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維環新能源銷售服務公司財務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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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8382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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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州市維環新能源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財務制度第一節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法律及財務制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和全體股東、董事、監事、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第四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杜絕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第五條 公司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公歷年為一個年度)終了一個月內作財務會計報告。第二節 財務機構及人員第六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機構是財務部。財務部2、設經理、會計、出納,不得由同一人擔任會計和出納。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和登記工作。第七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第八條 財務負責人兼任財務部經3、理,其職責如下:1. 由董事會任命,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同時對董事會承擔經營管理層的集體責任。2. 掌握國家頒布的財經法律、法規、政策、條例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財會制度、規定及管理辦法,結合本司的實際,組織制定內部的財會規章,并負責貫徹實施;3. 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參與本單位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4. 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5. 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6. 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4、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7. 編制股東分紅派息方案。8. 主持財務部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主持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財產清查工作。9. 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勵等提出建議、評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10. 負責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和會計人員工作變動的監交工作;11. 負責搞好公司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第九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第十條 各級主管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5、履行職責。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在上一級直接主管的監督下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財會工作。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商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第十三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第十四條 公司6、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第十五條 公司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1.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 機器設備。3. 電子設備4. 運輸工具5. 其他設備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各有不同,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第十七條 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第十八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7、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第十九條 凡單項債權帳齡超過一年仍未回收時,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壞帳準備金。如是銷售業務造成,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的120%扣下的業務員資金占用費沖抵壞帳準備金。第二十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1.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2. 損益表(年、季、月);3. 股息紅利分配表(年度);4. 財務狀部變動表(年度);5. 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6. 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7. 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8. 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9. 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10. 現金流量表(年);第四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第二十一條 8、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第二十二條 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帳之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第二十三條 銀行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第二十四條 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章可委托經理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第二十五條 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平衡,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第二十六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9、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及報銷審批權限由權責管理制度另行規定。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報批項目,上報部門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財務經理審查。第二十七條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匯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共同批準。第二十八條 凡付出款(貨)的部門,必須逐項10、跟蹤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報財務部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現金存放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第三十條 嚴禁設立小錢柜。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侵占論處。第三十一條 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第三十二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權責管理制度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第三十三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名,經有關主管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11、。第三十四條 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其中,屬專控商品的,還必須報經專控部門批準后才能購置,非專控商品,按權責管理制度審批權限規定批準后才能購置。第三十五條 對投入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提出部門須撰寫可行性報告,總經理組織審議,通過可行性報告,并寫出評估意見后,須經董事會審議方可實行。100萬元以上的項目,還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方可實行。第三十六條 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或銷售單)號碼,按權責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批準后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 說明報批。第三十七條12、 業務費實行總額控制,按銷售總額的0.5%比例額度使用。銷售業務費用不超過0.3%,其他不超過0.2%。第三十八條 各部門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經理審核,按權責管理制度審批報銷。第三十九條 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可在福利基金列支。贊助費須經辦公會議通過、董事長批準。第四十條 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權責管理制度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投入。第四十一條 公司出口所創的外匯限于進出口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財務經理根據市場情況審定13、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于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第四十二條 非經股東大會同意,嚴禁公司為外單位或個人擔保貸款。第四十三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財務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第四十四條 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當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職務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第四十五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第四十六條 公司員工年度薪酬總額及計算方法,以及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薪酬制度等規章制度規定。第四十七條 企業的14、效益工資按薪酬制度的規定,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經理辦公會議審定。第六節 稅收及利潤分配第四十八條 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第四十九條 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第七節 庫存物資財務管理第五十條 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第五十一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雙方簽字認可。第五十二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5000元以下者(含5000元),由所在部門申報,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批后處理。第八15、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第五十三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第五十四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第五十五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第五十六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第九節 附則第五十七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制定并修改。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制度和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解釋。