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天正集團有限公司績效考核制度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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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6702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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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寧波天正集團有限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手冊目 錄第一章總則111績效考核意義112績效考核原則113考核組織214考核對象215績效考核周期216考核關系3第二章 績效考核內容421績效考核體系綜述422績效考核指標4第三章 績效考核體系細分6第一節 個人績效考核631業績考核6311總述6312 個人業績考核方式6313 責任中心業績考核方式732能力考核7321總述7322能力考核方式733態度考核8331總述8332態度考核方式8第二節 各級員工的績效考核834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8341高管范圍界定8342高管績效考核方法8343高管績效考核等級的確定935責任中心負責人績效考核9351責任2、中心負責人范圍界定9352責任中心負責人考核方法9353責任中心負責人考核等級的確定1036普通員工績效考核11361普通員工考核方法11362普通員工考核等級的確定11第四章 績效考核實施1341績效考核人培訓1342績效考核實施過程14421季度績效考核工作實施14422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實施154.3績效考核偏差的避免17第五章 績效考核結果運用18第一節 季度績效考核結果運用1851員工業績工資的發放18第二節 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運用1952員工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1953員工薪酬級別的調整2054員工職位變動2055員工培訓21第六章 績效考核制度修訂2261績效考核修訂內容2262績效考3、核修訂程序22第七章 績效考核文件使用與保存2471績效考核文件保存格式2472績效考核文件分類編號2473績效考核文件保存方法2474績效考核文件查閱權限25第八章 績效考核申訴2681申訴條件2682申訴形式2683申訴處理26第九章 附則27附表1:績效考核指標修訂提案29附表2:績效考核申訴表30第一章 總則11績效考核意義第一條 績效考核目的 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者明確了解下級的工作狀況,通過對下級在考核期內的工4、作業績、態度以及能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職業發展等激勵手段第二條 績效考核用途 了解員工的工作態度、能力以及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優獎劣汰,為員工的薪酬變動,晉升、降職、調職和解職,制定培訓計劃提供依據 通過公開的考核方式,通過公平、完整地考核員工工作進行獎懲,激勵員工努力工作12績效考核原則第三條 績效考核原則 公開的原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客觀性原則:用事實標準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反饋的原則:在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作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時限性原則:5、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13考核組織第四條 考核委員會 成立目的:組織、實施、監督季度和年度績效考核工作 主任:總裁 其它委員會成員:各副總裁、總監及企業管理部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經理 總裁負責提出績效考核總體要求,對季度、年度考核成績的最終審核與審批、考核過程中出現的爭議的最終仲裁第五條 企業管理部 負責組織對責任中心的考核,搜集數據、統計匯總,提出對責任中心考核方案的改進建議,在考核委員會審批后實施 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對員工個人的考核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對員工個人的考核,搜集數據、統計匯總,提出對員工6、考核方案的改進建議,在考核委員會審批后實施 配合企業管理部完成對責任中心的考核14考核對象第七條 員工 高管人員(包括副總裁、總監);責任中心負責人;其他貝發員工 考核對象不包括以下員工:計件工、非正式員工、試用期的員工以及考核期內休假超過考核期1/5的員工15績效考核周期第八條 員工績效考核周期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季度考核的周期為每個自然季度 年度考核的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九條 員工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季度考核時間為:下個季度第一個月(具體時間根據財務報表完成時間確定);員工考核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季度考核需在季度第一個月第四周前完成 年度考核時間為:下7、個年度第一個月(具體時間根據財務報表完成時間確定);員工考核時間為15個工作日;年度考核需在第二年1月份完成16考核關系第十條 各考核對象在季度、年度考核中的考核者分布情況如下第二章 績效考核內容21績效考核體系綜述第十一條 績效考核體系定義 績效考核體系是由一組既獨立又相互關聯并能較完整地表達評價要求的考核指標組成的評價系統,績效考核體系的建立,有利于評價員工工作狀況,是進行員工考核工作的基礎,也是保證考核結果準確、合理的重要因素 考核指標是能夠反映業績目標完成情況、工作態度、能力等級的數據,是績效考核體系的基本單位第十二條 績效考核體系的結構針對員工個人工作狀況進行考核,由以下三個部分組成8、: 業績考核指標,指衡量各崗位員工通過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績的數據 能力考核指標,指衡量各崗位員工完成本職工作具備的各項能力的數據 態度考核指標,指衡量各崗位員工對待工作的態度、思想意識和工作作風的數據 其中員工的季度考核主要以業績考核為主,能力與態度考核則在年度考核時進行22績效考核指標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指標定義 績效考核指標是考核人通過測量或與被考核人協商所得到的衡量各項考核內容得分的基準第十四條 績效考核指標制定流程 由考核委員會提出績效考核指標編制工作計劃 對通過工作分析、集體討論和專家咨詢設計出的考核指標體系進行統計分析和分類研究,獲得績效考核指標 由人力資源部初審,交由考核委員會進行9、討論,最終決定是否通過 績效考核指標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根據公司發展階段以及崗位工作內容變化等實際情況進行變化,一般在每年年度考核后的由考核委員會根據公司下一年度的工作重點進行修訂第十五條 績效考核指標制定原則: 客觀性原則:編制績效考核指標時要以崗位的特征為依據 明確性原則:編制的績效考核指標要明確具體,即對工作數量和質量的要求、責任的輕重、業績的高低等作出明確的界定和具體的要求 可比性原則:對同一層次、同一職務或同一工作性質員工的績效考核必須在橫向上尋求一致 可操作性原則:考核指標不宜定得過高過細,應最大限度地符合實際要求 相對穩定性原則:績效考核指標制定后,要保持相對的穩定,不可隨意更改10、 適應性原則:績效考核指標應適應公司不同發展階段,隨公司發展階段產生新的變化。第三章 績效考核體系細分第一節 個人績效考核31業績考核311總述第十六條 業績考核定義 業績考核是對員工履行職務職責狀況及工作結果的考核,它是對組織成員工作貢獻程度的衡量和評價,直接體現出員工對企業的價值,是績效考核的核心內容第十七條 業績考核內容 公司業績考核有個人業績與責任中心業績兩部分,不同類型的員工對應不同的業績考核內容312 個人業績考核方式 高管人員季度個人業績考核:在季度初制定本季度工作計劃,到季度末高管人員就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向總裁匯報,由總裁確定高管季度的個人業績考核得分 高管人員年度個人業績考核:11、年末時高管人員向考核委員會作年度工作述職,匯報本年度完成的重點工作,工作成果及其他工作業績,并總結本年度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提升的計劃;確定下一年度的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 考核委員會其他成員對年度述職打分(總裁打分占20,其他共占80) 普通員工季度個人業績考核:在每年年初責任中心責任狀確定之后,各責任中心負責人根據公司對責任中心的要求,確定本責任中心員工各季度的重點工作、工作標準和工作成果;季度末,普通員工的直接上級對員工季度工作完成情況打分,確定季度個人業績考核得分 普通員工年度個人業績考核:年度個人業績考核得分為各季度業績考核得分的平均值313 責任中心業績考核方式第十八條 責任中心業12、績考核方式參見寧波貝發集團有限公司責任中心考核手冊32能力考核321總述第十九條 能力考核定義 能力考核是考核員工在崗位實際工作中具備的能力,根據被考核人表現的工作能力,參照能力考核標準,對被考核人所擔當的職務與其能力匹配程度作出評定 公司對員工的考核主要針對該崗位所需5個核心能力指標進行考核,核心能力指標的內容與權重隨崗位工作內容變化而變化322能力考核方式第二十條 能力考核方式 考核人直接領導對被考核人進行能力考核,綜合考慮本年度該員工在工作中反映出的各項核心能力,參考核心能力打分標準,并通過相同崗位其它員工的能力表現最終確定該員工的核心能力得分,同時考核人需要注明該員工獲得此考核得分的原13、因并舉出代表性的例子 通過5項核心能力的考核,最終確定該員工本年度能力考核結果 貝發公司各種能力打分依據詳見寧波貝發集團有限公司年度能力考核指標說明33態度考核331總述第二十一條 態度考核定義 工作態度是對某項工作的認知程度及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工作態度是工作能力向工作業績轉換的橋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能力向業績的轉化效果 工作態度考核可選取對工作業績能夠產生較大影響的考核內容,如協作精神、工作熱情、禮貌程度等等,注意一些純粹的個人生活習慣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不要列入332態度考核方式第二十二條 態度考核方式 考核人直接領導對被考核人進行態度考核,綜合考慮本年度該員工在工作中反映出的各項態度,14、參考態度考核打分標準,確定態度考核得分 通過5項重點態度指標的考核,最終確定該員工本年度態度考核結果 貝發公司各種態度打分依據詳見寧波貝發集團有限公司年度態度考核指標說明第二節 各級員工的績效考核34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341高管范圍界定第二十三條 高層管理人員指:各副總裁、總監342高管績效考核方法第二十四條 高管人員績效考核中業績考核與高管分管的責任中心業績考核掛鉤第二十五條 高管績效考核的周期與考核內容高管績效考核分為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高管人員的季度考核由兩部分組成:向總裁匯報個人季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以及高管分管的責任中心季度考核結果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由四部分組成:年度工作述職,高管分15、管責任中心年度考核,以及高管人員能力考核,態度考核第二十六條 高管績效考核各考核內容所占權重 季度考核中,季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占40,分管責任中心業績占60;即高管季度考核得分季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得分40分管責任中心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60 年度考核中,年度工作述職40,分管責任中心業績占40,能力考核占15,態度考核占5;即高管年度考核得分年度工作述職得分40分管責任中心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40能力考核得分15態度考核得分5343高管績效考核等級的確定第二十七條 根據高管人員季度和年度考核得分,總裁確定各高管人員的考核等級:考核得分列第一名的高管考核等級為S;考核得分列第二名的高管考核得分為A;16、考核得分列最后一名的高管,總裁視情況給予C或D;其他高管考核等級為B35責任中心負責人績效考核351責任中心負責人范圍界定第二十八條 責任中心負責人指貝發集團各職能部門的經理副經理,生產分廠的廠長副廠長,以及分子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352責任中心負責人考核方法第二十九條 責任中心負責人績效考核中的業績考核就是其負責的責任中心考核第三十條 責任中心負責人績效考核的周期與考核內容責任中心負責人績效考核分為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責任中心負責人的季度考核即該負責人所負責的責任中心的業績考核 責任中心負責人年度考核由三部分組成:負責責任中心年度考核,以及能力考核,態度考核第三十一條 責任中心負責人績效考17、核各考核內容所占權重 季度考核中,負責的責任中心季度業績考核得分即負責人季度考核得分;即責任中心負責人季度考核得分負責的責任中心季度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中,責任中心正職負責人的責任中心業績,能力考核,態度考核所占權重為75:15:10;責任中心副職負責人的責任中心業績,能力考核,態度考核所占權重為70:20:10 353責任中心負責人考核等級的確定第三十二條 責任中心負責人季度考核等級就是該負責人負責的責任中心季度業績考核等級第三十三條 責任中心負責人年度考核等級與該負責人負責的責任中心年度考核等級對應關系如下: 注:如上圖若某責任中心考核等級為A,則該責任中心負責人的考核等級為S或A36普通員工績效考核361普通員工考核方法第三十四條 普通員工績效考核的周期與考核內容普通員工績效考核分為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普通員工季度考核主要進行個人業績考核 普通員工年度考核由三部分組成:個人業績考核,能力考核與態度考核第三十五條 普通員工年度績效考核中業績考核,能力考核與態度考核權重員工類別員工分類定義業績權重能力權重態度權重生產管理類生產分廠的員工,生產支持部門(采購部、物流部、設備部、品管部)的員工702010研發技術類研發部門的設計人員、技術人員603010純支持類研發部門的其他管理人員和員工,其他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員工502525注:上表中暫時未列市場銷售部門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