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定表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公司物探管理辦法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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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7403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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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物探管理辦法 目錄第一章 總則.01第二章 組織領導.02第三章 技術管理規定.03第四章 現場數據采集.05第五章 資料分析及管理.06第六章 儀器管理與維護.09第七章 工程物探收費要求.09第八章 激勵機制.10第九章 檢查與獎懲.10附錄1 物探管理要求.12附錄2 物(鉆)探允許掘進距離管理牌.13附錄3 瑞利波探測儀操作步驟.14附錄4 瑞利波探測儀現場施工注意問題.16附錄5 瞬變電磁儀操作步驟.17附錄6 瞬變電磁儀注意事項.23附錄7 物探分析報告模板.24附錄8 物探管理臺帳.29附錄9 波形臺帳.30附錄10 地質預報通知單模.31附錄11 停工通知單2、模板.32附錄12 驗證報告.33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物探管理辦法根據巖土工程勘察規范2012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l64232006、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G F602009、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 10304-2009、水工建筑物地下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DL/T 5199-2011、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公司地質測量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防突水、突泥技術管理規定為依據;特制訂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物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3、第二條 在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執行“物探先行,鉆探驗證,釬探保證”三結合保障措施。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區域(存在老空積水、其位置、范圍、積水量不清楚、有突水、突泥威脅)。 有巖溶含水層、承壓含水層、含水構造、孔隙發育、富水性以及隔水層巖性、裂隙發育等補給水源條件充沛區域。 有導水斷層、溶洞、導水陷落柱時。 有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尾礦庫、蓄水池、水井、暗河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存在中大型地質構造發育時(斷層斷距1m、背斜、向斜、地層倒轉、角度不整合、地塹、地壘等)。 掘進石門、瓦斯抽放巷、運輸巷、回風巷、上下山、過采空區等。 接近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區域時。 接近其他有可能突水的地區時4、。第二章 組織領導第三條 公司總工程師是物探工作的分管領導,工程管理部是物探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工程管理部地質主管負責組織物探技術的學習與物探技術上的改進,負責物探儀器的選型和分配,具體組織實施全公司物探工作并對其進行檢查、指導、考核。第四條 各地下工程項目部成立專(兼)職物探工作小組項目部物探工作小組:項目部經理任組長,總工程師、地質主管分別任副組長,地質技術員、現場物探操作人員為成員。負責制定物探工作計劃、按物探工作計劃完成物探工作、及時分析解釋物探數據、及時整理物探成果報告、管理與維護物探儀器、管理物探成果資料、每月進行一次物探工作總結與對比分析、對物探技術的引進和儀器選型提出建議意見。5、第五條 實施物探工作的地下工程項目部至少配備一名至二名專(兼)職地質物探技術員。第六條 物探技術員必須經過培訓后才能上崗,且每年要進行至少一次物探學習培訓。項目部總工程師、分管地質主管、地質技術員均應學習掌握物探技術。第七條 各地下工程項目部嚴格執行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物探管理辦法,并明確崗位職責及工作職責。第三章 技術管理規定第八條 項目部應根據工作面所處水文地質條件的不同位置采取針對性的“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措施,(物探管理要求詳見附錄1)。第九條 工作面超前物探采用TSP地質雷達、瞬變電磁儀、直流電法、瑞利波等超前物探技術,在利用物探隊或委托外委物探企業進行探測時,項6、目部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培訓學習,通過物探隊或外委物探企業的技術指導、服務,逐步提高全公司物探技術水平。第十條 工作面掘進前首先采用物探進行超前探測,每次超前探測距離應在100米,保留30米的超前距離。在物探探測出異常情況時,必須采用鉆探對異常區進行驗證,鉆探方法:必須嚴格按照巖土工程勘察規范、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防突水、突泥技術管理規定鉆孔終孔位置滿足平距3m,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m;鉆孔超前距離不得小于30m,幫距不得小于20m。在預計水壓大于0.1Mpa的地段,封孔套管長度不得小于10m。針對帶壓掘進工作面,底板方向鉆孔不得少于2個)并嚴格7、按照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防突水、突泥技術管理規定相關要求執行。第十一條 對煤層中的掘進工作面進行超前探測,除正常探測掘進前進方向外,還必須能分別控制巷道的頂板和底板,巷道兩側幫各20米。第十二條 預計工作面前方有斷層或陷落柱時,在距構造30米時停止掘進,采用物探先行、鉆探驗證來確定掘進面前方構造及其導水性,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常掘進。第十三條 新建及在建掛口項目部在表土層內施工,在厚層沖積層內施工,要嚴格執行地面物探和施工檢查孔,為施工提供水文地質資料。進入基巖后必須認真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第十四條 探放水鉆孔設計、施工等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防突水、突8、泥技術管理規定、井下探放水技術規范MT/T632-199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l64232006、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G F602009、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 10304-2009等規定。第十五條 采用物探超前探測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物探工作必須編制設計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并經過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探測工作結束后及時提交物探成果報告,并通過評審、驗收。工程驗證后及時進行評價、總結。確保物探方案合理、施工安全、驗證總結及時。 2、新建及在建項目部在施工基巖前必須首先進行物探工作,查清地質賦存情況、構造分布、發育、含水層富水性、采空區及積水等情況。 3、掘進工作面按9、照“有掘必探”的要求,優先采用物探手段,對掘進工作面前方、側幫、頂底板范圍內的構造及導水性、采空區等情況進行超前探測。 4、對于受水害、小煤窯、采空區威脅嚴重的地下工程項目部,必須采用物探和鉆探相結合的手段進行雙重探測,互相驗證。 5、物探成果必須經過驗證,異常區域要采取鉆探、巷探等多種方法加以驗證,以便于物探工作總結提高。 6、選擇適宜的物探方法(淺層、深層、超前等探測模式),創造符合物探工作要求的環境,減少外部因素的影響和干擾,提高物探準確率。 7、物探工作點布置、參數確定、檢查點數量和重復測量誤差、資料處理等,應當符合DZ/T0153-1995物化探工程測量規范、GB50021-200110、巖土工程勘察規范、工程地質手冊等相關規定。 8、每次采集數據前,必須提前對儀器進行充電;檢查儀器及其附件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明確儀器及其附件搬運分工;明確探測目的和方法。第四章 現場數據采集第十六條 物探工作組到井下探測采集數據時,應提前通知施工隊,施工隊應按物探所要求的現場環境進行準備,現場施工隊作業人員必須無條件配合,以減少干擾信號;現場施工隊的跟班隊干負責落實人員清理物探點的浮渣浮矸和其它干擾物質。第十七條 探測前,應將震源及檢波器附近的浮渣浮矸清理干凈,排除其它干擾因素,作好現場地質描述記錄。第十八條 按照現場確定的施測方法布置測點,初步設置儀器參數,認真記錄探測位置、源檢11、距、道間距。測點位置必須與測量控制點聯系,必須繪制測線示意圖,并去除巷道超欠挖對探測成果的影響。第十九條 現場資料處理過程中,為了查找方便,要求輸入到儀器中的探測地點采用“中文巷道全稱+距離+探測目的”。第二十條 現場采樣初期,要依據儀器接收到的波形,逐步調整好采樣點數、采樣間隔、超前采樣點數、增益等采集參數,以便獲得較理想的探測深度和波形。第二十一條 有頭有尾、初至干凈、波形起伏、同一點多炮或者幾道波形大致一致時才是有效波形,應該保存。一個探測點的有效波形要求有三次以上,便于地面的軟件分析和相互驗證。第二十二條 地下工程項目部在鄰近斷層、巖溶發育區、富水區、導水通道、老窯、小窯采空區、積水區12、煤厚異常區前,必須先進行物探,根據物探成果確定必要的補充鉆探。地下工程工作面掘進前必須先物探后掘進,并保持30米的物探超前距。每次物探后在磧頭后方40米范圍內設置物探標記線,在作業工程圖牌板處設立物(鉆)探允許掘進管理牌板,嚴格掌握掘進進度,現場物探管理牌板、調度進尺臺賬、施工隊進尺臺賬和工程管理部門的物探工作臺賬必須實現“四統一”,(物(鉆)探允許掘進距離管理牌詳見附錄2)。第二十三條 相鄰巷道已揭露的地質構造或地質異常時,地下工程掘進工作面應提前采用物探進行超前探測,并作好分析驗證工作。第二十四條 瑞利波探測儀操作步驟及施工現場注意問題(詳見附錄3、附錄4);瞬變電磁儀操作步驟及施工現場13、注意事項(詳見附錄5、附錄6)。 第五章 資料分析及管理第二十五條 每次現場物探完成后,利用專門的處理軟件進行資料解釋分析,形成物探成果,(物探分析報告模板詳見附錄7)。 第二十六條 物探解釋分析應先由兩個技術人員分別獨立進行,然后再一起研究,形成基本一致的物探成果。第二十七條 物探成果評價采用“異常點漏失率”和“距離(或厚度)誤差率”兩個指標。分別采用下式計算:異常點漏失率(探測區實際異常點物探預報異常點)/探測區實際異常點100。距離(或厚度)誤差率(物探預報界面距離-揭露同一界面距離)/揭露同一界面距離100。統計樣本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發放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二是統計時已經揭露或14、鉆探探明的登記于工作面物探臺帳。同時符合兩個條件的所有樣本必須100參與統計。第二十八條 每月5日前,各實施物探項目部必須完成上月物探成果資料與實際揭露地質資料的對比分析,形成總結資料,送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后再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報告中必須用表格列舉各個探測地點的物探成果資料與實際揭露地質資料的對比分析、逐點計算“距離(或厚度)誤差率”、統計“異常點漏失率”。第二十九條 在物探成果資料對比分析總結的基礎上,篩選波形特征明顯、“距離(或厚度)誤差率”極小、探測方法和地點具有代表性、分析解釋具有唯一性的物探成果,進行集中保存,便于以后學習、總結提高。第三十條 現場物探采集完成后,應在16小時內將物探15、儀采集的數據傳輸到辦公室電腦內,采用專門的計算機硬盤目錄進行管理,一種儀器數據單獨存放一個目錄,目錄名:“XXX物探儀現場采集數據”。還應按照巷道分類或者探測目的建立子目錄。第三十一條 經項目部總工程師、地質主管研究后確定采用的物探分析成果資料必須建立一個專門的計算機硬盤目錄進行管理,目錄名:“XXX物探儀分析成果資料”。還應按照巷道分類或者探測目的建立子目錄,(物探管理臺帳、波形臺帳詳見附錄7、附錄9)。第三十二條 個人分析的物探階段資料,必須每人單獨建立一個的計算機硬盤目錄進行管理,并分存目錄,目錄名:“XXX物探儀XXX人分析資料”。第三十三條 計算機內存放的物探采集數據、成果資料、個人16、中間分析資料達到一定量后,必須及時刻錄光盤保存。第三十四條 每一個地點的物探分析成果資料至少保存紙質原件一份,集中保存。必須經主要分析人、地質技術負責人、項目部總工程師審簽。第三十五條 地下工程項目部應采用統一的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格式,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必須經主要分析人、地質技術負責人、項目部總工程師審簽。(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詳見附錄10)。第三十六條 物探探測后,必須在24小時內發放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探測到危及安全的隱患時,必須先停止采掘活動,數據采集完畢后回到辦公室立即分析解釋、發放停工通知單,(停工通知單詳見附錄11)。第三十七條 每一個工作面必須選擇已知情況進行條件試驗。包括穿層探測17、試驗、茅口順層探測試驗、可采煤層順層探測試驗。第三十八條 盡量利用單點多道探測或者反射共偏移探測方法,在順層巷道中探測求取直達波的傳播速度,以便準確求取本區本層的震動波傳播速度。第三十九條 物探成果有其它實測資料或者鉆探資料印證,有地質綜合分析成果時,先進行物探探測比對,再發放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第四十條 在實施下段物探工作前,應及時收集上次所做的物探工作,形成物探驗證報告書(物探驗證報告書詳見附錄12)。第六章 儀器管理與維護第四十一條 物探儀器是精密電子儀器,每一臺物探儀必須明確一名物探工作組成員負責保管,不用時存放于儀器柜中。第四十二條 現場探測操作時,必須愛護儀器和電線電纜。電線電纜鋪18、設要規范,不能打結成團,要易于分辨檢波器的道數;避免錘擊到檢波器和電線電纜;注意敲幫問頂,錘擊時,避免浮矸砸傷人和砸壞儀器設備。第四十三條 現場采集結束,回到辦公室后,保管人員必須將儀器、檢波器和電線電纜擦拭干凈,檢查電線電纜有無破損。第四十四條 每季度要在地面對物探儀器進行一次性能檢測,如果發現物探儀器有故障,必須查找原因,進行處理。如果不能處理,及時報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并聯系廠家進行修理。第四十五條 物探設備管理具體參照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物資設備管理辦法進行維護與保管及賠償。第七章 工程物探收費規定第四十六條 為促進公司物探工作長遠發展,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地質構造問題,防止災害事故的發生;工19、程物探技術工作采取有償服務方式;瑞利波地質構造技術費的收費為探測工作面50元/米:即瑞利波工程物探技術工作收費工程物探探測工作面距離物探收費基準價50元/米。瞬變電磁儀探測含水和導水地質小構造技術費的收費為探測工作面60元/米:即瞬變電磁儀工程物探技術工作收費工程物探探測工作面距離物探收費基準價60元/米。物探收費統一由公司財務部歸納管理。第四十七條 物探方法在地質條件復雜、施工難度大、干擾條件復雜的施工區域,其技術工作費在原收費基準價上增加1.2%2.0%。即工程物探技術工作收費工程物探探測工作面距離物探收費基準價50元/米+增加1.2%2.0%。第八章 激勵機制第四十八條 為提高公司物探工20、作效率,鍛煉培養一支高素質物探技術隊伍,為公司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保證。各項目部需在人、財物上大力支持公司開展此項工作。第四十九條 借用人員管理 (一)為開展物探工作,公司需借用項目部物探技術人員,借用人員在借用期內,由借調單位負責管理,參加借用單位(部門)的相關工作,享受借用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二)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借用人員與原單位的人事關系不變。第五十條 在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差旅費及出差補助由公司承擔;借用人員工資仍由原單位(項目部)支付。第五十一條 為調動公司物探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公司物探技術長遠發展,給予實施物探技術人員按結算物探費的5%20%進行激勵獎勵;由公司按程序審批21、發放。第九章 檢查與獎懲第五十二條 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區域或石門揭煤及煤巷掘進的地下工程項目部未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發生一次,處罰項目經理、總程師、生產副經理、安全副經理各1000元。第五十三條 未實現 “四統一”(現場采集原始記錄統一、物探臺帳資料統一、物探報告統一、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統一)出現數據矛盾,發現一次處罰項目總程師、生產副經理、安全副經理各300元、工程管理部長(主管)200元。第五十四條 物探資料必備臺帳:技術參數臺帳、現場驗證臺帳、物探地質預測預報臺帳、物探分析臺帳、物探波形庫臺帳、原始記錄和物探檢查臺帳,每缺一種臺帳,對項目部總工程師罰款500元,對工程管22、理部長、地質主管、物探主管罰款300元。臺帳資料不全或未及時收集保存,對項目部總工程師按500元/處.次進行處罰,對工程管理部長、地質主管、物探主管按300元/處.次進行處罰。第五十五條 每年十二月底未及時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報送當年物探總結和次年物探工作安排、季度首月10日前未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報送實施計劃的,處罰項目部經理、總工程師1000元/次,工程部長(地質主管)500元/次。附錄1:物探管理要求序號項目考核內容責任單位責任人完成情況一技術管理1、工作面嚴格執行“有掘必探、有異必鉆”措施。項目部工程部總工程師2、有物探或鉆探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符合技術要求及相關規定;3、有23、停掘通知單或允許掘進通知單,循環作業,程序合理,簽字齊全。項目部工程部總工程師4、探放水設備完好、正常使用項目部工程部生產經理5、探放水工程生產組織協調項目部工程部生產經理6、各施工工作面超前物探落實到位項目部工程部總工程師二現場落實1、現場嚴格按物探或鉆探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有變動及時修改設計,及時審批。項目部工程部總工程師2、現場作業人員規范操作,有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項目部工程部安全經理工程部長3、現場各工種人員齊全,跟班人員齊全,驗收人員齊全。項目部工程部工程部長三鉆探驗收情況嚴格執行重慶中環公司防突水、突泥技術管理規定驗收標準。公司工程管理部地質一通三防安全監察部項目部總工程師24、安全經理工程部長地質附錄2:物(鉆)探允許掘進距離管理牌物(鉆)探允許掘進距離管理牌 實施開始時間結束時間項目名稱工作面名稱施工單位控制點樁號控制點樁號距掌子面地質異常區域異常一: 異常二: 異常三: 物(鉆)探深度m當班掘進進尺m允許掘進距離m累計允許掘進距離m超前安全距離m剩余允許掘進距離m 物(鉆)探實施人: 時間: 年 月 日當班班長: 時間: 年 月 日 班 附錄3:瑞利波探測儀操作步驟 物探前的準備:看施工地點有幾處,提前聯系好施工隊配合,另應準備好水玻璃、水泥、速凝劑、樹脂錨固劑等。 物探現場操作步驟:工作面找平。 混合水泥及布面 開機:當開機后進入畫面。 儀器參數設置 施工參數25、設置開始放炮 數據處理: 第一步:打開文件。選擇共炮點數據 第二步:瑞利波處理。如果要獲得深層信息,選擇“深層頻散曲線”。如果想要獲得330米的信息,請選擇“深層頻散曲線”。 第三步:選取速度。如果關注單個測點情況,選擇“半自動”。如果屏幕上處理過的幾個測點關聯較強,選擇“全自動”。 第四步:打印處理結果。附錄4:瑞利波探測儀現場施工注意問題: 1、清除磧頭松散矸子。使磧頭面盡量與巷道方向垂直。 2、傳感器距第一道0.81.0m,34道之間為1.0m,其他間距為0.2m。 3、先進行試測,增益值可先設定為22;合格依據為: (1)衰減倍數不變紅,同時衰減倍數在018之間。 如果變紅,說明能量超26、限(即衰減倍數過小),這時需要增加衰減倍數(XXDB),可采取減少增益值(2X)的方法。 放炮后,各道將顯示衰減倍數,在不變紅的情況下,最好在018之間,如果大于18,可采取增大增益值(2X)方法。 (2)在完成上述工作后,觀察時域曲線,要求:時域曲線數據拖尾不超過儀器顯示屏的半個屏幕(變弱)。 (3)有正確的時序,既6道數據的觸發順序應該根據傳感器距離錘擊點的距離為第一道最早,第六道最晚。并顯示為一斜線。 4、如果符合要求后,刪除前面放炮資料,開始進行正式測量。在測量過程中,仍要進行認真觀察,如果不行,刪除重測,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5、測量5炮后,修改測點號再測一次。總之,不能變紅附錄5:瞬27、變電磁儀操作步驟: 一、操作步驟如下: 物探前的準備:確定施工地點有幾處,提前聯系好施工隊配合,另應準備膠布、兩根木棍等。 物探現場操作步驟:工作面清矸。 纏繞線圈及固定木棍。 確定探測方向,如下三種: 面板示意圖 YCS2000-Z 礦用瞬變電磁儀主機面板如所示,由顯示器、鼠標、開關按鍵、電源電量顯示按鍵等組成。 接收天線電源開關 接收天線增益開關 接收天線氣泡水平儀 YCS2000-T 礦用瞬變電磁儀接收天線面板如、所示,由開關、增益按鍵、氣泡水平儀等組成。 接線板示意圖 接收天線航空插頭 開機:當開機后進入畫面 新建工區 參數設置。打開電池電量查看電流數據采集。點擊啟動采樣,儀器開始采集28、數據,數據采集結束后,會在主界面顯示當前測點的電壓曲線,視電阻率圖,如圖所示,當電壓逐漸衰減最終消失,此衰減電壓為正常,若有黃色跳變或末尾反跳,則此次測量失敗,點擊刪除數據,重新點擊啟動采樣重新測量。關機。數據采集完成后點擊工具欄中“關機”按鈕,待操作系統關閉后,點擊儀器面板上得“關”按鍵,即可完成關機。二、數據處理:附錄6:瞬變電磁儀注意事項: 儀器檢查注意事項如下:儀器完整性檢查:主要檢查儀器的外觀是否完整,顯示屏透明窗是否破損,儀器的防水密封部件是否失效,連接線是否破損。 儀器電量檢查:主要檢查儀器內的電池組的電量是否足以完成井下檢測任務。儀器正常工作的最低電壓為6.5V,低6.5 V時29、必須充電,檢測方法為打開主機電量顯示開關,查看電壓值。測量儀性能檢查。主要測試儀器能否正常工作。測試方法為將整套系統各關聯部件均準確連接到接口上,打開電源,進入正常檢測狀態,開始檢測,查看儀器是否工作正常。避開金屬干擾源。金屬體(工字鋼、金屬錨網和鐵軌)使所接收到的感應值信號值變大,在測量過程中所接收到的感應瞬變電磁信號主要來自天線裝置靠近巷道的一側地層介質的響應,即天線裝置和探測目標體的距離越近,所接收到響應值就越強。 儀器關聯設備連接注意事項: 瞬變儀將主機與接收天線通過連接線接上。附錄7:物探分析報告模板XXXX項目部XXXX水平XXXX工作面物探分析報告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XXXX項目30、部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工作面物探分析報告1 探測項目1.1 探測時間xxxx年xxxx月xxxx日 星期xxxx 上午:xxxx:xxxx1.2 探測地點Xxxxx工作面,測點(物3)xxxx樁號。1.3 探測要求探測地點掌子面面較平整,噪音污染小(或無),無地質鉆孔。1.4 探測目的探測xxxx項目部xxxx巷道名稱xxxx工作面正前方80米范圍內地質構造及含水情況。1.5 探測數據質量分析本次探測的地層處于志留系中統韓家店組(S2h),巖性主要為灰巖,局部夾有頁巖;該層位由于對掘進前方地質情況掌握不夠,為了更準確的掌握掘進前方的地質構造情況,所以本次探測還是有一定的必要。31、探測現場:傳感器各道的實際距離與儀器上設置有一定的誤差,對探測效果的準確性有一定的影響。放炮時每炮敲擊的力度不均勻。炮眼較多,且分布雜亂,影響布點,對數據采集有很大的影響。儀器數據:由于磧頭巖石較破碎及殘留炮眼,采集數據時風筒及矸石時有脫落聲均會造成本次獲得的每組數據不一致。2結論及建議2.1 瑞利波超前探測原始數據圖上圖中左側的數字代表本次探測獲得的距離, 80m為相對可信的安全探測距離,右側的區域代表磧頭的深層剖面(3組數據分析結果),即磧頭前方的異常界面。2.2 瑞利波超前探測結果圖2.3 結論根據現場踏勘與物探分析結果,結合本區域地層層位分析,掌子面前方80m范圍內有4處異常,結論如下32、:異常區域一(3.6m)左右,因瓦古腳水電站引水隧洞2#支洞上游位于韓家店組(S2h)灰巖夾頁巖中,巖石在外力的作用下形成裂隙及破碎帶;韓家店組(S2h)為富水性中等的含水層,因此該異常區域預計可能為巖層層面。異常區域二(8m)左右,由于瓦古腳水電站引水隧洞2#支洞上游巷道位于韓家店組(S2h)灰巖中,巷道方位和巖層傾向相近,因此該異常區預計可能為巖層層面。異常區域三(10m28.4m)左右,因瓦古腳水電站引水隧洞2#支洞上游位于韓家店組(S2h)灰巖夾頁巖中,由于設計巷道穿層,且巷道設計層位與回星哨組(S3hx)和翠峰山組(D1c)較為接近,因此該異常區預計可能為地質構造(溶蝕、斷層、裂隙、33、節理)或巖層層面。異常區域四(60.1m71.3m)左右,因瓦古腳水電站引水隧洞2#支洞上游位于韓家店組(S2h)灰巖中,由于設計巷道穿層,且巷道設計層位與回星哨組(S3hx)和翠峰山組(D1c)較為接近,因此該異常區預計可能為地質構造(溶蝕、斷層、裂隙、節理)或巖層層面。2.4 處理意見1、 對異常區域進行嚴格按照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防突水、突泥技術管理規定進行探掘,結合本次物探分析結果,異常區域均可能存在地質構造產生的水患;掘進隊嚴格保障“有掘必探”措施,以xxxx樁號為起點向前掘進7m位置后及時通知工程部管理部進行地質資料收集對比驗證,2、 過異常區域一時,根據防治水探放水規定及重慶中環34、建設公司防突水突泥技術管理規定,每班掘進開始前,先施工5m深超前探眼,共4個;掌子面斷面頂部一個,與隧道方位一致;兩幫各一個,與巷道幫成25夾角;巷底起1.5米一個。在巷底兩幫加一組5#、6#釬探孔(俯孔,傾角-3)。3、 在掘進過程中可能伴隨有淋水及淋雨現象,加強隧道的引排水工作。4、 在進行放炮的時候,人員撤離在支洞口外或進行遠距離(500m以外)放炮。5、嚴格實行防治水規定實行邊探邊掘措施,加強破碎帶和構造區域的探掘措施及頂板支護質量。6、如在施工過程中遇見較大水患時,立即往外撤人并啟動相關應急預案。7、該物探分析報告僅對原始數據分析所得結果,在施工到異常地帶前先采取鉆孔驗證、釬探保證等保障措施。 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xxxx部 xxxx年xxxx月xxxx日 附錄 8:物探管理臺帳附錄9:波形臺帳附錄10:地質預報通知單模板附錄11:停工通知單模板XXX項目部XXX工作面停工知單 XXX隊:你隊 XXX工作面,現掘至 m處,需進行異常區域進行探測工作,現要求你隊停止掘進作業并等待開工通知,由項目部鉆探隊進行地質鉆探作業。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跟班隊長: 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XXX項目部年 月 日 報:項目部總工程師抄送:業主、工程部、項目部安全經理、項目經理附錄12:驗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