與信息保障6.2 應急裝備保障6.3 應急隊伍保障6.4 技術裝備與保障6.5 2、宣傳培訓和演習6.6 監督檢查7、附則7.1 名詞術語7.2 預案管理與更新7.3 溝通與協作7.4 獎勵與責任7.5 制定與解釋部門7.6 預案生效時間1、總則1.1 預案目的為做好威海市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中人民生命財產、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1.2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地震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震害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保障,城鄉建設系統的地震應急工作必須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盡量降低國家和人民群眾的財產損失,盡快恢復市政公用設施的功能,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 統一領導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3、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項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上級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求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和支援。 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要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與有關部門密切協作,積極開展地震應急工作,重點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震害救災和震后恢復。1.3 編制依據防震減災法、建筑法、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1.4 適用范圍本地區有嚴重破壞性地震的臨震預報;本地區發生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周邊地區有破壞性地震的臨震預報;周邊地區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當發生以上情況之一時,市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啟動。并根據震害情況申請啟動城市供水系4、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城市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威海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本預案為部門預案,市級專項預案出臺后,本預案服從市級預案,并根據市級預案進行修改。2、組織體系及職責2.1 市城鄉建設系統抗震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組成及主要職責 組成及有關機構設置指 揮 長: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副指揮長:市規劃局局長、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分管副主任、總工程師、市第一熱電集團董事長、市第二熱電集團董事長、市港華燃氣有限公司董事長、市水務集團董事長成 員:市建筑工程管理處處長、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處長、市園林局局長、市燃氣熱力管理處書記、市建設工5、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站長、市城市建設檔案館館長、委辦公室主任(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簡稱,余同)、委城建科科長、委財務科科長、委工程科科長、委開發辦主任、委村鎮科科長、委設計科科長、威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董事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威?;蛴刑厥馇闆r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專家工作小組,作為其咨詢機構。 主要職責領導和協調威海市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工作,完成市政府、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部署或交辦的有關工作;根據震情和災情,向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提出應急措施的建議;確定全市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工作方案;組織6、全市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工作;其它有關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的重要事項。2.2 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成員的主要職責負責參加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傳達市政府或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指示;主持指揮部會議,部署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工作;參加市政府慰問團或工作組。指揮部成員負責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指揮部完成工作職責。2.3 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 組成主 任:委辦公室主任副 主 任:委城建科科長、委設計科科長工作人員:委辦公室和其他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員 主要職責在應急期間負責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小組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部指揮長的指示。2.4 指7、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委辦公室:負責保持與市政府、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事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收集地震的震情和災情,并報告指揮部;保證正副指揮長及時參加市政府或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會議;負責安排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會議;根據指揮部的指示,協調各科室的應急工作,組織城鄉建設系統抗震救災的人力、物力安排;負責地震震情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統一報送建設廳的工作;審查城鄉建設系統有關震情、災情的信息報送稿件,編發城鄉建設系統抗震防災、救災的情況簡報;指導各地利用城建檔案,為抗震防災、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負責應急狀態下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機8、關的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 市規劃局:協調指揮防止次生災害規劃和避震疏散規劃的實施,組織城市重建規劃工作;根據指揮部的指示,組織規劃力量對縣市區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組織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系統開展房屋的應急檢修、應急加固、加強維護和應急處置措施、減輕次生災害等工作;負責核實各市、區上報的住房房屋的震害情況。負責調查所屬地區房屋的安全隱患,并編制和落實消除安全隱患的實施計劃。市燃氣熱力管理處:負責核實各市、區上報的燃氣熱力震害情況;對全市的燃氣熱力的設施進行檢查加固,震后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供熱供氣。 2.4.5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組織專業力量參與建(構)筑物的檢查鑒定工9、作,提出加固設計方案。2.4.6 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市園林局、委城建科:組織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應急檢修、應急加固、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核實縣市區上報的城鄉建設系統震害情況; 2.4.7 委開發辦、市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市建筑工程管理處:組織危房拆除,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搶救、排險、應急檢修、應急加固、快速修復,臨時建筑搭建和恢復重建等施工監理和質量監督等工作。2.4.8 委財務科:根據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城鄉建設系統震害損失、住房房屋和其他工業與民用建筑震害損失的匯總上報(不包含具體的經濟損失數額)工作;根據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建設系統防災、救災10、資金的應急撥款工作。2.4.9 委設計科、委工程科:負責派人參加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協助辦公室完成指揮部的有關聯絡工作;了解地震災情,草擬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地震災情信息(不包含具體的經濟損失數額);起草城鄉建設系統抗震防災、救災工作的有關技術文件,對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工作提出技術性建議;根據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地震工程專家成立工程抗震咨詢組支持抗震工作;負責組織地震工程專家成立工程震害考察小組進行工程震害調查;組織勘察、設計技術、力量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抗震鑒定、臨震加固設計、修復設計等工作;對嚴重違反建設程序和11、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在地震中倒塌或嚴重破壞的工程質量責任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2.4.10 委村鎮科:指導村鎮重建規劃工作;根據指揮部的指示,組織規劃力量對縣市和村鎮進行對口技術支援。2.4.11 威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本公司職工突擊實施工程加固,搶險、搶修等工作。2.4.12 市城市建設檔案館: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的妥善保管,為市政設施、建(構)筑物鑒定加固及搶險救災提供原始資料。2.4.13市熱電集團:負責做好熱電管道和線路的安全檢查和搶險救災。2.4.14市港華燃氣有限公司:負責做好燃氣重點部位(電力系統、氣柜、罐區、調壓站、燃氣管網等)的安全檢查和搶險12、救災。2.4.15市水務集團:負責對設備、管道等組織力量進行檢查鑒定,保證震后盡早恢復供水排水。3、預警和防御機制3.1 地震預警級別根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地震預警級別分別按照緊迫程度和震級大小劃分為3級。 按照緊迫程度劃分的地震預警臨震預報10日內;短期預報3個月內;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1年。 按照震級大小劃分的地震預警M 里氏7.0級地震;里氏6.0 M 里氏7.0級地震;里氏5.0 M 里氏6.0級地震。3.2 震害防御機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地震應急工作協調或指揮機構,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應根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和本預案要求,結13、合各地的實際情況、特殊要求,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做到機構明確、責任落實、措施有效。尤其要加強搶險力量建設,配備必要的搶險設備和物資,保證在地震發生后,能夠迅速開展抗震救災工作。當接到里氏7.0以上地震的臨震預報或短期預報時,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應及時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協調,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委工程科、委設計科具體負責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建筑物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應急檢修、危房拆除,重要設施的抗震鑒定和臨震加固設計、施工,以及避震疏散場所的清理和安全檢查工作。當接到里氏5.0至7.0級14、地震的臨震預報或短期預報時,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應急檢修、重要設施的抗震鑒定和臨震加固設計、施工,以及避震疏散場所的清理和安全檢查等工作。當所轄地區被列入里氏6.0級以上地震的地震重點危險區時,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組織建立位于地震重點危險區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數據庫(包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重要房屋建筑的分布、規模及其設計、建造和使用概況等);根據震害預測結果組織制定重要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實時監控、臨震加固措施與搶險方案、15、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應急恢復方案、城市疏散通道和避震場地安排、次生災害防御預案等,納入當地城市抗震防災規劃。4、應急響應4.1 等級標準和響應級別 地震等級標準根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將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較大地震災害、一般地震災害4個等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里氏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至299人死亡(含失蹤)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里氏6.57.0級地震,人16、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至49人死亡(含失蹤)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里氏5.06.0級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里氏4.05.0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地震響應級別市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的響應按照地震災害等級標準劃分為I、II兩個級別。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重大地震災害事件和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的響應級別為I級,一般性地震災害事件的響應級別為II級。4.2 分級響應17、 I級響應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較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1)接到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通知或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小時內,委辦公室報告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并通知指揮部成員召開指揮部的第一次會議,宣布啟動市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I級響應,通報初步震情災情,并通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到指揮部辦公場所開展應急工作。(2)接到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通知或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小時30分鐘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了解、核實有關災情和救災情況;辦公室及時收集匯總災情和各部門意見,向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抗震救災指揮部匯報。(3)接到市政府抗震18、救災指揮部通知或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小時內,指揮部組織召開專家工作組會議,根據災情和救災情況提出飲用水源保護,重要建筑、燃氣工程、城市交通系統的搶險搶修,人員臨時避震等建議方案。(4)接到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通知或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8小時內,召開指揮部全體成員和專家組成員第二次會議,討論城鄉建設系統抗震救災建議,并向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抗震救災指揮部匯報。(5)地震發生后,指揮部組織城鄉建設系統抗震救災工作。(6)在應急期內,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成員(指揮部指揮長)和聯絡員參加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召開的全體成員會議,并按照會議要求部署19、市城鄉建設系統的地震應急工作;委設計科按照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要求,派人參加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各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部門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必須堅守崗位。(7)威海地區發生特別重大破壞性地震、重大破壞性地震、較大破壞性地震后1小時內,委辦公室初步收集地震的震情和災情,報告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威海地區發生特別重大破壞性地震、重大破壞性地震、較大破壞性地震后后2小時內召開機關干部大會,通報災情,做抗震救災動員。 II級響應一般地震災害應急響應(1)得到并證實地震信息后2小時內,委辦公室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災情。(2)地震發生后,指揮20、部組織城鄉建設系統抗震救災工作。(3)在應急期內,指揮部副指揮長按照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參加市政府慰問團等有關活動;委設計科根據災區災情和救災需要,組織有關專家研討有關抗震救災技術方案;各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部門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4)威海地區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后2小時內,由委辦公室初步收集地震的震情和災情,報委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在應急期內,向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通報災情,部署有關抗震救災工作。4.3 應急通訊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和有關工作小組的聯系方式包括:辦公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件等;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成員、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21、員以及有關專家委員會的聯系方式包括:辦公電話、家庭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件等。4.4 信息報送與新聞發布 信息報送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各縣市區負責本地區破壞性地震震情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統一報送的工作,要力求快速、準確、詳盡。地震震情災情信息內容包括:地震的基本情況(時間、地點、震級、烈度等);地震災區震前各類房屋和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基本情況;震后的破壞情況;工程搶排險情況;重要建筑物、市政公用設施、文物和典型結構類型的破壞情況,可配以圖片、錄像等??h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地震震情災情信息報送的工作預案,明確地震震情災情信息報送的具體負責單位,并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資料收集、整理、報送的裝22、備,確保準確及時、快捷、全面地報送地震震情災情信息。應急期內,委辦公室應編發城鄉建設系統抗震防災、救災的情況簡報,及時向有關單位和科室通報地震震情災情信息。委設計科應隨時了解地震災區的重要情況。需報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領導同志閱知的有關情況,按公文辦理程序報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新聞發布新聞發布要堅持實事求是、適度把握、及時全面的原則,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4.5 應急處理 工程檢查與搶險搶修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市園林局、市燃氣熱力管理處和各市、區城23、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迅速組織力量對重要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重要房屋建筑進行檢查,發現險情要立即制定、實施搶險、排險、搶修和應急恢復技術方案、措施,以避免災害的進一步發生和擴大。 震害調查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房屋鑒定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組織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市園林局指導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震害調查,根據震害調查結果組織專家組對受到破壞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房屋建筑進行初步技術鑒定,明確建設項目是屬于不需加固、需要修復加固或是拆除重建等類別。條件允許時,應做進一步的檢測和安全鑒定。 簡易住房建設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組24、織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委工程科,指導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災民簡易住房建設進行技術指導等工作,包括選擇安全適用的場地、制定災民簡易住房建設的方案及技術措施、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為災民簡易住房建設提供技術指導。 恢復重建計劃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市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指導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計劃,其內容包括災情及災區概況、恢復重建方針和原則、恢復重建規劃方案、恢復重建技術管理要求、恢復重建規劃方案的實施步驟及對策、恢復重建資金安排等。4.625、 應急結束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破壞性地震應急期結束后,市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期隨之結束。5、后期處置地震應急工作結束后,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時總結應急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報上級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震害調查過程中,要對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各類房屋建筑,特別是采用抗震新技術的建筑物認真分析震害原因,為制訂、修訂工程建設標準積累數據。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嚴重違反建設程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在地震中倒塌或嚴重破壞的工程質量責任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計劃26、的實施。對重建和修復加固項目,要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抗震設計、抗震鑒定和抗震加固。6、保障措施6.1 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期間,委辦公室合理安排人員,保障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機關通訊系統的正常工作;委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地震災區的震情災情信息;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成員及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開機,保證通訊渠道暢通。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和各市、區應進一步完善城建檔案資料的管理,同時提高快速查詢、調送檔案、資料的能力;重要建(構)筑物、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應有備份檔案。城市水源和供排水系統、重要建筑、城市27、燃氣供熱、住宅區的物業、重要風景名勝區、公共交通、城市道橋等管理部門要管理好本單位工程設施的相關資料。6.2 應急裝備保障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緊急情況下工程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配備、儲備和調配方案,并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方案可結合當地日常工作、事故防范和抗風、抗洪等防災需要統籌考慮。6.3 應急隊伍保障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城鄉建設系統的抗震救災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檢查,建立基本人員力量數據庫,為抗震救災做好準備。 技術專家組:聯系人為委設計科科長,成員主要由從事科研、設計、施工、檢修、質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擔負工程設施抗震鑒定、研究處置28、對策和應急方案的任務。 工程搶險救援組:聯系人為委工程科科長,成員主要由施工、檢修、物業人員組成,擔負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設備物資保障組:聯系人為委財務科科長,負責應急期間的物資和資金調配。6.4 技術裝備與保障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鼓勵有關科研單位開展抗震研究,為提高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抗震防災能力提供科學依據。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城市道橋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安全鑒定支援預案,配備必要的鑒定設備,加強技術培訓,提高安全鑒定水平。6.5 宣傳培訓和演習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本著積極、穩妥、適度的原則,有計劃的開展抗震救災知識的宣傳,提高城鄉建設系29、統廣大干部群眾對抗震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以及地震應急反應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抗震設防區抗震防災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城市水源和供水系統、重要建筑、燃氣供熱、重要風景名勝區、公共交通、道橋和住宅區的物業等管理部門要加強管理,并結合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城市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房屋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威海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定期組織演練。6.6 監督檢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定期對市、區的地震應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7、附則7.1 名詞術語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垃圾和污水處理、城市公30、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重要房屋建筑: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中所列的甲、乙類建筑,指揮機關、學校、科研基地、金融中心的建筑等。本預案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7.2 預案管理與更新委設計科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當本預案的依據做出修訂時,委設計科應于3個月內提出對本預案的修訂意見,按規定程序審批。每次地震應急工作結束后,委設計科應總結應急工作經驗教訓,征集有關單位對本預案的改進意見,必要時按規定程序對本預按進行修訂。7.3 溝通與協作委指揮部在應急期內要加強與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抗震救災指揮部、現場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31、關部門、單位的溝通與協作,共同做好地震應急工作。7.4 獎勵與責任地震應急工作結束后,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各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城鄉建設系統在地震應急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7.5 制定與解釋部門本預案的制訂與解釋部門為市城鄉建設委員會。7.6 預案生效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表一 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聯系電話指揮部成員姓 名現任職務電 話指揮長周永迪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副指揮長徐東暉市規劃局局長副指揮長宋修德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副指揮長于年洪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副指揮32、長孫 麟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總工程師副指揮長趙愛國市第一熱電集團董事長副指揮長湯海文市第二熱電集團董事長副指揮長尹德春市港華燃氣有限公司董事長1337188837副指揮長張敏君市水務集團董事長成 員吳洪濤市建筑工程管理處處長成 員陳福旭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處處長成 員鄭躍文市園林局局長成 員邵明光燃氣熱力管理處書記成 員吳華明市建筑工程質量造價監督管理站站長成 員傅承安市城市建設檔案館館長成 員呂仁靜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成 員王培元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建科科長成 員劉順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財務科科長成 員馬升海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工程科科長成 員宋 巖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開發辦主任成 員宋 敏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村鎮科科長成 員莊曉亭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設計科科長成 員王傳波威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成 員江衛東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董事長表二 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名單及聯系電話辦公室成員姓名現任職務電 話主 任呂仁靜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副主任王培元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建科科長副主任莊曉亭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設計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