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萊蕪加州步行街招商政策調整及租賃合同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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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7617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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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州步行街二期招商政策調整鑒于目前招商進度推進速度緩慢,萊蕪當地商家觀望情緒嚴重,為達到十一前二期順利開街的目標,招商部特作以下兩種方案供領導層參考決策:一、 二期內街商鋪(不包括一期及小廣場位置)目前未售部分采取先免租六個月的優惠政策,(即09年10月1日-10年4月1日為免租期)商家只要繳納保證金即可入駐并免租使用到10年4月1日,后半年租金提前30天繳納(即2010年3月1日前繳納)。合同期限為3年(2009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第一年租金為總房款的4%,第二年租金為總房款的5%,第三年租金為總房款的6%。三年合計總收益為總房款的13%。備注:根據引進商家的具體情況招商部2、在得到公司高層領導同意的前提下給予免租6個月至12個月的優惠政策。其余已售部分商鋪采取一年一簽的合作方式,租金大約為總房款的2%5%,第二年租金隨行就市或者參照執行未售商鋪的招商方案。 此方案的優勢:1、門檻降低,商家入駐成本不大2、免租期限明確,商家舍得投入硬件裝修,利于長期運營; 3、業主、商家對一年一簽的合作方式會比較滿意,因目前大商家入駐的可能性不大,只能采用引進單個商鋪的形式進行招商,等后期運營正常再進行調整; 4、采用此政策未售部分商鋪的招商進度會加快;此方案的劣勢:1、未售部分回報較低,對后期銷售會有不利影響; 2、業主的商鋪出租會相對有難度;形成臨近商鋪租金不平等的局面;附:合3、同版本如下:租賃合同出租方 : (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 :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嚴格履行:第一條 租賃標的1.1 甲方將位于山東省萊蕪市鳳城西大街與勝利南路交匯處的加州城 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出租給乙方,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見建筑平面分界圖)。最終以萊蕪市房管局測量的產權登記面積為準。1.2 乙方承諾該物業用于遵紀守法經營 ,乙方未經加州城管理處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物業租賃用途、經營范圍。如有違反本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營活動或4、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第二條 租賃期限2.1 租期共 3年,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30日止。(暫定,該物業交付時間如有提前或推遲以實際交付使用為準)。2.2 雙方合同簽訂后甲方在的五日內,將租賃房屋正式移交給乙方。同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內與甲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否則視其違約。從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至2009年10月1日止,為乙方的裝修免租期。2.3 在雙方簽訂的合同期內,甲方同意乙方2009 年 10 月 1日至2010 年 3 月 31 日;為乙方的免租期。 2.4 假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占用租賃場所,5、其占用不能視為合同延期或合同續訂,在占用期間乙方需支付相當于月租金的150%的使用費給甲方。甲方仍有權依照法律程序索回租賃場所和因上述留駐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第三條 保證金及租金的繳納;3.1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本合同期滿后,在乙方繳清租賃期的一切費用并將該物業完好(也可經甲方同意保持原來完整裝修)交還甲方后,甲方應在15天內將保證金無息還給乙方。3.2 租金按建筑面積計算,第一年(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第二年(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第三年(6、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3.3第一年的租金扣除免租期的租金,剩余租金人民幣 元,乙方于2010年3月1日前交付甲方。第二、三年的租金每六個月交付一次,每次支付租金應提前三十天交清。3.4 甲方自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至合同期滿并乙方按合同約定將房屋交還甲方之日止,該房屋有關的物業管理費、公共能耗、水、電、煤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及與乙方經營有關的其他費用概由乙方承擔。合同所指租金不包括以上費用在內,乙方應按時交繳租金及以上費用。 3.5 乙方拖欠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方法為:拖欠天數乘以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3.6 乙方7、應按時將租金存到甲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號:開戶銀行: 戶 名: 賬 號: 第四條 稅費乙方應負責支付其在該物業內從事經營業務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工商管理費等。第五條 保險在本租賃期限內,乙方應購買自有財產的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第六條 統一管理6.1在租賃期間,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加州城管理處和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在步行街開業前與加州城管理處簽訂相關管理協議。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6.2 在甲方給乙方的免租期內,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做商業促銷活動,根據甲方的要求在乙方經營的產品中提供流動性強的商品,保持乙方不低于進貨價的原則下,做最大力度的特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8、第七條 租賃期間該物業的修繕在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該物業的日常維護,使該物業處于良好狀態,并且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第八條 該物業的交還9.1 本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 3天 內交還甲方房產,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設施、設備之一部分或全部。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拆除或損壞房產及其設備、設施本身之結構和使用功能,否則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9.2 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火災、水災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9、方可終止合同而無需負違約責任。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0.1 甲方在租賃期間欲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本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10.2 乙方轉租、出借承租房屋,均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期經營過程中如需調整業態則應由雙方會同物業管理部門協調,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業態。10.3 租賃期內,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留檢查乙方所租賃商鋪使用狀況的權利,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室內設施的損壞,乙方須照價賠償。10.4 甲、乙雙方須保證,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為真實、合法、有效之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若甲10、方發出任何方面(包括傳真)文件,均以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或乙方承租之商鋪發出,并以發出當日為乙方收到時間;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拒收或以沒有收到為理由提供抗辯;租賃期間,當乙方聯系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更改時,應在更改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簽收確認。10.5 乙方應保證遵守與本租賃合同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確保租賃場所有一個安全、清潔和穩定的環境。乙方應使甲方免受就第三方因乙方行為或失誤,或在租賃而導致租賃場所的損害或因第三方的投訴造成甲方的任何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10.6 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支付了租金和其它應付的費用,并履行了本合同規定應負的義務11、,乙方可以在租賃期限內,對該租賃商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第十一條 甲方解除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正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甲方也有權選擇解除合同,追究乙方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因合同解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相關違約金或滯納金外,尚應負責賠償甲方實際損失:1、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公攤費用、市場推廣基金或者水、電費達一個月以上的;2、 乙方未經加州城管理處同意,擅自變更該物業租賃用途或經營范圍的;3、 乙方在租賃期內對該物業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者對該物業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的;4、 乙方在租賃場所進行經12、營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損壞社會公共利益的;5、 乙方因歇業或破產,或處于歇業或破產過程或宣布歇業或破產等行為;6、 因乙方原因,使租賃場所閑置半個月以上無法經營或因乙方原因使其他租戶的經營活動遭受損害或中斷;7、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的。第十二條 責任條款和免責條款12.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并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守約方據此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和賠償因此引起的損失的,違約方不得拒絕。12.2不可抗力,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它不能預見、無法避免或預防的事件而無法13、履行其義務的,則受此等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該不可抗力自另一方受到通知后持續超過三十(30)天,則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另一方承擔任何責任。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可暫不履行其義務,也無須對另一方因此引起的損失、不便、麻煩或不適進行賠償。任何相關的期限應根據時間所影響的期限相應順延。當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時,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其義務。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13.1 爭議的解決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13.2 權利和義務繼續存在當發生爭議并且通過以上方式解決時,除14、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將繼續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余權利,并應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余義務。第十四條 附則14.1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需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14.2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成立,并于乙方支付保證金后生效。第十五條 備注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時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約等相關情況,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第十七條 附件17.1 甲方提供1、商鋪平面圖2、業主購房合同(復印件)3、甲方身份證復印件17.2 乙方提供;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乙方經15、營 的特約代理(加盟)合同或證書(授權書)3、乙方承租商鋪之營業執照復印件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提供附件所述之相關資料(乙方承租商鋪之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于加州城開業之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提供予甲方)本頁無正文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二、 二期內街商鋪采取免租金入駐的政策,商家只需繳納保證金即可入駐。后期交納租金的標準為:二期商鋪入駐率達到90%以上時商家就要繳納租金,若達不到90%以上 商家即可繼續免租使用該商鋪。合同期限為3年,第一年租金為總房款的4%,第二年為總房款的5%,第三年為總16、房款的6%。 已出售商鋪采取公司補貼的形式返給業主租金。 此方案的優勢:1、政策優惠幅度大,對商家有強烈的吸引力,會極大的促進招商進度; 2、租金收益可能會比第一種方案高; 此方案的劣勢: 1、收取租金標準:90%的入住率-商家、公司需同時認同,操作難度較大,容易產生分歧。(實際運營當中每天商家的開門營業率不好保證)附:合同版本如下:租賃合同出租方 : (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 :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嚴格履行:第二條 租賃標的1.1 甲方將位于山東省萊蕪市鳳城西大17、街與勝利南路交匯處的加州城 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出租給乙方,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見建筑平面分界圖)。最終以萊蕪市房管局測量的產權登記面積為準。1.2 乙方承諾該物業用于遵紀守法經營 ,乙方未經加州城管理處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物業租賃用途、經營范圍。如有違反本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營活動或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第二條 租賃期限2.1 租期共 3年,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30日止。(暫定,該物業交付時間如有提前或推遲以實際交付使用為準)。2.2 雙方合同簽訂后甲方在的五日內,將租賃房屋正式移交給乙方。同樣,乙方須18、在接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內與甲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否則視其違約。從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至2009年 月 日止,為乙方的裝修免租期。2.3假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占用租賃場所,其占用不能視為合同延期或合同續訂,在占用期間乙方需支付相當于月租金的150%的使用費給甲方。甲方仍有權依照法律程序索回租賃場所和因上述留駐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第十條 保證金及租金的繳納;3.1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本合同期滿后,在乙方繳清租賃期的一切費用并將該物業完好(也可經甲方同意保持原來完整裝修)交還甲方后,甲方應在15天內將保證金無息還給乙方。3.2 租金按建筑面19、積計算,第一年(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第二年(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第三年(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3.3第一年的租金自二期商鋪總入駐率達到90%以上時再進行收取。以加州步行街招商部出具的公告為界,商家于公告出具7天內繳納剩余租金。第二、三年的租金每六個月交付一次,每次支付租金應提前三十天交清。3.4 甲方自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至合同期滿并乙方按合同約定將房屋交還甲方之日止,該房屋有關的物業管理費、公共能耗、水、電20、煤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及與乙方經營有關的其他費用概由乙方承擔。合同所指租金不包括以上費用在內,乙方應按時交繳租金及以上費用。 3.5 乙方拖欠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方法為:拖欠天數乘以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3.6 乙方應按時將租金存到甲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號:開戶銀行: 戶 名: 賬 號: 第十一條 稅費乙方應負責支付其在該物業內從事經營業務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工商管理費等。第十二條 保險在本租賃期限內,乙方應購買自有財產的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第十三條 統一管理6.1在租賃期間,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加州城管理處和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在步行街開業前與加州城管理21、處簽訂相關管理協議。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6.2 在甲方給乙方的免租期內,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做商業促銷活動,根據甲方的要求在乙方經營的產品中提供流動性強的商品,保持乙方不低于進貨價的原則下,做最大力度的特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條 租賃期間該物業的修繕在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該物業的日常維護,使該物業處于良好狀態,并且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第十五條 該物業的交還9.1 本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 3天 內交還甲方房產,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拆22、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設施、設備之一部分或全部。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拆除或損壞房產及其設備、設施本身之結構和使用功能,否則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9.2 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火災、水災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終止合同而無需負違約責任。第十六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0.1 甲方在租賃期間欲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本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10.2 乙方轉租、出借承租房屋,均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期經營過程中如需調整業態則應由雙方會同物業管理部門協調,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業態。123、0.3 租賃期內,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留檢查乙方所租賃商鋪使用狀況的權利,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室內設施的損壞,乙方須照價賠償。10.4 甲、乙雙方須保證,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為真實、合法、有效之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若甲方發出任何方面(包括傳真)文件,均以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聯系電話及傳真號碼或乙方承租之商鋪發出,并以發出當日為乙方收到時間;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拒收或以沒有收到為理由提供抗辯;租賃期間,當乙方聯系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更改時,應在更改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簽收確認。10.5 乙方應保證遵守與本租賃合同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確保租賃場所有一個24、安全、清潔和穩定的環境。乙方應使甲方免受就第三方因乙方行為或失誤,或在租賃而導致租賃場所的損害或因第三方的投訴造成甲方的任何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10.6 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支付了租金和其它應付的費用,并履行了本合同規定應負的義務,乙方可以在租賃期限內,對該租賃商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第十一條 甲方解除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正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甲方也有權選擇解除合同,追究乙方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因合同解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相關違約金或滯納金外,尚應負責賠償甲方實際損失:8、 乙方拖欠租金、物25、業管理費、公攤費用、市場推廣基金或者水、電費達一個月以上的;9、 乙方未經加州城管理處同意,擅自變更該物業租賃用途或經營范圍的;10、 乙方在租賃期內對該物業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者對該物業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的;11、 乙方在租賃場所進行經營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損壞社會公共利益的;12、 乙方因歇業或破產,或處于歇業或破產過程或宣布歇業或破產等行為;13、 因乙方原因,使租賃場所閑置半個月以上無法經營或因乙方原因使其他租戶的經營活動遭受損害或中斷;14、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的。第十二條 責任條款和免責條款12.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26、和支付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并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守約方據此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 2 倍)和賠償因此引起的損失的,違約方不得拒絕。12.2不可抗力,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它不能預見、無法避免或預防的事件而無法履行其義務的,則受此等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該不可抗力自另一方受到通知后持續超過三十(30)天,則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另一方承擔任何責任。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可暫不履行其義務,也無須對另一方因此引起的損失、不便、麻煩或不適進行賠償。任何相關的期限應根據時間所影響的期限相應順延。當不可抗力事件27、消失時,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其義務。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13.3 爭議的解決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13.4 權利和義務繼續存在當發生爭議并且通過以上方式解決時,除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將繼續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余權利,并應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余義務。第十四條 附則14.1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需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14.2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成立,并于乙方支付保證金后生效。第十五條 28、備注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時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約等相關情況,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第十七條 附件17.1 甲方提供1、商鋪平面圖2、業主購房合同(復印件)3、甲方身份證復印件17.2 乙方提供;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乙方經營 的特約代理(加盟)合同或證書(授權書)3、乙方承租商鋪之營業執照復印件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提供附件所述之相關資料(乙方承租商鋪之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于加州城開業之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提供予甲方)本頁無正文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